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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燕:紐約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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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犀 發表於 2004-6-18 16:4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c]紐約的日子

楊 燕[/c]


打工

我抵紐約是1983年1月,開學是三月。足足有兩個月可以打工點掙錢,填補一下破得就要穿孔的褲袋。當時最多只允許帶40美元出國。

用生硬的廣東話按著中文報上的廣告一條條打出去,竟然也給我找到一份工。是一家批發公司,專門給中國餐館批發各種食品佐料。

老闆是李姓兄弟倆,公司就叫李行。在法拉盛。

活兒顯然不是我這種一介書生幹得了的:要扛50磅一袋的米下卡車,下地窖。令我最束手無策的是推著一輛小車下樓。小車上裝六箱醬油什麼的,每箱四罐,每罐5-10磅。沿著又窄又油膩的樓梯推下去。不,是拉上來。因為車子自己會滾將下去,我得用力拉住控制它。起先沒有經驗,連車帶人滾下去過好幾次。

一個月下來,老闆看著實在不忍心,就另外雇了一個美國小鬼代替我,叫我看倉庫算了。

一天老闆也在,來了一個親戚。
『鄉下老母這幾天病了,能不能幫一點忙?』
『我們自己也很緊,實在幫不了。』
老闆向來大方,今天也吝嗇起來。
他們談了一會,老闆說身邊沒帶現款,就對我說:
『阿陽,去給大哥打個電話,送200元來。』
這可難為了我:我既不知哪兒有電話,也不知怎樣打共用電話。我如實告訴老闆。
他只能勉強地掏出皮夾,點了100元給親戚。
親戚似乎嫌不夠,拿過皮夾,拿走了所有的錢。
等親戚走後,我安慰老闆,老母病了,多給就多給點算啦。
『什麼老母病了?你沒聽到他進來時說他口袋裡有槍?』
我一下子嚇得呆住了。
『剛才叫你打電話,就是給你個機會去打911。』
可憐我連什麼是『911』也不知道。
老闆夫妻兩家四口討論了兩天,才決定報警。

後來我才知道,廣東人有種黑幫會,就像青幫紅幫什麼的,專門在中國城敲詐勒索。逢年過節,如果做小生意的不給它們送給紅包,就別想太平。據說小義大利也有它們自己的黑幫,只是中國的義大利的彼此河水不犯湖水,也決不敢跨出自己的領域一步。
兩個月打工下來,口袋裡多了1200元。心裡紮實多了。

後來上學了,還得靠打工付學費。男生除了餐館以外,很少其它機會。女生可以做Live-In,解決了吃和住。一箭雙鵰,最為理想。

我在中城的一間餐館送外賣。並不是不想做侍者。一則年紀較大,有點笨手笨腳。二則我直到今天還分不清豬肉和雞肉。

老闆四十不到,是個從福建偷渡過來的。他平時尚好。可是罵起人來狗血噴頭,活像個混世魔王。

魔王有一個致命傷:嗜賭如命。他原是這餐館的侍者,被老闆看中,每個周末帶他去大西洋賭城。祖師爺老闆輸個精光,就把餐館盤了給他。他顯然有繼承先輩的大志,每周繼續豪賭不己。他這一賭可樂了我們一批打工的。原來只要是賭贏了,他就買個蛋糕給大家吃。好像他總是贏,我們每個禮拜一也就有蛋糕吃。禮拜一她太太也來餐館,花差不多一個小時對樂透彩號碼。她每周要買200元彩票。

我離開這餐館大約兩年以後,聽說老闆賭輸了,他祖師爺的遭遇,又在他身上重演一番。

送外賣就靠著一輛自行車,除了下雨下雪,也不能說是太辛苦。至於自行車被偷,外賣給搶,都只能算是有驚無險。小費多,給個笑容。小費少,臉色一沉。可我始終沒有勇氣把過低的小費扔回給吝嗇的猶太老太。

