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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報告:陳良宇情婦11名 存款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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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手 發表於 2006-10-24 18: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網    2006-10-23 10:52:47


動向月刊記者穆木英報導,據中紀委駐上海工作組向中南海提交的《關於上海調查工作》第四份報告披露:上海市、區、局、縣級高幹用匿名、假名、化名在銀行開設一千三百二十二個賬戶,共有金額九百八十六億餘元;陳良宇匿名賬戶五十三個,共有金額近三億元。陳良宇風流腐化,共有情婦十一名。


《關於上海調查工作》第四份報告

九月二十六日,中央又從中央政法委、最高檢察院、中央軍紀委、央行紀委、總參保衛局,抽調了二百六十人進駐上海。


九月二十九日,中紀委駐上海工作組,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中央政治局,提交了《關於上海調查工作》第四份報告。

該第四份報告指出:已查封了涉嫌是上海市、區(局)級黨政、公安、政法領導幹部及其配偶、直系親屬(包括原上海市一級領導幹部的配偶、直系親屬)用匿名、假名、化名,在本地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信銀行等七家銀行,開設的一千三百二十二個匿名賬戶(其中外幣賬戶三五五個),共計核人民幣九百八十六億四千三百萬元。

陳良宇存款近三億

該報告指:初步核實,涉嫌陳良宇及其配偶、直系親屬匿名、假名、代名賬戶有五十三個,其中外幣賬戶九個,共有金額核人民幣二億七千四百一十萬元。

查封陳良宇三家公司、九所住宅、25本護照

該報告指:經查封陳良宇及其配偶、直系親屬在上海九處住宅、三處所屬公司,發現涉嫌陳良宇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以及陳良宇機要員、警衛員等二十五本護照,其中十七本是用代名、假名,另有十九張全年通用到歐、澳等國頭等艙、商務艙機票。

陳良宇的風流腐化史

該報告指:初步核實,接舉報后調查,陳良宇從一九九三年五月以來,在上海、杭州、南京、南通等地,先後和十一名女青年、有夫之婦有不正常交往,另有四起控告陳良宇以欺騙手段,涉嫌姦汙,時間發生在二00一年九月至二00二年十月間。陳良宇通過部門,以私下解決方式,一次性經濟補償二十五萬至五十萬元、安置工作、授意批條承包工程等手段掩蓋事態惡化和曝光。

該報告指:陳良宇在一九九0年九月,任黃浦區委副書記,至二00二年十月,曾有五百二十三件針對陳良宇腐化墮落、驕奢淫逸、袒護嚴重違法亂紀同僚、為親屬謀取非法利益等的舉報信件。

該報告指:陳良宇在市委常委會議上、市委常委擴大會議上說:只要經濟搞上去、成績攤得出、百姓不鬧事,在經濟上搞些特殊、在生活小節上出些界,我會保的,上面也搞不出什麼名堂來。經濟是硬檔,生活作風是軟檔。有婚外情、有情婦,
在西方是很普遍的。

該報告指:今年「七一」前夕,陳良宇在組織生活會上說:中央查上海經濟,我可以去打高爾夫;中央要查個人生活作風,我看常委沒有一半也有三分之一要先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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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bbii 發表於 2006-10-24 19:28 | 只看該作者
再查!再接再厲。一鼓作氣,宜將全勇追窮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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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jl 發表於 2006-10-24 19:53 | 只看該作者

他奶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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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空手 發表於 2006-10-24 21:17 | 只看該作者
銀行實名存款,到現在還沒有做到? 但又是怎樣查出來的呢? 要是查出來,也不可能是全部,而是部分.

既然做不到實名存款,為什麼就不能來個實名提款呢,沒有身份證,實名,不給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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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haiguhong 發表於 2006-10-24 22:25 | 只看該作者
引用:
       陳良宇在一九九0年九月,任黃浦區委副書記,至二00二年十月,曾有五百二十三件針對陳良宇腐化墮落、驕奢淫逸、袒護嚴重違法亂紀同僚、為親屬謀取非法利益等的舉報信件
    這樣多的舉報信件,我們的監管部門又在幹什麼?陳又如何青雲直上的?
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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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bbii 發表於 2006-10-24 23:17 | 只看該作者
舉報人一般不敢具名。匿名信件正好作為查無實據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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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bbii 發表於 2006-10-24 23:18 | 只看該作者
提拔陳青雲直上的人也必須被追究責任。不是說一把手有用人不當的責任嗎?那就在陳的案子上具體體現一把給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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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g468 發表於 2006-10-25 06:45 | 只看該作者
對於犯罪行為我們堅決要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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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q2004133 發表於 2006-10-25 13:4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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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柯一夢 發表於 2006-10-25 15:53 | 只看該作者
早幹什麼去了?豬非得養大了才殺嗎?看了都覺得可笑,別的沒什麼感覺!可憐的傻瓜們別跟著瞎起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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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灰狼 發表於 2006-10-25 15:5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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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wei66 發表於 2006-10-25 22:43 | 只看該作者
為什麼沒有早查出來? 要查一查上海的檢察,紀檢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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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bbii 發表於 2006-10-26 00:17 | 只看該作者
日他奶奶地,陳良宇看來不止貪污了3億。
不過,不管他貪污了幾個億,這輩子絕對不能給他及婊子老婆和混蛋兒子們有機會享受貪污成果。該關的關到死,該殺的絕對不能手軟。當年劉青山只貪污了一萬元,就被毛澤東下令槍斃了。

[ 本帖最後由 ffbbii 於 2006-10-26 00: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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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林隱者 發表於 2006-10-31 07:49 | 只看該作者
豬養小了殺 沒肉! 貪官要養大了逮 才顯成績!現在的官 玩好了是領導給晉級,玩不好 領導就成貪官了 見多了 眼花了 不信了 政客們的遊戲規則老百
姓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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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jiangyf 發表於 2006-10-31 08:28 | 只看該作者
本來要是聽話,也不會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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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ing119 發表於 2006-11-5 17:40 | 只看該作者
今年「七一」前夕,陳良宇在組織生活會上說:中央查上海經濟,我可以去打高爾夫;中央要查個人生活作風,我看常委沒有一半也有三分之一要先查查!                  這是領導說的話嗎,難以相信,老伯姓還能信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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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bbii 發表於 2006-11-5 19:50 | 只看該作者
若是事先曉得中央來查貪污,不知道他會怎麼說?是先查查,還是去打高爾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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