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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一華裔不諳英語與警爭執被撞傷 劉醇逸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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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07-6-25 21:1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據美國《僑報》報道,55歲溫州籍街頭畫家董鶴疇日前在紐約華埠街頭擺攤時,被警員開出罰單,但因不諳英文不明白警察指令而發生爭執。在爭執中,董鶴疇被警察摩托車撞傷右腿,造成粉碎性骨折。董鶴疇家人向華裔市議員劉醇逸求助,6月22日,劉醇逸到醫院看望董鶴疇,表示「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案子」,要繼續追蹤該案。

    董鶴疇的妻子張女士表示,19日董鶴疇像往常一樣在華埠堅尼路和格林街(Greene St.)交口處的人行道上擺攤寫字作畫,中午12時左右,分管該轄區的市警一分局一名警員來到董鶴疇的攤位前,要求其出具身份證和擺攤證件,雖然董鶴疇證件齊全,還是被警員開出一張罰單,並被勒令立即收拾攤位離開。

    由於董鶴疇不諳英文,不明白警方讓他離開的指令,之後雙方發生爭執,警員即用警棍打他的背部和手臂,董鶴疇被打后就跑。該名警察一直追董鶴疇到百老匯夾布隆街地段,此時有幾十名警察將他包圍,一輛印有一分局字樣的摩托警車向董鶴疇猛衝過來,正撞在董鶴疇的右小腿部位。

    董鶴疇的兒子董先生表示,當他們趕到事發現場時,董鶴疇已被送到醫院,當晚警方不允許家屬探訪。第二天當他們到一分局申請探視證時,遭到警方粗暴拒絕。一直到警方錄完口供后,才允許家屬探視,每次探視都要到一分局申請探視證,而且不能近距離接觸。

    董鶴疇的家屬們對警方在董鶴疇剛做完手術、神智未清的情況下錄口供表示不滿,同時他們還對警方不與家人溝通、連續三天羈押董鶴疇表示不滿。張女士說,到現在家人還不知警方控董鶴疇什麼罪,如果不是求助劉醇逸,警方肯定不會在22日下午撤走警員。

    劉醇逸在看望了董鶴疇后表示,21日,董鶴疇家人到辦公室求助,22日一早,他就致電市警一分局了解情況,並指出警方沒有必要羈押董鶴疇。一分局警員表示,因為沒有過堂,無法告知詳情。劉醇逸說,可能是他打了電話后,22日下午,一分局匆匆過堂,而後撤走警員。但他也不知道董鶴疇犯了什麼罪,警方為什麼給他開罰單,警方為什麼要用暴力,為什麼警方的摩托車會撞上董鶴疇?劉醇逸表示,這是個「非常嚴重」的案件,他會繼續跟蹤這個案子。

    劉醇逸辦公室主任盧美華陪同劉醇逸前去看望董鶴疇,市議員郭亞倫幕僚長杜慧玲也聞訊前來看望。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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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leEye 發表於 2007-6-26 00:24 | 只看該作者
劉醇逸,紐約華人的英雄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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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天主神 發表於 2007-6-27 10:2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藍藍的天 的帖子

遇到警察不能爭執,更不能跑。
開罰單就接著,有事到法庭去說。
不太明白何謂過堂和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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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leEye 發表於 2007-6-27 23:3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基督天主神 於 2007-6-27 10:28 發表
遇到警察不能爭執,更不能跑。
開罰單就接著,有事到法庭去說。
不太明白何謂過堂和錄口供。


由於紐約發生多起誤殺民眾事件,紐約政府正在教育民眾如何不被警察誤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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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 發表於 2007-6-29 19:04 | 只看該作者
跑是最麻煩的,反而引麻煩上身。口供多半是用來調查警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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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vinlee1120 發表於 2007-6-29 19:27 | 只看該作者
本來事情不大,4樓同學說的對,
開了罰單就接著,跟警察理論不著,
而且理論時容易情緒過激,這樣就給了警察衝突的感覺,
就會有理由帶其回警局調查,反抗就用招來暴力逮捕,
然後再跑的話,就是拒捕. 
在圍捕時假如做出看似危險的協作的話,警察開槍也是有可能的.. 
其實沒多大的事,但罪責是逐漸累加的. 
這不只針對華人,包括所有人.
如果警察在錄口供時,非要強調其拒接受罰單並企圖冒犯執法人員,那責任就全由畫家承擔了.
所以與警察交涉時,要冷靜,低調...

[ 本帖最後由 alvinlee1120 於 2007-6-29 19:33 編輯 ]
讓我們 環聚英倫,放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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