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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至牆角的警察扣動了扳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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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志成城 發表於 2006-12-24 11: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7日下午,福建安溪縣城響起了槍聲,而且不止一聲。

事情是這樣的,一白姓男子及其朋友駕車駛抵一家自行車專賣店門口,因該街是步行街,且店主嫌其停車在店門口影響作生意,要求其離開。白姓男子將車略為移開后即率人下車,對店主大打出手,一梁姓中年男子前來勸架,結果被白姓男子期同夥圍毆。事件發生后,為制止事態擴大,到場的110巡警衝進人群,(一名巡警,兩名協警)試圖將幾名正在圍毆梁姓男子的這夥人驅離,沒想到這些人非但不離開,反而對警察大打出手。受到攻擊的警察一邊後退,一邊喝止。但毫無作用。警察頭部受到這夥人的多次擊打,額頭都腫了,無奈之下,警察拔出手槍朝天鳴槍兩次,警告參與圍毆者散開。一些人見此情景,退下了,但白姓男子與另一人非但不收斂,反而變本加厲逼上前來,一邊推著警察,一邊挺著胸膛叫喊;「有種就朝這裡開槍」。警察在逼到牆角后,終於扣動了扳機,槍聲第三次響起,白姓男子倒下了,另一男子見狀慌忙逃竄。

事後經調查,這名白姓男子與他的同夥在外喝酒,酒後失控,導致了這一事件的發生。目前警方正在對此事件做進一步的調查。

在此,我們不妨作一下設想,如果這位警察這一槍是打在白姓男子的胸前,或者乾脆對 「歹徒」一槍擊斃,會是什麼結果呢?從在場的群眾來看,和被打的受害人來看,可能會認為無可厚非。從法律上講這名白姓男子的行為先是酒後行兇,后是不聽勸解,進而是襲警,且猖狂至極受到鳴槍警告后仍不停止,而這名警察在執行公務時遭到襲擊,開槍是實施防衛,屬正當行為。但結果可能是這名白姓青年,因為酒後傷害他人這一行為喪失性命。而作為警方要為這一事件投入相當部分的人力和時間對事件進行調查,但遇到的最大問題是對方已死亡。如果不在場的人,聽到此事,很可能因以訛傳訛將事情真相搞混;死者的親屬很可能糾纏枝末細節給公安部門的工作帶來諸多麻煩。

但這一假設,因當事的執勤警察頭腦十分清醒,而沒有出現。即使危險已經從被傷害者轉移到自己身上時。他先是鳴槍告警兩次,爾後才對行兇者的下肢進行射擊,將其擊傷終止他的違法行為。結果是白姓男子腿部受傷,不危及生命,但卻被近終止了其衝動的違法行為。我不是警察,但我作為曾經的軍人我知道,在哨兵所警衛的目標或自身安全受到威脅,在口頭命令無效時,可對天鳴槍示警,仍無效時方可對可能帶來危害的行為人射擊。我相信警察在開槍對疑犯射擊前,一般也是這種程序的。由於這位警察的正確處置,既制止了一起惡性事件(或者說是案件),但也挽救了這位白姓男子,終止了他向犯罪的道路的進一步邁進。

很難說其他人身臨其境會將槍口對象白姓男子身體的何處?我相信,可能有相當多的網友會說乾脆一槍解決了算了,但從這位警察身上我看到對人的生命的尊重。在此時,他對行為人其實是已經握有生殺予奪的大權了,但他通過擊傷而不是擊斃從而有效的制止事態的進一步惡化。我要說,我佩服這位警察的心理素質,佩服這位警察的臨危但確保持冷靜的處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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