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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趙國莉愛上了胡錦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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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iyoulia 發表於 2010-3-6 07:1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廖祖笙:話說趙國莉愛上了胡錦濤
(博 訊北京時間2010年3月03日 來稿)
   
     
     深圳女訪民趙國莉鳴冤久了,在漫漫黑夜大抵也漸趨絕望和麻木,「每天摟著寂寞入睡,生活過得沒有滋味」的她,於是悲憤地愛上了「當今聖上」胡錦濤。這女子愛得勇敢,愛得痴狂,也愛得悲壯,怕會愛得胡錦濤哭笑不得。

   
    她「向名人道德模範宋祖英學習:將性感先進性進行到底」,上網公開給胡寫情書,既陳述冤情,也表達她愛的壯烈:「我愛你死而無怨無悔,就是共產黨槍斃了我,我也要向世界說出我愛你的心聲……愛人的心應該沒有罪!」
   
    「深圳訪民趙國莉情人節瘋狂找尋夢中情人胡錦濤」,2月18日又「尋找心中偶象白馬王子夢中情人胡錦濤」,隨後「元宵節痴痴尋找情人胡錦濤」……她用僅有的三百多塊錢買了禮物,給「夢中情人胡錦濤」寄領帶,送湯圓。
   
    她已豁出去了,給「夢中情人胡錦濤」寫道:「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深圳訪民趙國莉願意用血的生命的代價來揭穿:共產黨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系,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全世界最大的謊言!」
   
    在此我們撇開趙國莉的激憤不談,單說胡錦濤「被愛」后,是何種反應呢?人家趙國莉愛你胡錦濤都愛成這樣了,你就是不愛人家,至少也不能不吭不哈,就這樣白白耽誤一個女人大好的年華吧?收了人家的禮物,總該言謝吧?
   
    胡錦濤待訪民若豬狗,偏偏這趙國莉又姿色一般,還是一個「丈夫被恐嚇失蹤」了的婦女,而且還曾想「共產黨不要臉我也不要臉」,要赤身裸體衝進中南海……讓她給滿世界張揚愛上了,胡錦濤大抵不會沾沾自喜,引以為傲。
   
    可「聖上」即便不爽,就是再專制殘暴,也不能真槍斃了這個「討厭透頂」的趙國莉,正如她所說,愛人的心是無罪的。你胡錦濤不愛訪民,不愛趙國莉,但不妨礙趙國莉愛你胡錦濤,她可以這樣愛你,直愛到她不想愛的那天。
   
    胡錦濤和溫家寶一樣,在訪民面前故作痴獃多年,又故作痴獃一次,能怎的?可這樣一來,問題也來了:一個本已堪憐的女人,愛你胡錦濤都愛成這樣了,你還能再傲慢下去嗎?能嗎?你就是不愛趙國莉,也得說清楚講明白吧?
   
    這不是民女趙國莉單純向「聖上」申冤的問題,而是夾帶了一個女人愛上了一個男人的問題。愛能感天動地,任何一個稍有修養的男人對於愛他的女人,會心存感激,而不會傲慢得像是掉在茅廁中的一塊頑石,除非他不是男人。
   
    趙國莉愛上了胡錦濤,愛會被冷落多久,愛會結出怎樣的果實,我們靜觀後續。其實大家都明白,深圳訪民趙國莉為什麼會愛上胡錦濤,這個「愛」字,本來是該加上引號的。在扭曲的世道里,我們如此真確地看到了愛的扭曲。
   
    「深圳訪民趙國莉因被深國企領導惡意欠薪,貪污巨額獎金,打擊報復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被迫走上上訪維權血淚路!」該冤民的自述,幾年前我在網上便已讀及,現在則看到她以愛上了胡錦濤的方式鳴冤。嘆息,何至於此啊!
   
    趙國莉和千千萬萬個有冤無處申的訪民一樣,在這個人間地獄,流淌的是相同的血淚,不知她的愛是否能換得暴政人性的復甦。她以別樣的姿勢反覆奔走在京城,歷史和人心將記住她的血淚和背影,也將記住她頑強抗爭的美麗!
   
    寫於2010年3月3日
「哀哉,哀哉,巴比倫大城,堅固的城啊! 一時間你的刑罰就來到了。」    ---- 啟示錄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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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0-3-6 09:47 | 只看該作者
廖祖笙恨不能改為女人身,也好愛一回胡錦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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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rtbsd 發表於 2010-3-6 09:57 | 只看該作者
話說廖祖笙愛上了guaiyou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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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10-3-6 11:48 | 只看該作者
廖祖笙:話說趙國莉愛上了胡錦濤
(博 訊北京時間2010年3月03日 來稿)
        
     深圳女訪民趙國莉 ...
guaiyoulia 發表於 2010-3-6 07:12



是你愛上了胡錦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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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3-6 13:01
話說怪有理愛上平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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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3-6 13:46
無聊的爛貼!無聊的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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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師 發表於 2010-3-6 14:39 | 只看該作者
廖祖笙恨不能改為女人身,也好愛一回胡錦濤。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0-3-6 09:47

這有何難? 現在科技發達, 一刀割去是非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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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師 發表於 2010-3-6 16:39 | 只看該作者
大千世界, 無奇不有. 記得香港天王劉德華粉絲楊麗娟瘋狂迷戀偶象. 不惜傾家蕩產賣屋賣地及借貸. 最終楊父跳海自盡. 所以說一亇人一旦陷入瘋狂, 便無藥可救.
本壇也有一位自認是林彪遠房親戚的瘋狂人士, 以為自已可以引爆氫彈引發地震. 也屬此類. 另還有包括樓主在內的幾位人士, 也有類似癥狀. 整日夢囈反共, 以為自已英雄蓋世, 要拯救十三億屁民出苦海, 退黨人數眼看要超越黨員總數. 直落亇發昏章第十一. 可笑之極. 不知是否有葯可救?
大肚能容, 容天下難容之事
開口便笑, 笑世上可笑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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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ayashma 發表於 2010-3-6 17:01 | 只看該作者
大——紀——元 說趙國莉自殺了。。。。。。
過了半年,又出來過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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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ayashma 發表於 2010-3-6 17:03 | 只看該作者
問樓主一個問題,趙國莉今年多少歲?知道的話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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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寶 發表於 2010-3-6 19:18 | 只看該作者
話說廖祖笙愛上了guaiyoulia...
snortbsd 發表於 2010-3-6 09:57


哥們兒真會開玩笑,誰會愛上猥猥瑣瑣的臭鼬?
一想起來都能把一星期前的飯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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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3-7 00:23
回復 1# guaiyoulia
當趙國莉愛上了此壇的guaiyoulia,NND,真TMD的還真臭的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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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3-7 01:17
中國數以百萬的訪民苦情久矣!趙國莉只不過是其中之一,也就是被當政者稱為的屁民的屁民,要報道諸多訪民苦情之萬一,怕整個可親論壇給我佔用都不夠!看壇上 「 愛國網友 」 起勁抓幾樁西方社會不公事件大發議論,並嚷著xxx怎麼視而不見、「 選擇性失明 」?我看了,唯有冷笑加齒笑。。。不然,在這拉開場子,好好點數一下哪個國家惡行多 ?! 生不如死的苦民多 ?!

樓上這許多網友對這事的態度清楚表明,口中常拿 「 中國人民 」 作遮羞布的 「 愛國網友 」 究竟愛的是哪個 ?! 其實,趙國莉與各位並無二致,同樣愛上這個國家最大黑幫幫主錦濤同志;不同的是,她是 「 被迫 」 去愛,你們是主動去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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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uaiyoulia 發表於 2010-3-7 01:20 | 只看該作者
中國數以百萬的訪民苦情久矣!趙國莉只不過是其中之一,也就是被當政者稱為的屁民的屁民,要報道諸多訪民苦情之萬一,怕整個可親論壇給我佔用都不夠!看壇上 「 愛國網友 」 起勁抓幾樁西方社會不公事件大發議論,並嚷著xxx怎麼視而不見、「 選擇性失明 」?我看了,唯有冷笑加齒笑。。。不然,在這拉開場子,好好點數一下哪個國家惡行多 ?! 生不如死的苦民多 ?!

樓上這許多網友對這事的態度清楚表明,口中常拿 「 中國人民 」 作遮羞布的 「 愛國網友 」 究竟愛的是哪個 ?! 其實,趙國莉與各位並無二致,同樣愛上這個國家最大黑幫幫主錦濤同志;不同的是,她是 「 被迫 」 去愛,你們是主動去愛 。

----- 是俺的發言。這遊客發言功能真見鬼!
「哀哉,哀哉,巴比倫大城,堅固的城啊! 一時間你的刑罰就來到了。」    ---- 啟示錄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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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uaiyoulia 發表於 2010-3-7 01:23 | 只看該作者
有關心趙國莉遭遇的,耐心讀讀她的事迹,疑問可一併解開 :

