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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讀本:全美著名教育名篇選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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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可兒 發表於 2007-11-10 10: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語文課程不僅是學習其他科目的基礎,而且對人的一生具有重大意義。但是中國的語文教學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教師往往以教科書為學生學習語文的全部。由此導致學生閱讀面過窄,視野不開闊,對文本理解的局限。美國文學教育早就認識到這一點,並且時刻體現在課程設置、教材篇目選取和教學模式上面。在美國,並沒有固定的統一模式文學教材。本書在力所能及的基礎上精心挑選了美國著名中學和知名語文教師在文學教學中選用的篇目,連同他們設計的一些問題和閱讀提示和要求,介紹給中國的學生、家長和教師。



第一部分:  
湯姆讓大家一個個都宣了誓,表示決心保守秘密,然後領他們到小山上的一個山洞前面。那裡正是矮樹叢里樹木長得最茂密的地方。我們點起了蠟燭,連走帶爬地進去了。湯姆在那一條條過道之間摸索了一陣子,在那裡,你根本看不到有一處洞口。我們沿著一條狹窄的過道,闖進了一處類似一個小間的地方,那裡一片濕漉漉的,湯姆說:"啊,我們這個強盜幫就在這裡成立啦!凡是有心參加的,都得起誓,並且還要用血寫下自己的名字。  
  第1節:讓孩子們學會創造

第2節:抓住一切機遇

第3節:勤於內耗 而非攘外

第4節:世界將其自身縮成水

第5節: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第6節:仙女們已經不工作

第7節:那個該死的酒罐!

第8節:知識就是力量

  第9節:培根的哲學思想

第10節:名人犯了錯誤

第11節:給我一點光明

第12節:哈克貝里·芬歷險記

第13節:巫師是什麼樣子?

第14節:在胸膛上刻下標記

第15節:去你嚮往已久的地方

第16節:每個人內心都有野性


  



2 第二部分:  
他說,"我不停地讀書、思考。我很想有所成就。可關鍵不在這裡。也許我最好還是不要說。"這個茫然無措的少年拉著女孩的手臂。他的聲音有些顫抖。兩個人又沿著大路往城裡走。治拚命地吹噓,"我要當大人物,成為溫斯堡有史以來最成功的人,"他宣稱。"我希望你做點事,但是我也不太清楚是什麼事。也許這跟我無關。我希望你盡量跟別的女人不一樣。你明白了吧。其實我告訴你也沒什麼關係。我希望你成為一個美麗的女人。你懂我的意思吧。"  
  第17節:不安和奇怪的慾望

第18節:原始流浪的渴望在跳躍

第19節:學者需要錢!

第20節:一起度過那個夏夜

第21節:妓女緊張又害怕

第22節:我無法集中精神

第23節:你在麥田遇到了我

第24節:永遠只是一個理想

  第25節:一個人正在摸索前行

第26節:眾神所喜愛勇敢的人

第27節:純真少年墮落為殺人犯

第28節:耶穌之愛撫何等甘美

第29節:你這個小不點兒!

第30節:萬物蕭瑟 生機寂滅

第31節:揶揄式模仿

第32節:激情太脆弱了


  



3 第三部分:  
她抽煙的姿態十分高雅。她還很年輕,但顯得有些消瘦,看上去似乎有點疲憊,眼睛下面有黑影,留著短髮,還戴著一副角質材料框架的眼鏡,穿著無袖的寬內衣!說實話,這樣的女人我還是頭一次見到。她還有一些古怪的時尚,例如非洲人們在鼻子上佩帶骨制的飾環,還好這個飾環不是在眼睛上。我想我會喜歡這兒的。普拉爾小姐告訴我說,我可以比較容易地賣出一些繪畫作品。我還遇見了一位十分誠實的詩人,他不住在格林尼治村,但卻是一位真正的男子漢。  
  第33節:給他一個拔劍的機會

第34節:他們搶去了他的錢財!

第35節:按照計劃去旅遊吧

第36節:貧窮真恐怖!

第37節:依靠自己改變命運

第38節:戰爭摧毀了一切

第39節:慢慢地熬過了冬天

第40節:多麼奇怪的五月啊!

  第41節:假如給我三天光明

第42節:我會隨黎明一道起來

第43節:一個新世界展開了

第44節:什麼是真正的生活

第45節:英雄無用武之地

第46節:地下鐵文化

第47節:太陽照常升起

第48節:一生中只愛過一個女人


  



4 第四部分:  
"飛人"喬丹是一位身高僅有1.98米的籃球奇才,一位能夠凌空飛翔的夢想者,他將籃球帶入了一個夢幻和神話的境界,任何語言文字都無法傳神的表達這位巨星在籃球場的所作所為。如果說當年的張伯倫是上帝派到人間的籃球之神,那麼用"大鳥"伯德的話說,"喬丹就是穿著芝加哥公牛隊23號球衣的上帝本人。"喬丹1963年出生,1984年加入NBA的芝加哥公牛隊,完成了NBA總冠軍"三連冠"的霸業后,覺得籃球對於他已經沒有任何挑戰,於是宣布退休。  
  第49節:凌空飛翔的夢想者

第50節:他是一個天才!

第51節:他滿腦子都是利益

第52節:偉大的黑人城市

第53節:我騙了教堂里每一個人

第54節:你真看見耶穌了嗎?

第55節:人類最近乎完美的創造

第56節:他將成為一個好人

  第57節:披荊斬棘奪取人生

第58節:二手煙害死嬰兒

第59節:想象最後一分鐘

第60節:人類與計算機

第61節:簡單機械向智能轉化

第62節:他們在複製人腦

第63節:911 人沒了安全感

第64節:911事件你了解多少?


  



5 第五部分:  

  第65節:素食主義成為主旋律

第66節:你得了快餐綜合症嗎?

第67節:「快餐一代」後遺症

第68節:特工人員建議"殺掉他"

第69節:黃色信息 狂轟濫炸

第70節:請保護你的孩子

第71節:他向自己的老師開槍了

第72節:中國兒童暴力行為

第73節:孩子 請不要一個人

第74節:為什麼生存?

  第75節:生命天生就不美滿

第76節:婦女壽命長於男子

第77節:人人生而平等

第78節:只有暴君才畏懼這種權利

第79節:為黑人爭取自由和平等

第80節:我有一個夢想

第81節:我們終於自由了!

第82節:我寧願是黑人

第83節:婦女是二等公民

第84節:開創紅海的摩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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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葉可兒 發表於 2007-11-10 10:50 | 只看該作者
美國讀本

--全美著名中學文學教育名篇選讀

美國讀本

幾年前,筆者的一位朋友出國留學,他的孩子習俞當時4歲,不僅能夠背誦數十首古詩,也能用英語跟人打招呼、問路、介紹自己,被大家公認為是"極其聰慧"的小孩子。最近,朋友回國探親,跟我談起習俞的近況,卻是十分的憂慮。小習俞每次上語文課都非常認真,甚至能把課文背誦下來,卻經常被老師批評。原因就是--沒能養成獨立思考的習慣,課後的練習也做不好。朋友的話語里充滿了疑惑:"他課文都能背了,怎麼可能連習題都做不出呢?"筆者為此專門找了了一些美國的中小學語文教學材料,翻閱之下,恍然大悟。

眾所周知,美國是教育大國,其高等教育很久以來更是為世人所稱道,引來無數異國學子前往留學深造。但對於美國的基礎教育,國人卻了解的甚少。其實這是一個早就應該引起注意的話題了:為什麼中國的孩子小時候學習優異,經常在國際性的學科知識競賽中斬金奪銀,而國內卻迄今為止沒有誕生過諾貝爾獎得主?為什麼小的時候可以,長大了卻不行了?黃全愈博士的《素質教育在美國》就曾提到了這個問題,他還提到,"就教育來說,在中國接受初等教育,到美國接受高等教育,這兩者的簡單相加,並不一定是最佳組合。"教育最重要的是連續性的存在,既要在開始階段打穩根基,又要在以後有上升和發展的空間,這才是最合適的。而這種延續性的達成,美國語文的教育採取的是"讓孩子們學會創造"。對於孩子創造性的培養,是一個任重而道遠的過程。

首先,他們讓孩子們有獨立思考的習慣,也就是培養孩子的自主能力,具體表現在課程設置、教材篇目選取和教學模式上面。

其次,創造不是漫無目的的,要有針對性。美國教育的一個關鍵點就是對於"實用性"的注重。了解了現實,才能對現實做出有利的改變。以面向生活為宗旨,以發展學生實際能力為目的,以交流運用為手段。

最後是強調變化。美國人早已認識到語文學科的基礎地位,並指出語文課程不僅是學習其他科目的基礎,而且對人的一生具有重大意義。因此,他們能夠不斷地為學生的"未來著想",以發展的眼光制定語文教育的計劃。美國把從幼兒園前到高中畢業的語文教育作為一個整體來安排,並要求每一個階段的學習都為下一個階段乃至學生的整個人生做準備。將社會和家庭納入教育體系,美國教育工作者重視社會和家庭語文教育的作用,亦旨在通過社會、家庭和學校的多重參與和相互影響,保證學生的正常發展,提高公民文化素養的整體水平,並促進全社會語文學習的良性循環。

近幾十年來,美國幾乎每隔十年就要進行一次鐘擺式的教育改革,這些改革表現出美國教育政策在培養實用技能和鞏固基礎知識之間的動蕩,也使人們感受到在迅猛發展的世界面前美國人的危機感。正是這種危機感,促成了美國一次次的教育改革,並形成了自己獨具的特點

系統的探詢了美國語文教育之後,筆者不禁產生了將他們的中學語文教學資料引入中國的念頭。中國的學生擅長於基礎知識的積累,如果能吸收一些創造、發展的思路進來,豈不是大有裨益?但在具體操作的過程中,卻發現美國語文的文學閱讀選篇異常廣闊,州、市、甚至地區之間都有很大的差異,想把他們全部介紹給中國讀者,簡直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只好退而求其次、走遴選的路子了。

我們在編選這部書的時候遵循了以下的幾個原則。

一、文學性。每種語言的精髓和魅力都存在於經典名篇之中。如同中國的唐詩宋詞一樣,本書選擇的文學篇目也都是在英語世界中舉足輕重、意義非凡的作品。

二、時效性。對教育來講,最好的素材就是發生在孩子們身邊、發生在當下的事情。美國的語文教材時有變更,其中變動最大的就是這一部分。

三、實用性。場景教育是非常有效的教育方式之一。通過課文里的場景,讓孩子們培養自己去適應類似場景的能力。

四、拓展性。語文是基礎教育,但並不是教育的全部。能讓中國的學生透過文字,看到美國的社會,看到世界的局勢,無疑是我們更想做的。

具體到每篇課文來講,作者介紹、背景知識、文字的背後、閱讀理解、思考與討論、點子庫等板塊的設立,使得文章布局一目了然,簡潔流暢。學生讀每篇課文,都能收穫很多跟文章相關的其他知識。每篇課後的習題都經過精心挑選,讓美國教育對於學生創造力的培養原汁原味的顯現出來,並在部分篇目后加入了編者自己的一些提議,從而更方便中國學生理解和應用。

作為本書的編者,希望這本書的使用,不僅僅被教師和家長當作是文學培養和知識傳授的過程,而是作為思想實踐和品德塑造的過程,作為培養綜合素質和多元思維能力的過程,作為幫助一個主體成長和崛起的過程。希望學生們能從這本書中找到開拓思路、發展綜合素質的方法。對於廣大的一線教師而言,衷心希望這本書能成為您教學上的一點參考,能為您的工作提供些許的助力。

限於水平,本書的疏漏在所難免,懇請讀者批評指正。

目錄時代光華·培訓大師系列企業變革與文化目錄

序言

第一章為什麼我們要變革

--企業變革的最終目的是提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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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葉可兒 發表於 2007-11-10 11:22 | 只看該作者
在競爭日趨激烈的複雜多變的市場環境中,企業面臨著自己已有的競爭優勢逐漸弱化乃至喪失的危險。通過積極變革和不斷創新,抓住變化中的機會,是企業贏得持續競爭優勢的根本途徑。

一、變革是因為我們的企業還不強(3)

二、變革就是要抓住機會(5)

(一)機會要經過變革去把握(6)

(二)機會在變化的環境裡面(9)

三、變革是要提高競爭力,提高顧客滿意度(15)

(一)變革的最終目的是提升競爭力(15)

(二)核心競爭力的"核心"是更貼近客戶(18)

案例:寶潔公司在全球範圍內進行市場營銷創新(21)

第二章企業變革的基礎

--企業文化與群體共識

企業成功變革有賴於員工對企業發展戰略的認同、共識;有賴於員工共同的奮鬥目標和對待工作的共同價值觀;有賴於個人願望與企業發展目標的一致性。一句話,要靠企業文化與群體共識。

一、企業文化--文化是一種共有的價值觀,最終要融入

思想與行為(26)

(一)企業文化不是一種口號(26)

(二)企業文化的分層:周邊文化與核心文化(30)

(三)企業文化應與產業或產品特性有關(33)

(四)文化形成的"積累過程"(34)

(五)文化融入思想與行為的"原理"(36)

案例:美國紐約地鐵的治理(37)

二、群體共識--共識就是從"共同危機感"到"共同目標"

的"共同意識與共同責任"(39)

(一)共同危機感(41)

(二)共同目標(47)

(三)共同意識與共同責任(50)

從老闆開始進行變革(50)

自動自發從自己開始(52)

第三章企業變革的焦點就是"流程再造"

狹義的企業變革就是流程再造、流程管理(Reengineering),它是企業變革的一個部分;而企業變革又是3C(競爭competition、顧客customer、變革change)中的一環。

一、變革有什麼背景(59)

(一)競爭環境有了變化(59)

(二)遊戲規則有了變化(60)

(三)公司發展有了變化(60)

二、變革有哪幾種形態(61)

(一)被迫變革--向誰學習(62)

(二)預見變革--注意社會動向(64)

(三)創造變革--領導產業,制定規格(65)

三、變革啟動的三步曲(67)

四、變革就是要丟掉原有的規則--變革必須遵守的兩個觀念

(72)

(一)品質第一(73)

(二)一切事情是為顧客而做(74)

案例:麥德龍的"反其道而行之"(76)

第四章從領導人哲學開始的企業文化

--領導班子的價值觀或想法對企業文化起著決定性的影響

領導班子可以是一個人,一個CEO,也可以是一個決策團隊,他們是真正的最高領導,是由上而下發動變革,並對企業的文化起著決定性影響的少數人。

一、企業文化的核心就是領導人的哲學(79)

(一)領導人的哲學決定企業的價值觀(80)

(二)領導人的哲學影響企業的組織建設(83)

案例:沃爾瑪掌門人--羅伯特·沃爾頓(84)

二、共存共融的主文化和次文化(86)

(一)區分主文化和次文化(86)

(二)強勢文化和弱勢文化(88)

第五章企業如何進行變革

--變革有一定的條件,一定的痛苦,還有一定的關鍵

企業變革是重要而又複雜多變的,需要一定的管理思維與方法論來指導,即,對變革時機、困難與主要問題與矛盾的充分認識與分析,對變革管理的發展規律的科學總結與把握。所謂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成功的企業變革需要領導者卓越的智慧、堅強的意志,需要領導團隊對變革步驟、方法的系統管理與控制。

一、變革的條件--變革需要什麼時機(93)

(一)領導人的眼光與決心(94)

(二)改革團隊(班子)的組建與權力(95)

(三)執行的步驟、方法與監督機制(97)

二、變革的痛苦(代價)--變革面臨什麼困難(98)

(一)變革的阻力產生的原因(98)

(二)認清變革面臨的五大困難(100)

三、變革的"六大關鍵"--企業如何變革(102)

(一)領導班子的強勢作風與緊盯不懈(102)

(二)一切配套措施,即使是制度,都要迎合變革(107)

(三)變革內容的事前溝通、事中觀察與事後修正(108)

(四)遇到障礙或阻力,立刻解決或調整(112)

(五)變革要注意"薄弱領域"與"關鍵主題"(113)

(六)主要是"打靶原理"與"海豚哲學"(115)

第六章為什麼變革失敗

企業失敗的具體原因千差萬別,但根本的一條就是失去適應快速變革的環境的能力。這些企業在變大的同時,也在不斷滋生著"大企業病"--企業部門林立,繁文縟節,官僚之風盛行,行動緩慢,拒絕接受新生事物,對外界變化反應遲鈍。

一、造成變革困難的"大企業病"(121)

(一)只見制度,不見人性和彈性(123)

(二)人事成長,而非業務成長(123)

(三)只將事情做好,而非做該做的事(124)

