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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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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5-29 06: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海德堡要理問答是以一問一答的方式, 闡明基督教的教義. 希望有心了解基督教到底說什麼的朋友一起來讀. 主內的DXJM也歡迎討論.

德國的普法勒次在1546年成為信義宗的教區,但在這不久,改革宗的信仰也在此地傳開. 當時在位的腓勒德利三世(Frederick III,1515-1576)在研究這兩觀點之後,採納了改革宗的論點。為了教育青年,他不顧信義宗所施加的壓力,邀請了數位海德堡大學的教授,也是改革宗的神學家,完成一個適用於學校、教會及講台信息教導的信仰問答,其中最主要的兩位,是善於辯證的烏爾西努(Zacharius Ursinus),及善於熱誠表達的俄利維亞努(Casper Olevianus),他們二人的特長成為此問答的特色。

全文129個問答,分成三個部份:1到11是有關人類的罪及苦情;12到85是有關基督的救贖和人的信,包括對使徒信經及聖禮的解釋;最後的部份強調人應有的回應,其中包括對十誡及主禱文的闡釋。

[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11-14 15: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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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5-29 06:29 | 只看該作者
問1:你生與死的唯一安慰是什麼?

  答:在生和死兩者之中,我的身體、靈魂1都不屬於我自己2,乃是屬於我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3,他用寶血4完全塗抹了我一切的罪惡5,並且救贖我脫離魔鬼一切的權勢6;他保守我7,若非天父允許,我的頭髮一根也不能掉下8;他又叫萬事互相效力,使我得救9。因為我屬基督,他借著聖靈使我確實知道有永生10,也使我從此以後甘心樂意為他而活11。

問2:為了叫你在這種安慰中快樂地生或死,有多少事情是你必須知道的呢?

  答:有三件事我應當知道12:第一,我的罪惡和愁苦有多大13。第二,我當怎樣從自己一切罪惡和愁苦中得到釋放14。第三,我當如何為這樣的拯救感謝上帝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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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7-5-29 07:0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5-29 06:29 發表
問1:你生與死的唯一安慰是什麼?

 答:在生和死兩者之中,我的身體、靈魂都不屬於我自己,乃是屬於我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他用寶血,完全塗抹了我一切的罪惡,並且救贖我脫離魔鬼一切的權勢;他保守我,若非天父允許,我的頭髮一根也不能掉下;他又叫萬事互相效力,使我得救。因為我屬基督,他借著聖靈使我確實知道有永生,也使我從此以後甘心樂意為他而活。  


我們先一個一個問題討論吧

(一)基督教認為,身體,靈魂,都不屬於我自己。(基督徒認為,身體是聖靈的殿)

能否請說說佛教對這個問題的觀點?
1)是否有靈魂存在?
2)身體和靈魂是是否屬於我自己?

(二)我們暫時不討論有關救贖的內容,因為,我們討論的太多太多了。

(三)基督徒認為,如果天父不許可,我們一根頭髮都不會掉下。。。非常非常強的信心。。。基督教不是一個消極,而是一個積極的宗教,向上的信仰。

(四)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相當與中國的「福中禍所已,禍中福所伏」;「塞翁失馬,焉知禍福」。。。不同的是,在這種無常之中,有一位主宰(神),有一個明確的目的(叫愛神的人,請注意,是愛神的人,得益處)。

(五)我常常問各位朋友,如果我們明天離開這個世界,大家確定自己靈魂的去向嗎?
基督徒都確信,自己的去向是天堂,這是我常常說的。。。朋友們問,我如何知道???

