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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婚證 「夥伴夫妻」幾多恩愛幾多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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蝸牛的家 發表於 2005-10-14 21:3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荊楚網(楚天金報)黎陽清 記者 姜遠海 艾紅霞 報道:昨日是一年一度的重陽節。當天,記者在武漢三鎮採訪了許多老人,發現他們有不少苦衷。其中最為有苦難言的是:老年再婚難!在人口老齡化社會裡,一些喪偶的老人,為了找個伴兒,卻因種種原因,有的被迫選擇非婚同居,有的無奈與子女展開了拉鋸戰……

  出租屋裡築起愛巢

  前天一大早,兩位老人相約來到洪山公園,同這裡的老人們一起隨著音樂起舞。早餐過後,他們共同扶著一輛手推車到市場買菜、回家做飯;晚風輕拂時,他們會雙雙出現在公園裡,聊著共同感興趣的話題……

  他們是周爹爹和同居老伴王婆婆。

  周爹爹是大學退休教授,今年已經72歲。2000年,相伴自己40多年的老伴突然離去,周爹爹像掉了主心骨似的,每天愁眉不展。

  孩子們認為老人是傷心所致,就紛紛帶著自己的孩子來陪老人,讓老父親外出散心、旅遊。然而,周爹爹在外面看到一些老人都結伴而行,相扶相攜出現在風景名勝區,而自己卻孑然一人,他時常想:要是老伴在身旁多好?

  2001年春天,周爹爹將孩子們聚齊后宣布:我要再找一個老伴。

  「新媽媽會不會爭奪我們的財產?」「爸爸,你這不是過得好好的嗎?」……周教授的話一落音,孩子們七嘴八舌地議論開了。

  是情感需求,還是生活需要?有些話怎麼向孩子們說呢。周教授執意要找老伴,但孩子們不贊成,就從原來的房間搬出來,在洪山區街道口租房居住,隨後在一個婚介所登記徵婚。

  不久,周教授與退休幹部王婆婆見面。王婆婆當年59歲,喪偶5年多了,兩個孩子一個在澳大利亞,一個在廣州工作,他們很少回家。

  王婆婆同周教授都喜歡跳舞,他們在跳舞時的私語中,相互了解了對方的家庭情況后,選擇了在外租房居住。

  前日,記者來到他們的愛情小屋,看到王婆婆在做午飯,而周教授則在逗自己的孫子玩耍。王婆婆告訴記者,周家的孩子已經接受了她,但來自外界的風言風語仍給了她許多壓力。

  兩年夫妻折財7萬

  彭爹爹又找了個婆婆,但他不願去辦結婚證。

  彭爹爹是江漢區民權街居民,今年已經76歲,11年前,他的老伴去世。因孩子們工作都很忙,平時很少能照料到爹爹。6年前,子女們勸說彭爹爹找了一個老伴。

  這個老伴是唐婆婆,當年56歲,是江岸區人,有一兒一女。

  兩位老人結婚後相互關愛體貼,彭爹爹逢人就誇唐婆婆會操持家務,對他非常好。

  但是好景不長。婚後第三個月的一天,彭爹爹有一次打完麻將回家,發現一個女的在自己家裡躺著,渾身發抖,涕淚橫流,並用椅子對著電視機威脅婆婆說:「給不給,不給我就砸電視機……」

