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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樣大罪 殺 害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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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ckbird 發表於 2007-9-21 02:5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偉大的真主說:「誰故意殺一個信士,誰要受火獄的報酬,而本居其中,且受真主的譴怒和棄絕,真主已為他預備重大的刑罰。」(婦女章93節)又說:「他們只祈禱真主,不祈禱別的神靈,他們不違背真主的禁令而殺人,除非由於償命;他們也不通姦。誰犯此類[罪惡],誰遭懲罰;復活日要受加倍的刑罰,而受辱地水屬其中。」(準則章68節)惟悔過而且通道并行善功者,真主將勾銷其罪行,而錄取其善功。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又說:因此,我對以色列的後裔以此為定製:除因復仇或平亂外,凡枉殺一人的,如殺眾人;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眾人。(筵席章32節)又說:「當被活埋的女孩被詢問的時候:『你為什麼罪過而遭殺害呢?』」(黯章8節)

    穆聖說:「你們當遠離士大罪惡。」接著他提到殺害真主所禁止的生命,除非由於償命。

    有人問穆聖:「在真主看來,那樣罪最大?」穆聖說:「是真主造化了你,而你卻以物配主。」那人又問:「然後那樣罪最大?」穆聖答道:「是因怕供養而殺害自己的子女。」又問:「然後什麼罪最大呢?」穆聖說:「就是姦汙鄰居的妻子。」於是真主降下經文以證實之:「他們只祈禱真主,不祈禱別的神靈,他們不違背真主的禁令而殺人,除非由於償命;他們也不通姦。」(準則章68節)

    穆聖說:「當兩位穆斯林以劍相殘時,殺人者、被殺者均入火獄。」人問:「主的使者啊!殺人者罪所應當,被殺者怎麼也進火獄?」穆聖答道:「他有殺對手之意。」

    伊瑪目·艾布·蘇萊曼認為:「之所以如此結果,是在倆人無正當理由相互廝殺時,僅僅因仇恨、家族、凡世之求、爭位鬥勝而已。至於為正義與叛軍作戰,或保家衛國和正當防衛則不屬此範疇;因為每個人都有為自衛而戰之義務,而無意於殺死對手;有意殺死對手者除外。與穆斯林叛軍或土匪作戰者,不應意在殺戳,而在於自衛而已。若對方繳械則停戰,不應窮追不捨,因為聖訓在有關罪惡的論題中,未涉及此類狀況。」至於違反此類狀況者,則屬上列聖訓所提之範疇。真主至知。

    穆聖說:「我去世后,你們絕不要恢復成為相互殘殺的不通道者。」又說:「僕人始終在自己寬闊的正教中,在未傾非法之血時。」又說:「在復生日,真主在僕人中審判的第一件案就是命債。」又說:「的確,殺害一個信士在真主看來比世界毀滅更嚴重。」 又說:「大罪就是以物配主,殺害生命,發妄誓。」(妄誓原意淹沒,因它能使發誓者淹沒火獄中。)又說:「一旦有人遭枉殺,阿丹的第一個兒子也要承擔一份命債,因為他首創了殺人。」(兩真本《聖訓集》)又說:「誰殺害了一個盟約者,他就聞不到天堂的馨香,而此馨香遠離四十里就能聞到。」《布哈里聖訓集》

    如果殺一個盟約者(指在穆斯林國與穆斯林訂立盟約的猶太教徒與基督徒)的結果如此嚴重,那麼,殺害穆斯林又當如何?穆聖說:「真的,誰殺害真主與使者都對其負責的結盟者,便是侵犯了真主的尊嚴,因此他聞不到天堂的馨香,而此馨香遠離四十里就能聞到。」(《鐵密則聖訓集》)穆聖說:「誰以半句話幫人殺害了一個穆斯林,後世見主時,其額頭寫有『無望於真主憐憫者』。」《艾哈邁德聖訓集》

    穆阿威葉傳;穆聖說:「凡是罪行,真主都有可能饒恕,唯獨不通道而死者與有意殺害穆斯林者除外。」

    求主饒恕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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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劍 發表於 2007-9-21 02:5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kickbird 的帖子

倒,不是昨天說大結局來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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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桐 發表於 2007-9-21 02:5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 王劍 的帖子

創造讓你進化的機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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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ickbird 發表於 2007-9-21 03:0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 王劍 的帖子

我說得夠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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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劍 發表於 2007-9-21 05:0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kickbird 的帖子

跟JDJ一路貨,不信比殺人的罪還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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