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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罪行應該由誰負責?- 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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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理不倦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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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11-23 23:2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這是誠之弟兄回復在美一方的帖文「是神揀選人,還是人揀選神?」的文章的第二貼,特此轉來,以饗讀者。謝謝誠之弟兄。


人的罪行應該由誰負責?
本文由 誠之 在 2007-11-23 19:24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好漢做事好漢當,當然是自己要負責啊!
請看下面,人被定罪的原因。


關於自由意志的另外一些重點:

自由意志與人為何得救、為何被定罪
1. 人得救的原因:
        a. 人得救是因為他們信靠基督做他們的主與救主        
        b. 人得救是因為聖靈開啟了他們的心,可以回應福音的呼召
        c. 人得救是因為基督的工作:基督為他們而生,在十字架上代替他們受死刑,復活,買贖、拯救他們(Penal Substitutionary Atonement)
        d. 人得救是因為父神在創世以前就揀選了他們

2. 人被定罪的原因:
        a. 人被定罪是因為他們真實的罪行。
        b. 人被定罪也是因為亞當的原罪。
        c. 人被定罪是因為神遺棄他們(pass over, reprobation)

自由意志與神的主權的關係
1. 聖經同時確立神的主權與真正的人的責任
        a. 聖經確立神的主權
        b. 聖經確立真正的人的責任
        c. 聖經同時確立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兩者可以並存,不互相對立)

2. 主權與責任的界限
        a. 宿命論必須被視為是錯誤的。
        b. 絕對權力的對立(神的主權與人的主權是對立的)必須被視為是錯誤的。

3. 過分強調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因而互相排除,會落入理性主義的錯誤中(這是人的邏輯,不是聖經的邏輯)
        a. 雙重預定論(Hyper-Calvinism)是錯誤的
        b. 阿民念主義是錯誤的

[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11-23 23: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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