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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本性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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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kodlaozi 發表於 2011-1-28 10:1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東西方文化有很大的差異,從對人的本性認識上就可以清楚看出來。東方文化認為,「人之初,性本善」;西方則認為「人是帶有原罪」的。但東西方的法律又是反認識的,東方(主要指中國,下同)法律是以「有罪」推論的,西方法律則是以「無罪」推論的。因此,在對人的認知上東方認為一切人都是善良的,只是在社會的大染缸被污染了,才會變色。推而廣之,東方人認為官員是逐漸由好官演變為貪官,官員之所以變成貪官,是本性的改變,有其社會的原因,從本質上說他還是根紅苗正的。對這個問題,本人認為涉及社會制度需另文闡述,在此不論。
本人認為,一切貪官本性就是貪的,極端一點說一切貪官在娘胎里就是貪的。君不見,從中國大陸的陳良宇、成克傑、胡長青到台灣的陳水扁,那一個不是從準備當官開始就一路貪上來的。當今之道是大貪當大官,小貪當小官,不貪當不成官。中國有句俗語:叫「當官發財」。一切貪官都深知這個道理,要想發財就得當官,要想發大財就要當大官,發了大財才能當更大的官發更大的財。所有當官的也就是本著這個信念去當官的,誰能說他們本性是要為民服務的?曾有一位中國地方政府的官員對我說,「不想當官考什麼公務員,不想發財去當什麼官」。可想而知,有這樣信念的人去當官會是什麼結果。當然了,有人會說,一個巴掌拍不響,貪官必需要有貪的條件才能貪。不可否認一切事物的發生都是有其生成的條件,但內因是主要的,本質的,外因是輔助的,次要的。雖然在一定條件下兩者會互相轉化,但初始的內因是不變的第一要素。善良的人們不要被貪官被捕后或是被揭露后的鱷魚的眼淚所蒙蔽,「我辜負了黨對我的培養,辜負了人民對我的期望,對不起黨,對不起人民。」這些屁話是早在他們被捕之前就已經想好了的台詞。如果不被抓,他們會一路貪下去,決不會去想什麼對不起人民的事。
還有幾天就是中國的農曆新年了,貪官們又在忙碌著收受禮品、禮金了。為了掩人耳目,他們也會去搞一點慰問低收人群的活動,施捨一點財物給貧困家庭。望著那些感激流涕的人群,他們貪的更加心安理得了。
在此新春佳節即將來臨之即,向所有善良的朋友們致新春的問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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