這裡,告訴了大家答案,是聖靈(每一個基督徒心中有聖靈)告訴我們的。這個,大家就只有暫時想像了。。。不過,只要大家信了耶穌,就知道,這是怎麽一回事。

祝福各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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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5-29 07:27 | 只看該作者
謝謝SERVANT! 再帖一個幫助更好理解

問答1 解說 by 誠之弟兄

安慰是人必不可少的

在 《詩篇》九十首10節 中,我們讀到:「我們一生的年日。。。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們一生最好的年華中也有勞苦和愁煩。這是因為我們都墮落犯罪(創 世記3)。在人墮落前,萬物都是美好的。如果人不曾犯罪,萬物都會保持這種美好的狀態。在勞苦愁煩中,我們需要安慰。安慰的意思是用好的東西來抵抗愁煩, 甚至勝過愁煩。「安慰」的意思比「慰藉」要廣:它還意味著「活力」和「活下去的勇氣」。我們一生都需要這種安慰,死時也不例外。

唯一的安慰

教員針對第一個問題問學生這唯一的安慰是什麼。

基督徒會這樣回答:「我不再屬於自己,而屬於我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作為犯罪的亞當的後裔,我曾屬於撒旦,它只希望我毀滅。我的裡面住著罪,我向它屈服,必須遭受正義的懲罰。但基督將我從囚禁中買贖出來,給我自由。為了這個目的,他放棄了他所有的一切,甚至他的生命,更死在骷髏山上,在那裡灑盡了他的寶血。

「不僅救贖了我,象贖買一位奴隸,而且給了我真正的自由。我在撒旦和罪那裡受千重束縛,根本不可能救自己,是他釋放了我。我永遠不再會完全 滑跌回魔鬼的權勢之下。如今,我是神的兒女。因為基督救贖了我,我有了一位在天上的父,只要我活著,他就照看我。我所遭遇的一切事都為了我的益處互相效力。甚至死對我來說,也只是一道通往天國的大門。聖靈總在我心裡給我這樣的確信。

「聖靈使我為這一切感恩。我渴望借甘心樂意為神而活,事奉他,來表現這種感激。這就是我所稱的天國的極樂!」

這裡的問題是針對個人的:「你的安慰」,不是別人的。得救是個人的事,是不能轉移的。

世上只有唯一的安慰。我們所依靠的所有其它東西,如健康,快樂的生活,金錢,朋友,親屬,有一天都會失去。我們知道這個安慰嗎?我們可以借著下列問題更好地了解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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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7-5-29 11:1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5-29 06:29 發表
問2:為了叫你在這種安慰中快樂地生或死,有多少事情是你必須知道的呢?

  答:有三件事我應當知道12:第一,我的罪惡和愁苦有多大13。第二,我當怎樣從自己一切罪惡和愁苦中得到釋放14。第三,我當如何為這樣的拯救感謝上帝15。


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為什麽要信耶穌?信什麽?如何信?

信耶穌的目的,不是為了有求必應,不是為了找到一個心靈的寄託,不是為了去教會找女朋友,不是因為在絕望的時候,找一個依靠。。。(當然,神都接著這些事情,讓我們進入教會,讓我們信主,但,如果我們的目的,是建立在這個的基礎上,有一天,會走不下去的。。。)
信耶穌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認識自己的罪,知道自己離開這個世界,我們靈魂的歸屬,不是好的地方。。。而這個認識,不是能否說服的,但是,瓜熟蒂落,到時候,大家都會慢慢的認識到,我們自己的不完全,認識到我們的可能歸屬的。。。這個就如同小時候,我們不能體會父母的愛。。。等到我們長大了,成為了父母,就會自然體會的一樣。。。
在這個時候,大家只是暫時知道這個目的,就行了。。。

正是因為我們的罪,因為我們的結局不是聖潔的天堂,我們才知道救恩的寶貴。。如同我以前說的,有關治艾滋病的有效葯。。
對於這個葯,我們可能當成耳邊風,就過去了。。。
某些人,甚至要寫一些文章,如「治艾滋病的葯是良藥,還是促進道德的敗壞」之類的文章。。。
但是,對於艾滋病的病人和家屬,才真的知道這是良藥,是好消息。。。

其實,誰又能保證,我們不會用到這個特效藥呢?

