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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天地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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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mez 發表於 2010-9-18 02:5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天地之初


文/呂沛淵
  
世界的受造
  
任何研究科學的人,都知道科學的四大要素:「時間、空間、物質、因果」。奇妙的是,《創世記》一章一節正將此四要素包含在內:「起初(時間),神創造(因果)天(空間)地(物質)。」
  
聖經所啟示的神,是自有永有者。萬物是因他的旨意而被創造的,所以,聖經《創世記》卷首,莊嚴宣告「起初神創造天地」,和其中的萬物。
  
自十九世紀以來,根據「理性主義」發展的現代科學理論假說,高舉「人本主義」的大旗,否認神蹟的可能,質疑聖經《創世記》的記載。過去百多年來,也有些基督徒科學家面對世俗科學的衝擊,重新解釋聖經,作出妥協。
  
但是,我們必須謹記:不應遷就科學的假說或理論,而強解經文,使之符合現代人的胃口。因為科學理論並非絕對真理,科學觀察方法有其局限,我們不當以流行的「科學」,來主宰對聖經的解釋。

科學與聖經
  
科學是研究「自然啟示」(即神在自然界賜下的啟示),聖經是「超自然啟示」(神直接用言語和行動的啟示,超乎自然界的範圍)。人必須根據「超自然啟示」,才能對「自然啟示」有真確的認識。
  
在人類犯罪墮落之後,人的理性受到罪的影響,更需「聖經」的指引,才能明白「科學」的目的與意義。人本主義的世俗科學,以「唯物論」與「自然主義」掛帥,將「自然律」絕對化,否定神蹟的可能,成為了「科學主義」。所以,我們必須小心區分何為科學所發現的「事實」,何為科學家的「解釋」。千萬不可本末倒置,以科學理論來解釋聖經。
  
聖經的作者,即造物主,是一位偉大的神。「超自然啟示」與「自然啟示」,都是從他而來的,不會有任何衝突。科學所發現的「事實」,是不容忽視的「自然啟示」,但聖經更是神的話,絕不會有任何錯誤。只是我們對聖經的解釋,可能會有錯誤。我們要區分「聖經所說的」,與我們對聖經的「解釋」。
  
畢竟,天地被造之時,你我並不在場。只有在創造主的直接啟示(即聖經)引領之下,我們才能正確解釋科學研究所得的間接證據。我們應當謙卑,聆聽神向約伯所說的話:「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裡呢?你若有聰明,只管說吧!你若曉得就說,是誰定地的尺度?是誰把準繩拉在其上?那時晨星一同歌唱,神的眾子也都歡呼。」(《伯》38:4-7)

問天地之初
  
論到「起初」,當前討論的核心集中於三個問題:「《創世記》中的一日是否是廿四小時」,「地球被造的時間距今有多久」,「創造是否包括了進化過程在內」。就此根據聖經,對三問題提出回應,供讀者參考:
  
一.創造的「一日」是否是廿四小時?
  
《創世記》第一至二章記載,「神六日創造,第七日安息」。關於這六「日」的時距與次序,基本上有三種主要看法:
  
「正常日論」(The Normal Day View)。視每「日」為一般正常日,廿四小時,而且六日是按次序排列。
  
「時代日論」(The Day-Age View)。視每「日」為一段時距,可以是長久的時代,而且六日是按次序排列。
  
「架構日論」(The Framework View)。視「六日」為文體架構,以範疇來分類描述,「一日」並非廿四小時,而且六日並不一定按次序排列。
  
上述三種看法是對《創世記》第一至二章的不同解釋,這是解經的問題。我們必須根據聖經(不是根據科學理論),來評估這些論點。
  
1、文體架構
  
「架構日論」者的主要根據是文體架構:第一日(日月光)對應第四日(日月星),第二日(天空與水)對第五日(天空飛鳥與水中活物),第三日(陸地)對第六日(陸上動物與人)。前三日解決「混沌(沒有形式)」,後三日的範疇,解決「空虛(沒有內容)」。然而,文體架構並未否定「正常日」的可能。《創世記》使用的敘述文體,並不排除其歷史性真實。同樣的理由,「時代日論」也不能肯定「日」絕非廿四小時。
  
