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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錢討賠償 被告出錢供見義勇為者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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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豬逛街 發表於 2010-3-31 20:0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N重慶晚報

51歲的鄧浩 家住重慶渝北區。兩年前,他因捉拿搶車歹徒受傷致殘,被渝北區政府授予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由於84042元醫療費、誤工費、傷殘賠償金等遲遲不能賠償到位,一家人生活舉步維艱。一邊是見義勇為的榮譽,一邊是六七萬元的賠償款,這筆錢究竟還要不要?他找到車主唐仁全 。唐仁全表示無力賠償,應找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又稱,此事不屬保險賠償範疇。於是去年11月3日,唐仁全出錢請鄧浩把自己和保險公司告上法庭。2月5日,渝北區法院受理了鄧浩的訴訟請求。4月1日,這場由見義勇為英雄當原告的官司就要開庭了。

一件說不清的事情

保險公司 認為不該承擔賠償,車主卻因這件事損失慘重

2008年6月7日下午兩點多,一對母女在重慶渝北區 渝航路上發現了1個月前被搶走的小轎車。路過此地的鄧浩得知情況陪母女報警,並用隨身相機拍照留下證據,等候歹徒出現。1個多小時后,歹徒出現並拒絕警察調查,發動轎車欲離去。鄧浩死死抓住對方上衣和脖子。歹徒加足油門,將他拖出70多米摔在公路上,棄車逃走。10天後,歹徒落網,確認這名歹徒就是搶車人。經醫院診斷,鄧浩左肩骨骨折、鼻樑骨折,門牙也磕掉一顆,被司法鑒定為9級傷殘。住院10天,先後動了3次手術,鄧浩最終因無錢治療無奈出院。

去年1月10日,鄧浩到交警部門申請調解。交警認定,鄧浩的醫療費、誤工費 、護理費、二次手術費、傷殘賠償金等共計84042元在交強險中計算。車主唐仁全付給鄧浩17940元醫藥費,並承諾待保險理賠 后再賠償剩餘費用。

然而,同年4月9日,保險 公司卻給車主下達了《保險拒賠通知書》。通知書上說,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搶劫、搶奪期間造成第三者 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以及傷員已治癒出院的,根據交強險相關規定,都不屬於保險賠償範疇,因此拒賠。

鄧浩說,事發當天下午,唐仁全的老婆、女兒看到自家被搶的轎車后,立即報警。

警察到達現場,確認是唐仁全被搶劫的轎車。當時,因要配合警察捉拿歹徒,才沒將車開走。鄧浩與唐仁全都認為,鄧浩捉拿歹徒受傷並非發生在轎車被搶劫期間,而是在找到車之後。快一年了,交警為鄧浩調解認定的賠償款還有66000多元未到位。找車主唐仁全吧,鄧浩說實在不忍———唐仁全今年55歲,老婆患有癲癇病,家裡還有70多歲的岳母,90歲的母親,做臨時工的女兒也和他們生活在一起。平日里唐仁全就靠運輸煤氣罐、跑車掙錢養家。

「現在比丟了車還痛苦。」兩年了,唐仁全一家人被這輛轎車折磨得快崩潰了。唐仁全稱,小車被歹徒駕駛逃跑時撞壞,價值不足2萬元,後來維修花了24000多元,還為鄧浩墊藥費17000多元。唐仁全說,他感謝鄧浩的正義之舉,但自己因為這車的花費,買輛新車都有餘了,現在沒錢支付鄧浩的賠償款。

一份道不明的委屈

家境困難的他,就應該為了「英雄」的名頭放棄權益嗎?

鄧浩的家境並不比唐仁全好———他自幼右眼失明、右手只有兩根手指,老婆患有癲癇病,25歲的兒子失業在家,一家人之前就靠鄧浩租房開茶館養家。鄧浩倒下了,家人生活無以為繼。

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報紙、電視宣傳報道……接踵而來的榮譽、褒獎等改變了鄧浩的想法。

「我是英雄,我是先進,我不能為政府抹黑!」鄧浩說,每次看到榮譽證書,他都感覺自己打官司討錢的想法很齷齪,彷彿看到人們都在指責他。

然而,現實卻讓鄧浩又不得不改變想法———渝北區政府頒發的1萬元獎金,鄧浩還了以前欠下的4800元房租,餘下的錢買了一輛殘疾人專用車拉客掙錢。出院以來,趕上天氣變化,鄧浩左肩的舊傷都會鑽心地疼,手臂抬不起來,連小車的方向盤都握不住。這個月快完了,他出車不到半個月,收入只有300元。現在,他連房租都付不起。

鄧浩說,兒子25歲了,還沒有女朋友,老婆也無奈送回娘家了,每個月只寄去200元藥費。

帶著對鄧浩的感激,唐仁全委託朋友找到重慶正義律師事務所張來俊律師。出於對鄧浩義舉的敬佩,張律師只收2000元費用。

唐仁全掏出3900元,支付了律師費和法院訴訟費,他和保險公司成了鄧浩的被告。

「他出錢我告他!」鄧浩說,唐仁全可以說因此得不償失,精神幾近崩潰,現在還要出錢當第一被告,真是傻到了家。

去年11月3日,鄧浩一紙訴狀將車主唐仁全、唐仁全轎車投保的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重慶公司,起訴到渝北區人民法院。

2月5日,渝北區法院受理了鄧浩的訴訟請求。4月1日,這場由見義勇為英雄當原告的官司就要開庭了。

渝北區政法委

不能讓英雄流血又流淚

渝北區政法委此前負責鄧浩見義勇為申辦事宜的周女士說,給予鄧浩的榮譽,與他在實施義舉中因受傷產生的醫藥費、護理費等是兩碼事,這些費用應該由受益人承擔。

周女士認為,見義勇為的英雄主張自己的權益沒有錯,她建議鄧浩應先諮詢相關法律、規定,盡量少走彎路。

周女士告訴記者,不能讓見義勇為英雄流血又流淚。之前,政法委曾責成雙龍湖街道通知鄧浩將醫藥費發票拿去報賬,但一直沒得到迴音。周女士說,鄧浩如果生活確實困難,傷情還需繼續救治,她可以向領導彙報爭取落實幫扶政策。

保險公司

願等法院審理判決

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公司負責理賠的李經理說,現在雙方的分歧就在於鄧浩作為第三者受傷的時間界定。

保險公司認為,他是在該車被盜搶、搶劫、搶奪期間受傷的,所以不屬於理賠範疇。

車主及鄧浩卻認為,鄧浩是在警察到達現場、車主身份得到認可后配合捉拿歹徒發生的,已經不屬於被盜搶、搶劫、搶奪期間,應該獲得賠償。但一切都要等法院審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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