我學生打工生涯中最辛苦的,要算燙衣服了。高溫車間,衣服的蒸汽中散發著汗臭。說扛米累,那畢竟不是一直扛。扛完了就有休息。燙衣服可是一件接一件,是計件的。計件工資真是資本家的一大發明,工人都自覺賣力。就連唯一的休息吃飯時間,也是匆匆扒完算了。看著別人已回到機器旁,逼著你馬上揮汗幹起來。

燙衣的好處是收入固定。我是燙襯衫的前批和后批。每件5-6分。一個小時大約一百來件。所以大約6塊錢一小時。錢是少些,可是不用看人的臉色,不用為多幾個小費強裝笑容。一個暑假燙下來,也夠付學費了。

除了苦工外,當然也設法找過白領的工。曾受過幾天推銷員的訓練,每天像軍訓一樣要舉拳頭,喊口號。就像當年大陸的背語錄:下定決心,不怕犧牲。可是一離開訓練教室,就回到現實,什麼決心都無影無蹤。

還有一次,一個叫美佳的地產公司招個部門經理。應徵后,老闆林先生似乎對我甚感興趣。決定帶我去他就要新開張的在布魯克林的辦公室看看。一路上他教育我這來自大陸的土包子:

『賺錢有三種方法:體力賺錢,腦力賺錢和以錢賺錢。現在你用體力,這是最辛苦的。你今後讀好書就用腦力。但是最好最快的賺錢法是以錢賺錢。你如果跟我,我會逐漸教會你以錢賺錢的方法。』

到了新辦公室,裡面正在裝修。林先生問我的工資要求。
『4元一個小時。』我膽怯地說。
『好吧。房子完工後我會給你電話。』
回家我興沖沖告訴室友會面經過。
『什麼?4塊錢一個小時?還不如去餐館!』
他說得對啊。同樣4塊錢,幹嘛要去這麼遠。
我拎起電話打給林先生,是他太太接的。
『我這份工不要了。』
她問我為什麼。
『有另外一份工,工錢高。』我撒謊說。
『對方給多少?』她問。
『7塊一個小時。』這是我的理想。
『太高了。我們不能給這個數目。』

或許我丟掉了一個機會。因為後來佳美置業發展得很快。如果當初我放棄學業,跟林先生打工,或許我會學會以錢賺錢,現在已經是萬貫家財了。

地下室

一天我去機場接個朋友Beth。她是在上海交通大學教英語加拿大籍教授。

同她一起下機的還有個戴眼鏡的留學生,姓G。他是Beth在機上認識的。

『他能不能在你那兒留宿一夜?』Beth問我。

這可讓我為難了。

『除了一張床,根本沒有更多的地方。連地上打個鋪蓋的地方也沒有。』我如實答道。

正巧G看到一個熟人。那人同意把他接回到家中。我把電話號碼交給G,『如果有什麼要幫忙,就打電話給我。』

幾天後我收到G的電話,就去哥大找他。

G來哥大念博士生。只見他正躺在招待所的床上,兩眼望天。原來他正愁著:招待所一天六塊錢可不是個小數目。整天無事可干,開學還得等上個把星期。

世上真有那麼巧的事。過了兩天,我正在餐館打工,只見G領了一個美國同行來吃飯。紐約餐館三步五步就有一個,他們卻偏偏挑中了我打工的餐館。

又過兩天,G來電:『我要搬到你那頭來住了。』

令我大吃一驚是:他怎麼知道我住哪兒呢?

原來他在報上看到吉屋出租,地下室才$250/月,就訂下來。後來一想,這不就是陽的電話號碼嗎?一對下來,果然沒錯。於是沒幾天我們就住在一起了。

我倆都說大概有緣份,竟然會一次又一次地碰在一起。兩人從那天起就結下了患難之交。一起從這個地下室開始往上爬。

皇後區這樣一座破房子,房東還把它的地下室隔成4間,出租給4個像我這樣的窮學生。每間大約50平方英尺,除了一張床,其他什麼都放不下了。除了我的房間,其它的連個窗子也沒有。地上又黏又滑,蟑螂之多,連打也懶得去打了。一次一個朋友來看我。『阿楊,你老婆知道你住在這樣的地方,她要哭死啦!』

