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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波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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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iyouli 發表於 2009-12-30 18:1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蘆笛: 劉曉波的悲劇   來源:獨立評論   2009-12-29 00:20:34  



劉曉波被判刑前一天,一位朋友打電話給我,說劉曉波次日就要審判了,他估計會判得很重,蓋中央指望以此殺一儆百,嚇阻國內異議人士,否則他們就有可能組黨。他估計,中共在重判劉曉波之後,關押上一段時間之後,便會把他放逐出來,使得他在「海外民運化糞池」里自動融化,徹底失去影響力。

這位朋友消息靈通,很有洞察力,他的話我不能不信。次日特地上網,果然不出他所料,劉曉波給判了11年,頓時只覺說不出的悲傷和沮喪,這些天來什麼心思都沒有,覺得中國真是個被上帝詛咒過的國家,永遠在那既定軌道上運行,一點改弦易轍的指望都沒有。

後來就看到了判決書,佩服到五體投地。我過去總認為無論中共做出什麼事來,我都不會驚訝,不料拜讀了那偉大的歷史文獻,這才發現自己過去嚴重低估了我黨臉皮厚度——竟然連這種不要臉的弱智玩意,他們都有本事在全世界面前亮出來!

據說,劉曉波犯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全部證據是兩條,一是《零八憲章》,二是劉在境外網站上發表的六篇文章。這種白痴玩意都有本事拿出來現世,令人不能不佩服我黨果然是無所畏懼的徹底的唯物主義者,沒有臉皮一說。

如果說《零八憲章》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那麼,這就是個涉及到一萬人以上的集團犯罪。就算劉曉波是集團軍司令,那起碼也得把所有的從犯都抓起來,作為一個叛國大案來審訊,以查明各人的犯罪性質與程度並作相應判決吧?只審判劉曉波,餘人不問,豈非玩法輕縱了那一萬多名叛國罪犯?這就是黨國的法律尊嚴?

那在境外網站發表文章的「罪證」更是令人笑掉大牙。我做夢也沒想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竟然能管到境外去!文章既然發表在境外網站,那麼,它是否犯法,當然只能由網站所在國判定,豈能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機關悍然侵犯其他國家的主權,強行代替其他國家操刀執法?「境外犯罪境內審」,黨國政府發明的這新時代的「治外法權」,是不是也太特別了些?這一套,就連當年的英法帝國主義者也沒幹過吧?莫非今日中國真是成了獨霸世界的超級大國,可以任意侵犯別國的司法主權?

尤可笑者,判決書還承認,劉曉波那些文章是從2005年以來開始發表的。那就是說,這叛國犯罪行為持續了三年之久。那為什麼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處要包庇他持續犯罪,既不立即制止,甚至也不加以警告,而要無所事事,坐視他猖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達三年之久?包庇犯罪,本身就是犯罪,可見公安局乃至公安部才是包庇縱容劉曉波犯罪的幕後黑手,才應該被抓到被告席上去。

還不止此。如所周知,我黨動用大批民脂民膏搞所謂「金盾工程」,把偉大社會主義祖國嚴絲合縫地密封起來,連電子都沒法穿透那網上柏林牆。劉曉波的文章發表在海外,國內網民根本就看不見,那還有什麼「煽動」一說?那幾篇文章的總點擊率最低為57,最高748。閱讀者只會是海外華人,並非中國公民,就算是中國公民,就那麼幾個人,還都在海外,怎麼個顛覆中國政府法?連這都算犯罪,那在夢裡批評共黨也是犯罪了。我黨是不是還該投入重金,研發「夢幻監測工程」,好把每個公民夢中的反動言行都及時記錄下來,必要時用作法庭審判依據?

如果向境外網站投稿算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那我黨為何還要提供經費,讓居住在境內的前「民運」垃圾胡安寧在境外開辦網站,四處剽竊批評我黨的文章,在該網站大量刊登並提上導讀呢?那罪行是不是比向境外網站投稿更嚴重萬倍?

當然,胡安寧這次大概是接到指示,除了刊登判決書之外,便是登出《北京日報》在六四后不久發表的所謂劉曉波的反革命言論,還特地把日期抹掉,企圖讓讀者以為那是劉最近的言論,使得我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指控更像回事些,卻不敢轉載聲援劉曉波的隻言片語。不容否認,胡確實為我黨正面宣傳此案作了密切配合。但他在此之前犯下的嚴重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行,總不能因此就一筆勾銷吧?

