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35)卷二第十二章 基督為完成中保的任務,不得不降世為人

[複製鏈接]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43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14 04:4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第十二章 基督為完成中保的任務,不得不降世為人
  那將作為我們的中保的,必須一方面是真神,一方面又是真人,這對我們是極關重要的。如果我們對這事的必須性加以研究,便覺得這並不是所謂勢所必然,或絕對的必要,乃是人類所賴以得到拯救的天命。我們最仁慈的父為我們所安排的非常妥善。因為我們的罪行,像雲層一樣,使我們和他隔離,無從接近天國,所以凡不能和上帝接近的,都無法成為復活的中保。那麼,誰能和他接近呢?亞當的子孫能和他接近嗎?他們和他們的父親在神的面前都是不勝惶恐。任何的一個天使可能嗎?他們同樣需要一個首領,來引導他們和上帝作完全的結連。然則怎樣辦呢?我們的處境非常可憐,除非是威嚴的神降臨在我們當中,因為我們不能上達於神。因此上帝的兒子必須成為以馬內利,即是上帝和我們同在;這樣,神性和人性兩者才能達到聯合(否則彼此不可親近),好叫我們希望上帝將與我們同在。我們如此的卑污,上帝如此的聖潔,兩者間的距離有這麼大。即令人們無罪,但以處境的卑微,如無中保,實在不能接近上帝。一個人即陷入於死亡和地獄的深淵,集污穢咒詛於一身,將何以自解呢?所以當保羅以中保的特性描寫基督時,他特地指出他是一個人,這不是沒有理由的。他說:「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提前2:5)。他可以稱他為上帝,或者省略了人的稱號,如同省略上帝的稱號一般;但因為借他說話的聖靈知道我們的缺點,為我們謀補救之道,就把上帝的兒子放在我們當中,儼如我們當中的一份子。因此為要使任何人都不必苦惱,都可以尋找這位中保,和他接近,所以使徒稱他為人,即是告訴我們,他是和我們相距不遠的,因為他是我們的肉身。他的意思與在另一處地方所說一樣:「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4:15)。
  二、如果我們考慮一下,這件事更可以顯明中保的任務是不平凡的,即要使我們重新恢復神的寵眷,使我們由人的子女成為上帝的子女,由地獄的後嗣成為天國的後嗣。誰能完成這使命呢?除非上帝的兒子也成為人的兒子,而且接收屬於我們的一切,又把他所有的一切轉給我們,使我們由恩典得到他那由本性所有的,就沒有辦法。由這個保證,我們可以相信,我們是上帝的兒女,因為那本來為上帝的兒子從我們的身體取得身體,從我們的骨肉,取得骨肉(參弗5:30),這樣就成為和我們一致的。我們所特有的,他不拒絕,因此他所特有的,我們也可以得著;因此他和我們同樣可以在一方面是上帝的兒子, 一方面又是人的兒子。因此發生神聖的親愛關係,他自己說過:「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上帝,也是你的上帝」(約20:17)。因為這個緣故,我們有承受天國產業的保證,因為上帝的獨生子已認我們為他的弟兄,我們既是他的弟兄,當然和他同為繼承產業的後嗣(參羅8:17)。而且他既要做我們的救贖者,也必須一方面是神,一方面是人。他的任務是要吞滅死亡,除非生命的本身以外,哪能做到這一層呢?他的任務也是要克服罪惡,除了那自己是義的以外,哪能做到呢?他要掃蕩地上和空中的一切權力,除了那本身的權能是超過地上和空中的權力之上的以外,又何能做到呢?那麼,除上帝以外,誰有生命和正義,誰能掌握天國的權能呢?所以最仁慈的上帝,當他決定要救贖我們的時候,就藉著獨生子的身份而自己化身為人,來拯救我們。
  三、關於我們和上帝的復和,還有一點:人因不服從而毀壞了自己,應該藉服從來加以補救,應該補償上帝的公義,並忍受罪的處罰。我們的主以人的身分出現;他取得亞當的特性,以亞當的名義,在對天父的服從上面代表亞當,犧牲人的肉體,作為對上帝的義的一種補償的代價,而且在我們人類那犯罪的性質上擔受我們所應得的刑罰。他如果僅僅是神,就不能承受死亡,他如果僅僅是人,就不能克服死亡;所以他具有神人合一的性格,這樣他能把人的軟弱交付死亡,當做贖罪,又以神的權威和死亡奮鬥,為我們爭取勝利。所以那些奪去基督的神性的人,是貶損他的尊榮,那些奪去他的人性的人,是隱蔽他的良善。在另一方面,他們也損害到人,因為他們破壞人的信仰,這信仰若不建立在相信神人合一這根基上,就站立不住。再者,所仰望的救主是那在律法和先知預言中已經應許的亞伯拉罕和大衛的子孫。因此信徒更可得另一種益惠,因為他的祖先可以追溯到大衛和亞伯拉罕,這就更證明他那久已為眾先知所頌揚的基督。但我們要特別牢記我已經說過的一點:我們與上帝的兒子之具有共同的性質,是足以保證我們和他的共同關係的。他具有我們的肉體,卻消滅了罪孽和死亡,為的是叫我們得勝。他把從我們所取得的肉體當做犧牲,藉以贖我們的罪,並和緩父的震怒。