有了上面的認識,做到如何感謝上帝,就不是一件難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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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5-29 14:05 | 只看該作者
問答2 解說


三件事

在《詩篇》15首15節中,我們看到主說:「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在這節經文里我們可以讀到愁苦,拯救和感恩。

在 第一個問題的答案中,我們看到基督徒是多麼幸運。現在,對每一個人都很重要的第二個問題臨到我們:「我怎樣才能與這種安慰有分?我怎樣才能得到快樂的,不朽的生命?這種生命與神和好,為他的榮耀而活。我怎樣才能死得快樂,死時能想到:當我醒來時,等待我的是光輝燦爛的前程?我怎樣才能說:這是我的安慰?我必須知道什麼事?然後還有什麼重要的事我必須知道?」

要了解一個詞在《聖經》里的含義,必須通過親身經歷。親身經歷一件事和僅僅聽過或讀過它有著天壤之別,甚至可以說是生與死之間的區別。

這個答案是使徒保羅所寫的《羅馬書》的概略。在這個答案中,我們需要注意三件事:愁苦,拯救和感恩。

第一件事:愁苦的教義。

保羅教導我們一個罪人的處境是多麼險惡,因為他實在太罪孽深重了。罪的結果是愁苦。 「愁苦」一詞意指處於被驅逐之境,與神隔絕。如果人這樣死了,他就會永遠沉落在地獄里。他不可能將自己從這種愁苦中拯救出來。

這種愁苦包括些什麼呢?它包括了三樣東西:

1. 罪:罪是人與神隔絕的禍首。
2. 在罪中的無能:人生來不能使自己脫離罪,只要他不擁有一顆新心,罪就是他的主人。
3. 審判:神懲罰罪。這種懲罰是我們應得的報應。

第二件事:拯救的教義

只有基督能拯救我們,深知自己罪孽愁苦的罪人會認識到他是救主。

第三件事:感恩的教義

當人被基督從罪惡和愁苦中拯救出來時,他就充滿了喜樂。這種喜樂使他對神感恩,因為向神他虧欠了一切。

知道這三件事

信徒是依次經歷這三件事,就象一列火車經過三個車站嗎?不是的。但是,神確實先讓罪人看見自己的罪和愁苦,以此將他引向救主。
沒 有經歷愁苦,我們誇口基督就是空洞的。基督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太九12)。信徒認識到基督是他的救主以後,餘生對自己,神和 基督的了解會不斷加深,對愁苦,拯救和感恩的認識會不斷增長。這也是聖靈持續的工作。一個真信徒的生命特徵是與罪,撒旦和住在他心裡的罪惡的情慾不斷地搏 斗,並通過這掙扎在信心中站穩。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七章24,25節中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 本帖最後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5-29 14: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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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5-30 10:06 | 只看該作者
問3:你從何處知道你的愁苦呢?
答:從神的律法(a)。

(a)羅馬書3:20

什麼是人的愁苦?
愁苦究竟是什麼?它是指我們處於一種完全不幸或極端不快樂的境況。我們可以舉出許多例子來:戰爭,飢餓,爭鬥,失業,毒癮,無家可歸,貧困,疾病和死亡。在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的煩惱,痛苦和不幸。所有這些愁苦都是罪的惡果。但真正的愁苦影響更為深遠。我們可以在《創世紀》第三章讀到:我們沒有神。因為人的墮落,我們在這個世上沒有神。所有愁苦都源於罪,就是遠離神。我們失去了神的恩慈良善,他的震怒降臨在我們身上。墮落以後,人就受到神的咒詛。在《羅馬書》第三章9-20節我們能讀到我們的愁苦到底有多深。