控 告 狀
控告人:趙國莉 民族:漢族 年齡:1969年10月
戶籍地: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東門南路3018號
住所:深圳市龍崗區布吉半島苑3棟101室
電話:13682550183
被控告人:深圳市市委市go-vern-ment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1018號 郵編:518006
法人代表:劉玉浦
被控告人:深圳市市go-vern-ment:法人代表:許宗衡
案由:徇私枉法、包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濫用職權、顛倒黑白出示虛假偽證,導致控告人被枉法違憲黑勞教,行政瀆職侵權故意傷害人身權和名譽權,請求行政賠償一案!
訴訟請求:
一、請求被控告人法定代表人深圳市市委書記劉玉浦出庭應訴主持公道。
二、請求判令被控告人立即停止不作為亂作為散發小黃單對控告人的名譽誹謗侵權行為,確認被控告人行政行為違法。
三、請求法院判令被控告人因出示偽證,導致控告人被枉法違憲黑勞教一年,造成肝血管瘤和乳腺增生症等重大疾病的治療費及育齡損失費、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壹仟壹佰萬元正(¥1100萬元正)
四、請求法院判令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羅湖區區委區go-vern-ment和深圳羅湖區南湖街道辦等派十幾名三無人員(其稱是深圳市羅湖區南湖區街道辦工作人員,但沒有人有證件)24小時非法跟蹤和監視控告人,不讓控告人依法上訪維權,違反《憲法》侵害控告人人身自由權,應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壹仟壹佰萬元(¥1100萬元)。
五、請求法院責令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依《勞動法》承認控告人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合法存在,並賠償控告人多年上訪及枉法黑勞教所造成的上訪費、車旅費、住宿費、餐飲費、治療費、育齡損失費及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壹仟壹佰萬元(¥1100萬元)
1、請求法院判令被控告人授權委託書是偽證,並依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及《勞動爭議法》撤銷違法仲裁調解書:深勞仲裁案[2004]848號。
2、請求法院責令被控告人出示下屬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仲裁庭脅迫控告人先生熊慶堂簽下的保密協議,依據法律規定其違法仲裁調解書:深勞仲案[2004]848號無效。
3、請求法院責令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示控告人贈送錦旗,並驗證製作時間,證明仲裁調解書違法無效。
4、請示法院判令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仲裁庭、弄虛作假作偽證 [授權委託書(證據27)],違法脅迫控告人先生寫保密協議(證據69),違反法定程序製作違法仲裁調解書,且未送達造成控告人多年上訪並導致枉法違憲黑勞教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費、餐飲費、住宿車、車費、上訪費用、治療費、育齡損失費精神撫慰金共壹仟壹佰萬元(¥1100萬元正)
六、請求法院判令被控告人賠償控告人在北京被枉法行政拘留7日期間,受到牢頭獄霸流氓團伙暴力傷害的治療費及車費、上訪費用、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陸拾萬元正(¥60萬元)。七、請求法院判定被控告人包庇、徇私枉法、濫用職權、包庇、失職瀆職、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行政違法犯罪,並移交相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八、請求法院判令被控告人顛倒黑白作偽證、行政不作為違法。
九.請求法院判令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賠償惡意欠薪四年工資80萬、獎金社保醫保等共計20萬、業績資金提成45萬、上訪費用30萬、精神撫慰金、育齡損失費等共計人民幣壹仟壹佰萬元正(¥1100萬元正)。
十.請求法院判決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公共安全專家局行政不作為,並賠償控告人被被控告人下屬腐敗分子打擊報復,家裡遭受打、砸、搶、竊的特大惡性案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陸拾萬元正(¥60萬元正)。
十一、請求法院院判令被控告人為控告人頒發先進工作者證書。
十二、請求法院判令被控告人在大型報刊上為控告人恢複名譽並賠禮道歉!
十三、請求法院判令控告人花甲老母親因為控告人被枉法違憲黑勞教迫害導致病危搶救,被控告人應賠償治療費及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陸拾萬元正(¥60萬元正)。
十四、請求法院判令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羅湖區清水河街道辦非法毆趕、惡意破壞控告人房鎖,非法跟蹤導致控告人上訪北京經濟損失和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陸拾萬元正(¥60萬元正)。
十五、請求法院判令被控告人誠信喪失行政不作為(控告人在北京行政拘留7日期間受牢頭獄霸暴力傷害,控告人要求在北京住院治療,被控告人工作人員吳振東欺騙說:回深圳一下飛機便給控告人住院治療,被控告人喪失誠信未治療,並且副市長張思平接訪解決上訪問題而至今逾期未答覆未解決,被控告人應賠償控告人治療費及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陸拾萬元正(¥60萬元)
事實與理由:
控告人趙國莉(優秀員工、業務骨幹、深圳義工聯義工)於2004年3月—5月期間為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創下900多萬元業績(有客戶證明已證實,證據13、證據14、證據44等證明),在2004年6月控告人合同期滿當月,因為控告人在公司里是唯一有中級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員工(證據五)會電腦、客戶資源900多萬元(證據13、證據14、證據44),符合公司競爭上崗條件(深天俊會紀字[2004]6號文件規定(證據八),經公司向深圳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報,經審核符合用工條件辦理了招調工手續(見證據十七),被控告人公司物業管理專業人才缺乏(證據8、證據9)。
2004年7月,控告人被公司領導貪污獎金,打擊報復違法解除(深天俊會紀字[2004]12號文件規定;(附證據1、證據2、證據3、證據4、證據5、證據6、證據7、證據8、證據9、證據10、證據11、證據12、證據13、證據14、證據15、證據16、證據17、證據18、證據19、證據20、證據21、證據22、證據23、證據24等證明);控告人在2004年7月依法向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因為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弄虛作假製作虛假授權委託書,違法公司脅迫控告人丈夫在沒有控告人授權委託的違法調解書上簽字,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未依法送達仲裁調解書,更未及時給予裁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五十二條及《勞動爭議法》等規定,「仲裁調解書」至今未生效;違法公司違反內部規定:女職工40歲內退,女幹部45歲內退,重新在控告人部門招聘50多歲董玉芳,不上班拿工資獎金(證據16、證據21、證據22、證據58)。因控告人家庭成員在老家全部下崗(證據29),控告人為就業權而上訪維權到北京,並依法取得了國家信訪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告知單、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人民來訪接待室介紹信、廣東省信訪局信訪事項介紹信、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信訪回復單位等(證據30、證據31、證據32、證據33、證據34、證據35),但因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根據《信訪條例》第33條規定,應給予對控告人答覆而逾期未答覆!由於被控告人的行政不作為和失職瀆職,讓走投無路的控告人病急亂投醫,為了早日解決上訪問題,控告人被北京朝陽公共安全專家(被上訴人)誘騙拘留,(北京公共安全專家誘騙拘留能解決上訪問題,見控告人訴北京朝陽公共安全專家分局(2007)朝行初字第141號一案,四名證人證明及現場錄像證明控告人無違法事實,是被行政官僚行政不作為所迫害, 2006年1月10日,控告人被誘騙行政拘留7日,2006年1月16日,控告人被違法公司和被控告人等相關人員欺騙強迫截訪回深圳。(控告人被拘留期間被牢頭獄霸五名流氓團伙打傷頭部(證據71、證據72、證據73、證據74、證據76、證據77、證據78),被控告人信訪辦吳振東處長、駐京辦呂處長及違法公司相關人員等十幾人在北京朝陽拘留所門口強行截訪控告人,並承諾接控告人回深圳一下飛機便為控告人住院治療,並且深圳市副市長張思平已經決定接訪控告人,並解決上訪問題(當時控告人強烈要求在北京住院治療末果),被控告人在欺騙控告人回深圳后失去誠信未守承諾為控告人住院治療,因為被控告人的過錯導致控告人另案起訴的北京朝陽公共安全專家分局(被上訴人)行政賠償案(2007)朝行初字第156號行政賠償一案無理抵賴,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等《國家賠償法》第十條規定被控告人應對控告人賠償,被控告人應承擔行政賠償連帶責任!
2006年1月26日下午3時,被控告人副市長張思平率十幾名領導幹部在被控告人會議室接訪了控告人並包案,聽取和證實了控告人的書面訴訟請求,並且當場宣布了包案解決,並由被控告人信訪督查專員肖亞飛、副處長李先進等負責人協調處理!被控告人當場替深圳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給予控告人伍仟元(¥5000元)慰問金和違法公司領導紅包壹仟元(¥1000元),並且承諾在春節上班后對控告人的四個訴訟請求:1、依法恢復勞動關係;2、頒發先進工作者證書;3、賠償獎金提成肆拾伍萬元(¥45萬元)和上訪費用共計¥60萬;4、追究領導的刑事責任等給予包案解決。春節后,上班第二天就接訪控告人,並且每禮拜接訪控告人一次,其間參與人員有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幹部,深圳市檢察院幹部,深圳市人大,深圳市工會等幹部及相關部門人員參與,但面對控告人鐵證如山的證據,被控告人包庇違法公司,逾期未給予控告人任何答覆,相關人員責任人市委信訪督查專員肖亞飛、市go-vern-ment信訪辦副處長李先進等人說要請示彙報。證明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2006年3月3日,控告人為被北京枉法行政拘留7日到北京申請行政複議受理(證據47), 2006年3月12日,廣東省駐京信訪工作接訪控告人,並給予答覆函:030號,將控告人信訪事項列為信訪大要案,(見證據35)但因為被控告人瞞上欺下,督辦至今未果。
