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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於慈禧太后抓「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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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殺銀 發表於 2006-11-6 05:3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有感於慈禧太后抓「改革」


   沈敏特


    《書屋》雜誌里,有一篇署名蕭武的大作《反抗革命:晚清憲政改革再認識》(以下簡稱「蕭文)。這是一篇難得的佳作。閱讀中常常激發我的聯想,聯想終於凝聚為一個文題:《有感於慈禧太后抓「改革」》。

  「改革」是一個彈性、粘性都很大的概念。不同的出發點,不同的歸宿以及不同的手段和過程,都可以摁上「改革」的印章,和「改革」沾邊。

  被尊稱為「老祖宗」的慈禧太后,扼殺過光緒皇帝的維新運動,利用義和團盲目排外,是名副其實中國近代史頭號的保守派、頑固派,與改革水火不相容,彷彿與改革絕對不能搭界。但,事實上,慈禧確實倡導過改革。這就是蕭文記載的一段史實。八國聯軍在北京燒殺劫掠之後,清廷與之簽訂了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外患內憂,清廷處於風雨飄搖之中。歷史的壓力迫使慈禧所代表的清廷必須改頭換面,重新打扮,才能粉墨登場,維持殘局。慈禧在逃命西安的途中就以皇帝的名義下了《罪己詔》──皇帝的檢討書,並命令各省命官大員「議奏改革」──為朝廷策劃改革。

  《罪己詔》的大意是:因為我的過錯使國家蒙受如此浩劫,如果還厭惡和拒絕批評,喜歡和接受溜須拍馬的小報告,我雖然水平不高,自問還不至於壞到這個程度。要求從現在的實際出發,參考和吸收中西政治有用的經驗和辦法進行改革。

  這與當年慈禧的親信榮祿說的「祖宗之法不能變」,完全是不同的腔調。並且,也不能說這一切都是假的。

  譬如,言論是比以前自由了。北洋大臣袁世凱呈上了變法奏摺。兩江總督與湖廣總督聯名呈上了「江楚會奏變法三折」。人們也能聽到制度改革的呼聲。譬如,光緒維新提出的一些經濟措施、文化措施並沒有完全廢除,還在繼續運作。如辦一些工商業、銀行等等;如廢除八股文,創辦京師大學堂,設立中小學堂,派人出國留學,創辦報刊,成立譯書局等等。譬如,作為政治改革的一個標誌性的措施──憲政,在朝廷命官中提了出來,而附議者也為數不少;朝廷還派出五位大臣出國考察西方和日本的憲政;朝廷還發布了表明決心的「預備立憲」的上諭。

  但是,這個真真假假的改革,最終證明是假的,直到清王朝崩潰,這樣的改革也就壽終正寢了。說它畢竟是假的,有幾個顯著的標誌。

  言論自由是有限度的,是沒有任何法律保證的,是可以隨時妄加罪名的。一句話,是可以「以言治罪」的,這與現代民主製法律「言」不治罪是截然不同的。具體表現是,有時佯裝開明,認為你是幫助清王朝改革,加以容忍甚至讚許;有時則撕下面具,加上「煽動謀反」的罪名,予以鎮壓。譬如前文提到的1907年,憲政講習會向清政府呈遞請願書,要求儘速召開國會,清政府一面採取拖延政策,一面以「明圖煽動,擾亂治安」的罪名查禁了主張立憲的政聞社。可見,只要存在著「以言治罪」的政治手段,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言論自由,只有專制主義可收可放的所謂有「廣開言路」。

  官制也是真假改革的又一個標誌。清政府在發布「預備立憲」的上諭之後,立馬宣布「改革官制」,可見對此的高度重視。那麼,改革的結果如何呢?據蕭文提供的資料,官制改革后的十三名內閣大臣中,滿人七,蒙古人一,漢人五,在「平滿漢領域」的承諾上,不僅毫無進展,反而是倒退了。其實,這不過是某種官制的結果,更重要、更關鍵的是人選如何產生的機制,也就是說,官員由誰並通過何種途徑來產生。清廷所謂的官制改革,是派載澤等十四人編製改革方案,由奕匡等三人總司核定。這依然是專制主義人治的組織路線,民眾無法參與,在官制中無法實現民眾的政治需求。這種官制改革不過是在改革名義下,進一步強化專制主義的權力;清王朝更藉機擴大滿族王室的權力。如1911年推出的所謂「皇室內閣」,更是恬不知恥的大暴露。這種官制改革包含的鬥爭不過是專制主義者內部派系的爭權奪利,對民眾來說,不過是「換湯不換藥」。