2、科學考量
  
有些人從陽光雨水的考量,認為「六日」不是廿四小時,且「六日」並且不按時間次序排列。其理由是:植物在第三日存在,24小時的雨水澆灌也不足以叫植物生長。且第四日才有太陽,第三日不能行光合作用,植物不能長大。
  
其實,光在第一日就有了,水也早就有了。生物被造之時的大小與成長的速度,是由神命定,神蹟並不受自然律的限制。舉例來說,神造的植物動物,一出現就已是成熟的個體,並賜予足夠養料,而後有源源不絕的供應(陽光雨水)。
  
綜合上述,堅持創世的「日」絕非廿四小時的看法,並不穩當;並且堅持「六日」不是按時間次序,亦嫌主觀。
  
3、「日」的字義研究
  
《創世記》第一章的「日(day,原文yom)」,此字在舊約出現約二千二百二十五次,基本字義是「正常日」。雖然也有少數用法可按照上下文解釋成「一段時間」,但是絕大多數都是指「平常日」。尤其當與「序數」連在一起使用時,都是指「正常日」。「有晚上,有早晨」,此句在《創世記》第一章重複出現,也指向「正常日」。
  
「十誡」的第四誡命(《出》20:8-11):我們要「六天工作,一天安息」的原因,是要效法神「六日創造,第七日安息」,此關連性也極可能表明,創造的「日」與我們的平常「日」,是同樣的。
  
此外,「第四誡命」敘述「六日之內」的,「日(days,原文yamim)」,舊約裡共出現八百五十八次,都是「正常日」,從未用來指長久年代。
  
綜合上述,從聖經有關「日」的字義用法來看,「正常日論」是有其充分的證據。
  
4、「時間」概念
  
「日」到底是不是廿四小時?這並非容易回答的問題。「年」與「日」都是度量「時間」的單位,並非「時間」本身。對於受造的我們而言,我們活在「時間」裡,可以度量計算時間,但是我們必須謙卑承認,「時間」是奧秘,科學與哲學都不能提供終極答案。
  
聖經啟示我們:神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他是初,他是終(《啟》1:4,8,17-18);他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詩》90:4;《彼後》3:8)。這顯明神在時空之上,他創造時間,掌管時間,不受時間限制。他的日子,豈像人的日子?他的年歲,豈像人的年歲?(《伯》10:5)
  
對於生活在地球上的我們,「日」是指地球自轉一圈的時間,約廿四小時;「年」是指地球公轉一週的時間,約三百六十五天。如果地球自轉與公轉的速度改變,或者地球與太陽的距離有所更易,則一日就不是廿四小時,一年就不是三百六十五天。
  
舉例來說,在水星上,一日(約地球日59天),很接近它自身的一年(約地球日88天);在金星上,一日(約地球日243天),則長於它本身的一年(約地球日225天),真是度日如年啊!
  
總之,「年」與「日」只是計算時間的相對單位,並非絕對的參考指標。所以,爭論創造之「日」是不是廿四小時,並非明智之舉。除非我們能確定地球自轉與公轉的速度從未改變,地球與太陽的距離始終不變,我們才能討論這問題。所以,「正常日論」也面對一些解釋上的困難,不應將其論點絕對化。
  
5、聖經記載「六日創造」之目的
  
聖經《創世記》「六日創造」的記載,是精簡扼要的,並非要告訴我們創造的各項細節。關於「神何時創造天地」,「花了多少時間來創造地球」,「一日是不是廿四小時」,《創世記》第一至二章的主要目的,不是要回答這些問題。因為聖經並非科學的教科書,只以現代科學理論來探討問題。
  
當然,聖經敘述創造的啟示,都是真理事實,也回答了一些基本的問題。然而,聖經並未為滿足我們的好奇心而提供所有詳盡的資料。所以,「正常日論」或「時代日論」或「範疇日論」,都皆有優點,也有其困難之處。
  
