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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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社會老百姓要有出氣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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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貢獻的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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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漢 發表於 2006-10-24 09: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媒體的記者在對粵、滬、蘇、浙等發達地區進行社會矛盾調查時發現,一些地方的社會矛盾呈現出「無直接利益衝突」的特殊現象:社會衝突的眾多參與者與事件本身無關,而只是表達、發泄一種情緒。有專家認為,出現「無直接利益衝突」的原因在於群眾利益從廣義上看受到損害的情況比較多發,進而導致社會情緒的異變。

美國心理學家多拉爾德等人曾提出過一種挫折—攻擊的理論。他們認為,攻擊行為的發生必先有挫折。即人們根據某種願望進行有目的的行為時,由於內部或外部障礙,使欲求的滿足受到阻礙,產生挫折。挫折使人情緒顯著激昂,進而做出攻擊行為,這時的攻擊行為往往是刻板的,甚至是無目的的。攻擊的發生強度與欲求不滿的量成正比,挫折越大,攻擊的強度也越大。

我國目前處在社會轉型期,各種利益在各階層中重新調整,社會成員的分化因此加劇。城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平衡,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教育、醫療、住房等方面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比較突出。一方面,囿於客觀條件的限制,群眾的要求無法及時得到滿足,而另一方面,由於缺乏暢順的溝通機制,老百姓沒有「出氣口」,民怨得不到有效疏導,民意也無法有效表達。於是,當一些群眾遭遇挫折而又得不到公力救濟,積怨越來越深,以至於心中充滿暴戾之氣。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不懈奮鬥的目標,也是國家重要的歷史任務。然而,如果「無直接利益衝突」得不到有效的解決和控制,則有可能成為我們通向和諧之路的巨大障礙。

社會要和諧,不僅需要各項法律、制度的完善,還需要公民道德、社會倫理等「隱形制度」資源的有效供應。因此,建立和諧社會必須在健全法治、確保社會公正同時,拓寬民意表達的渠道,搭建多種形式的官民溝通平台,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一方面,要堅決抵制官員腐敗,促使政府部門積極主動地聽取社情民意,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要引導公民掌握合法表達利益訴求的方式和技巧,進而培養社會成員寬容、妥協、節制等現代公民所必需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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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殼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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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like200 發表於 2006-10-24 10:48 | 只看該作者
嚴格按法律辦事,老百姓還有啥氣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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