2006年3月13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go-vern-ment受理控告人行政訴訟案行政拘留7日案,朝政復受字[2006]第12號(證據47)。
2006年3月22日,被控告人超過了《信訪條例》第三十條規定時間逾期未給予控告人答覆,證明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控告人因觀望普京被北京東城公共安全專家分局非法拘禁,強行做精神鑒定(證據44),后因被控告人打擊報復出示偽證(見證據37:C.P深圳市市委市go-vern-ment信訪辦公室—深圳市上訪人趙同莉有關情況的說明),導致控告人被北京勞教委枉法違憲黑勞教,詳情上網查:「觀普京被枉法勞教一年,監獄折磨變成老太婆;根據法律《刑事訴訟法》第18條第2款瀆職侵權罪,《刑法》第399條第2條規定瀆職侵權,要求確認被控告人偽證罪、失職、瀆職罪、行政不作為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包庇罪!
2006年9月27日,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控告人訴北京人民go-vern-ment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一案(原先已有十名證人,無獨有偶,同日,被控告人在深圳特區報(證據39)等大型報刊上大肆宣傳誹謗控告人「無理鬧訪,違法必究,」等莫須有的罪行,事實是此地無銀三百兩,賊喊捉賊,不打自招!被控告人至今還在深圳市市委市go-vern-ment信訪辦散發小傳單(證據80)對控告人進行誹謗、誣陷、故意惡意侵犯控告人名譽權!對控告人造成巨大的人身和精神傷害。請求法院依法認定和追究被控告人誹謗誣陷罪、故意惡意侵權傷害罪刑事責任,並且責令被控告人在大型報刊上對控告人恢複名譽並且賠禮道歉!附(證據83、證據84、證據85、證據86、證據87、證據88、證據89、證據90、證據91、證據92、證據93、證據94、證據95)!
2007年7月17日,控告人被被控告人下屬腐敗分子打擊報復家被打、砸、竊等巨大惡性殺人未遂案,報案至今被控告人以盜竊案立案,其包庇推脫責任,由於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公共安全專家局有保護公民生命和財產的職責,故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等《國家賠償法》第十條規定被控告人應對控告人國家賠償(證據48、證據49、證據50、證據51)。
以上事實證明被控告人徇私枉法,包庇下屬違法公司腐敗分子,犯濫用職權、顛倒黑白,失職、瀆職罪、不作為亂作為罪;將未生效違法仲裁調解書(證據25)和已依法受理的行政拘留7日(朝政復受字[2006]第12號)(證據47)等偽證提交北京東城公共安全專家分局,並且顛倒黑白,誣陷控告人無理取鬧,(控告人為公司創下巨大貢獻:900多萬元業績,依法上訪維權,在被控告人濫用職權、徇私枉法、顛倒黑白誣陷下,變成了無理取鬧,)被控告人還授意北京處罰控告人,由於被控告人的腐敗及打擊報復,控告人的一篇文章《一切為了人民群眾的利益,要人權、要就業權、要生的權利》揭露了深圳特區特權是殺人不見血的刀,控告人遭到被控告人打擊報復。向北京東城公共安全專家分局出示偽證(證據36、證據37)被枉法勞違憲黑勞教迫害!被控告人導演了21世紀深圳國企最大冤案,深圳國企員工首例在北京被違憲枉法黑勞教一年,觀普京被勞教,創造了人類人權侵害的世界之最!
由於控告人訴北京人民go-vern-ment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被申訴人)一案(2006)宣行初字212號[控告人已經有10名上訪證人證明控告人未違法未被三次告誡(北京市西城公共安全專家分局府右街派出所出示三次告誡偽證),並且現場錄像無控告人違法事實,事實是深圳市北京市行政官僚和國企腐敗分子狼狽為奸,官商勾結,打擊報復殘害上訪維權群眾!](2007)一中行終字274號(控告人已經有10名上訪證人證明控告人未違法,並且現場錄像無控告人違法事實),控告人訴北京朝陽公共安全專家分局被上訴人行政拘留7日:(2007)朝行初字第141號行政撤銷案(四名證人證明誘騙拘留解決上訪問題,現場錄像證明控告人無任何違法事實)而根源是被控告人未依法定時間解決好控告人勞資糾紛案及打擊報復上訪維權人!故被控告人事實上已經構成惡意誹謗侵權罪,打擊報復故意傷害罪,請求法院依法認定被控告人違法犯罪並移交相關部門追究被控告人徇私枉法包庇、打擊報復的刑事責任(證據38、證據39、證據40、證據41、證據42、證據43、證據44)!2008年4月9日,控告人因到中南海新華門舉牌求見中央領導主持公道,遭到北京市西城區公共安全專家分局府右街派出所三名惡警暴力毆打(治療發票等證據在帶控告人到醫院的深圳龍崗布吉信訪辦處,待開庭后提交),(其出三次告誡偽證)導致控告人被枉法違憲黑勞教一年,控告人因此一直控告申訴遭到該所惡警暴力毆打休克,其中一名警牌尾號是41一名惡警說:「換一個地方打死你」! 2008年6月12日,控告人因為維權被被控告人栽贓陷害三次告誡偽證導致黑勞教一年,控告人申請行政訴訟被控告人依仗行政官僚、枉法不舉證,質證,控告人到北京所有的信訪窗口登記沒人管,走投無路之下,控告人便到被控告人中南海新華門穿狀衣求見中央領導,被控告人(北京市西城區公共安全專家分局)濫用職權,打擊報復控告人,在無事實依據的情況下,枉法對控告人現場處罰,其處罰惡警(見警告處罰書多次的謊言)把控告人推倒在地,拖進小屋用腳踢,被控告人(北京市西城區公共安全專家分局也另案起訴)執法犯法,侵犯人權!根據《憲法》及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依據」的原則!證明行政官僚們官商勾結,狼狽為奸,官官相互,打擊報復殘害上訪群眾,此案已向北京西城公共安全專家分局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責令被控告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撤銷被控告人當場處罰決定書編號0017337!維護法律尊嚴!2008年6月12日,控告人及老母親被該所送到國務院信訪分流中心馬家樓,被控告人及廣東省駐京辦等工作人員把控告人截訪並非法扣壓了控告人的身份證。當天晚上把控告人母女強行帶到小旅館,控告人要求退回身份證走,但遭到被控告人深圳駐北京駐京辦呂處長無理拒絕,因天下暴雨控告人要求其給七十幾歲老母買飯,遭到拒絕,連水都沒給喝一口,而該人口口聲稱深圳市全國最人性化的接訪;第二天早上控告人報警北京110,北京天寧寺派出所出警,把控告人及看守人員深圳市龍崗區布吉街道辦事處孫憲華等人帶到派出所,當了解被控告人人員非法扣押控告人身份證的情況后,該派出所以go-vern-ment行為為理由,官官相互,違法不給控告人報警回執,登記了一下,北京天寧寺派出所警牌號為:029644,叫伊擁軍的警官耐心的給控告人解釋,以上事實證明被控告人違反《憲法》侵害公民人身權利、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行政不作為!利用職權枉法打壓上訪維權人!
因控告人上訪維權,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濫用職權、打擊報復、徇私枉法、出示偽證和失職瀆職超過《信訪條例》三十三和四十條規定:導致控告人被枉法違憲黑勞教一年,控告人因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症在牢房裡無葯吃而致使身體多個器官受到巨大傷害,導致病情加重,而不能進食受到48次鼻刺和腳鐐手銬的酷刑,九死一生,現經北京協和醫院檢查已患肝血管瘤和乳腺增長症、胃、腎多個器官造成巨大傷害(證據45、證據59、證據60、證據61、證據65、證據66)。
2006年2月控告人在深圳東門羅湖區天虹商場購買壹仟多元孕婦奶粉(見證據實物、開庭提交),控告人在被枉法違憲黑勞教一年後過期!一年多時間讓控告人這個超高齡的婦女錯過懷孕的黃金時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和兒童權益法》等相關規定,被控告人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於控告人被枉法違憲黑勞教造成婚姻破裂,並且控告人七十多歲老母親千里迢迢到北京看望,又有奔波到深圳為控告人拿病歷,再回北京,因勞累過度病倒、病危很長時間,依法控告人親人的治療費及路費及精神撫慰金應由責任人被控告人國家賠償(證據46)。
2008年3月4日控告人從深圳到北京治病及司法申訴,被控告人一行十幾人在北京西站站台以控告人上訪為由,把控告人非法綁架至北京深圳大廈,當晚違法公司人事主任及幾名go-vern-ment工作人員把控告人看守在房間,被控告人並讓有重感冒的人員故意傳染感冒給控告人。第二天,控告人要求去北京協和醫院看病,被控告人騙控告人上車后,九個人強行把控告人從京珠高速公路上截訪(騙訪、劫訪)回深圳,當晚軟禁在深圳鵬海山莊,由二十幾個人看守,控告人要求給予告之單,被控告人相關人員深圳市羅湖區信訪局,羅湖區政法委等人員無理不給,說是中央規定,為控告人「療養接訪」。按規定深圳市處長職位以上的官員才有資格在此別墅山莊療養,被控告人的行政不作為讓控告人失去治病和依法司法申訴合法權益和浪費了兩會「黃金」申訴時間!2008年5月8日,奧運聖火傳遞到深圳市的重大喜慶日,被控告人下屬羅湖區清水河街道辦工作人員4人把控告人非法帶到與世隔絕的深圳三門島孤島,2008年8月14日期間,被控告人以綁架的違法行為非法關押控告人,用20多人24小時看守控告人,浪費納稅人的錢,不讓控告人去上課學習,控告人剝奪控告人《憲法》賦與的合法權益;被控告人違反《憲法》侵害控告人人身自由權,以上事實證明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違反了國家的多種法律法規,侵害了控告人的合法權益,依法被控告人應予控告人國家賠償!
依據以上事實,被控告人應依法賠償控告人及家人的一切上訪費、車旅費、住宿費、餐飲費、治療費、育齡損失費及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壹仟壹佰萬元正(¥1100元正)。
「哀哉,哀哉,巴比倫大城,堅固的城啊! 一時間你的刑罰就來到了。」    ---- 啟示錄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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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uaiyoulia 發表於 2010-3-7 01:27 | 只看該作者
續:

一、被控告人法人代表有監督權,處置權和主持公道的權利。
事實與理由:控告人為被控告人下屬深國企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創下900多萬元房地產租賃業績的巨大貢獻已證實(證據13、證據14、證據23、證據44),競爭上崗招調工為國企正式員工,因為違法公司領導貪污獎金打擊報復,控告人被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控告人合理合法上訪維權,依法取得中央最高信訪部門:國家信訪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告之單、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人民來訪接待室介紹信等,由於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市委市go-vern-ment信訪辦行政不作為包庇推諉不解決。2006年1月26日,被控告人深圳市副市長張思平接訪包案,至今逾期未答覆;依據《信訪條例》規定,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作為被控告人法人代表有監督其下屬的權利和義務,有為人民群眾主持公道的權利和義務,有維護go-vern-ment的良心:公平正義的職責!故請求被控告人法人代表出庭應訴,為受冤屈的上訪維權人主持公道,維護法律尊嚴!
二、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侵害控告人人身權和名譽權。
被控告人下屬部門深圳市市委市go-vern-ment信訪辦顛倒黑白、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包庇違法公司、官商勾結、狼狽為奸、向北京東城公共安全專家分局出示偽證導致控告人在北京合理合法維權期間遭到枉法違憲黑勞教一年。控告人起訴北京市人民go-vern-ment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被申訴人)在2006年9月27日受理,其錯誤用被控告人瞞上欺下偽證,用錯誤的事實以:「控告人長期有工作崗位拒絕勞動」和「賭博」處罰控告人,事實是被申訴人法人代表李偉是個昏官和糊塗官!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迫害讓控告人人身權和名譽權受到重大傷害!控告人訴訟被申訴人行政官僚至今不舉證、不質證。而被控告人卻同一日2006年9月27日在《深圳特區報》等幾家報刊上刊登誹謗、誣陷控告人的文章,並且印製成數千萬份誹謗誣陷控告人的小黃單,每天在被控告人信訪辦散發侵害控告人的名譽權、人身權;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浪費納稅人的錢,被控告人的荒唐透頂行為已構成了事實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和人身名譽侵權的違法犯罪行為,為維護法律尊嚴和公平正義,請求法院判令被控告人立即停止侵權的違法行為並且賠禮道歉!
三、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推諉不辦,包庇違法公司
由於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推諉不辦,包庇違法公司(證據26、證據67、證據68),造成控告人上訪到北京,並依法取得中央最高信訪部門國家信訪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告之單、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人民來訪接待室介紹信等相關部門介紹信,但被控告人枉法拒不辦理,逼迫走投無路的控告人為了早日解決上訪問題,病急亂投醫,被北京朝陽公共安全專家分局(被上訴人)誘騙拘留解決上訪問題而行政拘留7日,並在拘留期間被五名吸毒的流泯團伙牢頭獄霸暴力毆打頭部受傷,(此案控告人申請行政訴訟,現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再審程序中,被上訴人北京朝陽公共安全專家分局枉法不舉證、不質證)(證據47、證據71、證據72、證據73、證據74、證據76、證據77、證據78)。故被控告人應負連代賠償責任,賠償控告人受傷治療費、上訪費用、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陸拾萬元(¥60萬元)。
四、被控告人誠信喪失欺騙控告人,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
2006年1月16日,被控告人職員吳振東處長等人在北京朝陽拘留所門口強行截(劫)訪控告人,並且承諾副市長張思平接訪控告人解決上訪問題(證據26),並且一下飛機便為控告人住院治療。結果被控告人誠信喪失欺騙控告人未給控告人住院治療,並且被控告人副市長張思平接訪包案至今逾期未答覆,依據《信訪條例》規定,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造成控告人起訴北京朝陽公共安全專家局(被上訴人)賠償案件被上訴人耍賴、並且打擊報復控告人:以控告人行政拘留7日為前科(根據法律規定行政拘留不作為前科認定),控告人被枉法違憲黑勞教一年(證據38、證據75),故請求法院判令被控告人賠償控告人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陸拾萬元正(¥60萬元)。
五、被控告人失職瀆職、錯誤認定下屬偽證並且徇私枉法,打擊報復向北京出偽證,使控告人被枉法違憲黑勞教迫害。被控告人失職瀆職、行政不作為、徇私枉法包庇下屬違法公司,在控告人大量的事實證據下,被控告人競然顛倒黑白,向北京東城公共安全專家局出偽證(見證據37)使控告人被枉法違憲黑勞教迫害,故請求法院判令被控告人偽證違法!
六、被控告人濫用職權出偽證造成控告人身患肝血管瘤等疾病造成控告人人身和精神重大傷害。
由於被控告人向北京東城公共安全專家分局出示偽證,導致控告人被枉法違憲黑勞教一年,被控告人徇私枉法,濫用職權、顛倒黑白讓控告人從一個優秀員工、業務骨幹、成為上訪女囚,並在北京東城看守所(亞洲第一)受到慘無人道的48次鼻刺酷刑,九死一生,患上肝血管瘤、乳腺增生等多種疾病(證據65、證、據66、證據81)並且讓控告人的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症病症加重,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濫用職權用行政官僚腐敗枉法違憲黑勞教讓控告人錯過黃金懷孕期,故請求法院判令被控告人賠償控告人疾病治療費、育齡損失費、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壹仟壹佰萬元正(¥1100萬元正)。
七、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瀆職侵權。
2004年被控告人下屬深國企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實行過河拆橋,有證下崗,無證上崗,做鴨蛋陞官發財,做貢獻違法解除的腐敗政策;違法解除為企業創下巨大貢獻的優秀員工、業務骨幹控告人的勞動合同,創下本世紀中國國企惡性欠薪特大侵權勞資糾紛案(證據35),創腐敗全球第一,創無誠信、無人性全球第一!破壞和諧社會!因為被控告人徇私枉法包庇,濫用職權、失職瀆職、被控告人徇私枉法、弄虛作假、顛倒黑白、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證據64、證據82)違法犯罪行為使控告人人身權、名譽權受到重大傷害,根據法律規定,請求法院移交相關部門追究被控告人打擊報復刑事責任!
八、請求法院判令被控告人顛倒黑白作偽證行政不作為違法。
被控告人失職瀆職、錯誤認定下屬偽證並且徇私枉法,打擊報復向北京出偽證,使控告人被枉法違憲黑勞教迫害。被控告人失職瀆職、行政不作為、徇私枉法包庇下屬違法公司,在控告人大量的事實證據下,被控告人競然顛倒黑白,向北京東城公共安全專家局出偽證(見證據37)使控告人被枉法違憲黑勞教迫害,故請求法院判令被控告人偽證違法!
事實與理由:
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瀆職侵權製作虛假授權委託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且未送達。控告人勞動合同依法存在。
(1)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濫用職權,徇私枉法,違法程序,弄虛作假製作虛假授權委託書。(證據二十七)
2004年3-5月,控告人為深圳國企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創下900多萬元房地產租憑業績(已證實),控告人是公司唯一有中級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的員工,2004年6月根據公司內部文件深天俊會紀字[2004]6號文件競爭上崗招調工,(證據17:招調工通知深勞招[2004]BS000003),2004年7月19日,控告人被公司領導貪污獎金打擊報復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證據1、證據2、證據3、證據4、證據5、證據6、證據7、證據8、證據9、證據10、證據11、證據12、證據13、證據14、證據15、證據16、證據17、證據18、證據19、證據20、證據21、證據22、證據23、證據24、證據25)2004年7月29日,控告人依法向申請勞動仲裁。2004年10月4日開庭,在開庭時,控告人的丈夫熊慶堂陪同控告人出庭,因為熊慶堂發言對被控告人說了一句話:「你們怎麼當領導的,她做了900多萬元的業績貢獻,又是公司唯一有中級物業職業資格證書的員工,根據公司規定剛招調工了。」被控告人的仲裁員鄭錦川便以此為由說要求發言便要簽名,並且拿出一格式委託書讓控告人夫妻二人簽名,其授權委託書上的第一行委託人還不是控告人本人簽名,並且未填寫明調解對象,被控告人製作世上絕無僅有的虛假授權委託書[見證據27:受委託人在我與勞動爭議一案中,作為我方參與調解/仲裁的代理人。代理許可權如下……並且被控告人未依法給予控告人夫妻二人各一份,以致被控告人弄虛作假,偷梁換柱在(2)特別授權划鉤「√」]。被控告人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弄虛作假的授權委託書完全違背願控告人意願,並且侵害控告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請求法院責令被控告人出示開庭錄像、錄音及開庭筆錄,證明控告人受被控告人下屬誘騙的簽名僅限於開庭發言,並且開庭日授權委託書上的空白是沒有「委託人」指定的調解實體對象(沒有公司名稱),此委託授權事實只是僅限於開庭日發言權,根據法律規定是違法無效的,從控告人的申請書中沒有委託代理人便可得到相互印證。以上事實證明被控告人濫用職權,徇私枉法,違反法律程序,誘騙控告人簽名,弄虛作假製作授權委託書且未送達,《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控告人申請鑒定授權委託書,送達回執上筆跡,並且申請法院依法調取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仲裁庭開庭錄像、錄音和開庭筆錄,及「受委託人」熊慶堂保密協議,證明授權委託書違法無效!(證據27、證據28是偽證,證據55、證據56)
(2)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瀆職侵權,弄虛作假製作授權委託書,枉法侵害控告人合法權益。
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徇私枉法,弄虛作假,製作虛假授權委託書,枉法侵害控告人合法權益《憲法》、《刑法》、《勞動法》、《就業促進法》、《深圳市經濟特區惡意欠薪保障條例》《勞動合同法》等多種法律法規,其濫用職權、官商勾結、暗箱操作、徇私枉法殘害百姓違法製作的偽證授權委託書依法無效,故其脅迫的勞動仲裁調解書依法無效,並根據中央政策弄虛作假損害信訪人合法權益的給予追究責任!(證據64)
(3)被控告人欺下瞞上,顛倒黑白、行政不作為亂作為。
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徇私枉法、瀆職侵權、損害控告人合法權益,並且還顛倒黑白的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瞞上欺下地向深圳市市委市go-vern-ment報告弄虛作假製作委託書(證據27),導致被控告人向北京出示偽證 [證據:C.P深圳市市委市go-vern-ment信訪辦(證據37)迫害控告人。