(四)危機信號來自外部,而非內部(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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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勤於內耗,而非攘外(125)

案例:GE(通用電氣公司)如何醫治"大企業病"(126)

二、企業變革失敗的八大原因(131)

(一)淪於空洞的口號(131)

(二)公司全體缺乏共識,也沒有危機感(132)

(三)沒有獎勵也沒有懲罰(132)

(四)忘了改造員工的思想(133)

(五)沒有凸出變革的重點,也不加強力度貫徹(135)

(六)缺少反饋機制,追究脫鉤(135)

(七)未能堅持,很快就恢復原狀(135)

(八)沒有將變革深植於文化(136)

第七章、企業變革需要打破的九大慣性思維

變革就是"改變以往的思考習慣",就是建立一種新的理念與價值觀,並融入思想與行為,最終實現改變行為方式與結果的目的。

一、流程改造集中在縮短時間上(139)

二、出了事情再變革(142)

三、變革是沒有限制因素的(144)

四、組織越來越大、品類越來越多、規模越來越廣(146)

五、只要底下的人建議就可以變革了(147)

六、以為"滿足顧客需要"是企業單方努力的事情(149)

七、"顧客優先"只是一句口號(152)

八、面對顧客的額外需求,業務員要請示公司(154)

九、認為員工只要有能力會做東西就行(155)

第八章、企業文化的功能與特徵

文化是一種極具深遠意義的影響力。如果一個人改善自己的專業能力,公司會產生一倍的效果;如果一個部門願意改造流程,公司會產生10倍的效果;但是,如果整個公司改造自己的文化,就會有100倍的效果。

一、重視企業文化的功能(159)

(一)界定了組織與其他組織有別的角色(159)

(二)傳遞給組織成員一種身份的感覺(160)

(三)促進成員對某一個事物的認同大於對個人利益的追求(160)

(四)提高社會系統的穩定性與言行標準(161)

(五)引導與塑造員工的態度與行為(161)

二、掌握企業文化測評的十大關鍵指標--如何觀察一個

公司的企業文化(164)

(一)個人擁有獨立自主權的程度(164)

(二)對員工冒險的容忍程度(165)

(三)設定目標與績效結合的程度(165)

(四)各部門彼此協調運作的程度(165)

(五)經理人支持員工的程度(165)

(六)規章與制度多寡的程度(166)

(七)成員對整個組織的認同程度(166)

(八)薪酬與績效結合的程度(167)

(九)允許員工公開爭執與批評的程度(167)

(十)內部溝通受到職權層級限制的程度(167)

第九章、構建企業強勢的變革文化

--有了制度與文化,企業不一定靠強人

每一個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都應清醒地知道自己應建立什麼樣的強勢文化,並採取措施,有針對性地補強這種文化。

一、世界著名企業強勢文化(171)

(一)GE的變革文化(172)

(二)惠普之道--"基業長青"的典型(173)

(三)IBM的"公司哲學"(175)

二、企業應該補強的文化(178)

(一)案例A:上海貝爾·阿爾卡特應該補強的文化(178)

(二)案例B:富安娜的文化應在哪些地方補強(184)

三、補強企業文化的過程(185)

(一)解凍(186)

(二)變化(186)

(三)再凍結(186)

參考答案(188)

第一部分故日的珍藏故日的珍藏冬日漫步美|國|讀|本第一課時

冬日漫步

(節選)作者介紹

亨利·大衛·梭羅(HenryDavidThoreau),(1817-1862),著名作家,是19世紀超驗主義運動的重要代表人物。1817年7月12日出生於馬薩諸塞州康科德鎮。1837年畢業於哈佛大學,畢業后當過學校教師、記者、氣象預報員、土地測量員。在學生時代與愛默生相識,在愛默生影響下,閱讀柯爾律治、卡萊爾等人的著作,研究東方的哲學思想,同時以愛默生倡導的"自助"精神進行思考,形成了一套獨立見解。

梭羅的著作都是根據他在大自然中的體驗寫成。1845年7月4日,28歲的梭羅獨自一人來到距離康科德兩英里的瓦爾登湖畔,建造了一個小木屋住了下來。此後他根據自己對生活的觀察與思考,整理並發表了兩本著作《康科德和梅里馬克河上的一周》和《瓦爾登湖》。1847年,梭羅結束了離群索居的生活,回到原來的村落,仍然保持著自己簡樸的生活風格,並將主要精力投入寫作、講課和觀察當地的植物、動物。1862年5月6日,梭羅因病去世,年僅45歲。死後集結成冊的包括《旅行散記》(Excursions,1863)、《緬因森林》(MaineWoods,1864)、《科得角》(CapeCod,1865)。

梭羅才華橫溢,勤奮著書,一生共創作了20多部一流的散文集。他被稱為自然隨筆的創始者,其文簡練有力,樸實自然,富有思想性,在美國19世紀散文中獨樹一幟。他的思想對英國工黨、印度的甘地與美國黑人領袖馬丁·路德·金等人都有很大的影響。

文字的背後

新英格蘭超驗主義與美國散文

從清教徒牧師科頓·馬瑟(CottonMather)的《為善散文集》(EssaystoDoGood,1710)算起,美國散文創作歷經了近300年的歷史。在美國散文創作史上最具劃時代意義的事件莫過於以愛默生為首的新英格蘭超驗主義者的興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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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驗主義的核心觀點是主張人能超越感覺和理性而直接認識真理,認為人類世界的一切都是宇宙的一個縮影--"世界將其自身縮小成為一滴露水"(愛默生語)。超驗主義者強調萬物本質上的統一,萬物皆受"超靈"制約,而人類靈魂與"超靈"一致。這種對人之神聖的肯定使超驗主義者蔑視外部的權威與傳統,依賴自己的直接經驗。"相信你自己"這句愛默生的名言,成為超驗主義者的座右銘。這種超驗主義觀點強調人的主觀能動性,有助於打破加爾文教的"人性惡"、"命定論"等教條的束縛,為熱情奔放,抒發個性的浪漫主義文學奠定了思想基礎。

愛默生是超驗主義的倡導者,他的散文,特別是他的演講,令人感到親切,富有一種奇異的帶有強烈個人色彩的聲音;他的散文在端莊凝重的說教之中每每流溢出特有的富有魅力的睿智、幽默感和文學、哲思的深度來。他的言詞文本雄辯有力而輝煌,語調變幻莫測,顯示出他的深奧的文學技巧來。

1831年愛默生辭去波士頓第二教堂的聖職而到歐洲去旅遊。其間,他會見了不少當時的文學名人,諸如英國詩人、散文家瓦特·蘭德(WalterSavageLandor),詩人柯勒律治(SamuelTaylorColeridge),華茲華斯(WilliamWordsworth)和蘇格蘭散文家、歷史學家卡萊爾(ThomasCarlyle)。特別是他在蘇格蘭鄉間會見了卡萊爾之後,開始了兩位文學家的終生友情和通信。

當愛默生1837年作《美國學者》演講時,梭羅正從哈佛大學畢業。現在無法了解梭羅是否親自聆聽愛默生的演講,但梭羅一生實踐了愛默生在《美國學者》中的召喚:更多地關注美國本土,追求美國本土的獨創性。對於梭羅,自然是一本教科書,通過自然界發生的事實來理解世界,於是世界便成了一個供人閱讀、品味、咀嚼的整體。他希冀過簡單的生活。他說,"我之所以走進林間並不是想生活得便宜些或者更昂貴些,而是想以最少的麻煩做些個人想做的事。"因此,他的文字細膩而自然,充滿了一個敏感的作家和一個深思熟慮的哲人對大自然的至誠的感受和感動。

超驗主義者的貢獻就在於在理想主義的旗幟下重新審視了美,解放了美國思想。他們認為,文學"必須保持與自然最原始的關係",使美國文學,包括散文創作,從模仿英國及歐洲大陸的風格中脫穎而出,開創了美國文藝復興時期。作為一場融歐洲與美國思想潮流於一體的思想運動,它催生了美國散文一系列經典之作:《自然》(Nature,1836)、《美國學者》(TheAmericanScholar,1837)、《知識的自然歷史》(NaturalHistoryofIntellect,1893)、《瓦爾登湖》(Waldon,orLifeintheWoods,1854),等等。

正文

冬日漫步(節選)

那邊有一間樵夫的小屋。主人不在家,我們不妨進去看看,看看他怎麼度過冬季漫長的黑夜和短暫而風雪連天的白日。這裡的人住在山南的一個山腰裡,在這空曠的原野中,那裡經常人來客往,算得上是荒涼世界里一個有著文明印記的公眾活動場所。去敘利亞和波斯的遊客,站在巴爾米拉或海克通帕立斯的廢墟面前撫今追昔時,感受大概和我們現在差不多。花草總是在人跡密集的地方生長,這裡人來人往,小鳥也在歡唱,花朵已經綻放。鐵杉在樵夫的頭上低語,山核桃是他的燃料,還有松脂的松根供他點火;樵夫雖然去了遠方,可他取水的小溪,還如往常一般在山窪里忙碌地冒著氣,那氣依舊很稀薄,和空氣差不多。屋裡有一塊平台,上面鋪著松枝稻草,是樵夫睡覺的床;還有些破損的餐具,是他飲食時用的。但是這個季節他不在這裡,只有去年夏天築在那裡的京燕巢還在木架上。屋子裡還有一些柴火的干灰,那是他煮豆的地方,彷彿主人並沒有離開多久;在他晚上抽煙的地方,一支缺了咬嘴的煙斗被放在灰里;他可能和他惟一的夥伴(如果他有夥伴的話)聊聊明天的雪會堆多深(外面正飄著大雪),也可能是討論剛才的怪響是貓頭鷹在叫,還是樹枝在顫動,或者只是他自己的錯覺。夜已經深了,他先到粗壯的煙囪底下察看一番,看看外面的風雪停了沒有,卻發現仙后座星星的光芒清晰地照在自己身上,於是他很滿意地回到乾草垛上,舒展四肢,進入夢鄉。

看,樵夫在家裡留下這麼多東西,讓我們利用這些殘痕猜測一下他生活的情況!這兒是一堆木垛,我們可以想像他的斧頭有多鋒利,我們可以根據他劈柴的角度,估計他伐木時站在哪一邊;還有,當他把樹木砍下來時,身體有沒有圍著樹轉,斧頭是否換過手。從木頭碎片曲折的紋理看,我們大致推測出它倒向哪一邊。這麼一塊小木片,記錄了那個樵夫的一生,也記載了世界的歷史。這兒有一小片紙,是樵夫包糖或鹽用的,要麼就是他坐在森林的一段木樁上,用來填塞他的槍膛。我們饒有興緻地從這張紙片上讀到許多城市裡喋喋不休的閑言碎語,讀到大街上和百老匯寬敞明亮的房子,它們正等著人租借--就像這座小屋。小屋朝南的一面,屋檐上的積雪正在融化滴落,樹枝上山雀嘰嘰喳喳叫個不停,靠在門旁邊,和煦的陽光照得人真舒服,充滿溫情。

樵夫離開家已經兩個季節了,小屋卻沒有使周圍的環境黯然失色。小鳥習慣到這裡來安家。如果你追逐很多動物的足跡,你會發現它們大都光顧過這裡。人類破壞了自然,可是自然並不計較。伐木聲偶爾也還聽得到,森林依然樂意而且毫無戒備地幫助斧頭製造這種聲音。只是這種聲音也不常聽見了,這裡的風景顯得更加蕭瑟,世界上所有的力量,似乎都在努力把這種聲音變成自然界的一部分。

大自然在冬天是一架舊櫥櫃,各種乾枯了的標本按照它們生長的次序,擺設得井井有條。草原和樹林成了一座"植物標本館"。在空氣的壓力下,樹葉和野草保持著完美的形態,不需要用螺絲釘或膠水來固定。巢不用掛在假樹梢上,雖然樹已經枯萎了,可那畢竟是真樹,鳥兒在哪裡建的,就還保留在哪裡。我們到草木乾枯的沼澤地里去看看夏天殘留的足跡,看看赤楊、柳樹和楓樹沐浴了多少溫暖的陽光,接受了多少雨露,現在有多高。看看它們的枝椏在經歷過酷夏后,是否長得又粗又長。過不了多久,這些沉睡的枝椏就要茁壯成長,總有一天,它們會高聳入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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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葉可兒 發表於 2007-11-10 11:23 | 只看該作者
有時我們穿越雪地,雪太深了,我們無法找到河的蹤跡。走了幾十碼遠,才又看見河。可是它似乎改了道,忽左忽右,讓人難以琢磨。河水在冰雪的覆蓋下仍然川流不息,發出模糊不清的聲音,像在打酣。大概河流也會像熊和土撥鼠一樣冬眠。夏天氣勢磅礴的河流,如今難覓其蹤,我們試著追尋過去,卻見不到河,只有一片凍硬了的冰雪。我們原來以為,到了深冬時候,河水就會斷流,連底部都會被凍住,直到春天來臨。實際上,水流並沒有減弱,只是上面結了一層冰罷了。流入湖泊的上千條溪流,在冬季里仍然生機勃勃。只有少數的水流,由於太貼近地面,源頭才會被凍住。但是它們浸入了地下,充溢了大地深處的水庫,自然界的源泉埋伏在冰霜下面。夏天溪水上漲,並非只靠融雪填充,割草的人渴了,也並不是只喝到融化的雪水。春天泉水解凍,小溪漲水了,這是因為自然界的工作被拖延了,水變成不太光滑圓潤的冰和雪,尚不及找到它們的平衡狀態。

冰的另一邊,在松林和大雪掩蓋的小山裡,站著一個釣梭魚的漁夫,他把魚線垂在一個靜止不動的河灣里,像一個芬蘭人那樣,把胳膊插在厚厚大衣的口袋中。他的思想靜謐,充溢著雪和魚腥味,彷彿他自己就是一隻無鰭魚,是一隻"異類的魚",他在冰上,與他冰下的朋友只有幾英寸的距離。這個人佇立在那裡,不動聲色,雲和雪包圍了他,使他看起來和岸上的樹沒有什麼區別。人若呆在這般荒涼的地方,即使有所舉動,也是遲緩而簡單的。寂靜和沉穩是自然界的本性,人身處其中,自然就剔除了城市中浮躁多動的秉性。不要認為這裡有了人,就不再荒涼,實際上人像藍櫻鳥和麝鼠一樣,已經成為大自然的一部分。正如早期的航海家指出的那樣,生活在努特卡海灣和美洲西北海岸一帶的土著居民,全身裹著厚厚的毛皮衣服,從不和陌生人多講話,除非你用鐵棍撬開他的嘴,他才會變得健談。這裡的人,沉默得就和那些土著人差不多,他們與自然界水乳相融,已經紮根於自然,根基比城市裡的人牢固得多。走到他面前,問他今天運氣怎麼樣,你會發現他也崇拜著某些無形的東西。你聽,他無比虔誠地用手勢比劃著,談論著湖裡的梭魚。他與湖岸相連,釣魚的線把他們連為一體,而且他還記得,他在湖面的冰洞上釣魚的這個季節,恰是他家菜園子里的豌豆正在茁壯生長的時日。

就在我們四處遊盪的功夫,天空又變得陰雲密布,雪花紛然飄落。雪越下越大,遠處的景物漸漸地脫離了我們的視線。雪花光顧了每一棵樹和田野,無孔不入,痕迹遍布河邊、湖畔、小山和低谷。四足動物都躲藏起來了,小鳥在這平和的時刻里也休息了,周圍幾乎聽不到任何聲音,比晴朗的日子更加寧靜。漸漸地,山坡、灰牆和籬笆、光亮的冰還有枯葉,所有原來沒有被白雪覆蓋的,現在都被掩蓋住了,人和動物的足跡也消失了。大自然輕而易舉地就實施了它的魔法,把人類駐留的痕迹擦拭得乾乾淨淨。聽聽荷馬的詩:"冬天裡,雪花降落,又多又快。風停了,雪下個不停,覆蓋了山頂和丘陵,覆蓋了長著酸棗樹的平原和耕地;在波瀾壯闊的海灣海岸邊,雪也紛紛地下著,只是雪花落到海里,就被海水悄無聲息地融化了。"白雪覆蓋了所有的事物,使萬物平等,把它們深深地裹在自然的懷抱里;就像漫漫夏季里的植被,爬上廟宇的柱頂,爬上堡壘的角樓,遮住了人類的藝術品。

狂風吹過樹林,吹得樹枝颯颯作響,它在向我們發出警告--該回去了。太陽在狂風暴雪後面悄然西斜,鳥兒尋覓著家園,牛羊也回到圈欄中了。

【走進作品】

閱讀所得:概括作者主要在哪些場所作了逗留,作了哪些聯想或思考。

核心觀點:在梭羅的眼裡,大自然和人的關係是什麼樣子的?