從律法中我們得知自己的愁苦
大多數時間我們感受不到這種愁苦。我們常常並不難過,而是快樂地生活。因此,我們不禁要問:「你從何處知道你的愁苦呢?」答案是:「從神的律法」。這是從《聖經》得來的答案。在《羅馬書》第三章20節我們讀到:「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我們不是從報紙上,而是從神的律法中得知自己的愁苦境況。在《羅馬書》第七章7節中,保羅說,若非因律法,他就不知罪。律法是生活的準則。我們的創造主神賜給我們十條誡命(出埃及記20:1-17,申命記5:6-21)。我們可以把律法比作一面鏡子。從鏡子里我們可以看到自己是什麼樣子。神的律法就是這樣一面鏡子,聖靈藉神的律法讓我們看見我們的處境何等悲慘。我們永遠也不能按照律法生活。我越了解神要我怎麼活,就越感到我是多麼的罪孽深重。於是我會問:「那是我嗎?我真的這麼墮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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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5-30 10:26 | 只看該作者

請大家仔細閱讀這一節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A Study Guide
By G. I. Williamson
誠之摘譯

你能想像1945年8月6日,在廣島是個什麼情況嗎?一架美國轟炸機正要前往投擲原子彈。但是當天在廣島市的市民一定不曉得他們正面臨這麼大的危險。他們即將要被摧毀,至少是嚴重地扭曲變形,然而可悲的是,他們並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他們的地位和處境都是絕望的(原子彈即將落在他們頭上,而且他們毫無所悉)。

這有點像我們在墮落中的地位和處境──要面對即將到來的上帝的審判。聖經說我們的本性是落在上帝的震怒之下。審判和永遠的咒詛必將到來。然而,可悲的是許多人並不明白這點,雖然他們應該要明白。這就是為什麼上帝要賜下聖經的律法。祂賜下律法的目的是要讓我們看到我們的地位和處境究竟有多麼絕望。我們在保羅對他自己的陳述中清楚地看到這點:「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保羅是說他並不明白他的地位和處境在上帝面前究竟有多麼絕望──直到律法讓他明白。

清楚地教導我們,每個人都至少會感覺到自己是個罪人,也在神的震怒和咒詛之下。如同經文教導的:「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2:14-15)

換句話說,即使那些沒有聖經的人,也會覺得他們是罪人。至少在某種程度上,他們了解,他們有理由需要敬畏上帝。但是要注意的是,我們說的是「在某種程度上」。我們這樣說,是因為罪其中的一個效果就是削弱這個良心的聲音。人犯罪越多,他們的心也越硬,結果是良心的聲音就被削弱了。因此,僅有良心已經不足夠使他們醒覺到他們處境的危險。保羅說,不,「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Rom 7:7)保羅是個猶太人。這意味著他生來是有特權的。他從小就被教導了上帝的律法。即使他也沒有明白到──至少是暫時──他的地位和處境在上帝面前是絕望的。保羅是這樣說的:「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Rom 7:9)當他說他「以前是活著的」 ,他是指他(曾經)以為事情對他來說沒有那麼遭糕。但是他開始明白律法真正的意義後,事情就不太一樣了。然後那在他心裡面的罪就被挑起,成為「惡極了」 (Rom 7:13)因此,保羅藉著痛苦的經驗,才明白他被罪綁住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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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5-31 14:05 | 只看該作者
問4:神的律法對我們有什麼要求?

答:基督已在《馬太福音》廿二章37-40節總括的教訓了我們:「你要盡心,盡性,盡 意,儘力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a)。

(a)申命記6:5,利未記19:18,馬太福音12:30,路加福音10:27

律法要求我們愛
我們已經學習到,我們從神的律法中可以得知自己的愁苦境況。律法對我們有什麼要求呢?愛!對神和對人完全的愛。這是神的律法的總結。

愛神
神的律法中第一條也是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我們從心底愛他。我們必須在所作,所願,所想的一切事上愛神。在他的律法里,神對我們的要求多過外在的行動。我們為什麼要作某事,怎樣作某事,都非常重要。神要求我們全心事奉他。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就是這樣吩咐的。他不是第一個這樣說的,而只是重複了摩西在《申命記》第六章5節里說過的:「你要盡心,盡性,儘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愛人如己
其次,我們必須愛人如己。這裡所說的人,是指所有的人,尤其是那些我們每天打交道的人,包括我們所有的仇敵。好撒馬利亞人就是一個很好的榜樣(路加福音10:25-27)。作為神的創造物,每一個人都愛他自己。愛自己意味著抗拒危害,尋求益處。我們對待別人也應如此,應該愛人如己。一句話,神的律法要求我們愛神超過一切,並愛人如己。

