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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上午,騰訊總裁劉熾平首次就珊瑚蟲QQ作者被抓、飄雲QQ研發者退出等事件作出回應。劉熾平向搜狐IT表示,珊瑚蟲作者被抓完全與騰訊無關,不是騰訊方面操縱的,可能是因為其惡意軟體的性質引起公安部門注意才被抓。
劉熾平稱,事實上一開始騰訊並沒想要狀告珊瑚蟲版本,但隨著珊瑚蟲QQ用戶的增多,騰訊方面接到了大量用戶的投訴電話,這些都認為珊瑚蟲出現的問題應當歸咎於騰訊。因為遭遇到了大量投訴,給騰訊帶來了巨大損失,騰訊才對珊瑚蟲提出了民事訴訟。
但同時,劉熾平強調,珊瑚蟲作者被抓與騰訊無關,這很可能是因為珊瑚蟲版本因為彈出各種插件和軟體,具有了惡意流氓軟體的性質,引起了公安部門的注意,所以才被捕。
另外,對於是否會起訴另外的一些修改版QQ研發者,劉熾平沒有給出答覆。
9月29日,珊瑚蟲QQ作者陳壽福在深圳被拘的視頻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當時有消息稱,騰訊公司曾以「辦公場所搬離深圳」為威脅,要求深圳市政府、深圳市公安局到北京抓捕珊瑚蟲作者陳壽福。
10月初,另一QQ修改版本飄雲核心研發者宣布退出開發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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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大學張樊:珊瑚版QQ作者不值得同情
深圳警方羈押網上著名的珊瑚蟲版QQ的作者陳壽福,即將進入司法程序,引起了喧然大波.
中國互聯網20周年,網友對網上黑客攻擊、病毒蔓延,深惡痛絕,其行為的違法犯罪性質清楚明晰.「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作為最常見的罪名出現在各種危害網路的犯罪之中.網友對國家司法機關打擊網路犯罪所採取的各項行動表示了足夠的信任與支持.珊瑚蟲版QQ作者陳壽福的被羈押,在互聯網上表現出來卻是一種不理解與不支持,為陳壽福鳴冤叫屈者居多,並演變成為對QQ軟體原作者騰訊公司的惡意攻擊.這種狀況的發生與眾多網友對非病毒類型的外掛軟體給網路安全帶來的危害認識不清有關.
相比計算機病毒與黑客給網路安全帶來直接而又嚴重的危害,一些外掛軟體給網路安全所帶來的危害同樣不可小視,而且危害後果是越來越嚴重.騰訊 QQ作為在我國市場佔有率最大的即時通訊軟體,有大量的安全事件依附其的使用而發生,諸如大量利用系統安全漏洞盜竊用戶帳號的各類木馬軟體、網路「釣魚」、網路攻擊事件等層出不窮.作為商業公司,騰訊必然的會採取各種技術手段來幫助用戶及時升級,修補漏洞,維護自己正當的商業利益.可是一些外掛軟體通過對源文件的修改,致使安全升級失效,用戶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整個互聯網安全遭到嚴重威脅與侵害.
珊瑚蟲版QQ應該說就是其中一個典型,主要依靠去廣告及顯示IP等特性,擁有了號稱三千萬之多的用戶.也就是說,珊瑚蟲版QQ吸引用戶最大的亮點是在免費上.可是這樣的做讓這些用戶失去了騰訊相對安全的技術支持,使原本嚴重的盜號、病毒等網路安全威脅進一步加大.也就是說很大一部分網路安全危害是由珊瑚蟲版QQ作者的行為直接造成的.
當然陳壽福開發珊瑚蟲版QQ並推廣的行為,不僅僅嚴重危害了網路安全,同時也嚴重侵犯了騰訊公司對QQ軟體的著作權,構成了刑法上規定的侵犯著作權罪.依照刑法第217條的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犯罪.陳壽福開發珊瑚蟲版QQ,是對騰訊QQ源程序的直接修改,首先直接侵犯了騰訊QQ 作品的修改權,這並不構成刑事犯罪.但是陳壽福在網站上提供珊瑚蟲版QQ,造成其在互聯網上大量傳播,按照有關司法解釋,明確屬於複製發行行為;同時陳壽福從03年以後出現加以捆綁第三方軟體等商業化的行為,如360安全衛士、Zcom娛樂、珊瑚蟲手機鈴聲下載等,希望從中營利,「侵犯著作權罪」所規定的「以營利為目的」條件也必然具備.
其實目前陳壽福是否構成刑法上的侵犯著作權罪最關鍵的因素在於是否符合「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這一條件.按照我國有關司法解釋,構成侵犯著作權罪的違法所得數額認定標準是「三萬元以上」.陳壽福是否營利三萬元以上?深圳警方羈押其,說明已經掌握了足夠的證據.
網路社會,著作權人侵權成本非常低,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同樣也會對著作權人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我國有關刑法專家已經建議修改刑法,取消侵犯著作權罪的「以營利為目的」的規定.表面上看,陳壽福的行為給一部分網民帶來了好處,但是嚴重損害了騰訊公司的商業利益,讓騰訊公司作為QQ軟體著作權人所享有的一些經濟權利落空,更何況其還以營利為目的.我們在努力尋求互聯網產業的知識產權權利人與網民之間的利益平衡,切不能因為少數人的行為而損害到更多網友的利益和相關企業的利益.互聯網產業的健康發展是大局,有關部門行使司法權力,用刑事制裁來維護權利人的利益是天經地義的.
互聯網上出現對陳壽福及珊瑚蟲版QQ的同情,和武漢「熊貓燒香」網路病毒案中有公司願意高薪招聘李俊,並保留職位到其刑滿時一樣,是網民對技術高手盲目追崇的一種表現.網路技術高手身上有著自己的閃光的一面,但是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技術來干違法犯罪的事必然會遭到法律的嚴懲.這個時候,社會假設還是普遍同情和支持的態度,實際上就是對違法犯罪行為的縱容,將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導向一個誤區,離社會的法治精神相去甚遠.
作者張樊 系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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