【閱讀理解】

作者來到了樵夫的小屋,屋子裡有些什麼,屋外有些什麼,作者為樵夫的夜生活勾勒了怎樣的景象,他又是如何推測樵夫的日常生活的?

為什麼說冬天的大自然是"植物標本館"?

【思考與討論】

擴展閱讀:閱讀梭羅的《瓦爾登湖》。了解梭羅的湖居生活,這樣做的目的,和他對人與自然的基本看法,和《冬日漫步》中的觀點有什麼聯繫。

文學聚焦:本文是一篇出色的哲理散文。所謂哲理散文,是一個廣義的用法,它不是針對作品的形式,而是針對作品的內容而言的,寓深刻的哲理於優美的散文之中。分析本文,研究作者是怎樣將欲表達的道理貫穿於景色描寫之中的。

夥伴討論:梭羅為了體驗生活在瓦爾登湖畔搭建木屋,獨自生活了兩年。和你的同伴討論一下,對這種"刻意而為"的試驗應當如何看待,這樣做的利弊是什麼?

連線生活:梭羅主張應該保持、重建人類和自然的聯繫,過簡單的生活。分析現代人的生活方式,哪些是梭羅可能推崇的,哪些是梭羅所反對的。在你看來,哪些"非自然"的方式是應該摒棄的,為什麼?

【點子庫】

作品與社會:從古老的自然崇拜,到人定勝天的言論,到強調人與自然的諧調發展,"人與自然"是一個經久不衰的話題。收集信息,調查在當今世界,各國對這個問題的主流看法是怎樣的,一個世紀甚至更久以前又是怎樣的,並分析影響人們觀念的變遷主要因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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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葉可兒 發表於 2007-11-10 11:23 | 只看該作者
項目調查·走出課堂:世界上每天都有幾十上百種生物在無聲無息地消亡,為此,各國都制定了相關的制度來保護瀕危生物。選擇一種你關心的動/植物,動手為它們製作一個保護小冊子(提示:可以介紹它們的基本情況,過去和現在的生存狀況,突出它們所面臨的嚴峻未來,還可以適當地提出你的保護建議)。如果可能,與有關的保護組織聯繫,讓更多的人讀到你的宣傳冊。

故日的珍藏里普·范溫克爾第二課時

里普·范溫克爾

(節選)作者介紹

華盛頓·歐文(WashingtonIrving),(1783-1859),著名作家及歷史家。1783年4月3日出生於紐約。幼年體弱多病,16歲輟學,先後在幾個律師事務所學法律,但對法律並沒有興趣,喜愛文學,喜愛漫遊。1804年因病赴歐洲休養,到過法國、義大利和英國,一度想成為畫家。1806年回國后在弗吉尼亞州任律師,后幫助他的兩個哥哥經營進口生意。這時他與律師霍夫曼的女兒瑪蒂爾達訂婚,她於1809年早死;後來他雖有過幾次戀愛,卻一直過著獨身生活。1807年,他和哥哥威廉等人共同創辦一種不定期刊物《雜拌》,開始了他的文學創作活動,顯露出他的幽默、風趣和含蓄的諷刺才能。

歐文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紐約外史》(1809)。此後10年,除英美戰爭期間曾於1814年擔任過短期軍職之外,一直在幫助他的哥哥經商。1815年歐文去英國利物浦在他哥哥所開設的分行工作;1818年分行因經濟蕭條而倒閉,歐文留居英國,以寫作為生。

1819年,歐文陸續發表許多散文、隨筆和故事,共32篇;於1820年結集為《見聞札記》出版,引起歐洲和美國文學界的重視。這部作品奠定了歐文在美國文學史上的地位。之後,歐文寫了體裁相似的《布雷斯布里奇田莊》(1822)和故事集《旅客談》(1824),這兩部作品都較《見聞札記》遜色。1826年在馬德里任美國駐西班牙大使館館員。1828年發表《哥倫布的生平和航行》。1829年發表《攻克格拉納達》;同年曾到格拉納達的摩爾人故宮阿爾罕伯拉遊覽,后出版遊記、隨筆和故事集《阿爾罕伯拉》(1832)。歐文曾任美國駐英公使館秘書。牛津大學曾授予名譽法學博士學位,英國皇家學會也向他頒發了勳章。1832年歐文回到美國,在紐約受到熱烈歡迎。由於讀者迫切需要他描寫本國的生活,他曾到新開發的美國西部進行考察,寫了《草原遊記》。他還根據大皮貨商約翰·雅各·阿斯托提供的材料,為這個大財閥寫了一部發家史:《阿斯托里亞》(1836)。1842年再度赴馬德里,出任美國駐西班牙公使。1846年回國。晚年他在曾經描寫過的睡谷附近度過。這一時期他的主要作品是3部傳記:《哥爾德斯密斯傳》(1840)、《穆罕默德及其繼承者》(1849-1850)和5卷本《華盛頓傳》(1855-1859)。歐文於1859年11月28日逝世。

歐文是散文大師,是美國文學奠基人人之一。他的文筆優雅自然,清新精緻,時常流露出溫和的幽默。有評論家認為,歐文之前,美國出版的作品頗受英國文學的影響。歐文作品問世,其鮮明的獨創性迅速得到大西洋兩岸文學界的公認。美國文學史上的一系列重要人物接踵而上,美國文學很快樹立起自己的風格和聲望。歐文可謂是美國文學最早的一代宗師。

作品內容簡介

華盛頓·歐文是第一個獲得國際知名度的美國作家,他最著名的一本書是《見聞札記》。其中包括了美國文學兩個最受歡迎的故事《里普·范溫克爾》和《睡谷的傳奇》。《里普·范溫克爾》的故事梗概如下:里普·范溫克爾生活在卡茨基爾山腳下的一個小村莊,是一個邋裡邋遢,樂於助人,懼怕老婆的老好人。有一天里普·范溫克爾在山中遇到一個背著酒桶,長得形狀古怪的老頭子。他帶著里普穿過極深的山峽,來到了一個半圓形的凹地里,看到一群裝束奇特、長相怪異的人,不聲不響地在玩著九柱球。這些人看到老頭子與里普,就停止遊戲。在痛飲他們帶來的酒之後,繼續開始遊戲。里普趁這些人沒看見時偷偷地嘗了一口酒,覺得酒香四溢,因此又偷喝了好幾次。最後竟至頭昏腦脹,兩眼發眩,不知不覺之中睡著了。一睡就是二十年。等里普醒后回到自己的村子里,發現村子里沒有一個熟人,自己心愛的狗都不認得他了,房子變得破爛不堪,他所懼怕的太太也已離開人間,連皇帝都已經被趕下台了(美國獨立戰爭)。在人們的驚詫聲中,他講述了自己的經歷,並找到了自己的兒子和女兒,最後他住到已經嫁為人婦的女兒家裡,幸福地生活在村子里,向來往的旅客講述自己傳奇的故事。

文字的背後


童話故事中的敘事時間

敘事中的時間可能是拖延的、周期性的,或者缺乏動感的。世界各地的民間故事、神話都有總存在將敘事時間縮短或者拖長的例子。

比如,時間可能是完全靜止的,例如睡美人的故事。為達到這一效果,夏爾·貝羅(Char1esPerrault)只寫三言兩語就夠了:"連火上方掛滿松雞和雉雞的烤肉叉也睡了,火也同樣睡去。這一切都發生在一瞬間:仙女們已經不工作。"

時間的相對性也是各國民間故事所鍾愛的題材:到另外一個世界去旅行,一個人認定只需要幾個小時。可是他回來的時候,他的故鄉已面目全非,因為已經過去了漫長的歲月。比如歐文的《里普·范溫克爾》就是這樣的主題。

當然也有的故事會設計一個小小的道具,讓人能夠令時間倒流,如J.K.羅琳(J.K.Rоwling)所寫的廣受歡迎的《哈里·波特》(HarryPotter)中也出現了這樣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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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根據敘事的需要,故事完全可以不按"常理"出牌,形成獨特的風景。


正文

里普·范溫克爾(節選)

一個秋高氣爽的日子,里普像往常一樣流連在林中,漫步遊盪,無意間他爬上了卡茨基爾山的一個山峰。他射獵松鼠,這是他最喜歡的活動。清脆的槍聲在幽靜的山間回蕩。黃昏時分,他氣喘吁吁地來到一個小山包上,疲倦地躺下來。這裡芳草如茵,坡頂和周圍滿眼碧綠。從枝葉的空隙向下望去,茂密的森林在低處原野上綿延數英里。氣氛磅礴的哈德遜河遠遠地從腳下平靜而莊嚴地流過,明鏡般的河面倒映出紫色的雲霞和緩緩移動的帆船,最終流入遙遠的山地。

另一側是人跡罕至的深谷,深邃寧靜,草木叢生,谷底亂石嶙峋,犬牙交錯,落日餘暉很難光顧這個山谷。里普面對這番景象,一時間陷入了深思。天色漸漸暗下來,卡茨基爾山長長的影子投射到山谷里。里普發現,等不及他回到村子,天就該黑透了。想到又要忍受范溫克爾太太的咒罵,他不由發出沉重的嘆息。

他正要下山時,聽見不遠處有人在呼喚他,"里普·范溫克爾!里普·范溫克爾!"他四下環顧,只看見一隻烏鴉孤零零地掠過山峰,別的什麼也沒有。他認定這是自己的幻想,便又轉身下山。這時,又聽到那個聲音大聲叫他:"里普·范溫克爾!里普·范溫克爾!"聲音響徹黃昏的夜空。就在同時,狼豎起了身上的毛,低低地咆哮著,怯怯地躲到主人身邊,同時恐懼地朝山谷里張望。里普心裡隱隱覺得不安,不由也朝那個方向望去。他看見一個奇形怪狀的人,正在吃力地緩緩攀上岩石,身上的重荷壓彎了他的腰。在如此荒涼寂寞、少有人跡的地方居然看到了人,里普十分驚奇。不過他猜測這大概是某個鄉鄰需要他的幫助,就趕緊下去助他一臂之力。

他越接近那人,越覺得驚異。那是一個身材矮小橫寬,頭髮濃密,鬍鬚花白的老人。他身著古代荷蘭式的服裝--一件棉布無袖短馬甲,腰間扎著皮帶--,裡外穿了好幾條褲子,最外面的一條十分寬鬆,兩側裝飾著一排排的紐扣,膝頭打著褶皺。他肩上扛著一隻結實的木桶,裡面裝滿了好像是酒的液體。他示意里普過來幫他扛木桶。儘管里普對這位新相識存有疑慮,但還是按照他助人為樂的老習慣,欣然從命。他倆相互攙扶著,沿著一條狹長的溝往上攀爬。顯然從前這條溝是一條山澗,不過現在已經乾涸了。當他們向上爬的時候,里普不時聽到隆隆的聲音,像是遠遠的雷聲,從被峭壁包圍的山谷,或者不如說是從岩石間的裂縫中傳來。他們腳下的小路正是通向那裡。他駐足猶豫片刻,料想這是高山地區常有的雷陣雨的聲音,便繼續前行。穿過隙口,他們來到一塊凹地里,好像一個小小的競技場。周圍峭壁陡立,繁茂的枝葉丫杈從絕壁的邊緣噴射伸出,遮蔽天日,僅能從縫隙中偶爾瞥見蔚藍的天空。里普和老人負重而行,始終沒有交談過一句。雖然里普很想知道為什麼要扛著一桶酒到這荒無人煙的山裡來,但是這個陌生人身上有種怪異和不可言說的東西,令他心生敬畏,不敢攀談。

在這個小盆地里,他看到了更新鮮的事情。在盆地中央的平地上,有一群樣子古怪的人在玩九柱戲。他們衣著典雅,散發著異域風情。有些人穿著中世紀時盛行的緊身上衣,有人穿著短馬甲,腰上掛著長刀;但大多數人都穿著肥大的褲子,跟帶他進山的老人一樣。他們的容貌也十分特別:其中一個人腦袋很大,寬寬的臉膛,但眼睛極小;另一個人的臉上好像只長了一隻鼻子,頭上帶著棉花糖似的白帽子,上面飾有紅色的公雞尾翎。他們都長著鬍子,但是鬍子的樣式和顏色不盡相同。其中一個人像是為首的。他是個結實的老頭,飽經滄桑的面容,身穿格子上衣,腰系寬皮帶和短劍,高高的帽子上插著羽毛,腳上穿著紅襪子和高跟鞋,鞋上系著玫瑰結。看著這些人,里普想起了村裡牧師沙伊克家客廳里掛著的一副古老的佛蘭德人畫像,那幅畫是殖民地時代從荷蘭帶來的。

更令里普感到奇怪的是,這些人明明是在娛樂,卻都緊繃著臉,保持著奇怪的沉默。里普從未見過如此沉悶的聯歡會。除了玩遊戲的雜訊外,再沒有任何聲音打破這裡的寂靜。每當那些球滾動的時候,山間便響起回聲,好似陣陣雷聲。

當里普與同行的老人走近這些人時,他們突然停止球戲,轉過臉來盯著他,眼神如雕像般凝滯。他們臉上的表情是那樣古怪、無禮又死氣沉沉。里普不禁心慌意亂,膝蓋打鬥。此時,帶他進來的老人已經把桶里的酒都倒進一些很大的酒罐里,並示意里普去服侍那些人,他誠惶誠恐地服從了。那些人不聲不響地一口氣喝完罐里地的酒,又接著去玩球戲。

里普的不安感漸漸消退了。沒人盯著他,他壯著膽子去嘗了一口酒,覺得那酒很有上等荷蘭杜松子酒的風味。他生性好酒,忍不住又嘗了一口。喝了一口又一口,他一次次往酒罐那兒跑,終於,他的腦子不聽使喚,覺得頭昏眼花,漸漸垂下頭,睡熟了。

一覺醒來,他發現自己躺在綠色的山丘上,就是他最初在山谷里見到老人的地方。他揉揉雙眼--那是一個陽光燦爛的早晨,鳥兒在樹梢跳躍歡叫,蒼鷹迎著山谷里清新的和風,在空中高高地盤旋。"顯然,"里普心裡琢磨,"我並不是整夜都睡在這兒的。"他回想起睡著前發生的事情。那個古怪的老頭和一桶酒、那山谷、隱蔽在岩石之間的荒山野地、那愁雲密布的九柱戲聚會、那大酒罐……"啊!那個酒罐!那個該死的酒罐!"里普心想,"我可怎麼向范溫克爾太太交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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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環顧四周尋找他的槍,發現身邊有一桿破舊的火槍,槍筒上滿是鐵鏽,槍栓也掉了,槍托上滿是蛀孔。他原來那桿光滑潔凈的獵槍卻不見了。他懷疑是那些板著臉玩樂的傢伙用詭計騙了他,讓他喝酒,然後偷走了他的槍。狼也不見了。也許是在追趕松鼠或者松雞的時候迷路了吧。他吹著口哨,高聲叫著它的名字四處尋找,卻是毫無收穫。他的口哨聲和喊聲四處回蕩,卻沒有看見狗。

他決定去昨晚那些人遊戲的地方看看,要是能遇見其中哪個人,就問他要狗和槍。當他起身邁步時,發現自己關節僵硬,沒有以前那麼靈活了。"我不能在山裡睡覺"里普想,"要是我因此得了風濕病而卧床不起,范溫克爾太太可就有好日子給我過了。"他費力地下到谷里,找到昨天黃昏時他和老人順著爬上去的那條幹涸的溪澗。令他大吃一驚的是,有一股溪流正泡沫飛濺地從那裡流下,溪水從一塊岩石流向另一塊岩石,山谷里響徹潺潺的水聲。他改道從澗谷的側面向上攀援,艱難地穿過長滿樺樹、黃樟和金絲梅的樹叢,四下蔓延、結集成網的野葡萄藤不時纏住他的腳,把他絆倒。

他終於來到當初澗溝豁開峭壁、通向小盆地的地方,但是現在看不出任何隙口的痕迹了。那裡的岩石像一面密不透風的高牆,一股湍流如同水簾,翻滾著從高牆上披掛下來,落入一個密林環抱、濃蔭遮蔽的深潭。可憐的里普陷入了困境。他再次吹響口哨,喊著他的狗的名字,但回答他的只有一群懶洋洋的烏鴉嘶啞的叫聲,它們正圍著懸崖上的一株枯樹盤旋遊戲,陽光撒滿懸崖。烏鴉們無憂無慮,高高俯視著這個可憐人,彷彿在嘲笑他的狼狽相。他該怎麼辦呢?早晨快過去了,他餓得要死,想吃早飯。他傷心地放棄了找回狗和槍的希望,他怕見到妻子,但是總不能餓死在山裡。他搖搖頭,扛著那桿生鏽的破槍,憂心忡忡地踏上回家的路。

【走進作品】

閱讀所得:在山谷里里普·范溫克爾遇到了哪些人,發生了什麼奇怪的事情?里普一覺醒來,發現了哪些變化?