[ 本帖最後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5-31 14: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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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5-31 14:09 | 只看該作者
基督教提倡愛人如己。愛自己可能跟人們接受的「無私地愛人」的教育對不上號。其實,無私愛人真的是假大空,一個人連自己都不愛的,怎麼可能懂愛他人呢? 我們怎樣要想想我們是怎樣愛自己,保護自己,關心自己,滿足自己的,然後應當同樣地去對待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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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1 07:23 | 只看該作者
問5:你能完全遵守這誡命嗎?
答:不能(a);因為我的本性是傾向於憎恨神和鄰舍的(b)。


(a) 羅馬書3:10,20,23,約翰壹書1:8,10
(b) 羅馬書8:7,以弗所書2:3,提多書3:3,創世記6:5,8:21,耶利米書
17:9,羅馬書7:23

神的要求
這樣我們必須從神的律法中了解我們的愁苦。這律法要求我們愛神愛人。我們能作到嗎?我們能行出神在律法中要求我們作的一切,能愛神超過一切並愛人如己嗎?神要求完美,而不會滿足於任何次等的東西。因為他是神,本身就完美良善。他決不能容忍邪惡,絲毫都不能容忍,因為他把我們創造得完美。

憎恨神,憎恨人
我能完全地遵行這些律法嗎?回答是:「不能!」學生在此要說實話。只有聖靈在人心裡作工,一個人才能老老實實地作答。若憑己意,我們會以為自己能遵守這律法。我們通常自滿自得。

我們不能完全遵守神的律法。為什麼不能呢?因為從本性上來說我們憎恨神憎恨人,這就是我們的愁苦!「本性」的意思是天生的;「傾向於」的意思是我們不能也不願不這樣作。我們生來就憎恨神憎恨人:「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提多書3:3)。

可慶幸的是,神常約束這種憎恨和邪惡。如果我們不憎恨不邪惡,我們就不快樂;但神保守我們離開邪惡。在這個世上,任何美善的事都是出於神。

[ 本帖最後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6-1 07: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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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1 07:27 | 只看該作者
什麼時候我們看到自己的罪惡, 看到我們的可憎之處, 看到自己在罪面前的軟弱無力,我們才有可能把眼光從自己轉向我們的救主JESUS. 感謝你, 讓我知道自己是如此罪惡, 骯髒, 如此軟弱, 讓我聽到你的福音就歡喜快樂. 耶和華神有恩典, 有憐憫, 惟有你佩得稱頌!

[ 本帖最後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6-1 07: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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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1 13:38 | 只看該作者
頂上來,給個位反基人士,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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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發表於 2007-6-1 13:4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3 同往錫安 的帖子

你要頂啊。 好好好, 請問:你生與死的唯一安慰是什麼?  我是問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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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6-1 14:5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4 135 的帖子

這裡的回答就是基督徒的回答啊~~
其實問問題的就是站在非基督徒的位子,回答的是基督徒。

唯一的安慰當然是救主耶穌基督了。他將我們從罪中救出來,使我們重新與神和好,不僅在地上得享生命的豐盛,將來還有更美的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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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發表於 2007-6-1 22:06 | 只看該作者
這麼說你被救出來了。 能說說耶酥是怎麼救你的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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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less 發表於 2007-6-2 00:18 | 只看該作者
我也幫姐姐頂吧,只是,你到底說了些什麼啊?