那麼,「六日創造」的啟示,目的究竟何在?為要顯明「創造」的形式是「六加一」:神六日創造,第七日安息。所以,受造界與受託管理此界的人類,生活週期也是以「六加一」為基本形式(《創》2:1-3;《出》20:8-11),因此,人要六日工作,一日安息,人的安息是效法「神的安息」,因為人是按著神的形像被造。
  
我們不要忘記聖經是「救恩之書」,是以基督耶穌為中心的救贖啟示。《創世記》記載天地來歷與人的被造,是以「救贖」為中心的啟示:曉諭人犯罪墮落以先的狀況,更彰顯救贖是新的創造。所以,我們對「創造」的認識,不能與「墮落」和「救贖」的啟示脫節。「六加一」有其「救贖聖約」的意義,我們必須透過研讀整本聖經,明白救贖歷史的漸進啟示,才能明白領會(《希伯來書》4:1-11)。

二、地球被造的時間距今有多久?
  
關於地球被造的時間,聖經並未提供直接的答案。愛爾蘭大主教吳歇爾(Ussher,1581-1656)根據聖經家譜,一代加一代地計算,提出「創造」之時是主前4004年說法。
  
然而,他忽略了聖經家譜的性質,即某人「生」某人,並不一定是父生子,可以是祖父生孫輩,甚至可以是某人「生」了某一譜系(即以其中最有名的人代表其族系)。
  
聖經所記載的家譜,既然是精簡的大綱,就必須從上下文來瞭解上代與下代的關係。所以,要準確計算時間,就不能單以家譜來計算。
  
「地球的年齡」的答案,可以從科學所發現的事實來討論,但是不能根據現代流行的科學理論或假說來定案。
  
福音派科學家對此議題,大體上分成兩派:「年輕論」與「年老論」。兩者的區別是,對於地球的年齡,年輕論是以「千或萬(Thousands)」計,年老論是以「十億或百億(Billions)」計。
  
1、「年老論」的論據
  
除了來自天文學的理論,地球年老論的根據,主要是來自地質學觀察(地層,沈積石,火山石等),與放射性年代鑑定法。年老論者宣稱:這些證據肯定地球的年齡,至少在四十或五十億年以上。
  
一般說來,「時代日論」者與「範疇日論」者,接受「地球年老論」,「正常日論」者則接受「地球年輕論」。
  
「地球年老論」者也有接受一日是廿四小時的,例如「間插論」(Gap Theory,認為《創世記》1:1與1:2之間,可有長時距的間插)。者「間斷日論」(Intermittent-Day Theory,主張日與日之間,可有長時距的間斷)。
  
明顯的,這是因為他們相信創世的「日」是廿四小時,又接受「地球年老論」所產生的折衷看法,並無聖經的確鑿證據。
  
「地球年老論」的根據,並非來自聖經,乃是現代科學研究的一種解釋。其前提假設是:萬物依循既定不變的發展過程,古今一致。既不考慮地球上曾發生劇烈變化(如挪亞洪水),也不在意未有證據証明放射性年代鑑定法在超長時距(如萬年以上),仍是可靠的。
  
因而「年輕論」者提出反論,認為地層沈積或石頭形成,並非一定要那樣長久時間。他們認為年老論者忽視了普世性的大洪水,對地質帶來的影響變化。他們更質疑「放射性年代鑑定法」的侷限性與誤差度。
  
2、時間的計算
  
事實上,要正確計算地球的年齡,須有下列必要條件:
  
(1)計時器的時間單位必須有意義且具可讀性。
  
(2)計時器的靈敏度,必須符合所測時間間距所需。
  
(3)必須知道從何時開始計時,以及其計時週期。
  
(4)必須知道計時器是否歸零,或是從已存時分開始增算。
  
(5)計時器是否按固定不變的速率進行,或必須知道其不規律性為何。
  
(6)一旦計時開始,計時器不能被任何方式打擾,或中途重新計時。
  
「地球年老論」所依據的計時器,不能達至上述所有必要標準,所以,其地球的年齡,仍是推測而已。此外,前面所述的「時間概念」,也指明計時器所在的觀察位置,以及測量者的解讀,都不是絕對的。
  