【閱讀理解】

里普為什麼要幫陌生老頭,他扛的東西又是什麼?

里普為什麼要回頭去找昨晚奇怪的老頭帶他去的地方,找到了嗎?

【思考與討論】

讀者反應:依據本篇節選,推測里普的基本性格特點;找出暗示里普睡醒前後發生變化的細節。

擴展閱讀與思考:閱讀《里普·范溫克爾》全文。這個故事是改編自德國民間傳說,歐文賦予了它明顯的美國色彩,仔細研究,小說的哪些方面具備美國特徵。

夥伴討論:許多童話故事和電影創作中都運用到了時間這個道具,或是讓時間停止在某點,或是讓時光倒流等。和你的夥伴一起想幾個相關的例子,故事的主人公都受到了怎樣的影響。設想你是某個故事中的主人公,你遇到那種情況會怎麼做。

【點子庫】

作品與社會:人類對時間一直有著深深的敬畏心理。在人類對客觀世界的感覺和抽象中,最難捉摸的就是時間。實際上,人類對時間的認識經歷了漫長的歲月,不同時代對時間的定義、計量手段都在變化。查找有關資料,看看人類對時間的認識經歷了哪些變化,不同年代的計量方式有何不同,哪些事件影響了人類的認識(比如相對論)?人們時間觀念的變遷在文藝作品(如童話、民間傳說等)上有怎樣的反映,以不同時代的相關作品作為佐證;分析人類希望"控制時間"夢想的深層原因。

寫作:改寫里普·范溫克爾醒來后的情節。假]睡了100年才醒,會發生什麼事情呢。在這個假設的基礎上改寫故事。(提示:100年後的社會背景、人物特點都將不同於原作,里普所見所聞所感也將不同,注意這種衝突)

課堂之外:自己創作或者借鑒文學作品,設計一個可以控制時間的法寶,展現不同的人擁有這個法寶后的反應和行動,排練成一個小的舞台劇。

故日的珍藏談美和談高位第三課時

談美和談高位作者介紹

現代實驗科學的始祖--培根

弗蘭西斯·培根(FrancisBacon,1561-1626)--英國著名哲學家、科學家和散文家。他在文藝復興時期的巨人中被尊稱為哲學史和科學史上劃時代的人物。其主要著作有《學術的進展》、《新工具》、《新大西島》、《論說文集》等。

培根對文學的主要貢獻是《論說文集》,共含58篇。這些文章以貴族、世家子弟為對象,談論社會風尚、處事哲學、治學方法、人生經驗等許多方面,從個人生活到邦國大事,無所不包。其文或旁徵博引,縱橫議論,或多方推究,層層剖析,寓深刻的思想於淺顯的事例之中,讀來引人深思。培根文筆簡潔,鞭辟入裡,常用排句、類比等修辭方式。在他的文章中經常出現警句、格言,有些已成為英語中家喻戶曉的名言,如"知識就是力量"。

文字的背後


培根的一生

培根於1561年1月22日出生於倫敦一個官宦世家。父親尼古拉.培根是伊麗莎白女王的掌璽大臣,曾在劍橋大學攻讀法律,他思想傾向進步,信奉英國國敦,反對教皇干涉英國內部事物。母親安妮是一位頗有名氣的才女,她嫻熟的掌握希臘文和拉丁文,是加爾文教派的信徒。良好的家庭教育使培根成熟較早,各方面都表現出異乎尋常的才智。12歲時,培根被送入劍橋大學三一學院深造。在校學習期間,他對傳統的觀念和信仰產生了懷疑,開始獨自思考社會和人生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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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劍橋大學學習三年後,培根作為英國駐法大使埃米阿斯.鮑萊爵士的隨員來到了法國,在旅居巴黎兩年半的時間裡,他幾乎走遍了整個法國,接觸到不少的新鮮事物,汲取了許多新的思想,這對他的世界觀的形成起到了很大的作用。1579年,培根的父親突然病逝,他要為培根準備日後之資的計劃破滅,培根的生活開始陷入貧困。在回國奔父喪之後,培根住進了葛萊法學院,一面攻讀法律,一面四處謀求職位。1582年,他終於取得了律師資格,1584年當選為國會議員,1589年,成為法院出缺后的書記,然而這一職位竟長達20年之久沒有出現空缺。他四處奔波,卻始終沒有得到任何職位。生活的壓力使培根在思想上更為成熟了,他決心要把脫離實際、脫離自然的一切知識加以改革,把經驗觀察、事實依據、實踐效果引入認識論。這一偉大抱負是他的科學的"偉大復興"的主要目標,是他為之奮鬥一生的志向。

1602年,伊麗莎白去世,詹姆士一世繼位。由於培根曾力主蘇格蘭與英格蘭的合併,受到詹姆士的大力讚賞。培根因此平步青雲,扶搖直上。1602年受封為爵士,1604年被任命為詹姆士的顧問,1607年被任命為副檢察長,1613年被委任為首席檢察官,1616年被任命為樞密院顧問,1617年提升為掌璽大臣,1618年晉陞為英格蘭的大陸官,授封為維魯蘭男爵,1621年又授封為奧爾本斯子爵。培根在從事國務活動的同時,在學術研究上也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並出版了多部著作。

1621年,培根被國會指控貪污受賄,被高級法庭判處罰金四萬磅,監禁於倫敦塔內,終生逐出宮廷,不得擔任議員和其他官職。雖然後來罰金和監禁皆被豁免,但培根卻因此而身敗名裂。從此培根不理政事,專心從事理論著述。

1626年3月底,培根坐車經過倫敦北郊。當時他正在潛心研究冷熱理論及其實際應用問題。當路過一片雪地時,他突然想作一次實驗--他宰了一隻雞,把雪填進雞肚,以便觀察冷凍在防腐上的作用。由於他身體孱弱,經受不住風寒的侵襲,支氣管炎複發,病情惡化,於1626年4月9日清晨病逝。

培根死後,人們為懷念他,為他修建了一座紀念碑,亨利·沃登爵士為他題寫了墓誌銘:

聖奧爾本斯子爵

如用更煊赫的頭銜應

稱之為"科學之光"、"法律之舌"

……


培根的哲學思想

培根的哲學思想是與其社會思想是密不可分的。他主張發展生產,渴望探索自然,要求發展科學。在培根看來,當時的學術傳統是貧乏的,原因在於學術與經驗失去接觸。他主張科學理論與科學技術相輔相成。同時,他主張打破"偶像",剷除各種偏見和幻想,提出"真理是時間的女兒而不是權威的女兒",對經院哲學進行了有力的攻擊。

培根是近代哲學史上首先提出經驗論原則的哲學家。他重視感覺經驗和歸納邏輯在認識過程中的作用,開創了以經驗為手段、研究感性自然的經驗哲學的新時代,對近代科學的建立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對人類哲學史、科學史都做出了重大的歷史貢獻。為此,羅素尊稱培根為"給科學研究程序進行邏輯組織化的先驅"。


正文

談美

德行如同寶石一般,在樸素背景的襯托下更加美麗。同樣,一個打扮並不華貴卻端莊高雅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肅然起敬的。美貌的人並不是完人。因為造物是吝嗇的,不會把所有的優點都集中到一個人身上。所以有許多人,他們容顏俊秀卻一無作為,因為過於追求外形美而放棄了內在美。但也不盡然是這樣,諸如羅馬大帝奧古斯都、菲斯帕斯、腓力普王、英王愛德華四世、古雅典的阿爾西巴底斯、波斯的伊斯梅爾等,他們既是大丈夫,又是美男子。仔細探尋的話,形體之美要勝於顏色之美,而優雅行為之美又勝於形體之美。最高的美是畫家所無法表現的,不能被直觀的描繪出來。這是一種奇妙的美。曾經有兩位畫家--阿皮雷斯和丟勒天真的認為,可以按照幾何比例,或者通過攝取不同人身上最美的特點,用畫合成一張最完美的人像。但這樣就能描繪出最高的美嗎?其實這樣畫出來的美人,大概只有畫家本人會喜歡。我並不否認有的畫像可以十分美麗,但終究是達不到極致的--就如同名曲的誕生並不是靠模仿、拼湊來完成的一樣。美是沒有固定套路的,創造它的常常是機遇,而不是公式。有許多臉型,單看臉上某一部分可能並不優美,但作為整體卻非常動人。有些老人顯得很可愛,他們因為作風優雅而美。拉丁諺語說過:"佇立晚秋,盡享秋色。"有的年輕人具有美貌,卻由於缺乏優美的修養而不配得到讚美。美猶如盛夏的水果,是容易腐爛而難保持的。世上有許多美人,他們青春時放蕩無度,晚年時卻羞愧難當。因此,把美的形貌與美的德行結合起來吧,讓美放射出真正的光輝。

談高位

居高位要擔當三重的僕役:國家的臣子;名聲的奴婢;事業的牽拌。他們是沒有自由的,既沒有個人的自由,也沒有行動的自由,更沒有時間的自由。為追逐權力而捨棄自由,雖權傾一時卻迷失了自己,這種慾望是何等的奇怪?爬升到高位,要經過很艱難的過程,但是人們總是樂此不疲,以吃許多苦來換取更大的痛苦;爬升到高位,其經過有時是卑污的;然而人們卻借著卑污的手段達到尊嚴的地位。在高位上立足就更難了,無論是退步還是覆滅,或者至少是聲名受辱,--都是些很可悲的事情。古人云:"今日之我已面目全非,又何必苟且偷生?"真的,人們在願意退隱的時候是不能退的,並且在應該退隱的時候是不肯退的。反之,人們都不耐煩於退隱的生活,甚至在老病之中、需要隱居的時候也是這樣;就如同有些城裡的老邁商人一樣,總喜歡霸佔住自己的店門口--不過是淪為人們的笑料罷了。毫無疑問,居高位的人們要借他人的意見才能以為自己是幸福的;因為若是他們依著自己的感覺來判斷,他們不會發現自己是幸福的。但是假如他們猜度別人對自己的看法,並且想到別的人如何願意作他們--那麼他們看起來因為外界的談論而快樂了,也許在他們的內心正持著相反的看法。因為這些人最先看到了自己的憂患,卻在最後才發現自己的過失。毫無疑問,居高位的人們對自我是陌生人;並且在事務匆忙之中,他們是沒有時間來照管自己的身體或精神上的健康的。"對於那些名動天下、卻沒有自知之明的人,死亡的降臨可真是一樁大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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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居高位,有為善與為惡的自由;而為惡是一種可詛咒的自由--惡行,最好是別作,或者沒有能力去作惡也挺好。為善,才是真正的希望所在。上帝樂於接受行善的思想,雖然這些善意對於世人來講,要是不實行出來,不過是大夢一場罷了。而要行好事,不一定非得有權有位、居高臨下才行。建功立業是人們行動的目的,也是名譽和滿足的來源。因為,如果一個人活著時能夠創立功業,那麼他死後就可以參加上帝的安息了。聖經上說:"上帝轉身看他創造的世界,一切都是那麼的美好",此後就有了安息日。

處身官場、處理公務,在你面前要有最好的模範;因為模仿就等於是一種真理。過些時日,可把你自己的模範放在面前,並且時時自省--自己是進步了,還是退步了。也不要忽視從前那些跟你在同樣的位置而不稱其職的人的例子;這並非是要用詆毀前人的名聲的方法來顯出你自己的優點,而是指導你自己,要引以為戒的意思。因此,盡量不要帶著欺凌毀污前代或前人的意味去改革以往的不善,而同時也要給自己立規矩,不但要仿效好的先例,還要盡量創立好的先例。最好把事物追究到最早的起源,並且考察它們因何並且如何變化的。要向古今兩個時代都去求教;向古時要最良好的是什麼;向現時要問最適當的是什麼。你要努力把你的行事之道做得很有規律,前後一致。但也不要一成不變,但在你違背常規的時候要把自己為何如此的緣由解釋清楚。保持你自己的地位應享的權利,但是不要讓它引起法律上的爭論:寧可靜靜地在事實上享受這種權利,而不要用勒索和強爭的手段去公開吵鬧。同樣,要確保下屬的權利,以居首指揮為榮,而不要以參預一切為榮。處理公務時要從善如流,不要把異己者逐開;反之,要好好地接待他們。

身居高位的大惡主要的有四種:拖延、貪污、粗暴與易欺。關於拖延,應樹立規矩,嚴守時間。先把當前之事作完,而不要讓一些不必要的事情攙雜其間。關於貪污,不僅要約束自己的手和屬下的手,毋使接納賄賂;也要約束有所請求的人們的手,毋使呈獻賄賂。因為一個人自己實行的節操是約束自己和屬下的;而宣揚出去的節操和公開的對賄賂的厭恨,是約束他人的。尤其應該迴避的,不僅是納賄的事實,還要有納賄的嫌疑。一個人要是被人認為反覆無常,或者擅自改變自己的主意,就要招致貪污之嫌的。因此,無論何時,當你變更你的主意或行事之道的時候,首先要公開事實,並把這件事和使你變更的理由宣之於眾,不要偷偷摸摸就做了。如果你的屬下並沒有什麼才能,只是因為和你關係親密就得到重用,人們就會聯想到暗行賄賂的可能。至於粗暴,那是一種不必要的招怨之道。嚴厲可以讓屬下敬畏;但是粗暴,就會讓屬下懷恨在心,即在公事上的譴責也應當莊重的處理,而不應當侮辱嘲弄。至於易欺,那是比受賄還壞的。因為賄賂不過是偶爾而來的,但是假如欺騙和無理由的期望可以打動一個人,那麼這個人就永遠沒有體面可言了。如所羅門所言:"看情面是不好的;因為這樣的人會為了一塊麵包而枉法"。古語說得極是:"地位顯出為人"。地位顯出有些人的長處,也顯出有些人的短處。"假如他從來沒有做過皇帝,大家也要說他有做皇帝的氣概。"這是泰西塔斯說嘉爾巴的話。關於外斯帕顯他卻說:"外斯帕顯是唯一因為有了權力而人格增進的皇帝"--雖然前一句話是關於統治的能力的,而後一句是關於儀容及感情的。一個人因有權位而人格增進,這說明他人格高尚而寬宏大量。因為權位是,或者應當是,德能之所在;並且,如在自然界一樣,事物離開自己原有位置的時候激烈異常,而處在一定位置的時候就緩和的多。對於德能來講,努力想高位攀登的時候是猛烈變化的,而當權之後,就顯得安穩平和。向高位攀登,如果走過一條彎曲的樓梯;遇到派系之爭的話,在攀登的時候最好加入某派,而在已地位穩固之後要保持中立。對待前人,應當公平而愛護,因為假如你不這樣做,你就欠下了一筆債務,將來你去位的時候別人會要你償還的。如果你有同僚的話,尊重他們,並且寧可在他們並不想望被召的時候召請他們,而不要在他們希冀被召的時候拒見他們。在談話和私下答覆請求者的時候不要過於自大或過於在乎自己的高位;反之,最好讓人家說,"他在行駛權力的時候是另一個人"。

【走進作品】

培根的《論說文集》文辭優美、影響深遠,本次節選的兩篇更是其中的精品。他的文章往往能夠給人帶來很大的觸動,這種觸動不僅僅來源於思想,而且來源於培根使用的文字本身--這就是所謂的文學家的文字應用功力了。多閱讀幾遍這兩篇文章,體會一下大師對於文字的應用。

【閱讀理解】

培根是如何形容內在美和外在美的,二者之間的關係又是怎樣?

身居高位的人,如何才能不迷失自己?

高位者最容易犯的錯誤有哪些?如何才能避免或者彌補這些錯誤?

【思考與討論】

1、什麼人最"美"?流行歌手,影視明星?選擇幾個你最欣賞的人物,看他們有沒有滿足培根對於"美"的要求。你能不能經過比較,得出自己對"美"的欣賞標準?

2、在看過了培根生平后,你知道了培根是因為被指控貪污受賄而身敗名裂。而同時培根的《談高位》里又非常明確地排斥和反對貪污受賄。在最近幾十年裡面,尼克松總統因為水門事件而下台,柯林頓總統也因為與萊溫斯基的"性醜聞"事件而名聲受損……這些"身居高位"的人都犯了錯誤,這些錯誤是不可原諒的嗎?如果他們的身份是普通人,犯這些錯誤會的結局又會是怎樣呢?每個人都有做錯的時候,但是名人犯錯的影響力是不一樣的。和你的夥伴們以"名人犯錯誤"為論題,展開一場辯論,探討一下"犯錯誤"這個永恆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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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英語是不斷發展的一門語言,仔細閱讀本文,你發現了多少跟今天的英語不一樣的地方?

