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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貝殼精英
邪惡公檢法,無證據也敢判刑? Hanxin 發表於 2010-9-1 21:37
第二天凌晨1時50分許,他發現火車站黑暗處有人影在晃動。劉國強稱,那段時間火車站曾頻發「色誘」案件。 黑暗中的人是19歲姑娘王玲(化名),她在接受劉國強詢問時,一會兒自稱從外地坐火車剛回來,一會兒又說在等哥哥。劉國強決定將她帶回分局,其間,火車站派出所民警也到過現場。 王玲起初不願跟劉國強走,其後又稱是在等回火車站職工宿舍推自行車的男友張興(化名),兩人當晚看電影后都丟失了各自住處的鑰匙,原打算讓男友借車送其回父母處。 此時,離劉國強見到王玲已一個多小時,因遲遲不見王玲男友,劉國強決定送王玲回家。「我主要是考慮到她一人回家不安全。」劉國強稱,他掏出了手槍來證明自己的警察身份。 凌晨3時許,劉國強騎車帶著王玲離開火車站。行至湛河公園時,劉國強稱要帶著王玲「進去巡邏」。 「當時湛河公園很亂,經常發生搶劫情侶案件,我帶著她進去巡邏更方便。」劉國強這樣解釋他當時的想法。 劉國強稱,因為酒後胃疼,他在公園裡吐了很久,想讓王玲騎自行車先走,第二天再把車送回來,但王玲想讓劉國強送她回去。 「她說回去太晚了怕父母打罵,我倆從公園出來后,又走到文化宮裡坐到凌晨5點多,那時候都有人跑步了,她讓我把她送到她的女同事家裡。我倆談了很多,我確實說過想和她處朋友的話,還開玩笑說『讓親一下』,但她說『去你的』就到一邊兒去了,我連手都沒碰她一下。」劉國強說。 當天下午,劉國強去了王玲的工作單位,「想證實一下她到底是不是在那兒上班」,但他沒能見到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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