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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事:如何防止網路推手「玩弄」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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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狗棒 發表於 2011-1-9 14:2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打狗棒 於 2011-1-9 14:21 編輯

   「民女許身救父」這一網路熱點,經過網民關注、媒體跟進,越來越熱。然而,這一網路熱點,卻是一些人藉助網路策劃、虛構人物、操縱網民義憤的「傑作」。如何防止網路推手操縱輿論,如何構建規範、有序、安全、誠信的網路環境,值得反思。

   「民女許身救父」的策劃者給「被關進精神病院14年」的郭元榮虛擬了一個女兒「郭寒韻」,加入諸如「姿色尚可,至今守身如玉」等吸引「眼球」內容。據策劃者稱,這樣做「目的是為了吸引關注,讓更多的網民來『圍觀』,進而引發媒體關注」。

   郭元榮是否為精神病人,目前當地政府和家屬各執一詞。儘管當地政府迫於輿論壓力、擔心「把事情搞大」而同意郭元榮出院,但是要澄清郭元榮是否是「冤枉」,急需權威部門對郭元榮再次進行精神病鑒定。在沒有更權威鑒定結果的前提下,先入為主堅稱郭元榮「冤枉」、要對郭元榮進行「營救」,這種單方面定性顯然為時過早。在一個法治社會,靠欺騙和散布謠言來操縱民意,必然會受到法律制裁。

   無論最終郭元榮是否被鑒定為精神病人,但是「民女許身救父」整起事件用謊言和欺騙博取網民同情和義憤,博取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的關注,必然會留下隱患,不僅傷害網民情感,而且使網路暢通民意的功能大打折扣。

   那些自詡得意的網路推手操縱網路輿論的背後,是否有利益糾葛、是否有更多參與,有關部門應一查到底。網路不是私器,而是公器;不應是謊言的「賣場」,必須堅守起碼的公序良德、法律底線。任由網路推手操縱網路輿論,可能一時能滿足某些人的目的,但最終結果不僅不利於構建規範、有序、安全、誠信的網路環境,而且會阻塞公民通過網路維權的渠道。

來源:新華網 「中國網事」記者黃冠 2011-01-07

相關新聞鏈接:誰救我爸 精神病院關14年 !

   我是湖北十堰竹溪縣郭元榮的女兒郭寒韻,今年24歲,師專學歷,未婚。

   我的家鄉山清水秀,四季常青。小時候當教師的爸爸就告訴我,我們家門前的溪水將「直通北京」。淙淙溪流寄託著我的童年快樂,我的夢想。
  
   1996年11月20號是一個黑色的日子,幾個公安到我家翻箱倒櫃地搜查,把我爸抓走直接關進了精神病院,這一關就是14年。那一年我十歲。

   我在盼望中成長,在成長中等待...

   從那天起,所有的一切都變的那麼陌生了,所有的幸福都離我遠去了,我生活在恐懼不安,痛苦掙扎,充滿憤怒的心態中……我不知道今後的路在何方???但有一個堅強的信念支撐我,那就是——我要為我爸爸討回公道!!!我的生命是他給的,必要的時候我會用生命回報他。
  
   為了救出我爸,兩年前我開始關注網路。從湖北巴東鄧玉嬌、雲南「躲貓貓」、安徽白宮書記、河南王帥、貴州羅彩霞、拆遷自焚、徐林東、趙作海、「局長日記」、武漢錯打廳官夫人、宜黃自焚、「我爸是李剛」到幾天前浙江錢村長命案等等。

   我知道在我們祖國解決冤情的途徑不外乎打官司,上訪、訴諸媒體、上網發帖。

   我不打官司的原因一是被告是竹溪縣公安局,我沒有勝訴的機率;二是我爸還關在十堰市茅箭精神病醫院,他們掌握著我爸的生死大權。

   我不上訪的原因是:我爸就是舉報貪官上訪被我們竹溪縣公安局抓捕關押十堰市精神病院的,我不能重蹈覆轍,再給人留下口實,說我有上訪的遺傳基因,家人有精神病史。

   有過幾次信訪,了無音信,不知是否投錯了有關部門。也訴求過媒體,但媒體要的是新聞,我爸被竹溪縣zf關押14年了,當年我10歲(1996年)如今早成舊聞了,當年我爸在家時喝茶的壺都被收購古董的買走了。
  
   我沒有鄧玉嬌殺人的勇氣,不是我貪生怕死,我保持著健康的身體,營救我爸,希望陪著他安度晚年。
  
   悲觀失望時我想過自殺,想用我的死喚起媒體關注,可我的蜜友說:想死你還得動腦筋呀,得有創意呀,不是誰自殺都能引起大家關注的。你得裸體、自焚、跳樓、脖子上系著鞋帶、體內有男性分泌物、這些都不流行了,還得有人為你拍照錄像,遺書得去公證處公證,不然死了白死,國人的審悲感早已經麻木了。
  
   我已經到了婚嫁年齡了,有過戀愛,不乏優秀青年追求,在適當的時候我總會對他說:想要我,你得把你岳父接回來呀!他們知難而退。幾分姿色是我唯一資本,至今守身如玉,不是留給愛人,是恩人。 在我爸的身上究竟發生了什麼,是什麼讓他深陷人間地獄,生不如死的苦撐14年。可悲的是當年害他的人早已作古(縣委書記明幫慶已經死亡),而對他的迫害還沒有終止。
  
   1994年,我爸揭發竹溪縣建設局局長劉喜洲經濟問題。縣紀委在調查后得出的結論是:劉喜洲所受賄的現金、還有茶葉、甲魚等都因「工作需要」分別送給了上級某某(此結論作為檔案材料存在竹溪縣公安局政保科)。但是他們對外及我爸卻說反映的情況不屬實(此結論在《司法精神病鑒定書》上有)。對此,我爸不服,不斷地向竹溪縣紀委、監察部門和公安局揭發檢舉。但所有的信都石沉大海。

   對於這樣的情況,如果當時有一個有良知的人及時與他交換意見,把調查的真實情況告訴他並作細緻的思想工作。事情也許會至此結束。可是,當時的縣委書記明幫慶與劉喜洲是鐵關係,他們只是簡單地認為胳膊犟不過大腿,他們不屑與一個普通的老百姓講道理,他們做的是征服一個竟敢與他們作對的「刁民」。
  
   就這樣竹溪縣公安局將我爸拘留。在一個民主、法制的國家,一個公民因為「信訪」而被關進監獄、後來又被送到精神病院,這合理合法嗎?從1994年到1996年上半年,我爸寫了無數封信,這些信都在竹溪縣這個範圍內,他在明白的時候,還是希望「家醜」不外揚。兩年多的時間,他由希望到失望到絕望。難道有些領導就沒有一點責任嗎?「上訪」本沒有錯,上訪的目的是為了「解結」。如果當時有人解這個「結」,妥善化解矛盾,這個結會成為「死結」嗎?

   這裡的是非曲直我不太清楚,也說不清楚,當時我還小,只記得竹溪縣公安局殘害我爸爸的一幕幕悲慘的情景。無法用語言描述他們喪盡天良地摧殘我爸所有的經過,您就可以了解他們是怎麼樣把我爸一步步逼到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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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涯社區 作者:郭寒韻 2011-01-01
蝸居時代角落,笑看天下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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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11-1-10 04:48 | 只看該作者
網友應對不實新聞及網文有一定免疫力。其實提高警惕應不難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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