被控告人瞞上欺下說控告人的問題已經解決,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枉法製作的授權委託書(偽證)導致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市委市go-vern-ment信訪辦向北京東城公共安全專家局出示偽證[栽贓陷害控告人的上訪問題已經解決,屬無理取鬧,要求北京警方處罰控告人] 。故為深國企創下巨大貢獻的控告人,被迫害枉法違憲黑勞教一年;被申訴人北京市人民go-vern-ment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採信被控告人的虛假信息,殘害枉法處罰迫害控告人,造成控告人人身權和名譽權利受到重大傷害,且控告人患有先天性重大疾病,依法不能勞教,因為被控告人的勞教迫害控告人患上肝血管腫瘤、乳腺增生症等重大疾病(證據59、證據60、證據61、證據64、證據65、證據81)被控告人作為維護法律法規和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守護者,卻徇私枉法迫害打擊報復上訪維權人。被申訴人北京市人民go-vern-ment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調查證明控告人人戶分離,違法把處罰書寄給公司(控告人寫明了家裡的地址和電話)證明官商勾結,狼狽為奸、殘害優秀員工業務骨幹(證據1、證據2、證據3、證據5、證據13、證據14、證據40、證據41、證據42、證據43、證據44、證據62、證據63),作為市委書記有了解市民冤屈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4)被控告人枉法包庇違法公司,違反《勞動法》、《憲法》、《刑法》、《勞動爭議法》、《深圳經濟特區惡意欠薪保障條例》
被控告人濫用職權製作授權委託書,並且脅迫控告人丈夫熊慶堂寫下保密協議(控告人因工住院期間),並且枉法製作違法仲裁調解書包庇違法公司,違法解除控告人勞動合同,違反《勞動法》、《憲法》、《刑法》、《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勞動爭議法》、《勞動合同法》等等,並且未送達(證據27、證據54、證據55、證據56、證據69),未裁決,造成控告人有崗位,勞動合同依法存在而不能上崗,控告人依法上訪維權,卻被被控告人偽證再次打擊迫害導致被枉法違憲黑勞教一年,造成肝血管瘤和乳腺增生多種疾病。並且控告人作為高齡生育的婦女,錯過了黃金懷孕機會(證據實物當庭提交:一千多元孕婦奶粉過期)。被控告人造成控告人家破人亡(控告人母親受刺激病危搶救)故被控告人應賠償控告人工資、業績獎金提成、社保、醫保、上訪費用、病治療費用及育齡損失費精神撫慰金共計壹仟壹佰萬元整(¥1100元整)。
(5)被控告人濫用職侵權,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包庇違法公司,依法應追究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被控告人作為維護法律法規和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守護者,卻徇私枉法官商勾結、殘害上訪維權人。被申訴人北京市人民go-vern-ment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調查證實控告人人戶分離,卻把處罰書寄給公司,(控告人寫明了家庭地址及親人電話)官商勾結(證據18、證據19、證據20、證據21、證據22、證據23、證據24、證據40、證據41),濫用職權包庇違法公司,製作虛假授權委託書故意傷害控告人,侵害控告人合法權益(證據18、證據19、證據20、證據21、證據22、證據23、證據24、證據40、證據41),被控告人的違法犯罪事實違反了國家多種法律法規,依法應予追究相關製作偽證人員刑事責任。
(6)恢複名譽,伸張正義,弘揚正氣。
被控告人的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弄虛作假製作授權委託書(偽證),致使控告人一千多個日夜受到非人的迫害和折磨,使其身心受到重大傷害,這嚴重的違背了和諧社會,以人為本,和諧深圳,效益深圳的宗旨,故請求法院判令被控告人在大型報刊上為控告人恢複名譽,賠禮道歉!
(7)被控告人顛倒黑白,濫用職權推脫責任,失職、瀆職
被控告人濫用職權,失職瀆職、顛倒黑白、推脫責任,竟然利用控告人的善良和感恩的心作為借口和手段,(開庭前所制好的錦旗),作為解決好問題的借口和手段,並且被控告人在申請書和調解過程中明知控告人熱愛工作崗位,強烈堅持主張恢復勞動合同,並且控告人因為剛創下巨大貢獻,因為獎金等因素,遭到打擊報復,違法解除而導致憂鬱症工傷住院(證據45)。根據《勞動法》規定員工住院期間不能解除勞動合同。而被控告人違法製作虛假授權委託書,導致枉法仲裁調解書,又未送達,讓控告人的勞動合同至今依法存在,於是善良的控告人懷著感恩的心(因為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林根局長委託其秘書打電話叫控告人申請勞動仲裁,控告人善良的心,以為會得到公平公正解決)提前為被控告人製作了錦旗一面,所製作時間是開庭前,萬萬沒有想到被控告人顛倒黑白作為解決好上訪問題的借口,被控告人弄虛作假、徇私枉法、暗箱操作在送達回執上冒名簽名出示偽證。故請求法院依法對控告人所贈送錦旗時間鑒定,送達回執簽名鑒定以證明被控告人顛倒黑白,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失職瀆職侵權,官商勾結,故意傷害控告人,侵害控告人的合法權益!
九.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打擊報復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惡意欠薪侵害就業權!應賠償控告人工資、獎金、社保、醫保、業績獎金提成、上訪費用、病治療費用、育齡損失費、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壹仟壹佰萬元正(¥1100元正)。
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領導過河拆橋、惡意欠薪打擊報復違法解除優秀員工控告人勞動合同,破壞和諧社會!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29條、《深圳市經濟特區惡意欠薪保障條例》、《就業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得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28條第一款等法律規定。被控告人應賠償控告人四年工資80萬,(根據《新勞動合同法》規定第七條、第十條、第十四條、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等規定增加了一種視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即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便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應賠償控告人四年多二倍工資)、獎金社保醫保共計20萬、業績提成45萬、上訪費用30萬、精神撫慰金育齡等共計人民幣:壹仟壹佰萬元正(¥1100元正)。
十、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公共安全專家局行政不作為
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公共安全專家局行政不作為,控告人被打擊報復,家裡遭受打、砸、搶、竊(控告人上訪材料被盜、財物被砸毀壞)的特大惡性案,該局只把該案做為盜竊案處理且行政不作為,因為案發現場提取了指紋,這事實擺明就是控告人所控告的被控告人下屬國企腐敗分子雇凶打擊報復上訪人、殺人未遂的惡性案件定性為盜竊案包庇打擊報復控告人的腐敗分子的犯罪違法犯罪行為,證明行政不作為2008年8月5日,控告人因為被控告人雇請三無人員24小時非法跟蹤控告人及住所,被控告人違反《憲法》侵犯控告人人身自由權,控告人到被控告人辦公大門前用手機報110二次,案由是被不明身份的人非法跟蹤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園嶺派出所接警后,開一輛車牌號為粵B1586警的警車到現場,控告人說了被非法跟蹤監視的違法侵害,並說明了自己因為是上訪維權人,pol.ice叫控告人在一旁,跟其中的一名跟蹤控告人的三名三無人員說了幾句話,便開車走了。控告人第三次報警沒人理睬,以上事實證明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公共安全專家局行政不作為,徇私枉法、官官相互應賠償控告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陸拾萬元正((¥60萬元正)
十一、控告人為被控告人下屬企業創下巨大貢獻。
2004年3-5月控告人為被控告人下屬深國企深圳天俊實業有限股份公司創下900多萬的房地產租賃業績。當時其部門經理朱曉奇偷梁換柱成為先進工作者,根據公司規定和事實(客戶書面證明控告人創下巨大貢獻)(證據13、證據14、證據23、證據44)被控告人應為控告人頒發先進工作者證書。
十二、被控告人在報刊上違法誹謗污陷控告人應為控告人在大型報刊上恢複名譽並且賠禮道歉!
控告人起訴北京人民go-vern-ment勞動教養委員會(被申訴人)2006年9月27日受理,被控告人在大型報刊《深圳特區報》等報刊上刊登大肆惡意誹謗栽贓陷害打擊報復控告人的文章,並且在市信訪辦散發數千萬的小黃單,殘害優秀員工,證明此地無銀三百兩,被控告人是幕後「導演」,證明了官商勾結,狼狽為奸(證據38、證據39、證據40、證據41、證據42、證據43、證據80、證據81、證據82、證據83),殘害上訪維權群眾(此案控告人訴北京人民go-vern-ment勞動教養委員會的行政訴訟案,因為被申訴人行政官僚枉法不舉證、不質證,現已經進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訴訟程序中),被控告人違法行為違反《憲法》規定和國家多種法律規定,請求法院責令被控告人在大型報刊上恢復控告人名譽,並且賠禮道歉!
十三、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包庇違法下屬公司,造成控告人高齡老母親病危。依法應予賠償。
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打擊報復違法解除控告人勞動合同,控告人及花甲父母親找其理論,控告人老母遭到被控告人人員暴力推倒在地,造成高血壓220V的病危,被控告人以2萬元錢困難金給予治療,後來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勞動社會保障局和深圳市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狼狽為奸、官商勾結、濫用職權脅迫控告人先生簽保密協議;並且簽違法仲裁調解書,至今未送達(證據54、證據55、證據56)。被控告人包庇下屬違法公司造成控告人家人受到暴力傷害,故被控告人應賠償控告人被打擊報復違法解除,使控告人家人治病治療費及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陸拾萬元整((¥60萬元)。
十四、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羅湖區清水河街道濫用職權,驅趕上訪人民並惡意破壞房東門鎖,恐嚇人民群眾。
控告人因為2007年7月17日,家裡遭到打、砸、搶、竊巨大惡性案件(上訪維權人被腐敗分子打擊報復、雇兇殺人未遂巨大惡性案)。控告人因此到深圳市羅湖區清水河嚇圍新村95號503租房遭到羅湖區清水河街道辦恐嚇房東,驅趕控告人未果,被控告人便惡意破壞房鎖用膠水灌鎖和牙籤鐵絲塞鎖頭,控告人萬般無奈之下,便回四川都江堰抗震救災,適逢四川老家父母親房屋裂隙,控告人便將老母接到北京上訪維權,先後到公共安全專家部控告被控告人惡意破壞人民群眾財產,違反《憲法》侵害人身合法權益,根據法律法規規定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羅湖區清水河街道辦應賠償控告人經濟損失和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陸拾萬元正(¥60萬元正)。
十五、被控告人違反《憲法》侵害人權,踐踏奧運!
被控告人指示下屬深圳市羅湖區區委區go-vern-ment違反《憲法》雇請十幾人24小時非法跟蹤監視控告人,侵犯了控告人的人身自由權,原因是控告人是上訪維權人,在2008年8月14日至2008年9月18日期間,被控人以奧運會穩控為名以綁架的形式非法粗暴野蠻關押抬拉扯控告人,控告人的七旬老母親親眼所見,因此受刺激高血壓發作180住院治療!被控告人違反奧運自由民主法治精神:中國幾年前申奧便向全世界承諾改善人權,被控告人違反《憲法》侵害控告人人身自由權!並且請求法院責令被控告人,立即停止對控告人的違法侵害,創建真正的和諧社會文明城市:以市民為本的民主法治的文明城市。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瀆職侵權不讓控告人到北京和廣東省省委上訪維權(證據64)中央要求地方維護信訪人合法權益。被控告人徇私枉法、瞞上欺下的違法行為違反了國家的多種法律法規,依法被控告人應賠償控告人合理合法上訪維權黃金光陰損失費、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壹仟壹佰萬元正(¥1100元正)
根據以上事實和全部證據證明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根據法律法規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規定,請求法院立案受理,以維護法律尊嚴!
此致