地下室還有一間是一個姓Z的廣東小夥子。整天餐館打工,很少見人影。他告訴我們是偷渡過來的。在廣東鄉下,有一段時間盛行偷渡香港。這邊共黨要抓。抓到后關個把星期,也就放了。香港那邊也抓。抓到后一船一船的人遞交共方,共方接應不過,只要證明你是當地人,很快就放了。一等釋放,這批偷渡客就坐到山腰上,等天黑再游水偷渡。邊防的解放軍白天看著他們坐在山上,明知準備晚上偷渡,卻也拿他們無可奈何。這樣陸續陸續,山上的人越來越少,香港那邊的人越來越多。

到了香港后,Z兄又付錢坐了船偷渡到美國。

『美國你怎麼上岸呢?』

『上岸作為船員,什麼證件都不看。大模大樣就進來了。倒是回船時要查證件。』

『現在什麼證件都沒有了,』Z兄解釋說,『就給美國的中國領事館寫封信。他們把我們這批偷渡客作為愛國僑胞看待。一本中國護照很快就寄了了。然後就是等美國每十年左右的一次大赦。』

『大赦唯一的要求是證明你在某年某月以前已經非法進入美國。我藏著一封姑媽給我的信(姑媽在香港可以給我寫信,父母在大陸不能)。信封上有我的收信姓名。圖章上有郵件日期。這就夠了。』

『幸虧你把信留著。不然要沒法證明你什麼時候來的了。』我說。

『這些規矩偷渡的人都懂。不然我怎麼會偏偏藏姑媽的信呢?』

他說得就像天方夜譚一樣。我們上海的讀書人只知道偷渡要槍斃的,哪有他說的這麼輕鬆。

Z兄不僅有膽量,也有抱負。大陸沒念過幾年書,在美國經過幾年的打工和補習,他考取了水牛城(Baffalo)的NYU。

地下室最後一間由一個姓X的人佔住。他有點吞吞吐吐,自稱是上海某學院的訪問學者。後來我發現他也在餐館打工。大概是學者到期不回去了。他對美國牢騷很多。左思右想,最後還是回國了。他囑咐我替他收管信件。他走後一天,我收到一封移民局給他的信,打開一看,是駁回他的政治避難申請。我想他人已回國,省得給他惹麻煩,也就沒有寫信告訴他。

小小三百平方尺的地下室,72間房客。可謂『廟小妖風大,池淺王八多』。每一個房間,儘管沒有窗,都有一扇難以打開的門。門后是一篇第一代移民催人淚下的故事。

女友

我結婚才一年多就告別妻子來美國了。領事館說我有移民傾向,妻子就領不到簽證。我們一別就是7年。

第一年還情意綿綿,信件不斷。以後熱情逐漸消耗完了。新鮮的,有興趣可以相告的事逐漸少了。信件也成了一種形式和負擔。

來美國的幾個好友,過了一,兩年,或與大陸配偶離婚,或就近方便與女友同居。像我這樣守住空房的已沒有幾個。

『你沒有女人怎麼過啊?』朋友好意地問我。

『靠手淫就是了。』

我有結交女人的能力。可沒有跟她們上床的勇氣。只有靠手淫了。

上學不久,就有一個黑人同學追上了我。有一次她竟然在地鐵里露出她的奶子給我看。她見我進一步退兩步,就罵我膽小鬼(Chicken)。有一次我們一起在電腦實驗室做功課。

她給我送來電子信件:

'I am hot'
'I am cool!'我回答
'I want you!'
'I am here!'

