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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指數豈能由統計局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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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6-10-16 17:5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吳逸


2006年9月12日,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今後中國將推出幸福指數、人的全面發展指數、地區創新指數以及社會和諧指數等一些新的統計內容,以適應各方面對中國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人的全面發展以及民生、人文這方面的需求。

我認為,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一個美好的社會應當「使最大多數的人獲得最大程度的幸福。」從這個角度看,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兼顧「人」的幸福感受,是「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的一個具體體現。但是我不贊同政府部門公布幸福指數。

理由之一,如果讓幸福指數由統計局進行社會調查、測算和公布,這意味著政府自己調查自己的政績,這種集「運動員」和「裁判員」一體的調查數據能有多大程度的可信度呢?

政府官員與公民或者納稅人是什麼關係?按照官方權威的看法,官員是公僕,是為公民或者納稅人服務的。這就是說,公民或者納稅人通過所交賦稅,也就是「工資」,雇傭了一批官員,也就是「公僕」,為作為主人的公民或者納稅人服務。這些「僕人」服務質量如何,是否決定繼續讓他們服務(或者說是否解僱他們),決定權在「主人」手中。

如果像現在這樣,由政府的統計部門公布幸福指數,就等於說,僕人或者僱員公布和考核自己的業績,而主人或者老闆無權考核他們的業績,主人或者老闆只能任由僕人或者僱員提出種種要求。

所以,我認為,幸福指數必須合理定位。幸福指數就是一個普通的衡量居民幸福程度的指標,它不能替代GDP、失業率等其他指標。幸福指數絕對不能成為政府政績的指標,更不能由政府機構公布。

理由之二,鑒於「GDP崇拜」先例,政府的統計部門公布幸福指數,可能導致幸福指數異化,並且走向形式化、庸俗化。有的官員幾乎把GDP看成執政合法性的象徵。一些地方政府部門的一些官員為了自身的升遷,急功近利,忽視了投入產出的比較,以資源的粗放式投入為特點的經濟增長模式被廣泛採用,進而形成了一種瘋狂的惡性循環,叫「官出數字、數字出官」。

同樣的道理,如果將幸福指數像GDP那樣政績化,幸福指數也會被異化,走向形式化、庸俗化。所謂的極大化幸福,並不是極大化今天的幸福,而是要極大化現在與未來的幸福,極大化窮人、富人等所有群體的幸福。將幸福指數政績化,政府很可能採取短期行為,或者統計數據造假,或者給老百姓一些小恩小惠,讓老百姓短期內很開心,但是從長期來講,實際上是降低了幸福指數。

所以,政府要做好自己該做的事:為老百姓營造一個宜居的生活環境和投資環境,實施公平公正的政治舉措,財政公開,官員廉潔,解決好社會治安、醫療、教育等一系列公共問題。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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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918 發表於 2006-10-16 23:19 | 只看該作者
所以,政府要做好自己該做的事:為老百姓營造一個宜居的生活環境和投資環境,實施公平公正的政治舉措,財政公開,官員廉潔,解決好社會治安、醫療、教育等一系列公共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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