具狀人:趙國莉
2008年9月28日
「哀哉,哀哉,巴比倫大城,堅固的城啊! 一時間你的刑罰就來到了。」    ---- 啟示錄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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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uaiyoulia 發表於 2010-3-7 01:28 | 只看該作者
再續 :

附證據材料
1、控告人身份證複印件;(證明控告人通過自身奮鬥的血汗招調為國企正式員工)
2、控告人無償獻血證;(證明控告人作為深圳義工聯義工善良的心和誠實守信的高尚道德品質和正直無私的人格)
3.控告人會計證;(證明控告人憑自身的辛勤汗水奮鬥取得職業資格證件)
4、控告人所屬企業舊法人登記資料;( 證明所屬國企、因為違法公司官場爭權奪利危害最基層員工的腐敗違法)
5、控告人中級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證明控告人是公司唯一有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符合公司用工條件競爭上崗及符合國家行業用工規定、證明公司違反國家用工政策)
6.控告人行業用工規定;(證明需要職業資料證書控告人競爭上崗,違法公司沒有得到相關執法部門處罰)
7、經營目標責任書;(證明控告人部門獎金提成6%,控告人獎金存在)。
8、深天俊會紀字[2004]6號文件(證明原公司用工規定和公司需要物業管理專業人士;控告人符合競爭上崗條件,靠創下巨大業績900多萬元的客戶資源競爭上崗招調工,且業績與獎金掛鉤物業管理人員嚴重缺乏)。
9、深天俊會紀字[2004]7號(證明控告人原公司需要物業管理專業人士,公司過河拆橋打擊報復違法解除優秀員工、業務骨幹)。
10、2004年7月13日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簡報;(證明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更換,打擊報復、假公濟私、違法解除正式員工)
11、獨家委託合同;(證明行業競爭大,控告人獎金的合理合法存在和控告人為公司創下巨大貢獻的事實)。
12、物業行規獎金提成規定:摘自物業管理財務基礎;(證明控告人個人900萬房地產租賃業績獎金提成5%)。
13、控告人以中國電信星盟網路公司談判進程及建議;(證明控告人的房地產租賃業績300多萬元,證明控告人是優秀員工、業務骨幹)
14、控告人客戶陳寶明證明(證明控告人作為優秀員工、業務骨幹利用星期六、星期天等休息日為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創下600多萬房地產租賃業績,巨大租賃業績事實。)
15、物業經營管理業務審批表(證明控告人原公司領導毛俊華、經理朱曉奇、副主辦冼鐿權等人為貪污獎金弄虛作假,被控告人揭發后打擊報復違法解除控告人勞動合同的事實)。
16、公司用工年齡規定;(證明公司違法解除控告人後違反內部規定:女職工40歲內退,幹部45歲以上內退,聘用50多歲的董玉芳在控告人部門,公司過河拆橋、出爾反爾、暗箱操作、破壞和諧深圳,效益深圳!)
17、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招調員工通知(深勞招[2004]BS000003號,[證明控告人依法競爭上崗]招調工成為深國企正式員工,根據《勞動法》證明控告人勞動關係和勞動合同合法延續存在的事實) 。
18、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不再續簽趙國莉勞動合同的建議;(證明公司暗箱操作、沒有前屆法人代表簽名、后屆法人代表工商未註冊,未經過工會證明打擊報復違法解除)
19、關於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通知(證明員工勞動合同合法延續,控告人是優秀員工、業務骨幹,公司未破產、未提前30天通知控告人,根據《勞動法》規定證明公司打擊報復違法解除控告人勞動合同)。
20、2004年9月27日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簡報;(證明2004年9月27日,法人代表新註冊,證明2004年7月違法解除通知:證明前屆法人未簽名,新法人代表還未依法工商註冊,未經過職工大會,證明打擊報復違法解除依法無效)。
21、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物業部人員名單;(證明公司違法解除控告人後聘用關係戶董玉芳頂替控告人的工作崗位,深國企領導腐敗侵權)
22、深天俊會紀字[2004]12號的第十二條5:關於員工的勞動合同問題。會議認為目前公司處於過渡階段,待臨時股東大會後再行處理。(證明控告人公司領導貪污獎金打擊報復違法解除控告人勞動合同)。
23、關於勞動關係協調函的回復;(證明違法公司承認控告人所創下的巨大貢獻900萬業績獎金未提取)
24、勞動爭議答辯書;(證明違法公司用終止的法律依據來狡辯違法解除控告人勞動合同的事實,張冠李戴,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徇私枉法包庇公司)
25、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書;(證明暗箱操作違法解除控告人勞動合同,沒有控告人簽名,勞動仲裁程序違法、官商勾結殘害優秀員工)
26、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受理通知;( 2005年4月21日控告人國企上級公司受理,證明深圳市副市長張思平知道控告人被打擊報復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和被惡意欠薪冤案指示受理,並2006年1月26接訪包案)
27、授權委託書;(證明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仲裁庭濫用職權、弄虛作假、製造虛假製作授權委託書,其沒有調解對象的「特別授權」創造了全球違法亂紀侵權弄虛作假第一,官商勾結、狼狽為奸!殘害優秀員工業務骨幹,其瀆職侵權。)
28、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送達回執;(證明違法解除控告人勞動合同,沒有控告人簽名,偽造「委託代理人」筆跡,勞動仲裁程序違法、官商勾結、狼狽為奸、殘害員工、侵犯人權、就業權、生存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54條和《勞動爭議法》等規定控告人勞動合同依法存在。
29、控告人祖籍民政局證明(證明兄弟姐全下崗,年老父母靠控告人贍養:證明控告人工作崗位及獎金的重要性)。
30、國家信訪局:訪復字[2005]1097號(證明控告人理合法上訪,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濫用職權,包庇違法公司)。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告知單3份;(證明控告人勞動關係依法存在,證明被控告人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徇私枉法、包庇下屬和違法公司侵害員工合法權益。)
32、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人民來訪接待室介紹信:訪字第200512200174號(證明控告人理合法上訪,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濫用職權,包庇違法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33、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信訪回復單4份;(證明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顛倒黑白、徇私枉法,包庇違法公司)。
34、廣東省信訪局信訪事項介紹信3份;(證明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顛倒黑白、徇私枉法,包庇違法公司)。
35、全國「兩會」期間廣東省群眾進京上訪事項答覆函:編號:030(證明控告人是勞資糾紛信訪大要案屬被控告人包案處理,證明被控告人不作為亂作為,犯失職瀆職罪、濫用職權罪、包庇罪,證明深圳市市委市go-vern-ment領導包案處理)。
36、一切為了人民群眾的利益要人權要就業權要生的權利;[證明被控告人濫用職權、徇私枉法、打擊報復(控告人的文章得罪了腐敗分子)]
37、C.P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go-vern-ment信訪辦公室[深圳市上訪人趙國莉有關情況的說明,證明被控告人對控告人信訪大要案四點訴訟請求包案處理,被控告人徇私枉法包庇違法公司,不作為亂作為,顛倒黑白,打擊報復上訪維權人:向北京公共安全專家局出偽證(深圳市勞動仲裁調解書和行政拘留7日處罰決定書)並授意北京相關部門打擊報復殘害控告人](證明:深圳副市長張思平包案)。
38、北京市人民go-vern-ment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勞動教養決定書;(證明被控告人出偽證殘害控告人,導致控告人被枉法偽憲黑勞教,行政官僚腐敗、荒唐透頂、用錯誤的事實適用法律錯誤,證據不足,程序違法。)
39、深圳特區報,2006年9月27日刊登文章:依法上訪,違法必究——今年以來其中違法上訪典型案件;(證明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顛倒黑白、濫用職權浪費納稅人的錢,控告人起訴北京市人民go-vern-ment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受理日,被控告人當日登報誹謗控告人,證明此地無銀三佰兩,被控告人是打擊報復上訪維權人,參與殘害控告人的幕後「導演」!)
40、北京市人民go-vern-ment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勞動教養決定書送達回執;(證明其送達違法公司,官商勾結、狼狽為奸、打擊報復殘害上訪維權人。)
41、電話記錄;(證明控告人人戶分離、官商勾結打擊報復殘害上訪維權人)
42、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告(稿)[證明控告人訴北京市人民go-vern-ment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枉法違憲黑勞教一年公開開庭]。
43、代理詞;(證明控告人律師代理詞,內容是行政官僚違反法律程序和適用法律錯誤,徇私枉法)
44、北京市公共安全專家局鑒定結論通知書;(證明控告人未見精神病癥狀,及其調查已證實控告人為深國企創下900萬元房地產租賃業績,被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因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而未解決,導致反覆上訪維權)
45、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出院證明書;(證明控告人受公司迫害工傷住院,違法公司違法解除對控告人造成的巨大精神傷害,且根據《勞動法》規定工傷期間不能解除。)
46、會東縣人民醫院病危通知(證明控告人母親因女兒為深國企創下巨大貢獻被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精神受重大打擊引發血壓病危搶救的事實。)
47、北京朝陽區人民go-vern-ment受理通知書(證明被控告人所提供為偽證:控告人被誘騙拘留解決上訪問題行政拘留7日,已經在行政訴訟中,且維權行政拘留不能作為前科)。
