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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冰箭 於 2011-8-5 02:11 編輯
2. 呼召Calling
「呼召」是神恩典的作為,傳講福音,邀請罪人接受在主基督裡的拯救,以致罪得赦免並得永生(太二八19;二二14;路十四16-24;徒十三46;帖後一8;約壹五10)。這是救恩的應許,只有真實的相信悔改,才能使此應許實現。
2.1 普遍的呼召
這從神而來的呼召,是普遍臨到所有聽聞福音的人,不限時代、種族、階級,臨到不信之人,也臨到蒙揀選的人(賽四五22;五五1;結三17-19;珥二32;太二二2-8;啟二二17)。這普遍的呼召,顯明神的慈愛,是誠摯的召請;神按祂的信實恩典,呼召罪人,真誠應許凡悔改相信的人必得永生(民二三19;詩八一13-16;箴一24;賽一18-20;結十八23, 32;三三11;太二三37;提後二13)。
這普遍的呼召,也是嚴肅的召請,罪人若不接受,不但不能脫離罪惡得到拯救,更是輕慢神的恩典召喚,加重其罪咎。這福音的呼召,對罪人而言,是蒙恩的機會;他們的拒絕,卻將其變為咒詛(賽一18-20;結三18-19;摩八11;太十一20-24;二三37;約三18-21)。此呼召顯明神的公義,拒絕接受的罪人顯出其輕視救恩,其罪之深重更顯露無遺(約五39-40;羅三5, 6, 19)。
2.2 必定的果效
此普遍的呼召,就外在的情況來看,是被召請的人多,但接受的人不多;並且接受的人被稱為「選上的人」(太二二14)。換言之,此普遍的呼召,是神從萬國萬民各處,召聚祂選民的方法(羅十14-17;約六37-39, 64-65;十1-4, 16, 25-27)。對於蒙揀選預定的人而言,神的恩召是大有能力、必有果效的,引致得救(徒十三46-48;林前一23-24)。外在普遍的呼召,藉著聖靈在選民身上的特別運行,就產生預定的結果:叫我們脫離死在罪惡過犯之中的光景,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二1-5)。
這呼召在選民身上,是必定達到拯救的目的,不會徒然無功的(賽五五10-11),因為「神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這顯明神的呼召對所揀選預定的人,其果效是確定的(弗一3-14)。所以,「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結果必會成為「愛神的人」(羅八28)。此有效的恩召,是聖靈透過神的話做工,感動光照人心,使人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約五25),因此,是神的呼召聲音,使人得重生;正如在墳墓裡已死的拉撒路,主耶穌呼叫他出來,是主大能的聲音,使他復生(約十一41-44)。
2.3 恩召的目的
此有效的恩召,使我們得新生命,並在我們生活中產生極大的果效與意義:
(1) 成為聖潔,過聖潔生活(彼前一15;帖前四7;帖後二13-14;提後一9);
(2) 行事為人,要與所蒙的召相稱(弗四1-6, 17-32;五1-17;帖前二12);
(3) 基督的平安在我們心裡作主,要我們和睦合一(西三15;來十二14;林前七15;弗四1-3);
(4) 脫離綑綁,得以自由(加五1, 13);
(5) 與基督一同得分,同受苦難,為基督受苦(林前一9;羅八17;西一24;彼前三9;二21);
(6) 得著何等的指望,與基督一同得榮耀(弗一18;四4;羅八17;帖後二14;約十七24)。
整個基督徒生活,都是由我們所蒙的恩召來定規,使我們成為「基督的人」;此恩召的奇妙性質,主導了我們的行事為人。因此,惟有我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我們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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