  後來,唐婆婆女兒經常來彭爹爹家。唐婆婆不開門,她女兒不是砸門就是賴在門外不走。

  不久,唐婆婆得了乳腺癌。彭爹爹就動用自己的存款,花了3萬多元,將唐婆婆的病情控制住。唐婆婆住院期間,彭爹爹一方面要無微不至地照料,一方面要應對她女兒不停的擾亂。

  「這樣過日子不行啦……我們還是離了吧。」唐婆婆出院后,彭爹爹對她說。

  「是你主動離的,那你要給我補償。」唐婆婆對彭爹爹說。

  2001年夏天,經過最後協商,彭爹爹補償婆婆4萬元現金后,辦理了離婚手續。雙方結束了近兩年的夫妻生活。

  重陽節那天,社區群干帶著記者來到彭爹爹家,家裡收拾得乾淨整潔,彭爹爹坐在沙發上看電視,而廚房裡,一位婆婆正在洗菜。

  社區群干一指廚房問:「新老伴?」彭爹爹微笑點頭。群干開玩笑說:「怎麼不請我們吃喜糖啊。」彭爹爹摸了一下腦袋說:「現在不那樣了,沒拿結婚證,就這樣過,還吃什麼喜糖撒。」爹爹湊近社區群乾的耳邊說:「婆婆比我小近20歲呢!」

  說著,彭爹爹伸出兩個指頭。

  爹爹去世婆婆可憐

  昨日,漢陽二橋街法律服務所主任羅傳宏,向記者介紹了一個同居老人的悲慘故事。

  這位婆婆姓趙,今年已經62歲,來自孝感市的農村,老伴在10年前去世。

  1999年,經人介紹,趙婆婆來到漢陽,與75歲的退休幹部王爹爹同住。他們約定,兩人就這樣以夫妻關係的名義生活,不拿結婚證,只讓孩子們都知道就行了。王爹爹每月給趙婆婆350元作為生活費。

  此後,趙婆婆變著花樣給王爹爹及家人做一些可口的農家菜,樂得王爹爹喜滋滋地逢人就說,是趙婆婆給了他生命中的「第二春」。

  2003年夏天,王爹爹突然生病,不久離開人世。彌留之際,王爹爹對子女交代說:希望自己走後,趙婆婆還住在自己的那套房子里,直到去世后歸還。王爹爹的子女沒有反對。

  王爹爹的去世,讓從農村來的趙婆婆失去了賴以依靠的經濟支柱。不到兩個月,趙婆婆感覺在城市裡生活不下去了。她找到王爹爹曾經的單位,請求給予一定的幫助,卻因為沒有結婚證而被否認。隨後其又找到街道辦事處,請求給予最低生活保障,但是,因為其戶口不在武漢而未果。

  趙婆婆隨後請自己的子女到武漢,同她住在一起,在武漢打工生活。

  但王爹爹的子女知道后,要求趙婆婆的子女從房子里搬走了,並將房子賣掉。

  王婆婆失去了住所,只好來到漢陽區二橋街法律服務所請求幫助。

  [調查]老年再婚現象

  專家評點:銀髮同居沒保障

  對於老年人的同居現象,武漢市老齡委調研與法規處長江克松分析:所謂銀髮同居,指的是雙方已滿60周歲以上,無配偶的老人,不以生育為目的,為共度晚年,擺脫孤獨寂寞,在生活上相互照顧而同居。

  同居關係實質上可以看成是一種較長期的異性朋友關係,缺點是沒有夫妻關係穩定,優點是尊重雙方自由,好合好散。他們之間一般只要相互扶養義務,而他們的財產、繼承等權利關係維持原有狀態,一般不會引起雙方子女之間的矛盾。

  如何看待老年人同居?江克松認為,我們對老年人同居不能以非法同居妄加評議,因為他們是一種「生活夥伴」關係而不是年輕人同居的那種「性夥伴」關係。老年人未履行法律手續的同居,更多情況下是一種無奈的選擇,社會應該對他們多一些包容和理解,以免本是弱者的喪偶老人受到更大的傷害。

  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非婚同居的形式,使老年人再婚處於一種不穩定狀態。首先,這種「事實再婚」沒有法律保障,失去了患難與共的基礎。再者,由於雙方家庭的鬆散認可,不利於老年人權益的維護,一旦發生矛盾,則訴諸法律無門。

  同時,江克松也提醒老年人,老年人未履行法定結婚手續的同居,和年輕人未婚同居,雖然出發點不同,但是都是不符合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的。(文中老人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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