這場對話招來了好幾個看熱鬧的中國同學。他們於是代替我與她開玩笑對打信件。我則趁機溜之大吉。
和我交往比較多的是另外一個黑人。她教我口語交流(Communication)。漂亮的身材,入時的打扮,開朗的性格。開學第一課她從另外一個學校趕來,遲到了15分鐘。她氣喘急急地要每人自我介紹5分鐘。我結結巴巴總算說了一通,她誇獎說我有一口漂亮的英國重音。現在20多年以後,聽慣了美式英語,偶而聽到英國英語真的覺得很好聽。

她跟我住得很近,都是哥大的宿舍。有一次我請她來吃螃蟹,她第一次吃,吃得津津有味。手指一個個舔下來。她也請我上她那兒去坐。我不去猶可,一去心涼了一截。好大的一個房間,到處是衣服:沙發上,飯桌上,地上。要說多亂有多亂。過了一回兒,她要去上班了。就在這些衣堆中挑一件穿上。她在兩個大學教書,還在一個夜總會表演,無怪沒時間收拾了。

有一次我真的愛上了一個女人。

我認識幾個美國女人,她們對中國特別感興趣。我跟她們的來往就比較多。其中有一個單身母親Joanne,跟我同年。是兒童心理醫生。她住在離紐約大慨一,二小時的Poughkeepsie。她進城一定來看我。我也常上她那兒。Poughkeepsie是一座漂亮的城市。有所美國著名的烹飪學校。那裡還有個大公園,是一個家族獻給政府的。坐在公園可以望到山腳下的赫德遜(Hudson)河。火車就沿著河邊婉婉爬行。一到秋天,極目楚天,滿山紅葉,有深有淺。黃昏時一陣秋雨,送來一道彩虹,橫過整個天空。老鹿借著霞光,帶著小鹿悠閑地在河邊吃草。Joanne和我對這景緻是如此神往,常坐到滿天星斗才跚跚回家。我去過美國不少地方,各有各的特點。但要數東北紐英倫地區的風景最出類拔萃。

一次5點多下課後去看Joanne。要告別時鐘已敲過10點。像往常一樣我們擁抱告別。可是這天我突然把她抱緊。我們兩雙眼睛彼此相望。嘴唇就貼在一起。這是四片多麼灼熱的,把心都燃燒起來的嘴唇啊!

『I love you.』 我說。

『I love you too』這是Joanne的聲音。

我們擁抱著。我不知道應該留下還是趕末班火車。

我還是走了。

如果當時我像今天一樣老練,或許我會留下。那時我膽怯。我的道德觀時時在盯囑著我。

我有好長一段時間不敢打電話給Joanne。後來我發現,她也故意迴避我。大概誰都不想讓關係發展到不可收拾。

七年後,我與太太相逢。第一次作愛后,她說我的精液是臭的。

騙子

紐約這個城市魚龍混雜,什麼怪事都會發生,什麼騙人的事都有。

初到紐約,走在42街。街上是一個個攤位。有賣牙膏,有賣電話。可最多的還算是耍撲克和扣碗的。耍撲克是桌上三張牌,弄亂后你能猜中那一張是A,你就贏。東家給你5塊錢。輸了,你給東家5塊。扣碗也一樣。你必須猜中哪一隻碗裡面有東西。我在旁邊看了一會兒,心中暗暗在猜,每次都猜中。自以為這次可以撈點外快,就掏出5塊。結果當然是滿腦子的納悶:怎麼搞的?明明看準的,怎麼翻出來會不對呢?再來一次。這樣一眨眼就送去10塊。旁邊有好心人給出點子的,願意借錢的。幸好我糊塗中還有點聰明:對盛情好誼一一謝絕。打道回府。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我在衣廠燙衣,回家常是深夜。地鐵站沒幾個人。一次地下換車時,一個黑人拿了個錄像機問我要不要。我隨口問多少錢。

『$180』

『不要。』

『那你給個價。』

幾個會合,我把剛領到的$130工資給了他,換回那個錄像機。

一夜好睡,第二天竟把它忘了。直到晚上,忽然看到牆腳下的錄像機我才記起昨夜撿到的便宜。

『G,我給你買了個錄像機。』我自己有一個,這個是給室友買的。

他興沖沖地拿進房間。沒一分鐘他衝出來。

『是一包磚頭和木頭!』

$130換來了一包垃圾。是磚頭和木頭,四四方方包好。外面用畫報剪下來的錄像機照片貼好。四周裹上塑料紙,後面還拖根電線。其形狀,其重量都與真的一樣。

交易在晚上,偷偷摸摸地,很容易被騙上。其實那天我一與他搭舢上,口袋裡的$130已經不再屬於我了。因為我看到周圍還有2個他的幫手。他們知道我有錢,先來文的。如果我識破假貨,再來武的。我捧了一堆垃圾,卻免了一頓毒打。