48、報警回執;回執號:07171551;(證明控告人上訪維權被國企腐敗分子打擊報復家裡遭到打、砸、搶、竊特大惡性案件)
49、公共安全專家機關處理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證明廣東省深圳市公共安全專家局龍崗分局受理打、砸、搶、竊特大惡性案件)
50、廣東省公共安全專家廳處理信訪事項介紹信;(證明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不管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受到腐敗分子打擊報復惡性殺人未遂的案件,包庇違法公司殘害上訪維權人)
51、公共安全專家機關複查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證明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公共安全專家局不管上訪群眾被打擊報復,生命財產無保障的特大惡性案件,證明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
52、報警回執;回執號:05181603(證明被控告人濫用職權、違反《憲法》打擊報復上訪維權人,破壞人民群眾財產)
53、控告狀;(證明控告人控告被控告人下下屬羅湖區清水河街道辦行政不作為亂作為,驅趕上訪人未果,惡意破壞人民群眾財產的經過,證明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
54、深圳市公共安全專家局信訪處告知單;(證明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公共安全專家局不是為人民服務不鑒定被控告人偽證,證明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官官相互、欺壓人民。)
55、控告人母親證明;(證明控告人母親在控告人被違法解除調解現場親眼看到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班未蓋公章、未親自送達,控告人未簽授權委託書,也未到場;被控告人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行政不作為。)
56、控告人父親證明;(證明控告人母親在控告人被違法解除調解現場親眼看到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班未蓋公章、未親自送達,控告人未簽授權委託書,也未到場;被控告人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行政不作為)
57、企業登記資料;(證明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更換,控告人被違法解除是因為腐敗分子爭權奪利,過河拆橋,打擊報復)
58、物業部人員名單;(證明公司違法解除控告人後違反內部規定:女職工40歲內退,幹部45歲以上內退,聘用50多歲的董玉芳招聘在控告人部門,公司過河拆橋、出爾反爾、暗箱操作、破壞和諧社會!)
59、北京協和醫院證明書;(證明控告人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症重大疾病依法不能勞教,證明被控告人行政官僚打擊報復殘害上訪維權人)
60、深圳市人民醫院門診疾病證明書;(證明控告人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症重大疾病,依法不能勞教,證明被控告人行政官僚打擊報復殘害上訪維權人)
61、病員須知;(證明控告人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症重大疾病,依法不能勞教,行政官僚無人性迫害人民)
62、四川省非經營性結算統一票據和抗震救災車票;(控告人抗震救災捐款200元和到重災區都江堰看望災民,證明控告人高尚人格。)
63、廣東省接受社會捐贈專用收據;(控告人在深圳羅湖區民政局為抗震救災捐衣服22件,證明控告人高尚人格)
64、處置群體性事件濫用警力可被撤職;(證明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不執行中央政策、違反《信訪條例》損害信訪人合法權益應受處罰的中央政策依據。)
65、北京協和醫院病案記錄;(證明控告人因被枉法違憲黑勞教造成肝血管瘤重大疾病,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濫用職權,殘害上訪維權人)
66、北京市協和醫院電子計算機體層照像(CT)檢查申請單;病案號:1545284(證明控告人被迫害造成肝血管瘤無錢治療)
67、信訪事項介紹信;編號:FZXJ-20080331(證明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踢皮球,副市長張思平包案不解決,踢羅湖信訪局)
68、信訪事項介紹信;(證明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踢皮球,副市長張思平包案不解決,踢羅湖區go-vern-ment局)
69、控告人先生的信;(證明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仲裁庭未送達仲裁調解書其送達回執是偽證並且脅迫他寫保密協議,證明調解書違法無效)
70、辦理用工手續與簽訂勞動合同《新勞動法》(二);(證明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無效《新勞動法》規定控告人的合同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控告人的勞動合同依法存在,被控告人應賠償控告人4年多的雙倍工資)
71、控告人為解決上訪問題被誘騙拘留7日受傷頭髮。(證明控告人被枉法拘留所受到牢頭獄霸暴力傷害,被控告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導致控告人未及時在北京治療,致使控告人另案起訴的北京朝陽公共安全專家分局(被上訴人)無理抵賴,依法應由被控告人承擔賠償連帶責任。)
72、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放射料CT診斷報告書;(證明控告人被枉法拘留所受到牢頭獄霸流氓團伙暴力傷害)
73、受傷害治療費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留觀、靜脈輸液卡(證明控告人受到牢頭獄霸暴力傷害1月7號輸液治療)
74、受傷害治療費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留觀、靜脈輸液卡(證明控告人受到牢頭獄霸暴力傷害1月21號輸液治療)
75、解除勞動教養證明書;2007字第33號(證明控告人被枉法違憲黑牢教執行期滿,控告人被行政官僚迫害事實。)
76、廣東省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編號JX64082854;(證明控告人受到牢頭獄霸暴力傷害治療發票)
77、廣東省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編號JX64082856;(證明控告人受到牢頭獄霸暴力傷害治療發票)
78、廣東省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編號JX64082855;(證明控告人受到牢頭獄霸暴力傷害治療發票)
79、控告人家裡被打、砸、搶、竊巨大惡性案件照片2張(證明被控告人下屬腐敗分子打擊報復上訪維權人,窮兇惡極、瘋狂變態無人性的違法犯罪事實。)
80、被控告人下屬深圳市委市go-vern-ment信訪辦誹謗巫陷控告人的小黃單和2張照片;(證明被控告人不作為,亂作為濫用職權、顛倒黑白、打擊報復殘害上訪維權人,違法亂紀浪費納稅人的錢)
81、北京協和醫院,超聲診斷報告;(證明控告人枉法為憲黑勞教,導致控告人患上疾病)
82、控告人公司違法終止員工的情況;(證明公司有證下崗,無證上崗,做貢獻違法解除,做鴨蛋陞官發財的腐敗政策,破壞和諧深圳效益深圳!)
83、《新勞動合同法》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及違反規定的法律責任規定(三),[證明控告人的勞動合同根據法律規定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被控告人下屬違法公司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應賠控告人四年多工資二倍]
84、證人王長林證明(證明控告人合理合法維權被控告人沒有告誡控告人,告誡書是偽證,行政官僚和姦商官商勾結、狼狽為奸殘害上訪維權人,此證據當庭提交)。
85、證人盧旭波證明二份(證明控告人合理合法維權被控告人沒有告誡控告人,告誡書是偽證,行政官僚和姦商官商勾結、狼狽為奸殘害上訪維權人,此證據當庭提交)。
86、證人羅煥秋(證明控告人合理合法維權被控告人沒有告誡控告人,告誡書是偽證,官商勾結、狼狽為奸殘害上訪維權人此證據當庭提交)。
87、鄭悉君證明(證明控告人合理合法維權被控告人沒有告誡控告人,告誡書是偽證,官商勾結、狼狽為奸殘害上訪維權人。此證據當庭提交)。
88、陳會利證明(證明申訴人無違法事實並且案發日錄像也能證明,合理合法上訪,公共安全專家違反法定程序一人做筆錄,誘騙拘留解決上訪問題,此證據當庭提交)。
89、夏克建證明及申明書(證明申訴人無違法事實,合理合法上訪,沒有警戒線,證人證明其比申訴人行為更過激也曾有一次上訪拘留前科,第二天無告誡便釋放,證明申訴人構不上行政拘留;並附申明書,證明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此證據當庭提交)。
90、曾敬峰證明(證明申訴人在無任何違法事實的情況下,辦案公共安全專家違反法寶程序,無傳喚證一個人違反法定程序做筆錄,誘騙上訪人拘留才能解決上訪問題。證明申訴人患嚴重傳染性重感冒,合理合法上訪,依法不能行政拘留此證據當庭提交)。
91、熊芬證明二份(證明申訴人被誘騙拘留解決上訪問題,當時申訴人患重感冒,當時她本人申訴人未有違法事實要離開時,受到她的誤導受騙被拘留:熊芬本人在被申訴人記錄筆錄上已經有四次拘留記錄,也沒有成為勞教依據:證明依法申訴人的行為構不上行政拘留,莫須有的「被申訴人誡三次」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下,被申訴人枉費心機的陰謀陷害最終還是會破滅!證明被申訴人徇私枉法栽贓陷害枉法勞教申訴人;證據證明申訴人為解決上訪問題無違法事實,合理合法上訪,懷著美好願望想把上訪材料轉交jt.h主席,未看到警戒線,鐵的事實證明被申訴人提供偽證,此證據當庭提交)。
92、王新明證明(證明申訴人無違法事實及沒有警戒線,合理合法上訪,附被申訴人記錄筆錄證明不認識,未夥同,鐵的事實證明被申訴人提供偽證,此證據當庭提交)。
93、李玉英證明(證明申訴人無違法事實及沒有警戒線,合理合法上訪,附被申訴人記錄筆錄證明不認識,未夥同,鐵的事實證明被申訴人提供偽證,此證據當庭提交)。
94、俄羅斯駐北京大使館後門無警誡線。(證明被控告人行政官僚、濫用職權、栽臟陷害打擊報復上訪維權人,此證據當庭提交)
95、控告人合理合法維權被北京西城公共安全專家分局三名惡警暴力毆打受傷照片。(證明行政官僚腐敗分子、官商勾結、執法犯法、打擊報復上訪維權人,此證據當庭提交)
「哀哉,哀哉,巴比倫大城,堅固的城啊! 一時間你的刑罰就來到了。」    ---- 啟示錄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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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uaiyoulia 發表於 2010-3-7 01:3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guaiyoulia 於 2010-3-7 01:48 編輯

