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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工資、工作時間、假期、解僱
加拿大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收入標準如下:
法律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1.最低工資在BC省是:$8/每小時
2.從事招待工作的人員的收入不得低於8.95/每小時
3.在讀學生工作收入不得低於(並且年齡低於18歲):$6.40/每小時
4.家庭企業僱用的員工收入不得低於(不包括家務傭工):$7.54/每小時
關於工資扣除的法律規定:
按照勞工法僱主發給僱員薪金前,必須在薪金內扣除下列款項:
1.收入所得稅,視收入不同而定。
2.失業保險金,簡稱E.I.,占工資的2.4%
3.加拿大退休金計劃供款,簡稱C.P.P,約佔工資的3.5% ,加拿大法律規定在每一次發放工資時,僱主必須提供書面單據說明僱員工資如何計算。
勞工法中關於工作時間的規定:
正常情況下,一天的工作時間是八個小時,一周工作5天。
按照政府的規定,一星期的工作時間不能超過40個小時,超過的時間要按照加班計算工資,加班工資是普通工資的1.5倍。(注意:加拿大無論你工作的時間是晚上還是周末,只要你每周的工作時間沒有超過40小時,就不能算加班)如果工作需要一定要求加班的話,僱主也不能要求僱員一周工作超過60個小時。
如果僱主要僱員一天工作8個小時以上或一周工作48個小時以上,他必須先向政府的雇傭標準局(Director of Employment Standards)申請,同時必須經過僱員和僱員所在工會的同意。僱員連續工作5個小時以上時,必須最少給僱員半小時的進膳時間。
至於具體的上班時間,政府沒有明文規定,根據不同的公司業務需要自定。一般公司上班時間是從上午9:30到下午6點,中間有半個小時的吃飯時間。但是如果你在超市或一些特別的行業里上班,那工作時間可能就不會很有規律了。
關於有薪假期的法律規定:
僱員除了每年8天的公共假期以外,在工作滿12個月後,可以得到至少2個星期的有薪年假。不論年假是一次休完還是分兩次休完,除非得到僱主的許可,否則在有資格放年假之後的十個月內必須休假。
但是,無論全職或兼職僱員,都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能享受有薪的公共假期和年假:
1.被雇傭了最少三個月。
2.在假期前的四個工作周內,最少工作了12天。
3.在假期的前後都有正常上班。
另外,如果你沒有享受到年假的話(經僱主同意)。那麼僱主必須在年底多支付給你今年年薪的4%,作為對你有薪假期的補償。
注意:如果你未工作滿一年,即使是連三個月的試用期都沒有過,就辭職或被解僱,僱主也必須多支付給你所有應付薪水(包括已付和未付)的4%,作為對你年假的補償。
關於解僱員工的法律規定:
解僱分為兩種,一種叫做lay off,是由於公司業務不景氣,不能雇傭這麼多的員工引起的;另外一種是fire,是因為公司對你的表現不滿意引起的。
如果是lay off的話,只要你再滿足其他的一些條件,就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但是如果是fire的話,領取失業保險金就會有麻煩。重要的一點是,如果是fire的話,公司不需要告訴你原因,直接叫你回家,但是如果你覺得公司對你不公平,你可以起訴。
按照法律規定,公司如果要解僱你的話,必須提前書面通知你,提前的時間如下:
1.你工作了三個月或以上:提前一個星期;
2.你工作了一年以上:提前兩個期;
3.你工作了三年以上:提前的星期數和年數相同;
4.最多提前八個星期。
但是如果公司願意付給你解僱金的話,可以讓你立刻回家。解僱金的數目和應提前通知你的星期數的工資相同。例如,根據你的工作年限,公司必須提前5個星期通知你,那麼他就必須多付給你5個星期的工資。
讀者們的補充:
1)每次上班時間不得少於2小時,若不到2小時,應付2小時的工資。
2)必須是在holiday之前30天內工作滿15天,才有holiday pay.
3)僱主可以只付你未扣過稅的薪金,但是你會收到這筆收入的T4,拿去報稅吧.這種做法很普遍,應該算是自雇的一種.
4)僱主付你現金(指每年又不給你T4)對他有什麼好處?那是從他自己完稅後凈的收入給你,虧大了.但他給了你T4,那麼,他在報稅的時候就當費用抵減了.
5)工作滿60個月後是3周的年假,或拿49到60月毛收入的6%!但如果沒幹滿5年就不幹了,還是4%;如果第五年按4%發了或存了,滿五年後要補發2%的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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