3、起點的成熟
  
根據《創世記》第一至二章的記載,亞當與夏娃被造之時,一開始就是「成人」,不是剛出生的嬰兒。同理,神所造的大樹,很可能不是小樹苗,已有多層年輪;剛造好的石頭與地層,已含有多層物質沈積;放射性同位素在起點時,可能已經成某種比例。
  
科學理論本身也不能不承認「起始點」的奧秘。以「大爆炸(Big Bang)」理論為例,接受此說的天文學家,都承認目前無法研究到「大爆炸」起始之前,因人類所知的時間與空間是從那時開始的。在大爆炸起始點的基本粒子,是先存在的。這些基本粒子看來已經上了年紀。換言之,在起始點的物質,看起來比「起始點」還「老」。「地球年老論」並未考慮「起始點的成熟」,以致很可能把地球看得「老過其實」。
  
4、無法下定論
  
綜合上述,「地球年老論」就科學而言,仍有許多疑點需澄清(至於「地球年輕論」也有證據支持)。因此,關於地球的年齡,筆者認為無法遽下定論。

三、創造是否包含進化過程在內?
  
關於「進化(Evolution)」,首先要澄清此詞與相關用詞的語意與觀念。「進化」是指「進步的變化,演變」。簡單來說,「微進化(Micro-Evolution)」,是「微小幅度的變化,在同類生物中衍生新品種」;「廣進化(Macro-Evolution)」,則是「廣大幅度的變化,演變出前所未有的異類生物」。「微進化」,如培育出新動植物品種,是我們經常觀察到的事實;「廣進化」,如「達爾文進化論」宣稱人與猿猴來自同一祖先,則是沒有直接證據的假說。
  
1、達爾文「廣進化論」已式微
  
眾所周知,達爾文式的廣進化論(所有生物都是從一單細胞演化發展出來的假設),一直缺乏直接確切的證據,矛盾漏洞層出不窮。就真實科學的角度而言,充其量只是一式微的假說。為何一般世俗科學家仍執迷不悟,視為金科玉律緊抓不放呢?很明顯的,因為對于堅信「無神論」或「唯物論──自然主義」者而言,「廣進化論」是所剩下的唯一的選擇,是不能棄守的信仰。
  
2、「神導進化論」的迷思
  
有些「有神論」者,在世俗科學的影響下,接受「廣進化論」,認為神可以使用「廣進化」的過程方式來創造萬物,因而提出所謂「神導進化論」。這種折衷妥協,既非真科學,也曲解聖經。《創世記》2:7清楚說明:亞當的被造,是神吹氣的直接創造行動,亞當因而成為有靈的活人。
  
神並未使用先存在的類人動物,將之演化升格為人(如神導進化論者所假設的),他乃是使用地上的塵土,賦之於生命。亞當是神直接的創造,是按照神自己的形像造的。夏娃也是神的直接創造,是從亞當的肋骨而出(《創》2:21-23),並非從動物演化而來。
  
3、「各從其類」的創造
  
《創世記》一章重複宣告「神造萬物,各從其類」,無論是青草、樹木、水生物、雀鳥、野獸等等,每提及一類生物都說一次「神造它們各從其類」(11-12,21,24-25)。為何不厭其煩地重複「各從其類」呢?明顯的,神要我們確知,每一類生物都是神的直接創造。雖然我們無法直接將《創世記》的「類」,仔細規劃為現代生物學的分類法中的「科、屬或種」,但是至少「神造萬物,直接各從其類」的聖經啟示,否定了「廣進化」的假說。
  
4、聖經否定「神導進化論」
  
神導進化論者,面對《創世記》一至二章的清楚啟示,無法自圓其說,就鋌而走險,接受自由派的解釋,說《創世記》一至三章是詩體結構或寓言故事,不是歷史事實。他們不能解釋:為何神要用寓言故事,而不直接以歷史事實來啟示?他們更忽略了:即使是詩體的文學結構,也可用來敘述歷史事實。主耶穌引證《創世記》一至二章,肯定亞當夏娃是歷史事實(《太》19:4-6;《可》10:5-9);福音書的家譜與保羅書信,都見證亞當夏娃被造的歷史事實(《路》3:38;《羅》5:12-21;《林前》11:8,12;15:22,45;《提前》2:13,14)。