  我忽然記起《南方周末》的一篇文章曾經披露過1979年宋慶齡給美國友人一封信中的部分內容。她很尖銳地提出實質上的「委派制」與民主政治是無關的。這就是說,官制改革主要不是看推出了一些什麼人,而關鍵是要看誰來推出,並通過什麼途徑和方式推出;看民眾的參與程度,民眾利益的表達程度是怎樣的,以及整個過程是否法制化。

  這裡還是要提一提大家熟知的華盛頓拒絕當終身總統的故事。這個故事的要旨是:華盛頓看來最重要的不是華盛頓當不當總統,重要的是他能否在民主的基礎上形成憲法慣例。他告別演說中最具有啟示意義激動人心的話語是:

  ……我懷著歡欣的期待心情,指望在我切盼實現的退休之後,能與同胞們愉快地分享自由政府治下完善法律的溫暖……

  慈禧太后抓改革為什麼真真假假而終至於真不了,問題正在這裡。任何一個改革涉及到官制改革,如果只關注誰上誰下,而忘記了怎麼上怎麼下的法律制度,無疑是一種現代愚昧。

  利益分配的相對公平與平衡,以及大多數人能逐漸在改革中獲益,是改革能否進行下去的安全閥門。這就需要一個本身廉潔並強而有力能夠控制全局的政府。而慈禧太后本身是一個「腐敗冠軍」,供她享受的頤和園就是挪用軍費建造的,而自上而下的層層官員收受賄賂,徇私枉法已成了習慣。再加上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本身就有一個必然的悖論:即專制主義是排斥民眾監督的,各地官員都是所轄範圍的「父母官」,百姓即為「子民」,這樣的中央集權必然失去對全局的控制。「陽奉陰違」成了當官的必備本領。這種本領能夠充分施展的條件就是「子民」不可能監督「父母官」。因此,恰如蕭文所說,中央發布的改革政令到了基層政府往往變成收取苛捐雜稅的「新借口」。1901年慈禧太后開始推行的改革,不僅沒有改善民眾的生活,緩解政治危機,反而增加了原本沒有的捐稅;各部門、各地官員打著改革的旗號,巧立名目,橫徵暴斂,巧取豪奪。改革反而加劇了社會危機。蕭文提供的統計數字是:農民喊著「給我飯吃」的口號起來造反,聲勢之大,範圍之大,都是1901年以前除太平天國以外任何反抗運動所不能比擬的。1905年103次,1907年188次,1910年266次。這就說明,利益作為經濟成果進入分配的領域,也就進入了政治領域。社會改革從來都是經濟與政治相配套的系統工程。沒有民主為基礎的政治改革,經濟變動只能是專制權力的再一次攫奪,帶來的是貧富差距、社會不公的加大。

以上幾個方面實際上「九九歸一」──歸到我們觀察任何一次改革的基本標尺:即某一次改革的最大風險是改革與民眾的關係。慈禧太后抓的改革有一個天生的矛盾,她所代表的清政府需要通過改革籠絡民心,卻又決不能通過改革建立民主。應對這個矛盾的手段也萬變不離其宗,即借口經濟條件不足,民智尚不充分,而把民主推向遙遙無期的未來。1910年1月初,清政府拒絕1909年末十六個省咨議局代表要求「速開國會」的請願,理由即是「籌備既未完全,國民知識程度又未畫一」,也就是說,民智未有獲得民主的水平。

  諾貝爾獎金獲得者、美國哈佛大學教授阿瑪蒂亞·森有一篇題為《民主的價值觀放之四海而皆誰》的論文。他明確指出:「民主並不是一種非得達到普遍富裕后才可享用的奢侈品……幾乎沒有證據能證明,如果窮人有選擇的話,他們寧可拒絕民主」。而他的另一個觀點更為重要,即民主作為人類的「獨到的德行」,是「在其充分的實踐中得到了體現」。民眾行使民主權利的本領是在民主的實踐中培養和提高的,那種認為要學會行使民主權利的本領,然後才能獲得民主權利的論調,本質上就是剝奪民主,拒絕民主,企圖讓民主化為一種「麵包會有的」式的永不實現的幻想!

這幾個層次相融合,構成了電影的主體──故事片的不可替代的特徵、特點和特長。當然,每一個層次都需要深入的闡述,這就需要另一篇長文了。本文只能作提示性的說明。

(沈敏特,中國作家、評論家、教授,中國藝術研究院影視製作中心創作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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