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實驗在道德上或科學上都沒有正當理由.那些在做動物實驗的人指控反動物實驗者對動物「用情至深」,他們自私且自以為是地認為問題很簡單:犧牲動物生命是為了救人.然而相對的,反動物實驗人士認為問「救老鼠和救孩子哪個重要?」是無稽的,他們提出另一個角度:「為什N不努力兩個都救呢?」「為什N強迫人們掉入只能二選一的罪惡中呢?」
科學奠基在:研究結果支持對人與非人動物殘酷的研究方法,因為這樣能以最低的方法達到最高的成果.動物實驗是「壞科學」,18世紀的英國哲學家邊沁說:「問題不在他們是否有心智?或是有沒有說話的能力?而在於他們是否有感受苦樂的能力?
很明顯地,如果拿人類來做活體解剖,他們感受到的痛苦總量既不依於溝通能力,也不依於解決問題的能力--天才與**感受到的痛苦是一樣的.同樣的,非人類動物感受到的痛苦跟人類也是一樣的.那些認為痛苦是罪惡的人,到底他們是基於人道?還是基於維護他們的職業?
1985年,這隻猴子被動物解放陣線(ALF)從加州大學河邊市實驗室救出來,他的眼瞼被縫合,頭部裝上聲納裝置
![](http://bbs.uland.com/photo/0/0/634/634169.JP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