故日的珍藏魯濱遜漂流記第四課時

魯濱遜漂流記

(節選)作者介紹

丹尼爾·笛福(1660-1731),英國小說家。出生於英國倫敦。他的作品《魯濱遜漂流記》、《摩爾·弗蘭德斯》等對英國及歐洲小說的發展起了巨大的作用。笛福生於倫敦一個商人家庭,到二十多歲的時候他已是一個體面的商人,他從事過內衣業、煙酒貿易,還開過磚瓦廠。經歷過破產。他在從事商業的同時從事政治活動,出版了大量的政治性小冊子,並因此被捕,後來靠疏通關係才得以出獄。此後他繼續辦報紙刊物,寫了大量的政治、經濟時文,又幾次被捕,都是因為言論關係。笛福到了晚年才開始創作他的那些長篇小說,寫《魯濱遜漂流記》的時候他已是59歲了,此前他也許從未想過當個文學家。書中主人公魯濱遜在流落荒島以後所體現出來的進取精神以及挑戰自然的信心與勇氣受到了人們的廣泛推崇,而笛福也因本書的成功而被喻為"英國小說之父"。

文學聚焦

英國青年魯濱遜從小喜歡航海,曾三次離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懷著雲遊四海的高遠志向,告別家人,越過大西洋和太平洋,在驚心動魄的航海中經歷無數險情,後來整條船在太平洋上不幸罹難,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惟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來,並隻身來到一座荒無人煙島上。?他從絕望的縫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啟示,性格堅強的魯濱遜在島上獨立生活了28年。他在孤島上勞作生息,開拓荒地,圈養牲畜,生產水稻和小麥,年復一年與孤獨為伴,克服了種種常人難以克服的困難。《聖經》成為他的精神支柱,憑著驚人的毅力和頑強不息的勞動,他蓋起了房子,收穫穀物,馴養山羊,用獸皮製作衣物。他曾與野獸鬥智,也曾與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後來他搭救了一個土人,稱他為"星期五",把他收作僕人。他以非同尋常的毅力和勇氣,克服了難以想象的艱難困苦,用勤勞的雙手,為自己創造了一個生存的家園。一直到第28個年頭一艘英國船來到該島附近,魯濱遜幫助船長制服了叛亂的水手,才返回英國。這時他父母雙亡,魯濱遜收回他巴西莊園的全部受益,並把一部分贈給那些幫助過他的人們。本書出版后風靡英國,特別是在水手、士兵、小商販、小工匠中廣為傳閱。當時曾有批評家嘲諷說:"老婆子們只要買得起書,沒有一個不買這部'生平與遭遇'作為傳家之寶的。"甚至有人將《魯濱遜漂流記》與《聖經》相提並論,可見其受歡迎的程度。

正文

魯濱遜漂流記(節選)

日記:1659年9月30日,我,可憐而且不幸的魯濱遜·克魯索,在一場可怕的大風暴中,在大海中沉船遇難,流落到這個荒涼的孤島上。我且把此島稱之為"絕望島"吧。同船夥伴皆葬身大海,我本人卻死裡逃生。整整一天,我為自己悲慘的境遇悲痛萬分。我沒有食物,沒有房屋,沒有衣服,沒有武器,也沒有地方可逃命,沒有得救的可能,只有死路一條,可能被野獸吃掉,可能被野人飽腹,再可能因缺少食物而活活餓死。夜晚來臨,因怕被野獸吃掉,我睡在一棵樹上。雖然整夜下雨,我卻睡得很香。10月1日,清晨醒來,只見那隻大船隨漲潮已浮起,並被衝到了離岸很近的地方。這很是出乎我意料。使我感到欣慰的是,大船依然完整地停在那兒,沒有被海浪打碎。我想,待風浪停止之後,可以上去弄些食物和日用品來救急。但又想到那些失散了的夥伴,這使我感到十分悲傷。我想,要是我們當時都留在大船上,也許能保住大船,至少也不至於被淹死。假如夥伴們不死,我們可以用大船殘餘部分的木料,造一條小船,我們可以坐著小船到別處去。這一天,大部分的時間我為這些想法所困擾。後來,看到船里沒進多少水,我便走到離船最近的沙灘上,游泳上了船。這一天雨還是下個不停,但沒有風。從10月1日至24日,我天天上船,把我所能搬動的東西通通搬了下來,趁漲潮時用木排運上岸。這幾天雨水很多,有時也時停時有。這樣看來,這個時節小島正是雨季。10月20日,木排翻倒,上面的貨物也都翻到水裡去了,但木排翻倒的地方水很淺,那些東西又都很重,所以沒有被沖走。等到退潮,我還是打撈回很多東西。10月25日,雨下了一天一夜,還夾著陣陣大風。風越刮越猛烈,最後大船竟變得粉碎。退潮時可以看到大船的碎片,但大船已不存在。這一整天,我把從船上搬回來的東西安置好並蓋起來,以免給雨水淋壞。10月26日,我在岸上跑了差不多一整天,試圖尋找一個合適的地方居住,我最擔心的是安全問題,居住的地方必須能防禦野獸或野人以免它們在夜間對我進行突然襲擊。傍晚,我終於在一個山岩下找到了合適的地方。我劃了一個半圓形作為搭建住所的地點,並決定沿著那個半圓形安上兩層木樁,中間繞著纜索,外面再加上草皮,築成一個堅固的防禦工事,像圍牆或堡壘之類的建築。26日至30日我埋頭苦幹,把全部貨物搬到新的住所,即便有時大雨瓢潑。31日早晨我帶槍深入孤島腹地,一方面為了找點吃的,另一方面為了查看一下小島地形。我打死了一隻母山羊,她的一隻小羊跟著我回家,後來我把它也殺了,因為它不肯吃食。11月1日,我在小山下搭起了一個帳篷,我儘可能把帳篷搭大些,裡面再打上幾根木樁用來掛吊床,這是我在帳篷里睡覺的第一夜。11月2日,我把所有的箱子、木板,以及做木排用的木料,沿著半圓形內側堆成一個臨時的圍牆,作為我的防禦工程。11月3日,我帶槍外出,打死兩隻類似野鴨的飛禽,肉很好吃,下午我開始動手做桌子。11月4日,早晨,開始規劃時間的安排。規定了工作的時間,帶槍外出的時間,睡眠的時間以及娛樂的時間。我的計劃是這樣的:每天早晨,如果不下雨,就帶槍出去溜達二三小時,之後再工作到11點左右;然後,有什麼吃什麼;12點至2點為午睡時間,因為這兒天炎熱異常;傍晚再開始工作。今天和明天的全部工作時間,我都用來做桌子。目前我還是個笨拙的工匠,做一樣東西要花去很多時間。但不久我就成了一個好手了。一方面什麼事做多了就熟能生巧,另一方面也是迫於需要。我相信,這對於其他任何人來講也是辦得到的。11月5日,今天我帶槍外出,並且把狗也帶上了。打死了一隻野貓,其毛皮柔軟,但肉卻不能吃。我每打死什麼動物,都剝下毛皮保存起來。從海邊回來時,看到各式各樣的水鳥,我都不知道名字。還看到兩三隻海豹,這使我大為吃驚。我開始看到它們時,一時還不知道究竟是什麼動物。後來它們游向了大海。這一次,它們從我眼皮底下逃掉了。11月6日早晨外出回來后就繼續做桌子,最後終於完成了,但樣子很醜,我自己都不滿意。之後,我又設法把桌子改良了。11月7日,天氣開始晴朗起來。7日,8日,9日,10日以及12日的一部分時間(11日是禮拜日),我都用來做一把椅子,費了好大的勁,才勉強做成椅子的樣子,一點都不讓人滿意。在做的過程中,我做了再拆,拆了再做,反覆了好幾次。附記:我不久就不再做禮拜了。因為我忘記在木樁上刻凹痕了,因而也就記不起哪天是哪天了。11月13日,今天下雨,令人精神爽朗。天氣也涼快多了,但大雨伴隨著閃電雷鳴,我萬分驚恐,因為我擔心火藥會被雷電擊中而炸毀。因此,雷雨一停,我就著手把火藥分成許許多多小包,以防不測。11月14日,15日,16日。這三天,我做了許多小方匣,每個匣子大約可以裝一兩磅火藥。我把火藥裝入匣內,並分別小心地貯藏好。其中有一天,我打到了一隻大鳥,肉很好吃,但我不知道是什麼鳥。11月17日,今天開始,我在帳篷后的岩壁上開始挖洞,以擴大我住所的空間,使生活更方便些。附記:要挖洞,我最需要的是三樣工具:一把鶴嘴鋤,一把鏟子和一輛手推車或一隻籮筐。我就先不挖洞,而是思考製造一些必要的工具。我用起貨鉤子代替鶴嘴鋤,還湊合用,只是重了點。此外,還需要一把鏟子,這是挖土的重要工具,沒有鏟子,什麼事也別想做,可我不知道怎樣才能做把鏟子。11月18日,第二天,我去樹林里搜尋,發現一種樹,像巴西的"鐵樹",因為這種樹的木質特別堅硬,我費了好大的勁才砍下了一塊,幾乎把我的斧頭都砍鈍了。又花了不少力氣,才把木塊帶回住所,因為這種木頭實在太沉了。這種木料確實非常堅硬,可是我別無他法,所以,我花了好多力氣才做出一把鏟子。我慢慢把木塊削成鏟子的形狀,鏟柄完全像英國鏟子一樣,只是剷頭沒有包上鐵,所以沒有正式的鐵鏟那麼耐用。不過,必要時用一下還可以勉強應付。我想,世界上沒有其他任何一把鏟子是做成這個樣子的,也決不會有人花這麼長的時間才做成一把鏟子。雖然有了鶴嘴鋤和鏟子,但工具還是不夠,我還缺少一隻籮筐或一輛手推車。籮筐我沒有辦法做,因為我沒有細軟的枝條,至少現在我還沒有找到。至於手推車,我想除了輪子外,其他都可以做出來。可做輪子卻不容易做出來,我簡直不知從何處著手。另外,我也沒辦法做一個鐵的輪軸,以便使輪子轉動。因此,我決定放棄做輪子的念頭,而做一個灰斗似的東西--就是工人替泥水匠運泥灰用的灰斗,這樣就可把石洞里挖出來的泥土運出來。這工作不像做鏟子那麼難。但製造這些工具--灰斗和鏟子,以及試圖做手推車最終又不得不放棄,一共化費了整整四天時間,當然不包括每天早晨帶槍外出的時間。可以說,我幾乎沒有一天不出去,也幾乎沒有一天不帶回些獵物作食品。11月23日,因為做工具,其他工作都放了下來,等這些工具完成,我又繼續做被耽擱了的工作。只要有精力和時間,我每天都工作,花了整整十八天的功夫擴大和加深了岩洞;洞室一拓寬,存放東西就更方便了。附記:這幾天,我的工作主要是擴大洞室。這樣,這個山洞成了我的貯藏室和軍火庫,也是我的廚房、餐廳和地窖。我一般仍睡在帳篷里,除非在雨季,雨下得太大,帳篷漏雨,我才睡到洞室里。所以,我後來把圍牆裡的所有地方,通通用長木條搭成屋椽的樣子,架在岩石上,再在上面鋪些草和大樹葉,做成一個茅屋的樣子。12月10日,我本以為挖洞的工程已經完成,可突然發生了塌方。也許我把洞挖得太大了,大量的泥土從頭頂和旁邊的岩壁上塌下來,落下的泥土太多了,把我嚇壞了。我之所以這樣恐慌,當然是有理由的。要是塌方時我正在洞內,那我肯定不用掘墓人了。這次意外一發生,我又有許多工作要做了。我不但要把落下來的鬆土運出去,還安裝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撐起來,免得再出現塌方的災難。12月11日,今天我按昨天的計劃開始我的工作,用兩根柱子作為支撐,每根柱子上交叉搭上兩塊木板撐住洞頂。這項工作第二天就完成了。接下來我支起了更多的柱子和木板,花了大約一星期的時間把洞頂加固。洞內一排排直立的柱子,把洞室隔成了好幾間。12月17日,這天至20日,我在洞里裝了許多木架,又在柱子上敲了許多釘子,把那些可以掛起來的東西都掛起來。現在,我的住所看上去有些條理了。12月20日,我把所有的東西都搬進洞里,並開始布置自己的卧室。我用木板搭了個碗架似的東西,用來擺吃的東西。但木板已經越來越少了。除此之外,我又做了一張桌子。12月24日,全晝夜大雨傾盆,沒有出門。12月25日,整日下雨。12月26日,無雨,天氣涼爽多了,人也感到爽快多了。12月27日,打死了一隻小山羊,又把另一隻小山羊的一條腿打瘸了。我抓住了瘸腿的小山羊,用繩子牽回家。到家后我把山羊的受傷的腿綁了起來,還上了夾板。附記:在我精心照料下,受傷的小山羊活下來了,腿也長好了,而且長得很健康。由於我長期照料,小山羊漸漸溫順起來,整日在我住所門前的草地上吃草,不肯離開。這啟發了我:我可以飼養一些易於馴服的動物,將來一旦彈藥用完也不愁沒有東西吃。12月28日,29,30日酷熱無風。整天在家,到傍晚才外出覓食。整日在家裡整理東西。1月1日,天氣仍然很熱。我早晚帶槍各外出一次,中午午睡。傍晚我深入孤島中心的山谷里,發現許多野山羊,但極為膽小而且難以捕捉。我決定帶狗來試試是否能獵取幾隻。1月2日,照著昨天的想法,我今天帶狗外出,叫它去追捕那些山羊;可是,我想錯了,山羊不僅不逃,反而一起對我的狗奮起反抗。狗也知道危險,不敢接近群羊。1月3日,我動手修築籬笆或圍牆,因為我一直擔心受到攻擊。我要把圍牆築得又厚又堅固……在這段時間裡,我努力工作,儘管雨水耽誤了我好多天,甚至好幾個星期。在我看來,圍牆不做好,我住在裡面就沒有安全感。我做的每件工作所付出的勞動,簡直難以令人置信。尤其是那些木樁,要把木樁從樹林里搬回來,又要打進土裡,實在非常耗費體力,因為我把木樁做得太大了,而實際上並不需要那麼大。牆築好后,又在牆外堆了一層草皮泥,堆得和牆一般高。這樣,我想,即使有人到島上來,也不一定看得出裡面有人住。我的這一做法是非常明智的。後來事實證明了這一點。在此期間,只要雨不大,我總要到樹林里去尋找獵物,並常有一些新的發現,可以改善我的生活。特別是我發現了一種野鴿,它們不像斑尾林鴿那樣在樹上作窠,而像家鴿一樣在石穴里作窩。我抓了幾隻小鴿子,想把它們撫養大。養倒是養大了,可一大就飛走了。我想也許因為我沒有給它們餵食;事實上,我也沒什麼東西可喂它們。但是,我經常找得到它們的窩,就捉些小鴿子回來,這種鴿子的肉非常好吃。在料理家務的過程中,我發現還缺少許多許多東西;有些東西根本沒辦法製造,事實也確實如此。壁如,我無法製造木桶,因為根本無法把桶箍起來。前面我曾提到,我有一兩隻小桶;可是,我花了好幾個星期的功夫還是做不出一隻新桶來。我無法把桶底安上去,也無法把那些薄板拼合得不漏水。最後,我只好放棄了做桶的念頭。其次,我無法製造蠟燭,所以天一黑就只能上床睡覺。在這兒一般七點左右天就黑下來了。我記得我曾經有過一大塊蜜蠟,那是我的非洲冒險航程中做蠟燭用的,現在早已沒有了。我唯一的補救辦法是:當我殺山羊時,把羊油留下來。然後把羊油放在我用泥土做成並經過太陽曝晒的一個小盤子里。再把麻繩弄鬆取下一些麻絮做燈心。這樣總算做做成一盞燈,雖然光線沒有蠟燭明亮和穩定,但也給了我一點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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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葉可兒 發表於 2007-11-10 11:28 | 只看該作者
【閱讀理解】

本文是魯濱遜日記的節選,這一段日記記錄著魯濱遜初來荒島製造工具的過程。從這一段日記你試著判斷一下,魯濱遜的人生閱歷和個性如何?【思考與討論】

魯濱遜一個人生活在無時間概念、無人交流的荒島上生活了28年,你認為在求生存的前提下,魯濱遜怎樣紀錄日期?怎樣才能不忘記自己的語言?你有什麼可行的方法和設想嗎?

