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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論沒有聽到福音的人應該如何審判 by 追求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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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古教紅衣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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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比較適合學習和討論這個問題哈。)


簡論沒有聽到福音的人應該如何審判

有姊妹對沒有聽過福音的人應該如何審判這個問題有疑惑,在討論中我做了如下發言,供感興趣的朋友參考

我提出幾點想法,希望有所幫助。

第一,我們清楚,神的要求是一致,進天國的人要聖潔,這個大家應該沒有不同意見,因為我們都是基督徒;

第二,亞當以降,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罪的工價是死,這個我想大家都應該同意;

第三,良心,律法,信心都是神給的,他們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指向耶穌,而不是說自己可以靠著這些自救;我想這一點問題應該不大吧;

第四,靠神的恩典得救,而且唯獨神的恩典,沒有人的一點功勞,這個原則大家應該理解吧;

第五,因信稱義,就是借著信心使神的救恩和自己的生命結合,這樣一個得救的唯一道路,大家應該都同意;

第六,人如何知道神的恩典呢,就是通過傳福音,結果就是神要拯救的人相信了神的福音,當事人就因信稱義;這個程序大家也應該沒有問題;

第七,耶穌的全然順服,替死十字架,為我們得救的人做了兩件事,一個是贖了罪,這個行為把我們帶到了亞當沒有犯罪之前的境地;但是如果到此為止,我們還得靠自己的行為稱義,亞當的覆轍我們還要重蹈;可是耶穌還為我們完成了第二件事,完美的義行,就是完美地履行了律法的要求,這就把我們從亞當沒犯罪之前的狀態帶到進天國的狀態,完全成聖,也就是完美的遵從律法的要求。但是,這個義行不是我們自己做的,而是耶穌做的然後分給我們的。這個需要大家深刻思考,才能理解全面然後認同,並且全然感謝神的恩典;

第八,我們不要把一定的方式和時間等同於傳揚和聽到福音。神把救恩給誰,不論何時,不論何地,自然有神認為合適的方式傳給當事人,而我們看到的聖經啟示的結果,就是當事人信神,希伯來書有比較詳細的信心偉人錄。這個我想已經回答了本貼主樓的問題。至於聖經沒有記載的人,我們知道神要救的一定能得救,就行了。即使現在,我們知道自己是否得救,如此而已,我們也依然不能斷定別人是否得救,因為那是神的主權。我想這個問題有思考的死角存在,認為福音是新約之後,靠牧師和傳道人用現代方式傳揚的福音才是福音,而把人犯罪以後所有人都只能靠信心得救,而神也啟示給神要拯救的人這個得救的恩典和方法不當做福音;

第九,結論是,人都犯罪當死,靠自己的行為沒有一個可以贏得永生的祝福。永生的祝福是神無條件的恩典。凡是神計劃拯救的,神都把他們呼召而來,就是把福音傳給他們,在他們心裡動工,使他們接受了福音。在耶穌之前接受福音的,仰望耶穌的到來;在耶穌升天之後接受福音的,仰望耶穌的第二次到來。我們這些歷代的信徒,與耶穌同死同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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