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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修法促民主「增量」 漸進式探尋政改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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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閑逛 發表於 2010-3-9 02: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新社北京3月8日電 中新社記者 周兆軍

「增量民主」是政治學者俞可平提出的一個概念。近年來,它成為海內外觀察家分析中國民主政治進程的一個重要理論工具。8日,選舉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再次為中國式「增量民主」提供了生動註解。

選舉法是中國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法產生各級人大代表的重要法律。本次選舉法修改,最核心的內容是廢棄所謂「四分之一條款」,實現城鄉按相同比例選舉人大代表。修法的總體思路非常明確:體現人人平等、地區平等、民族平等。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而民主選舉則是這一政治制度的根基。此次,中國以修法的形式向外界宣示:民主政治並非空談,中國正在以自己的方式為民主「增量」;中國的民主發展進程並非裹足不前,而是在務實、有序推進;「突變式」政治體制改革不符合中國國情,但「漸進式」民主也絕非只是「碎步走」,一步到位實現「同票同權」即是明證;民主與法治是一個硬幣的兩面,民主進步應在法律框架內實現。

在民主政治的整個過程中,選舉不是民主的全部,但卻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礎。中國不照搬西方的民主模式,但正如民主不是西方的專利一樣,選舉也不是西方的專利,因為一些國家在選舉中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就斷言「選舉式民主不適合中國國情」,是一種因噎廢食的論調。

在選舉法修正案草案中可以看到,中國正在積極總結經驗,從程序上逐步完善自己的選舉制度,促進選舉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例如草案規定:「選舉委員會根據選民的要求,應當組織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由代表候選人介紹本人的情況,回答選民的問題。」

依據現代民主理論的基本精神,選舉權首先是一種選擇權,民主政治也應當是有競爭的政治。按照中共中央黨校教授王長江的觀點,選舉有無競爭性,是考量民主真偽的一個關鍵性指標,競爭性選舉是民主的核心要義。

選舉法修正案草案中明確規定,人大代表「實行差額選舉」,正是在維護選舉的程序正義和競爭性價值。

民主不應只高高在上地停留在宏大敘事層面,選舉權的平等和自由行使需要有更多的細節來支撐。選舉法修正案草案中的許多條款,正是從細節出發,為公民自由行使選舉權提供法律保障。如規定設立「秘密寫票處」,儘力讓公民的選舉權不受外力干擾;設立「流動票箱」,目的是方便患有疾病或交通不便的選民投票。

近年來,有一種論調正在蔓延,認為只要民生問題得到解決,人們對民主的訴求就會減弱,甚至有人主張以發展民生來替代民主。

幾天前,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可以視為是對這種論調的反擊。因為人民的尊嚴,並非只包括吃飯、穿衣、住房、看病等民生問題,也包括溫家寶在報告中提到的「五權」:選舉權、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要讓人民更有尊嚴,民主和民生需兩翼齊揮,不可偏廢。選舉法的修改,是中國民主政治進程向前邁出的堅實一步。「積跬步以至千里」,中國正以實際行動向外界回應:中國的民主發展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但漸進不等於「不進」,也不等於「亂進」,而是積極、有序、穩妥地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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