整本聖經都啟示我們:神造萬物的方法是「使無變為有」(《羅》4:17);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他一吩咐,就都作成(《詩》33:9:148:5)。《希伯來書》11:3:「諸世界是藉著『神的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
  
這清楚指明:我們所看到的任一類生物,都不是從已經存在的另類生物造出來的。「創造」絕不包含進化過程在內,所以「神導進化論」肯定是錯謬的。

結論:從「絕望」到「仰望」
  
雖然人類不斷探索「起初」問題,但是科學研究發現越多,問題就越多,困惑也越深。難怪愛因斯坦窮其一生進行科學研究,結論是「主是奇妙難測Subtle is the Lord」(此為其傳記之書名)。
  
這正見證了聖經所說:「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傳》3:11)。人的理智有其局限,科學觀察有其不準度。我們必須承認「創造」是神的奧秘作為,是人不能參透的。
  
不但如此,「神將『永遠』安置在人心裡」(《傳》3:11)。因此,人心企盼永恆,想要追本溯源:「這世界怎麼來的?我又是怎麼來的?我為何存在於此?又要往何處去?」。這是我們內心的終極關切,更是心靈深處的悸動。「Who Put Me Here?」。這是十七世紀法國科學家帕斯卡的名問,也是科學家不能逃避的問題。
  
真實科學的研究與發現,叫人沒有藉口說不知造物主的存在。「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19-20)。「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要叫他們尋求神.……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4-28)。
  
我們若不逃避「起初」的奧秘所引起的終極關切,則結果必是從「對己絕望」轉到「向主仰望」。人的盡頭,就是神的起頭。讓我們與大衛一同,向主獻上感恩頌讚:「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主耶和華啊我們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詩》8:3-9)。
  
作者現於美國北加州基督之家第五家牧會,並在海外神學院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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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0-9-18 03:1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ellman 於 2010-9-18 03:15 編輯

地球究竟有多老還是沒說清楚. 只是耍滑頭了. 難道聖經連這個大是非都不能明白告
訴大家? 這位是真基督徒,牧師嗎? 據說基督教講究絕對真理,怎麼到了具體問題上
就都不相信聖經了? 全是相對的解釋.絕對真理在哪裡?????這麼多的教會牧師都不
能和神有效的溝通? 希望這裡的基督徒網友們祈禱時問耶穌一聲,究竟地球年齡是一
萬年還是像科學家說的很長很長. 告訴耶穌不必太精確,只要一個大概就可以了.誤
差在100%,也能說明問題. 明天大家都來報告耶穌告訴你們的結果. 應該只有一個答
案. 如果有兩個以上,就說明撒旦搗亂,耶穌沒管住他.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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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家山人 發表於 2010-9-21 22:37 | 只看該作者
以「大爆炸(Big Bang)」理論為例,接受此說的天文學家,都承認目前無法研究到「大爆炸」起始之前,因人類所知的時間與空間是從那時開始的。在大爆炸起始點的基本粒子,是先存在的。這些基本粒子看來已經上了年紀。換言之,在起始點的物質,看起來比「起始點」還「老」。「地球年老論」並未考慮「起始點的成熟」,以致很可能把地球看得「老過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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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9-21 22:51 | 只看該作者
有一點是最重要的,大爆炸發生在什麼時候?一萬年前還是億萬年前?按照聖經,宇宙只有數千年啊。難道神造宇宙的時候是讓人感覺是已經大爆炸億萬年以後的樣子?

啥是大爆炸理論呢,大爆炸是假設宇宙開始於億萬年前的一個點,之後呈放射狀大家都互相遠離,越跑越遠,至今已經跑了億萬年時間啦。爆炸前是啥咱先擱下不提,這爆炸后經過億萬年的景象神是如何造的呢?為什麼要造成這樣的景象?就為了給今天的科學家們一個假象?太費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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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less 發表於 2010-9-21 22:5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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