  四、凡認真注意這些問題的人,對那能勾引無恆和好奇心的思辯,當不予重視。那種觀念之一,是以為縱使人類不需要救贖,基督也必成為人身。誠然,我承認在最初創造,和在一切仍然保留完整狀態的時候,他已是人類和天使的首領,因此保羅稱他為「首生的,在一切被造之物以先」(西1:15),然而全部聖經既然都一致承認他是以人的肉身來執行救贖的任務,若說此外還有其他的目的和原因,未免是妄談了。從最初應許基督要降臨開始,其目的是很顯明的,就是要光復一個沉淪的世界,和援救腐敗了的人類。所以在律法之下,是以祭禮為象徵來表現他,給信徒一種希望,叫他們知道上帝對他們是慈祥的,並在他們的罪得贖以後,他必與他們復和。在各時代,甚至在律法公布以前,從來沒有應許一位不流血的中保,所以我們可以斷言,上帝的素願,是要他洗凈人類的污穢,因為流血是贖罪的象徵。先知預言過,他是使人類和上帝復和的中保。以賽亞的證明是一切證明中的模範,他預言他將因人的過犯而受上帝的打擊,因他們的平安而受譴責;他作祭司,以自己為犧牲;他受鞭傷,叫他得醫治;他們如迷路的羔羊,上帝卻把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的身上(參賽53:4以下)。我們既然知道,基督是受上帝的特別指派,來拯救罪人,所以凡超過這個範圍的,都是犯了愚蠢的奇癖。當他降臨人世的時候,他宣布他的目的是使上帝喜悅,是叫我們從死亡中恢復得生。使徒也有同樣的證明;約翰在告訴我們道成肉身的事以前,也提起人類的背叛。但我們所特別注意的,是基督自己說明他的任務,他說:「上帝愛世人,將他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他又說:「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約5:25)。又說:「復活在我,生命在我,凡信我的,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11:25)。「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太18:11)。又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太9:12)。如果我們要繼續地引證經文,可以無限地引證。諸使徒一致地叫我們注意這個原則;一個祭司被指派為中保,就是要在神與人之間作一個橋樑,假如他來不是為與上帝復和,就失掉了祭司的光榮。(參來5:1)。上帝不歸罪於我們,是因為基督替我們作了祭品;事情若不如此,他就不能成為我們的義(林后5:19)。而且最後,他若不是救贖我們,他就不免喪失了聖經所稱讚他的一切優良高尚的品性。保羅所說:「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羅8:3),也就沒有根據了。並且在其他的地方所講的:「到了上帝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多3:4)在救主基督的恩賜上顯明出來的時候……這話,也不是真的了。總之,上帝的兒子成為人身,接受父的命令,其目的不外是為我們作祭品,叫我們與父復和。「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的道」(路24:46-47)。「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這是我從父所受的命令」(約10:17-18);「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約3:14)。又說:「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為這時候來的」(約12:27);「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兒子」(約17:1)。在這裡他明顯地說他取著人的身分,為的是為我們作贖罪的祭品,藉以赦免我們的罪。撒迦利亞也說過,他來是依照給列祖的應許,「要照耀坐在黑暗中死蔭里的人」(路1:79)。我們當記得這一切的事,都是說到上帝的兒子,照保羅的證明,在他裡面「藏著一切的智慧和知識」(西2:3),除他以外,他不知道有別的(參林前2:2)。
  第五,六,七等節,繼續答辯反對正道者的謬論——從略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20 15:53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