紐約一晃三,五年。變得聰明起來。路邊耍牌的不看一眼。地鐵里兜售商品的只裝聽不懂。可是你不惹騙子,小偷還是要來找你。

一次哥哥從香港來,我這老紐約陪他到處逛是義不容辭啦。從下城格林威治,到中城第5大道。我背著一隻攝像機。那時的攝像機又大又重,不像今天的那麼方便輕巧。哥哥也不簡單。他是照相機再加幾支鏡頭。大家又拍照又錄像。有時坐車有時走路。一路有說有笑,不知不覺到五十幾街的一間書店。

紐約很多鋪子,進去時都要把手提包交給看門的。這家書店可沒有此例。我們直衝二樓,那裡有很多漂亮的畫冊。畫冊都放在乒乓桌大小的台上,任人翻閱。我和哥哥分站桌子兩邊,一會而就入神了。

過了三,五分鐘,我忽然驚叫:『我的包呢?』

『我沒拿呀。』哥哥說。

我是把攝像機的包放在桌子底下的地上,在哥哥和我之間。

我急忙下樓問門警有沒有看到一個人提著個大包出去。他搖搖頭。

二樓有個後門,往上可以直通大樓的陽台。我就由此追上去。可是樓梯黑通通的,越往上越提心弔膽:如果這賊藏在暗處打我個措手不及,連救我的人也沒有。好漢不吃眼前虧。於是,爬了幾層樓我就安全返回大本營。

見到哥哥,他說,『你怎麼背上有這麼多的番茄醬?』

第二天正好報紙報導:『近日多有集體作案。手法常是其一人用番茄醬撒在對象衣上,趁對象忙於清潔時,其它作案者趁機下手。』

其實我們被小偷盯稍已久。他們雖布下了番茄醬的迷魂陣,對我這種粗枝大葉的人,不要使用什麼高級的障眼法,贓物就已經到手了。

雖然馬上報警,這種小事警察哪兒放在心上。

『明年報稅時把這報上抵稅就是了。』警察說著,給了我一紙證明。

被人拐騙固然不甘心,自投羅網可決不能怨天尤人。

初到紐約,進地鐵時常看到黑人不買票,一下子就跳了進去。有一次我和室友G一起去坐地鐵。我說,不要買票,跳進去。說時遲那時快,我倆一躍就進去了。

剛洋洋得意,大搖大擺地走著。後面有一隻大手搭在我肩上。回頭一看是個高大的警察。那時還沒有錄像機這種先進設備,警察是躲在一間荒廢的小房間里,門上挖個洞,就從洞里往外張望。我們算倒霉,一下子就給逮住。

先是求饒,后是裝蒜,最後G從口袋裡掏出20元,說是抵票,其實是想行賄。所有的花招都耍過了,就是不放過門。警察要我們的證件。

『我們是外國學生,什麼證件都沒有。』

『那麼把你們的姓名地址留下來。』

G乖乖地照實說了。趁他交代時我孬腦筋一動。輪到我,我胡亂用漢語拼音拼了個假名。地址呢?我用真的路名,造了一個號碼。

回到家裡,像犯了惡罪一般。第二天兩人都發燒在床上躺了一整天。望著天花板發獃。做種種最壞的假設,接著彼此安慰一番。G怕進檔案,影響到他正在申請來美的太太。我怕他們抓到G,再順藤摸瓜逮到我,變成罪上加罪。這種不安的心理騷撓著我們有好幾個禮拜。它的衝擊力只有當年大陸的逼,供,訊可以相比。只是當年是莫須有的罪名。這次可是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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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cal2003 發表於 2004-6-19 16:0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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