【作品之外】

魯濱遜在"絕望島"上與環境鬥爭的故事展現了人類理性的光芒和勇氣的力量。笛福已經在作品中展現了他的理想主義、他的不屈不撓和他的果敢堅毅。據說,笛福筆下的魯濱遜是有人物原型的。2001年獲得英國惠特布雷文學獎的英國作家黛安娜·蘇阿米稱通過自己研究找出了這個原型--蘇格蘭人塞爾扣克,並寫出了傳記作品《塞爾扣克的孤島--一個真實而奇特的魯濱遜·克魯索》。不過,黛安娜·蘇阿米認為這個真人以及這個人生活在孤島上的實際原因和笛福小說所寫的大相徑庭,二者分歧如下:

《魯濱遜漂流記》中,魯濱遜堅強理性,信仰虔誠。《塞爾扣克的孤島--一個真實而奇特的魯濱遜·克魯索》中"魯濱遜"是個極為粗野的蘇格蘭人,貪錢、嗜酒。

《魯濱遜漂流記》中,魯濱遜是因為環遊世界的夢想才離開家鄉,出海遠航。《塞爾扣克的孤島--一個真實而奇特的魯濱遜·克魯索》中"魯濱遜"只是為了當時掀起的海上尋金熱,放棄繼承父親的製鞋和硝皮生意,一心到出海尋金撈"快錢"。

《魯濱遜漂流記》中,魯濱遜是因為災難性的風浪才流落到孤島上。《塞爾扣克的孤島--一個真實而奇特的魯濱遜·克魯索》中"魯濱遜"在探險船上與其他船員發生爭執,結果其他船員指責他質疑船的安全性能是叛國行為,將他單獨流放到一個小島上。

黛安娜·蘇阿米認為這個島就是位於現在智利西面580公里處的胡安·費爾南德斯群島中的一個小島。1704年塞爾扣克被流放到這裡,生活了四年多(準確的說是52個月)。蘇阿米還親自去了一趟塞爾扣克被困的小島,她說目前島上大約有500人居住。但居住環境仍然十分惡劣。你認為她下的結論有根據嗎?藉助學校和社區的圖書館找找胡安·費爾南德斯群島的相關資料,比如它的氣候、動物、植物,再推斷一下與《魯濱遜漂流記》中的描寫是否相符。在小組中解釋你的看法和根據,在彼此意見不同的情況下,可以展開友好的辯論。

【小組活動】

《魯濱遜漂流記》問世以來,"魯濱遜"成了英雄精神的代名詞,魯濱遜的形象也多次被搬上電影熒屏。較早的有前蘇聯導演安德列耶夫斯基的《魯濱遜漂流記》。最新的有中國導演林正盛在第56屆嘎納電影節展出的影片《魯濱遜漂流記》。電影史上還有很多並未直接與"魯濱遜"相關,但講述了個人與大自然抗爭的故事或者體現了人類的抗爭精神的影片。你看過相關的電影嗎?試著找出你最喜歡一部,找找其中你最喜歡的人物圖片和海報,小組整理之後在社團或者俱樂部活動中辦一次小型"電影展"。

故日的珍藏哈克貝里·芬歷險記第五課時

哈克貝里·芬歷險記

(節選)

作者介紹

馬克·吐溫(MarkTwain,1835~1910)美國作家。原名塞繆爾·朗赫恩·克萊門斯。自幼生長在密西西比河上的小鎮漢尼拔。青少年時期曾在家鄉和美國中西部及東部當過排字工人,在密西西比河上當過舵手,還一度在南北戰爭中參加過南軍,又去內華達和加利福尼亞經營礦業,後來從事新聞工作。1865年因幽默故事《卡拉韋拉斯縣馳名的跳蛙》一舉成名,成為聞名全國的幽默大師。

馬克·吐溫的傑作多半取材於童年生活,尤其是他在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馬克·吐溫這個筆名取自水手的行話,意思是"12英尺深",指水的深度足以使航船通行無阻。他在1875年為《大西洋月刊》寫的《密西西比河上》(1883年出版)就以早年的舵手生活為題材。長篇小說《湯姆·索耶歷險記》(1876)及《哈克貝里·芬歷險記》(1884)也以密西西比河及河邊小鎮為背景。《艱難歲月》(1871)則反映他在西部新開發地區的生活經歷。馬克·吐溫還寫過一些針砭時政、諷刺封建制度和宗教以及抨擊黑奴制的小說,如與查·沃納合寫的《鍍金時代》,以英國為背景的《王子與貧兒》和《亞瑟王朝廷上的康涅狄格州美國人》(1889)以及《傻爪威爾遜》(1894)。馬克·吐溫晚年在作品中流露對現實的失望和對"人類"(實為對有產階級)的悲觀態度。這一時期比較重要的作品有《敗壞了哈德萊堡的人》(1900)、《人是怎麼回事?》(1906)、《神秘的來客》(1916)等。但最重要的著作是他口授而由秘書筆錄的《自傳》。馬克·吐溫被譽為"美國文學中的林肯"。他的主要作品已大多有中文譯本。

作品背景

《湯姆·索耶歷險記》出版於1876年,《哈克貝里·芬歷險記》出版於1884年,馬克·吐溫稱前者和後者為"姐妹篇"。學者們幾乎一致認為馬克·吐溫寫《哈克貝里·芬歷險記》時,思想上、藝術上有個飛躍,兩書成為"姐妹篇",但又不能等同看待。海明威說:"所有現代的美國文學都來自馬克·吐溫的一本書《哈克貝里·芬歷險記》。"

《哈克貝里·芬歷險記》主要發生地點在密西西比河流域。?密西西比河對美國文化的成長發展的重要性,人們常以之與黃河、長江對中國文化生長、發展的重要性相比。馬克·吐溫的故鄉即在密西西比河上密蘇里州的漢尼拔。在馬克·吐溫一生中,密西西比河既為十九世紀美國"西進"的重要基地,又為南北雙方黑奴制與反黑奴制派激烈鬥爭的地區。馬克·吐溫正是十九世紀美國"西進"與"南下"("南北"黑奴制鬥爭)時代這兩股大潮孕育的偉大作家。作家開宗明義,清楚地點明故事發生的地點在整個的密西西比河流域,意義不同尋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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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葉可兒 發表於 2007-11-10 11:56 | 只看該作者
本書出版於1884年,作者特別點明故事發生在四十至四十五年前,指寫的是1826年至1845年期間的事。作家寫的是六十年代黑奴解放戰爭以前的事,只是描述中飽含著作家對戰後的"鍍金時代",即虛假的繁榮時代的幻滅感與對更高的審美理想的深沉的追求。


正文

哈克貝里·芬歷險記(節選)

我們踮起腳尖,沿著樹林中的小道,朝寡婦園子盡頭往回走,一路上彎著身子,免得被樹杈擦破腦袋。我們路過廚房的時候,我被樹根絆了一跤,發出了響聲。我們趕緊趴著不動。華珍小姐那個大個兒的黑奴,名叫吉姆的,正坐在廚房門口。因為他身後有燈光,他的一切我們都看得一清二楚。只見他站起身來,往前探著脖子,仔細聽了一會兒。緊接著,他大聲說,"誰呀?"

他又仔細聽了一會兒,然後踮起腳尖走了下來,就在我們倆的當中,我們幾乎能摸到他的身子了。就這樣,幾分鐘、幾分鐘過去了,一點兒聲響也沒有,我們又靠得那麼攏。這時,我腳脖子上有一處發癢,不過我忍住沒有動手抓。接著,我耳朵又癢起來了,然後我的背上,又癢起來了。真是再不抓我便要死了。是啊,從這以後,我發現有好多回都是這樣。你要是跟有身份的人在一起,或者參加一處葬儀,或是明明睡不著偏要睡,--不論在哪裡,只要那裡不容許你抓癢,那你全身就會有一千處發癢。不一會兒,吉姆在說:

"喂--你史(是)誰啊?史(是)什麼人?我約(要)是沒聽到什摸(么),才見鬼哩。好吧,我知道該怎麼辦。我要坐在這裡,等到再聽到響聲才息(歇)。"

他就這樣坐在地上,坐在我和湯姆的中間,他背靠著一棵樹,兩腳向前攤開,一條腿幾乎碰到了我的一條腿。我的鼻子開始發癢,癢得我連眼淚都流了出來,不過我沒有抓。接著,我鼻孔里也癢了起來,然後是鼻子底下發癢。我真不知道自己怎麼可能這麼坐著一動也不動。這是多麼難受的罪啊,一直熬了有六七分鐘之久,不過在感覺上可絕對不止六七分鐘。接著,我身上有十一處在發癢。我估摸著,再熬一分鐘以上,我可就要頂不住啦。不過,我還是咬咬牙,準備再頂一頂。就在這時,吉姆的呼吸變粗了。再過一會兒,他打起了呼嚕。--這樣,我馬上又舒坦起來了。

湯姆呢,他給了我一個信號--嘴裡發出一點聲響,--我們就手腳並用地爬開去。爬了十步遠,湯姆在我耳朵邊低聲說,他要把吉姆捆綁在一棵樹上,這樣好玩。我說不行,這樣會弄醒他,太冒險了,人家會發現我不在屋裡的。接著,湯姆說他蠟燭不夠用,他想溜進廚房去多找幾根蠟燭。我勸他別這麼干,我說,吉姆說不定會醒,會跟著來的。不過湯姆要冒一冒險,就這樣,我們溜了進去,取了三支蠟燭。湯姆在桌上留下了五分錢,姑且算是蠟燭錢吧。然後,我們溜出了廚房。我急於想溜走,可是怎麼也阻止不了湯姆,他非要手腳並用地爬到吉姆那邊,跟他開個玩笑。我等著,彷彿等了很久,四下里一片寂靜,感覺很孤單。

湯姆一回來,我們就繞著園子的圍牆,沿著小路往前走。一步步摸上了房屋那頭陡陡的小山頂。湯姆說他把吉姆的帽子從他頭上輕輕地摘了下來,掛在他頭頂上一根樹杈上。吉姆身子動了一下,不過沒有醒。這件事過後,吉姆對人說,巫師對他施了魔法,搞得他神志昏迷,然後騎著他飛往本州各地,最後把他降落到原來那棵樹下,並且把他的帽子桂在樹杈上,以便讓他知道這究竟是誰幹的。到了下一回,吉姆告訴別人,巫師把他一直騎到了新奧爾良。再到後來,對人家吹的地界越吹越寬。最後,他乾脆說,巫師騎在他身上飛遍了全世界,搞得他幾乎累得要死,他背上也長滿了馬鞍子磨破了的水泡。吉姆對這一回的經過,得意得忘乎所以,甚至不把別的黑奴放在眼裡。各地的黑奴從老遠的地方來聽吉姆講述這種種經過,他成了這一方黑奴中間最受抬舉的人。外地來的黑奴嘴張得大大的,上上下下打量他,彷彿見到了什麼珍奇寶貝似的。黑奴一般愛講黑地里、灶火邊,巫師怎麼樣怎麼樣。不過,逢到有人這麼講,顯得自己在這方面無所不知,無所不曉時,吉姆總會插一嘴,說一聲,"哼!你懂得什麼'巫師'?"那個黑奴自此就被堵住嘴,不得不往後靠了。吉姆總是把那個五分錢的硬幣用細繩掛在脖子上,說這是那個巫師親自送給他的一件法寶,還親口告訴他這能治一切疑難雜症。並且說只要念念有詞,他可以隨時把巫師請來,不過巫師告訴他念的那些詞,他可從來沒有對人講過。黑奴從四面八方趕來,給吉姆帶來他們所能找到的禮物。他們的目的只是為了能見識一下那個五分錢的錢幣。不過他們對錢幣可碰都不敢碰一下,因為這是魔鬼的手摸過的。作為一個僕人,吉姆這下子可算給毀了。因為他既見過魔鬼,又給巫師騎過,他就自然而然地神氣起來,目空一切了。

話說湯姆和我到了小山頭的邊上,我們往下面村子一望,見到有三四處閃著燈光。可能那裡有病人吧。我們頭頂上的星星呢,閃爍著迷人的光亮。下面村子邊上,流淌著那條大河,整整一英里。那麼寬闊,那麼寂靜,那麼莊嚴。我們走下小山頭,找到了喬·哈貝和朋·羅傑斯,還有兩三個別的男孩子,都是躲在廢棄的鞣皮工場里的。於是,我們就解開了一隻小舟,順水劃了兩英里半路,到了小山邊上一處大岩石那兒,就上了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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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葉可兒 發表於 2007-11-10 13:03 | 只看該作者
我們走進一簇矮樹叢,湯姆讓大家一個個都宣了誓,表示決心保守秘密,然後領他們到小山上的一個山洞前面。那裡正是矮樹叢里樹木長得最茂密的地方。我們點起了蠟燭,連走帶爬地進去了。到了裡邊兩百碼處,豁然開朗。湯姆在那一條條過道之間摸索了一陣子,便在一道石壁那裡鑽了下去,在那裡,你根本看不到有一處洞口。我們沿著一條狹窄的過道,闖進了一處類似一個小間的地方,那裡一片濕漉漉的,而且還冷。

我們就在那兒停了下來。湯姆說:

"啊,我們這個強盜幫就在這裡成立啦。我們給它起個名字,就叫它湯姆·索耶幫吧。凡是有心參加的,都得起誓,並且還要用血寫下自己的名字。"

大家都願意這麼做。湯姆取出了一張紙,上面寫好了誓詞,他把誓詞念了一遍。誓詞說,每個兄弟都必須忠於本幫,決不把本幫的秘密告訴任何一個人。如果有任何人膽敢傷害本幫任何一個兄弟,所有兄弟都必須依照命令去殺死那個人和他的家人。在他把他們殺死,並在他們胸膛上用刀劃下本幫的標記也就是十字以前,一概不準吃東西,不準睡覺。凡非本幫的人,一律不得使用這個標誌;凡使用了的,初犯者要被控告,再犯者處死。凡本幫成員對外泄露秘密者,必須割斷他的喉管,並把屍體燒掉。把骨灰撒掉,名字從血書的名單上除掉。凡屬本幫兄弟,從此一律不許再提到他的名字,而且要加以詛咒,直到永遠。

大家都說,這才是一個真正了不起的誓詞。還問湯姆,這是不是他自己想出來的。他說,有些地方是的,不過其餘的出自海盜書與強盜書。還說,每個強盜幫,凡是帥帥的,都有誓詞。

有的人認為,凡泄露秘密的兄弟的家屬,理應處死。湯姆說這個意見很好,便用筆記了下來。接著,朋·羅傑斯說:

"這兒的哈克貝里·芬呢?他可沒有家屬啊--對他該怎麼辦才好?"

"啊,他不是有個父親么?"湯姆·索耶說。

"不錯,他是有個父親。不過,在這些日子裡,你從來沒有見到過他的人影。他老是喝得醉醺醺的,在鞣皮工場的豬圈裡睡。在這一帶,有一年多見不到他這個人影了。"

他們就進行了討論,還商量著打算把我排除在外,理由是每個兄弟都非得有個家或是有個什麼人可以殺掉才行啊。不然的話,對其他的人來說,那真是太不公平了。是啊,誰都想不出一個辦法來--一個個都一籌莫展,獃獃地坐在那裡,我都快要哭出來了。可是突然之間,我想出了一個解決辦法。我給大夥兒推出了華珍小姐--他們可以殺死她啊。於是一個個都說:

"哦,她行,她行。成了,成了。哈克可以加入了。"

接著,大夥兒用針頭刺自個兒的手指頭,刺出血來,寫了姓名,我也在紙上用血寫了我的姓名。

"那麼",朋·羅傑斯說,"我們這個幫究竟幹什麼樣的行當呢?"

"搶劫和殺人,其它一律不幹,"湯姆說。

"可是我們要搶的是什麼呢?房子--牲口--還是--"

"胡說!偷牲口,以及諸如此類,那算什麼強盜,那是偷盜,"湯姆說。"我們可不是偷東西的,這算什麼氣派。我們是攔路行劫的好漢,我們要在大路上攔劫驛車和私家馬車,我們頭戴面具,我們殺人,我們搶他們的表,搶他們的錢。"

"我們非得要殺人么?"

"哦,那當然,殺是上策。有些老行家不是這麼看,不過大多數都認為殺是上策。除非是那類的人,我們把他押到山洞裡來,看押在這裡,到送來贖金為止。"

"贖金?那是怎麼一回事啊?"

"我也不知道,不過人家就是這麼乾的,我看到書上是這麼寫的。因此,我們自然也得這麼干。"

"我們連那是怎麼一回事都還沒有搞清楚,怎麼個干法?"