這只是數百萬樁之一 ! 這是個多可怕的國家 !同志們,好好想一想 ?! 俺的一篇一年前的舊文已點到這一問題 :

guaiyou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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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2-3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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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還有共產黨嗎

看到這個標題,有人會譏諷,有人不屑一顧,但相信也有人發出會心一笑。提出這問題已不是「掛羊頭賣狗肉」這句老話可以比喻,肉鋪老闆至少賣的還是肉,中共這個鋪子掛著羊頭賣的或是「三鹿奶粉」,或是「甲醛嚴重超標毒油漆」之類毫不相關的貨色,採用的促銷手段是強賣,所謂「中國特色」是百病包治的萬金油,可以隨時勢、依喜好任意解釋,任意塗抹短處和痛處,貨名我想怎樣起就必須是這個名,價格由我定,進了我的鋪,必須把錢留。

   稍稍回溯下歷史,共產黨的祖師爺馬克思創立黨的學說,理論模式重要來源之一是托馬斯·莫爾的《烏托邦》,烏托邦的三大要津:1.理想化的社會,公正、平等遠超於等級制度。現代社會學、心理學家長年調查研究得出的結果驗證了這個論斷的正確:人幸福感的滿足,取自社會公正遠勝過財富積累。2.烏托邦的作家們(包括康帕內拉的《太陽城》、培根的《新大西洋》),盡情發揮想象,寄託最好的願望,設想一套確實為現代社會證實行得通的體制,現代社會福利計劃與社會保障制度即是從烏托邦而來,中共也坦誠,最適合人類生活發展的北歐諸國是此原則現今最好的實踐者。3.宗教祈禱與行為正直是健康社會不可或缺的。無神論的社會對烏托邦作者們來說絕無可能,甚至不關心教義的世俗政府都無法想象。只有這點馬克思不能認同,但人類的文明史和現實證明此論斷的高明:它是人們假設去除自身設立的外加管束力——政府(不管是好的還是壞的)的情形下而能做到和諧共存的最大保證。

   馬克思的學說充分吸取前兩者,據為己有。他更向前一步:要有充分完全的新聞自由,甚至還嫌容忍他發表動輒訴諸暴力之「異端邪說」的資本主義國家的新聞自由度仍不夠,併發出如此「豪邁之語」:「報刊按其使命來說,是公眾的捍衛者,是針對當權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無處不在的眼睛,是熱情維護自由的人民精神的無處不在的喉舌」。此喉舌與現今中共「黨的喉舌」天壤之別,風馬牛不相及。當然馬克思生前的媒體僅有報刊,否則他會涵蓋廣播、電視、網路等今天找得到的一切傳媒。「馬克思之劍」直指當今「中國特色」共產黨的要害。感謝上帝,幸好馬克思和他的子女未出生在共產黨中國!他還有更令中共不容的說法:共產黨的組成部分,即無產階級是無國界的,所謂「愛國主義」是性質十分嚴重的反馬克思反黨行為。再一次感謝上帝,他及他的子女沒在共產黨中國生活,否則共產黨的創建人會因他的反愛國主義,即刻被中共以「反黨反社會主義」或「顛覆國家、政府」罪名受到逮捕、遭受酷刑甚至處以極刑。這實在是絕妙的諷刺,馬克思理論學說在今天每每打在中國共產黨的七寸。

   也沒聽到黨魁胡錦濤不認同馬克思是中共的祖師爺,但放眼中華大地,執政黨施行的政府行為哪部分與祖師爺的說法有一絲相交之處,而不是背道而馳?豈是「馬克思主義的發展和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三個表」、「親民、科發」之類言之無物的破理論可以解釋。其用意很簡單,僅為了將中國人搞成精神錯亂,讓一小部分本來願費些腦力將思路濾清的人放棄妄想,認同當政者的愚民方略,認同中國盛產白煤球的任何說辭,任憑當政者為所欲為,只要給口飯,留條命,即使做牛做馬都行,由此中共可用「中國最重要的人權是生存權」(活命權)一說一劍封十三億人之喉。

   托馬斯·莫爾、康帕內拉、培根們給我們描繪的是一幅幅田園牧歌場景,馬克斯也將此作為共產黨人的終極目標,各盡所能、按需分配,建立自由平等的大同世界,由此麾下聚集一大批信眾。但看看現今中國,馬克思的遺產僅留下暴力的成分:不公、不義、搶掠、豪取遍及大江南北,罪孽肆虐。法院已成黨官犯亂作奸的天堂庇護所,警察們在黨中央指揮棒下協同「不明身份」的流氓惡棍磨刀霍霍撲向妄想獲得公正對待的平頭百姓。政府領導人的偽善、作秀、謊言、裝聾作啞,所謂現在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可是施行的一套距共產黨人終極目標——大同世界的共產主義漸行漸遠,準確來說是背道而馳,永遠到不了終點。不懂如今仍緊握拳頭、舉至太陽穴,以表效忠的那些人即將加入的是個什麼黨。

   黨中央不斷拋出長遠計劃:短期目標一定就是數十年,不知中期目標是否需數百年,長期目標要數千年?無恥謊言,竭盡陰謀、陽謀之能事,無非是想誘姦大眾,再讓他們苟延殘喘繼續執政數十年、甚至數百年,勾畫你永遠遙不可及的美景,使用障眼法、拖刀計,心理暗示意味十足——慢慢期待吧,二十年、五十年後我們還可隨時隨意再將「最初目標」調整修改至八十年、一百年。只要我黨一天在位,話語權在我。順民在寄期望胡總,胡總之後的習總,習總之後的某個朱總,朱總之後的某個呂總……他們的某個繼任者能讓中國人的美夢(幻夢?)成真,在此期盼中耗盡一代代生命,一代代持續詛咒著,但一代代仍在自騙中期待。而中共這「500個家庭」可不會閑著,一代代完成他們的使命:積聚足夠後代們榮華富貴、享用不盡的巨大財富,他們的家屬一批批在「愛國主義」憤青們詛咒的對象——西方「反華勢力」的國都紮根、枝繁葉茂。一旦情形有變、迫不得已時台上露臉的也一走了之,留下這個千瘡百孔、山禿河斷的國讓憤青們去愛。

   這麼個執政無能、不負責任、不作為的政府(連年年春運都成災難,政府都無力解決。去年可將之怪罪於老天:大雪災,今年沒大雪,仍是場災難。這絕不僅可用「運力不足」可以辯解的,一望便知有太多的人為因素,且都是阻力。)以它寄生毒瘤——共產黨徒有其表的形式死皮賴臉、毫無廉恥地賴在原地決不挪位。不為別的,只為它的既得利益及賴一天就能得到一天巨大豐厚的利益;第二個目的就是一天天延遲他的罪行得以清算。結果是它多呆上一天,又將平添無數樁罪行,遭難的百姓遠超得益者無數倍,而每天新增罪惡日後可能需耗時十天、乃至數月才能得以清算。

   目前的狀況似乎令人沮喪,何時才能終結黑暗、看清青天白日?那一天的到來似乎渺茫。當今黨魁胡錦濤07年出訪俄羅斯特意安排一天行程,造訪、熱誠朝拜聖地——喀山大學,坐在一位「偉人」曾坐過的學生座椅,長時間默然思忖,並仔細察看玻璃櫥里陳列的那位偉人一份份手稿,敬仰之情溢於言表……那位偉人的確有充分理由值得胡總仰慕。這位偉人,共產黨人最早的成功實踐者——列寧同志曾經歷過的事例或許能幫我們找到希望、加固信心:1913年他的一個個同志被流放;一個個親密的戰友背叛他;一個個因絕望而自盡。那一年,羅曼諾夫王朝正在慶祝奠基300周年,舉國上下歡慶沙皇的節日。政府顯得堅不可摧。當時,列寧悲哀地承認:他們在有生之年看不到革命成功……而僅僅過了4年,「十月革命的一聲炮響」,革命竟然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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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哉,哀哉,巴比倫大城,堅固的城啊! 一時間你的刑罰就來到了。」    ---- 啟示錄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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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3-7 02:54
回復 18# guaiyoulia
難道我看走眼了,你不是民運?而是真正的共產主義者?還是說只要能反對,一切武器都可以使用?

可駁之處太多,沒有精力洋洋洒洒了。簡單說幾句。

拿馬克思的近一百多年前在歐洲創立的理論來硬套,這一點幾十年前的中共就已經認識到不可行了,現在又老調重彈?況且你是個民運,拿馬克思主義來做標準,實在荒腔走板。

現在的中共顯然是把意識形態問題擱置,轉而專註於實際問題的解決,你對此不滿,試問你對文革時期專註於意識形態很滿意嗎?真是正反都有話說,理都被你佔了。

共產國際主義在馬克思的理想中當然是美好的,奈何馬克思沒有看到,這個理想在實踐中必須面對民族主義的現實,人類還沒發展到能接受大同世界的那一天,蘇聯已經充分展示了共產帝國主義了,美國也依然在搞他的資本帝國主義,中國要沒點愛國主義,現大概已經被這些國家「共產」了。你的這個腔調很像50仙,不過這個高標準他是只要求中國人的,他作為一個自認的中國人,真是非常嚴於律己。

有些問題是政治問題,有些問題是個技術問題,春運難題有運力不足、人口規模大、春節傳統、區域經濟不平衡、城鄉二元制、民工學生大規模流動等原因、鐵道部組織不力一定也是原因之一。這明顯是個技術層面的問題,批評和反思完全應該,可是一人發一張選票能不能解決這個問題我很懷疑。對這個問題你要麼是頭腦過熱,要麼純屬忽悠。

當前社會不公現象太多,倍可親上絕大多數網友都有認識,並非就你一個人會批評,但是你一發言的效果反而是讓大家疑竇重生,站到你的對立面,事做到這個份上實在是不能算是good job。我看,你要做個反思者,至少要做個冷靜的反思者,另外限於人類發展的現階段都還很自利,也希望你做個有點民族意識的反思者。飽受圍攻的你一遇到不同意見的網友就貼上標籤,似乎倍可親一大半都是特務了,反思者似乎也要反思反思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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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uaiyoulia 發表於 2010-3-7 03:2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guaiyoulia
難道我看走眼了,你不是民運?而是真正的共產主義者?還是說只要能反對,一切武器都可以 ...
Guest from 98.223.77.x 發表於 2010-3-7 02:54


沒你想的那麼複雜,我幾乎所有言論想表達看法、觀點只是:一個人思想、言論、行為總的來說要保持大體統一,這才可謂一個正常的人,對一個政府的要求也大致相同。否則,有得我指三道四的。可以告訴你的是,我從不屑依罈子上的叫法,什麼 「 獨獨、運運、輪輪 」 之類的對號入座,你以為這些稱謂是這幫子首創發明 ? 錯了,他們只不過按 「 上方 」 的要求那麼說罷了,用意你也想必很清楚,不需我多言。

是的,不光你一個,許多人都和你一樣,看我荒腔走板了。我只是個持不同政見者,就這麼簡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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