救什麼啊救的。有機會見到錫安姐姐,我一定拉著你的手,從馬路這邊到馬路那邊,然後再回來,往複幾回,不管你願不願意,我也算拯救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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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7-6-2 00:3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6 135 的帖子

是這樣的過程。。。

1)人有靈魂和肉體。。。人的肉體有一天會離開我們,回歸塵土,但是,人的靈魂是不死的;
2)人的靈魂,有兩個可能去的地方。。。
一個是聖潔的地方,與父親在一起,就是所謂的天堂;
一個是不聖潔的地方,不與父親在一起,就是所謂的地獄。

3)人因為不聖潔,所以,人的靈魂,不能與父親在一起,只能在地獄這個不好的地方;

4)父親,(我們有一位在天上的父親。。)他愛我們,不希望我們下地獄。。。
   但是,父親又不能讓我們這些不聖潔的靈魂,隨隨便便上天堂。。。

5)出現了一個悖論。。。

父親愛我們,不能讓我們下地獄,不能看見我們下地獄而不管;
同時,父親也是公義的,他不能隨隨便便把我們這些不聖潔的靈魂,帶到天堂,那樣,破壞了神的公義。。。

悖論。。。神的愛,不許可我們在地獄;神的公義,不許可我們上天堂。。。

6)一個類比。。。

父親如同一個法官,在法庭上,審判自己的兒子,判了死刑;
然後,父親脫去法袍,對行刑的人說,父親替兒子死,從而把兒子贖買出來。。。

7)神的辦法。。。

天父也是用了這樣的辦法。。。

神派他的獨生子,耶穌,也就是神自己,道成肉身,來到世上,為我們這些不聖潔的人的靈魂,死在十字架上。。。這樣,任何信耶穌的人,他們的罪,就被「算」為赦免了,他們就被「算」為聖潔了。。。他們就可以到聖潔的天堂,與父親在一起了。。。

這就是基督徒所說的「耶穌對世人的拯救」,耶穌拯救了我們。。。

8)兄弟只要承認自己的不聖潔,願意相信耶穌基督為你的不聖潔而死,你的罪也被赦免,你也成為聖潔的靈魂,你也得拯救。。。

兄弟,你願意嗎?

祝福你!

[ 本帖最後由 Servant 於 2007-6-2 00: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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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發表於 2007-6-2 00:5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ervant 於 2007-6-2 00:30 發表
是這樣的過程。。。

7)神的辦法。。。

天父也是用了這樣的辦法。。。

神派他的獨生子,耶穌,也就是神自己,道成肉身,來到世上,為我們這些不聖潔的人的靈魂,死在十字架上。。。這樣,任何信耶穌的人,他們的罪,就被「算」為赦免了,他們就被「算」為聖潔了。。。他們就可以到聖潔的天堂,與父親在一起了。。。
...


謝謝你的細答。 小孩有時貪玩不學習。這時如果我知道一種方法能改變小孩,讓她求知好學。 我會去改變她的。 因為我不是全能的, 所以雖然我有對孩子的愛心,有時我也沒辦法。 回頭來看看你所說的神, 他是至大的,全能的, 救人難道不是一句話的功夫嗎?  如果我有辦法能讓我的小孩變好,我絕不會先要求我小孩信我,然後才去幫她。 我想你也會這樣。 回頭看你所說的神, 他很有趣, 派個「兒子」來死掉。然後說, 你們信他就得救。。 如果是個聖人想到的法子,真難為他。我有著無比的敬意。但對全能的神這麼做,這不是拿人類開涮嗎?
AS IT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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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7-6-2 01:1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9 135 的帖子

說的非常好。。。

請細讀一下所謂的悖論。。。

或者,我們討論一下,是否有其他的辦法(我們假設來編一個故事吧。。。)。。

你舉個例子,比如說,對待不聖潔的兒子,神如何來讓他們上天堂呢?

神可以把兒子帶到天堂。。。這是我們人間的父親,常常做的事情。。。但是,神是無所不能,但是,神不能破壞「公義」。。。(有人說,這不是胡扯嗎。。。不是與無所不能矛盾嗎??)

暫時說這些,說說兄弟的看法?如果我們來寫書,你會如何來讓這個無所不能的神來救不聖潔的兒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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