"別光說泄氣話,反正我們得干。我不是跟你們說過了,書上是這麼說的。難道你們不打算按書上寫的,另搞一套,把事情搞得一團糟?"

"哦,說說很容易,湯姆·索耶。不過,要是我們不知道該怎樣對付這些人,他媽的,怎樣勒索到贖金?我要搞清楚的恰恰正是這個。你覺得那該是怎麼一個辦法?"

"啊,這我不知道。不過,也許是這樣,我們把他們看押好,一直到勒索到贖金,這就是說,一直到他們死去為止。"

"嗯,這多少還像句話。這能解決問題,你為什麼不早說呢?我們要把他們看押住,直到死去拉倒--也會有不少麻煩事,把什麼都吃得光光的,還總是想逃跑。"

"看你說的,朋·羅傑斯。有警衛看守著他們,人家怎樣能溜得掉,只要膽敢一邁腿,就幹掉他們。"

"一個警衛。嗯,這倒好。那就得有人整夜值班,決不打瞌睡,就只是為了把他們看押好。我看這是個笨主意。為什麼不可以把他們一押到這裡,就派人拿一根棍子,馬上就勒索贖金?"

"因為書上沒有這麼寫--這就是原因所在。朋·羅傑斯,我問你,你是願意照規矩辦事,還是不願意?--問題恰恰在這裡。你以為,寫書的人不知道怎樣才是正確的辦法么?你自以為比他們更高明么?才不是的呢!先生,不,我們還是要按照通常的規矩勒索贖金。"

"好吧,我不在意,不過,我還得說這是個笨辦法。--再說,婦女,我們也殺么?"

"啊,朋·羅傑斯,我要是跟你一般的笨頭笨腦,我不會隨便亂說。殺婦女?不--這樣的事,誰也從沒有在任何哪一本書上看到過。你把她們帶到了山洞裡。從始至終,你總是對她們斯斯文文的;慢慢地,她們就愛上了你,再也不想回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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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葉可兒 發表於 2007-11-10 13:06 | 只看該作者
"好,要是這樣的話,我贊成。不過,我看這行不通。不用好久,山洞裡就會擠滿婦女和待贖的人,沒有強盜待的地方。不過,就這麼干吧,我沒有什麼要說的了。"

小湯米·巴恩斯這會兒睡著了,人家把他弄醒的時候,他嚇壞了,哭了起來,說要回家,回到媽媽那裡,他再也不想幹什麼強盜了。

【走進作品】

讀過這篇文章后,你認為哈克是個什麼樣的男孩子?

【閱讀理解】

哈克貝里·芬的身份是什麼?與華珍的關係是?

吉姆是如何描述自己被戲弄的過程的?為什麼會如此描述?這樣的描述導致什麼樣的結果?結果產生的原因是?吉姆黑人的身份對此有什麼影響?(試閱讀相關歷史書籍思考問題)

馬克·吐溫是如何看待吉姆和其他黑人的?

哈克貝里·芬和他的夥伴對於"強盜"的定義是什麼?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定義?他們為什麼想做強盜?

請你概括一下馬克·吐溫的寫作風格,並分析俗語的大量運用的優劣。

你讀過馬克·吐溫其他的作品嗎?比如說《湯姆·索耶歷險記》。為什麼說《哈克貝里·芬歷險記》與《湯姆·索耶歷險記》是姊妹篇?他們兩者之間有無聯繫?

【思考與討論】

哈克貝里·芬和他的夥伴對於"強盜"的認識來自於書本,請大家思考為什麼書本會產生如此的效果?作家在這裡如此處理"書本"有什麼其它的用意?

【寫作練習】

閱讀本篇文章后,你能向你的朋友或者家人複述本篇中的故事嗎?

你童年時期有過類似的冒險經歷嗎?如果有的話,你還能想起當時的情景嗎?寫篇回憶性的文章描述一下你的童年經歷,注意生動性、活潑性。內容方面包括:

你們為什麼想去冒險?

你們冒險出發之前怎麼準備的?

你們出發之後有什麼特別有意思的事情發生?

你們怎麼返回的?家人、老師有沒有發現?他們對你們說了什麼?

【課後小操練】

節假日,大家不妨相約展開一次"神秘之旅",前往某個嚮往已久的地方。冒險之前,要注意調查好地理位置、天氣情況、交通路線,做好計劃,安排好行走路線、攜帶行李等,小夥伴之間要有分工,比如誰負責統帥,誰負責食物等,分工明確,確保在安全的前提下順利完成冒險。完成後,就冒險情況向同學做一次成果展示,包括冒險計劃的具體制定、實施情況,途中的奇聞軼事、精彩片斷,動植物標本的收集,各自的收穫與感想。

故日的珍藏野性的呼喚第六課時

野性的呼喚

(節選)

作者介紹

傑克·倫敦(JackLondon1876-1916),19世紀後期至20世紀初期的批判現實主義作家,在文學史上佔有重要的地位。1876年生於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市,一個破產農民家庭,從小出賣勞力為生,曾賣報、卸貨、當童工。成年後當過水手、工人,1896年阿拉斯加發現金礦,他同他的妹夫加入了去克朗代克一帶淘金的人流,得了壞血症。從此埋頭讀書寫作,成為職業作家。1899年,他的作品像雨後春筍般在各種雜誌上發表。從1899年1月正式發表他的小說《給獵人》到1916年11月22日夜因精神極度空虛服毒自盡於卧室共18年的創作生涯中,傑克·倫敦寫了近50部作品,其中包括19部長篇小說,150多篇短篇小說,3個劇本及論文、特寫。他的作品題材多樣,風格獨特,語言嚴謹而且極富表現力,在美國文學史乃至世界文學史上獨樹一幟,瀰漫著強烈的大自然氣息,揭示了人類社會一定階段人與人之間的複雜關係,呈現出特有的鮮明民族色彩。

早期作品有描寫北方淘金者生活的短篇小說集(包括1900至1902年發表的《狼的兒子》等3部集子,通稱"北方故事");描寫倫敦貧民生活的特寫集《深淵中的人們》(1903);描寫獸性般殘忍和利己主義的長篇小說《海狼》(1904)。作品揭露了資本主義社會的弊端,表現了對勞動人民頑強意志的歌頌和苦難生活的同情,也顯示了作者的"適者生存"的社會進化論思想和尼采式"超人"哲學觀念。19世紀90年代他參加社會主義運動,1903年到1907年間,他參加社會黨活動最為活躍。當時社會黨主要成員是知識分子,以宣傳社會主義思想為主要活動。此間創作了一些優秀的現實主義作品,如號召工人階級拋開幻想、準備堅持長期武裝鬥爭的政治幻想小說《鐵蹄》(1908);描寫勞動者出身的現實主義作家因理想破滅而投海自殺的自傳體長篇小說《馬丁·伊登》(1909)。小說描寫了勞動人民的苦難生活,展示了工人階級的革命鬥爭,揭露了資產階級的虛偽、勢利和自私,但小說的主人公卻是強調個人意志和脫離群眾的"超人"。1909年,傑克·倫敦逐漸脫離社會鬥爭,追求個人享受。雖然創作了《一塊排骨》(1911)、《在甲板的天蓬下面》(1913)等優秀小說,也寫了《埃爾西諾爾號的叛變》(1914)、《紅死病》(1915)等誣衊工人運動及宣揚世界末日的作品。1916年1月聲明退出社會黨,同年11月他在精神極度苦悶空虛中服毒自殺。

作品內容簡介

TheCalloftheWild,譯為《野性的呼喚》,又譯為《荒野的呼喚》。1903年,它以連載的形式發表在流行雜誌TheSaturdayEveningPost上。此後,傑克·倫敦將其進一步擴充,以圖書的形式出版並得到了廣泛的好評,成為當時的一本暢銷書--小說簡單的形式和對克朗代克惡劣環境的描述吸引了那些已經厭倦了當時充斥市場的多愁善感、浪漫的文學作品的讀者。同時,讀者也被小說主人公的冒險經歷所吸引,這種題材在世紀之交非常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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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葉可兒 發表於 2007-11-10 13:07 | 只看該作者
作者寫這部小說,完全是根據自己的切身感受,因他本人也被捲入1896年的那股淘金浪潮,去了那苦寒的荒野地區。他沒有找到金子,卻得到了比金子更為珍貴的生活體驗。阿拉斯加之行激起了他豐富的想象,歸來后他放棄了體力勞動,開始從事文學創作。這部小說共有七章,故事以巴克狗為主角,以他的生活環境和心態變化為線索而展開。大致可以分為四個重要部分:巴克在南方法官米勒府邸悠閑舒適的生活而淘金熱把他拋進了痛苦的深淵;巴克當雪橇狗后的艱難生活和他所受到的虐待以及他的反抗;狗與狗之間的相互搏鬥、廝殺以及巴克獲得了支配權;巴克最終斷絕了與人類的關係,復活了他的野性成為了狼群的一員。這裡節選了第七章的前一部分,巴克第一次出走歸來。


文字的背後

故事以一首詩為開頭,該詩可以解讀為:每一個人,無論教化程度多深,內心深處都潛伏著野性的張力。這種張力在一定時期就會爆發出來,使我們這些教化的人類表現出原始的獸性。按照這種返祖的觀點,"野性的呼喚"就是"原始獸性"的呼喚。小說中主要講述的卻是一隻家犬--巴克從陽光明媚的聖塔克勞爾山谷(SantaClaraValley)被販賣到冰天雪地的克朗代克的悲慘遭遇,作者憑著自己在北方的親身經歷,生動的塑造了一隻有著高貴出身而且適應力極強的"尼采式"的"超級狗"。讀完小說之後,我們就會發現這部作品不是一部簡單的返祖主義的作品。"野性的呼喚"可以解讀為"自然的召喚",召喚人們擺脫文明的枷鎖找回真實的自我。故事中巴克所遭受的文明動物(人類)的種種折磨表明文明毀滅了自然這一誠實清白的存在狀態。同時,文中引入"自然選擇"這一自然規律,突現了小說對真實生活的再現,這也是該作品的魅力之所在。這是一部以現實主義筆法勾勒的自然主義的作品。

正文

呼喚的聲響(節選)

巴克在五分鐘之內替約翰·桑頓贏了1600塊錢,使得他的主人在償還一些債務后,還能同夥伴到東部去旅行找尋一個傳聞中地點不明的金礦。這個金礦的歷史簡直跟美國的歷史一樣長久。許多人曾經尋找過它;卻沒有誰能找得到;而且有不少人為了找尋它一去不回。這個失蹤的金礦老早就沉浸在悲劇之中,神秘莫測。沒有人知道最初的發現者是誰。最早的傳說在追溯到那個發現者之前就停了下來。一直以來,傳說中都會出現一間古老的、搖搖欲墜的小木屋。許多臨死的人發誓說有這回事,而且說找到了小屋就找到了金礦。他們還加上一條:那兒的金塊跟北方那些已知的金子種類絕不相同。

約翰·桑頓是既不求助於別人,也不求助於自然的。他對於荒野一點兒都不害怕。帶著一把鹽和一把來福槍,他就能夠深入荒野,想去哪兒就去哪兒,高興呆多久就呆多久。他一點都不著急,和印第安人一樣,在旅途中獵取每天的食物;如果找不到食物,他也像印第安人一樣,繼續前進,堅信早遲都會有食物。因此,在他們東進的偉大征途上,菜單上只有純肉食品,雪橇上主要是些彈藥和器具,而旅行的時間表便無限延長。

獵獸、捕魚和在陌生土地上不定地遊盪,帶給巴克無限的喜悅。有時候他們不停地走下去,一天又一天,一連走幾個星期;有時候幾個星期都不走,到處紮營。這時候,狗閑散著,人們就用火燒透那些結冰的泥沙洞穴,用火的熱量來洗掉無數淘金盤上的污垢。有時他們挨著餓,有時他們卻大吃大喝,這些完全取決於打獵的運氣和獵物的多少。夏天來了,狗和人都背上要用的東西,乘木筏渡過山中的藍色湖泊,而用森林裡的直樹鋸成的細長的船沿著不知名的河流或逆流而上或順流而下。

春天又一次來臨了,他們結束了所有漂泊不定的生活。最終,他們還沒有找到那間不知所在的小木屋,卻在一個廣闊的山谷里找到了一個淺淺的砂礦。那兒的金子在淘金盤盤底呈現出來,就像黃燦燦的牛油一樣。他們不再找別的地方,他們每天淘出來的乾淨的金砂和金塊能讓他們賺幾千塊錢,他們便天天淘著。黃金被裝在鹿皮口袋裡,五十磅一袋,像柴火似的堆在那間杉枝搭成的小屋外面。他們像巨人一樣賣力工作,日子一天天飛逝,像夢一樣,而他們的金子也越堆越高了。

除了不時地把桑頓殺死地野獸拖回來,那些狗便無事可做,所以巴克有許多時間在火堆旁邊沉思。那短腿毛人的幻影便常常在他眼前出現,恰好現在要做的事情很少;於是巴克便常常在火堆旁邊眯著眼睛,和那毛人在他記憶的另一個世界里遊盪。

這另一個世界特有的東西好像就是恐懼。巴克注視著那毛人睡在火堆旁,頭放在膝蓋中間,兩手緊扣在上面;他睡得一點都不安靜,常常被驚醒而跳起。這時毛人就會恐怖地窺伺著黑暗裡面,把更多的柴拋進火里。如果他們在海灘上走,毛人就會拾些貝殼類的東西,一面拾一面吃,兩眼轉來轉去看有沒有隱藏的危險,雙腳準備著,一旦危險出現可以像一陣風似的溜掉。他們躡手躡腳地在森林裡前進時,一丁點兒聲音都沒有。巴克跟在那毛人後面;他們都非常地警覺,耳朵痙攣地旋動,鼻孔震顫,因為那毛人的聽覺和嗅覺同巴克的一樣敏銳。那毛人能夠跳到樹上,並且像在地面上一樣迅速行進,從一個樹枝盪到另一個樹枝,有時相距十幾尺,從這邊放手跳到那邊,從不曾跌落過,也從不曾脫手。事實上,跟在地面上一樣,他完全習慣了樹上的生活。巴克有著許多記憶;很多個夜晚,當那個毛人棲宿在樹上熟睡的時候,他便在樹下繼續守夜,絲毫不敢鬆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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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葉可兒 發表於 2007-11-10 13:08 | 只看該作者
跟這毛人的幻影相似的是那種呼喚仍然在密林深處響著。那使他充滿一種極度的不安和奇怪的慾望。那使他隱約感到一絲甜蜜的喜悅,使他意識到他對那野性的嚮往,為他不知道的東西所鼓舞。有時他跑進森林裡面去追逐那種呼喚,去找尋它好像它是一種可觸摸到的東西,根據當時心情或輕或重地吠著。他會把他的鼻子伸進附著在樹上的冰冷的苔蘚里,或者伸進長著高草的黑土裡,快樂地嗅著肥沃土壤的氣息;他也會像把自己藏起來一樣連續幾個小時蜷縮在長滿了蘑菇的倒掉的樹榦後面,睜大眼睛、張開耳朵搜索他周圍一切運動、發出聲音的東西。這樣躺著,也許他是要嚇嚇那個他也不明白的叫聲。其實他並不知道他為什麼要有這些各種不同的舉動。他被驅使著這樣做,根本不去想這樣做的理由。

不可抵抗的衝動捕獲了他。即使在營地里躺著,在白天的溫暖里懶洋洋地打盹兒時,他也會突然抬起頭,豎起他的耳朵,專註地聽著。接著他就會跳起來跑出去,不停地跑幾個鐘頭,奔過林間小路,穿過堆著許多黑石子兒的開闊空地。他愛跑下乾涸的河道,喜歡潛進樹林里窺伺鳥類。有時他會整天躺在矮樹叢里觀察鷓鴣們咕咕地叫或者昂首闊步踱來踱去。但他特別喜歡的是在夏天半夜裡幽暗的微光下奔跑,聽著森林柔和的夢語,像人讀書一樣讀著各種符號和聲音,並且在找尋著一些神秘的東西--不論他醒著或睡著,那東西一直都在召喚他回去。

有一天晚上,他突然從夢中驚醒了起來,目光犀利,鼻孔微微顫動地嗅著,鬃毛豎起來形成波浪狀。從森林裡傳來了那呼喚聲(或者只是其中的一個音符,因為那呼喚聲由許多音符組成),從未有過地清晰和明確--一種拉長的嚎叫,有點像哈士奇狗發出的某種聲音,但又不太一樣。但他知道是它,還是老樣子,像從前聽到的聲音一樣。他跳過了熟睡中的營地,便迅速而安靜地穿過了樹林。他越接近那叫聲,就走得越慢,每一步都非常小心。直到他來到叢林中間的一塊空地,他才看見一匹長瘦的灰狼,挺直腰坐著,鼻子向著天空。

