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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誠紅顏知己栽了 捲入中共巨貪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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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T001 發表於 2010-6-10 14: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DDT001 於 2010-6-11 01:18 編輯



中國商務部高官郭京毅、 鄧湛貪腐受賄的系列大案,再有驚人發展。中國《財經》雜誌昨報道,香港首富李嘉誠旗下的上市公司長實及和黃亦牽涉其中。報道引述中國法院多份判決書稱,李 嘉誠紅顏知己周凱旋曾答應北京律師張玉棟提供50萬美元律師費,張玉棟再向鄧湛等人行賄,換取商務部審批長實及和黃在中國開設投資公司。

而據本報獲得的判決書,周凱旋曾作為證人就張玉棟案作證,聲稱在張玉棟一再索要下,其公司又再付了50萬美元律師費。

周凱旋屬下的維港公司發言人昨晚對本報表示,周凱旋沒有支付任何諮詢費用予張玉棟、鄧湛及王秀玲。

據本報了解,張玉棟的思峰律師事務所長期為和黃提供法律服務,因此曾向和黃收取律師費,費用非周凱旋支付,而中共警方查商務部案件時對思峰所有客戶都要求 提供資料,並非針對長和系或周凱旋。

長實及和黃髮言人昨日回覆本報查詢稱,「長實與和黃在內地的業務都經過向相關部門正式申請,並得到合法批淮才進行。」發言人並稱,集團就《財經》有關文章 的內容,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北京律師張玉棟,是原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巡視員郭京毅的北京大學同學,再加上原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鄧湛,3人多年來結下同盟,利用職權大事收受利益,對象既 包括欲在中國內地設立投資公司的跨國企業,如判決書提及的長實、和黃、飛利浦、西門子等,也包括想到境外以紅籌形式上市的中國企業,像是黃光裕的國美集 團。3人現時皆已被判刑。

《財經》引述法院判決書稱,李嘉誠好友、李嘉誠基金會董事周凱旋為感謝鄧湛在長實相關項目審批中的幫助,給了一筆共50萬美元的律師費,由張玉棟、鄧湛和 香港維港公司執行董事王秀玲等分配,鄧湛分到了170萬元人民幣。

據本報獲得的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張玉棟的刑事判決書,鄧湛在供辭中稱,他把張玉棟介紹給王秀玲,並對王秀玲說長江集團的一些項目可以找張玉棟代理 和諮詢,後來張玉棟就代理了長和系的兩大項目,分別是設立長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和設立和記黃埔(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因為涉及外資在境內不能同時設立 一家以上投資公司的內部審批原則,條法司(郭京毅所在部門)認為應該開放,鄧湛當時認為這項目是李嘉誠的,按照他的實力部里(指商務部)會批淮,另外周凱 旋、張玉棟也找過鄧湛,所以鄧於2003年底在內部報批材料上籤了字,但其後主管領導馬秀紅反對,結果項目到2007年7月才正式行文批覆。

張玉棟判決書中還有段周凱旋的證言﹕「2000年其(指周凱旋)和張玉棟談委託代理申請的時候,就商議律師費了,張玉棟建議以項目為結算單位,其提出每個 項目的律師費以50萬美金為上限,張玉棟接受了這個價格……2004年或2005年,張玉棟在這之後又打了很多次電話,說他為其工作時間長,工作量大,按 原來的付費標準明顯低了,其答覆『如果我們繼續委託你工作,工作量又很大,我們還會支付你代理費的』,後來其公司又支付了一筆50萬美金給張玉棟」。

王秀玲也做了證人供辭,指她到香港維港公司工作后,那時在做北京東方廣場的項目,起草文件需要中方律師,經鄧湛介紹認識張玉棟,再把張介紹給周凱旋,她幫 助張玉棟拿到東方廣場、長實、和黃等項目的法律服務工作,「因此給張玉棟的公司帶來了巨大的利益」。

網友評論:

不是捲入巨貪案,而是捲入權力鬥爭。中國的反腐反貪全是假的,其本質就是權力鬥爭。

來源:明報
一個內心陰暗的人是容不得任何光明的,因為光明讓他們原型畢露,嘲笑正義、調侃崇高是他們的心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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