儘管他沒有發出任何聲響,但那匹狼還是停止了嗥叫,試圖找出他的所在。巴克大步走出來,半蹲著,緊蹦著身體,尾巴僵直,雙腳異常謹慎地踏著步子。每一個動作都混合著威脅和友好的建議。那是野獸相遇時常見的一種帶有威嚇性的休戰。但是那匹狼一看見他就跑掉了。他發瘋似的在後面跳躍而行,急切地想追上它。巴克把它趕進一條沒有去路的橫溝里--在一條小河的河床里一大堆木頭擋住了去路。像喬和所有陷入絕境的哈士奇狗一樣,那匹狼繞著後腿轉過身,咆哮著豎起鬃毛,牙齒咬得咔咔作響。

巴克並不進攻,只在它面前轉來轉去,用友好的接近攔住它。那匹狼很懷疑而且害怕;因為巴克有它的三個那麼重,而它的腦袋僅僅齊到巴克的肩膀。它看準機會,沖了出去,於是那種追逐又重新開始。幾次它被追到了又沖了出來;它的身體不太好,否則巴克不可能那麼容易便趕上它。它會一直跑,直到巴克的頭平著它的腰腹;然後不得不突然轉身乘著最好的機會逃掉。

最後,巴克的執著得到了回報;那匹狼在發覺巴克並無意加害於它后,終於和他嗅了嗅鼻子。他們變成了朋友,強健又有些害羞地玩著,絲毫看不出猛獸的兇殘。這樣玩了一會兒之後,那匹狼開始輕鬆地奔跑起來,明顯是要去某個地方。它使巴克明白要他一同去,於是他們便並排跑著,在那昏暗的微光下,直上河床,走進小溪流經的峽谷,越過水源所在的荒涼的分水嶺。

他們走下分水嶺另一面的斜坡,來到了一片廣大的平地--那兒有廣茂的森林和許多溪流,接著他們穿過這片森林,連續跑了很久,太陽逐漸升高,天氣也逐漸變暖了。巴克高興極了。他知道他終於在回答了那呼喚,跟著他森林中的兄弟,跑回那呼喚聲傳來的地方。從前的記憶急速湧上心頭。他一想到它們就感到心驚肉跳,就像他過去對現實的反應一樣--記憶是現實的陰影。他從前做過這樣的事情--在那另一個依稀可記的世界里;而現在他又在這樣做:在野外自由奔跑著,腳下踏著柔軟的大地,頭上頂著廣闊的天空。

他們在一條河流邊停下來喝水;突然停下來使巴克想起了約翰·桑頓。他坐了下來。那匹狼開始向真正傳來呼喚聲的地方前進,不久,又回到他那兒,嗅一嗅鼻子,做著各種動作,似乎想要鼓勵他。但巴克轉過身,緩緩地往回走。野狼跟在他身邊跑了將近一個鐘頭,柔和地發出嗚嗚的聲音。隨後它坐了下來,鼻子朝著天空,長嗥起來。那是一種悲哀的長嗥,但因為巴克堅決地繼續走他自己的路,他便聽見那嗥聲逐漸減弱,一直到後來,就消失在遠方了。

當巴克跳進帳幕的時候,約翰·桑頓正在吃著晚飯。巴克激動地撲到他身上,撞翻他,趴在他身上,舔他的臉,啃他的手,就像桑頓所說的"玩愚蠢的把戲"。而約翰·桑頓也來回搖晃著巴克,疼愛地咒罵著他。

【走進作品】

巴克和他的主人約翰·桑頓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

小說的結尾巴克離開了他的主人和狼群生活在一起,而他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殺害了。如果他的主人還活著,你認為巴克會繼續留在主人身邊嗎?

【閱讀理解】

巴克和桑頓在性格方面有什麼共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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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葉可兒 發表於 2007-11-10 13:09 | 只看該作者
巴克他們找到的金礦是傳說中的那個神秘的金礦嗎?

巴克夢中出現的毛人指什麼?

文章如何暗示了巴克的最終出走?巴克第一次跟著狼出去為什麼又回到營地?

根據文章內容,說一下你對小說開頭這首詩的理解:原始流浪的渴望在跳躍,摩擦著早已習慣的鐵鏈;再次從它冬日的睡眠中,野性得到了復甦。

【思考與討論】

這部小說曾經一度被認為是兒童文學,但是很多學者認為這部小說的複雜性需要做進一步深入的分析。19世紀末20世紀初有一個比較流行的關注焦點--這部小說與"適者生存"的關係。《野性的呼喚》中的主要矛盾是文明與野性之間的衝突、鬥爭。小說敘述了巴克從一隻溫順、馴化的狗變成了一隻充滿野性的"狼"。為了生存,巴克學會了如何去適應全新的生活,如何去遵守行為的法則;他放棄了安逸的生活和信賴他人的本性,學會了"棍棒和尖牙的規則"。之前我們也提到,這部小說是作者結合了自己在淘金浪潮中的經歷所創作的。那麼,"巴克"和作者有什麼關係呢?在文中出現的那個夢中的"毛人"又象徵著什麼呢?此外,"文明"與"野性"是不是一定存在矛盾?究竟哪一種才是我們的所謂"本真"?哪一種狀態對我們是最好的狀態?

【作品練習】

小說中的巴克雖然是一隻狗,但是在作者的描述下他具有了豐富的感情和人的特徵--他可以做夢、思考、愛等等。其實在生活中,你會發現動物與人有很多的共性、相同之處。請你結合自己的某些經歷,模仿這篇小說以一種動物作為主人公寫一篇文章。

【深入探究】

尼采與斯賓塞的思想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傑克·倫敦。研究尼採的"超人"哲學以及斯賓塞的"適者生存"人類社會進化論。比較他們兩人的觀點和《野性的呼喚》中體現出的傑克·倫敦的哲學思想。

閱讀R?W.愛默生1816年產生巨大影響的論文《自力更生》(Self-Reliance)。寫一篇文章談談,你認為巴克在19世紀末是否可能成為一個自力更生的個體。

【課外閱讀】

邁克·霍金斯1997年寫的《1860-1945歐洲與美國思想中的社會達爾文主義:作為模型的自然與作為威脅的自然》(SocialDarwinisminEuropeanandAmericanThought,1860-1945:NatureasModelandNatureasThreat)論述了個體的思想家和更大的社會群體對社會達爾文主義理論的定義及解釋方式。它還分析了歷史學家運用社會達爾文主義時採取的傳統以及修正後的方式。

1933年出版的《尋求靈魂的現代人》(ModernManinSearchofaSoul)總結了很多卡爾·G·榮格的精神分析理論。傑克·倫敦後來閱讀了榮格的著作,並發現其中有很多與他的作品中所表達的意思相似的觀點。

第二部分近處的呼喊近處的呼喊〖2〗〖2〗懂事〖2〗美|國|讀|本第一課時

懂事

(節選)

作者介紹

舍伍德·安德森(SherwoodAnderson,1876-1941),是第一位成熟的現代意義上的小說家。威廉·福克納將他奉為"我們這一代作家的父親",而馬爾科姆·考利也稱他為"作家的作家,是他那一代講故事者中對后一代的風格和視野都造成影響的惟一一位"。事實上,安德森的確是極大地影響了福克納、海明威、托馬斯·沃爾夫以及索爾·貝婁、約翰·厄普代克等一大批現當代重要作家。

安德森於1876年9月13日出生在中西部俄亥俄州克萊德鎮的一個貧寒家庭。為了幫助家裡,安德森從小就干過各種各樣的活,沒有受過多少正規的學校教育。短暫的參軍后,他開始下海經商。在過著生意興隆的商人生活的同時,他也在悄悄地寫小說。由於被生意中、個人生活中和藝術生活中的種種問題所困擾,在1912年的一天,他突然離家出走,決心用自己的筆過另一種更有意義的生活。到了芝加哥后,他加入了芝加哥的文人圈子。1916年,安德森發表了帶有濃重自傳體風格的小說《饒舌的麥克佛遜的兒子》(WindyMcPherson'sSon),從此一發而不可收拾。1919年《俄亥俄州的溫斯堡》(Winesburg,Ohio)的發表使安德森獲得極大的成功,奠定了他在美國文學史上的地位。安德森其它的主要著作還有:1917年的《前進的人們》(MarchingMen);1920年的《窮白人》(PoorWhite);1921年的短篇小說集《雞蛋的勝利及其它》(TheTriumphoftheEggandOtherStories);1923年的《多種婚姻》(ManyMarriages)和短篇集《馬與人》(HorsesandMen);1925年《深色的笑聲》(DarkLaughter);1933年他發表了他的最後一本重要短篇集《林中之死及其它》(DeathintheWoodsandOtherStories)。他的短篇小說頗受重視,對後來的一些現代派作家有一定的影響。他還是文學現代文體風格的開創者之一。

作品內容簡介

《俄亥俄州溫斯堡》(《小城畸人》)在文學史上被譽為"美國意識的《聖經》"。它由一個介紹性的開篇"怪誕人之錄"和24個小故事組成。這些故事都發生在俄亥俄州、作者虛構出來的一個名叫"溫斯堡"的小鎮。溫斯堡50年前是一個寧靜的小村莊,現在卻成了"一個繁華的小城"。

這部小說通過環境與人物的主線把各個故事串成一個有機整體,由於背景相同,大家彼此相識,各個獨立的故事之間就有了一個鬆散的統一性。在整部集子里,有一位名叫喬治·威拉德的記者,不時在某個故事中出現,有時是故事中的一個角色,有時只是一個聽故事的人,在最後一個故事裡,這個年輕人乘火車離開了溫斯堡到城裡去了,一個小城的故事就這樣在一個人的逃避中結束了。小說中的敘事者始終與其他角色保持一定的距離。全書集中描寫了小城鎮的生活氣氛,著重刻畫平凡的人和平凡的事,特別是那些不善於表達自己的小人物的迷茫。這裡所選的是小說中倒數第二篇的《懂事》,它所寫的一對戀人從懵懂無知走向成熟的過程,以及在這個過程中他們領悟到的模糊的人生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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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葉可兒 發表於 2007-11-10 14:01 | 只看該作者
19世紀末20世紀初,工業化革命浪潮席捲中西部,並向新的西部移去。工業的革命打破了原有的城鄉平靜的生活,過去的手工業作坊被淘汰,新興的工業城市在崛起。安德森在《回憶錄》中曾提到過這種在成千上萬的小鎮中發生的"奇異變化":人們突然地、普遍地拋棄舊的手工業轉向以機械為主的生活,人們湧向大城市。安德森認為這種工業革命給這些小鎮帶來的只是"災難",它們正失去粗獷素樸的本來面貌,給人們帶來的只是"精神遺產的喪失",即人格的淪喪,使人們失去了正常本性。安德森得出結論說,"中西部正在忘掉它舊日的神明--傑弗遜,傑克遜,惠特曼,阿爾特吉爾德;它正在像賣淫一樣地追求著東部,追求東部的金錢,追求金錢,金錢,金錢,而東部也正在像賣淫一樣地追求著陳腐破敗的歐洲文化……,昔日的信念所包含的那種具有古風的尊嚴已經迤邐而去。"但是工業革命是時代的潮流。安德森這批中西部作家,正是懷著這種心情,在他們的作品中描繪了在工業革命衝擊下的小城鎮和小城鎮中的人們,表達了他們念念忘不了昔日自然鄉村裡的單純和平等,忘不了鄉親們的粗獷和純樸,忘不了大草原那古老的靜穆。他們要去尋回大自然的奧秘,尋回人心中昔日的美質。


正文

懂事(節選)

那是深秋的一天黃昏,溫斯堡縣的市集吸引了一群群鄉下人進城來。白天天空萬里無雲,夜晚溫暖宜人。出城后從特魯寧峰到漿果園的路上鋪滿了乾枯的黃黃的葉子,馬車經過揚起了滾滾灰塵。小孩子蜷縮在馬車裡,睡在鋪散開的草鋪上。他們的頭髮沾滿了灰塵,手指黑黑的、粘粘的。塵土在田間席捲而過,落日的餘暉照在上面就像火苗在閃動。

溫斯堡大街上的店鋪和人行道上都擠滿了人。夜幕降臨了,馬在嘶鳴,店員們發瘋似的跑來跑去,小孩子們到處亂竄大聲呼喊。一個美國的小城瘋狂地運轉以自娛自樂。

小喬治·威拉德奮力從人群中擠出來,躲在里菲醫生診所的樓梯上,注視著人群。他專註地盯著從店鋪燈下流過的一張張臉。各種各樣的念頭在他腦海中閃過,但是他不願意去想。他不耐煩地在木質的樓梯上跺了跺腳,警覺地向四處張望。"她要跟他呆一天嗎?我是白等了嗎?"他嘟囔著。

喬治·威拉德,一個俄亥俄的鄉下孩子,迅速地成熟起來,各種新奇的想法在他的腦袋裡出現。那一整天他都在市集的人群中來回遊盪覺得很孤獨。他將要離開溫斯堡,去某一個大城市,並希望在那裡能找到一份報社的工作,找到成熟的感覺。大人很容易理解這種支配他的心境,然而小男孩卻無法體會。他覺得自己老了,感到有些疲憊。記憶在他內心蘇醒過來。這種新鮮的成熟感使他與眾不同,使他成為了一個半悲劇式的人物。而這正合他的心意。他希望有人能夠了解他母親去世后佔據他內心的那種感覺。

每個男孩的一生中都會有第一次反省自己生活的時候。也許,在這個時刻他就成年了。這個男孩在他的小鎮上遊盪,思考著他的將來和他在這個世界里的身份。雄心壯志和悔恨之情都在他內心中復甦。這時候突然發生了什麼事情;他在一棵樹下停住了腳步等待著,好像有個聲音在呼喚他的名字。往事的幽靈悄悄地爬到他的意識里;外部的聲音在輕聲地向他傳遞生命有限的信號。原本他對自己和未來都充滿了信心,可是突然間變得毫無把握。倘若他是一個富於想象力的人,一扇門打開了,他第一次望見外面的世界,看到無數的人--好像列隊行進似的來到他面前--在他之前已經從虛無中來到這個世界,走完了一生又消失在虛無之中。他開始明白了成熟的悲哀。他發現他不過是家鄉街道上隨風飄蕩的一片落葉,不禁倒吸了一口涼氣。他明白,儘管朋友們說過很多豪言壯語,但他仍會生死不定,隨風飄搖--就像玉米將會在陽光中枯萎一樣,這是一件註定的事情。他打了一個寒戰,急切地向四周張望。這18年好像只是一個瞬間,在漫長的人類進程中不過是短暫的片刻。他已經聽到了死亡的召喚。他一心想靠近另一個人,想用雙手去撫摸某個人,想被別人的手撫摸。如果他希望那個人是女人,那是因為他相信女人溫柔體貼,善解人意。其實,他最需要的是理解。

當喬治·威拉德意識到這成熟的瞬間時,他想到的是溫斯堡鎮銀行家的女兒海倫·懷特。他常常想到這個女孩正跟他一起漸漸長大。在他18歲的一個夏夜,他們兩個曾一起走在鄉間的大路上,在她面前他有一種想誇耀自己的衝動,希望自己在她眼裡顯得很高大、很重要。然而,現在他為了另一個目的想要見到她。他想要告訴她那些剛剛產生的衝動。在他對成年還一無所知的時候,他極力想讓她把自己當作男子漢,但是現在他想和她在一起,想讓她感覺到他堅信早已在他體內發生了的那種變化。

海倫·懷特也處在這個轉變的時期。同樣,她以她少女的方式感覺到了喬治感覺到的一切。她不再是一個女孩,她渴望獲得成熟女人的優雅和美貌。她從克利夫蘭--她在那裡上大學--回到家裡,就是為了能在市集里呆一天。她也開始回憶往事。白天她和媽媽的客人--一個在大學里教書的年輕人--坐在正面看台上。這個人頭腦迂腐,她一見面就覺得不合心意。在市集里,她倒是非常樂意讓別人看到她和一個衣冠楚楚的陌生人在一起。她知道他的存在將會引起別人的關注。整個白天她都很開心,可是到了晚上她開始覺得煩躁不安。她想把這個教師打發走,不要再看到他。他們一起坐在看台上的時候,她以前的同學盯著他們看的時候,她過於關注她的男伴以至於使他產生了想法。"學者需要錢,我應該找一個有錢的女人",他暗自沉思。
2009,我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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