總而言之,我黨這次出的丑,堪稱新時代《笑林廣記》之最。無恥和弱智都是我黨的行事常規,在一般情況下絕不會使我驚奇,但這次中共居然臉皮厚到如此地步,敢把這白痴判決書公諸於世,卻不能不令我倍感絕望。這涵義連盲人都能看出來:如今我黨是有恃無恐,再不把文明世界放在眼裡了。

劉曉波判刑如此之重,堪比魏京生。但魏京生好歹還有個什麼「出賣國家機密情報」的借口,而且政府始終沒敢把那判決書亮出來。那還是在鐵血強人鄧小平當國之時。如今胡錦濤不過是個積極分子出身,劉曉波的言行中根本就抓不到什麼把柄,但胡就是不但敢重判劉曉波,還居然敢把那白痴判決書公諸於世。他敢這麼做,當然不是因為其魄力堪比老鄧,而是國力今非昔比,中國已非昔日之吳下阿蒙了。過去中國必須仰賴西方的金錢和技術,因此行事不能不有所顧忌,如今據說中國成了救世主,西方正翹首盼望中國廣撒金子,把他們從水深火熱中拯救出來。既然如此,黨國政府還有什麼可忌諱的?

這就是第一個令人絕望之處——再也沒有管束那個無法無天的流氓政府的國際壓力了。

第二個令人絕望之處,乃是中共通過此舉,向全世界明確無誤地宣布了他們絕不會允許體制內的反對派出現。判決書說得明明白白:「反對=顛覆=犯罪」。中國人只能有兩條路可供選擇,要麼當奴才,要麼做響馬。誰若想向劉曉波那樣走出第三條路來,堅持做體制內的反對派,誰就是罪犯,就要遭到「人民民主專政」鐵拳的無情痛擊。

這才是最令人悲哀之處。我在舊作中反覆說過,中國人只會走極端,不是當奴才,就是作響馬。不是逆來順受,俯首帖耳,聽任暴君宰割,就是扯旗造反,試圖推翻暴君,卻從來不知道,無論是當奴才,還是做響馬,社會都不會因此前進一毫微米,反而只會倒退。要想建立一個常態社會,就必須在政府之外有個「忠誠的反對派」(也就是體制內的反對派)。沒有這種拮抗機制,則社會只會一天天爛下去,不知伊於胡底。

這就是老子說的「反者道之動」。就連傳統社會的君王都知道這淺顯道理,為此特地設置御史台,構成古典的體制內反對機制。儘管那設計的作用與效果非常有限,但畢竟還是說明古人有點起碼的政治智慧。

中共卻連傳統帝王都不如,專門提拔獎勵無恥拍馬的佞臣,專門整肅直言敢諫之士,就連劉賓雁那種擁護共黨領導、相信社會主義的現代御史都容不得,要把他放逐出國,連死後都不許埋骨鄉梓。中共更把阿諛奉承統治者當成中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誰若是敢批評我黨,不管動機如何,統統都是犯了叛國罪,都要以大牢伺候。通過劉曉波案,我黨已經把這基本國策再次說得清清楚楚了。

這是何等可怕的前景!一個國家的統治集團毫無起碼約束,為所欲為,只許人民規規矩矩,不許人民亂說亂動,若要亂說亂動,堅決鎮壓。這種毫無剎車的國家會開到什麼樣的深淵裡去,恐怕就連白吃也能想得出來吧?

本區網友正在爭論這道義與功利的問題,卻沒看到這兩者根本就不是對立的。所謂道義,說到底就是全民的功利所在。我反對的,乃是如偽民運良心家們那樣,把道義從功利中剝離出來,使之變成一種超越於功利存在的絕對實體,當成一種政治鬥爭武器,並不是認為可以只講個人的功利,不顧全民的功利(亦即道義)。脫離了全民功利考慮的言行就無所謂道義,而民運良心家們的絕活,正是要求人民不顧自己的身家性命,去為他們主觀制定的「道義原則」作犧牲。但不能因為有這些騙子良心家們的存在,就否定出自全民功利考慮的正義行為。

從個人的角度來說,劉曉波堅持在國內當體制內的反對派,試圖首次在中國走出響馬與奴才之外的第三條路來,當然是功利上的極大失策,但從全民的角度來看則代表著國家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現在中共悍然再次宣布此路不通,中國公民若不是奴才,就只能是敵人。在取消自我完善的一切可能之後,這種爛污社會還有什麼痊癒希望,還有什麼長治久安的可能?於是醫治社會病態的唯一希望,便是大家集體做響馬,再來一次翻燒餅,再使社會來一次大倒退。功利家們為何就看不到這彰明較著的惡果呢?

這就是劉曉波的悲劇所在:在人山人海的奴才與響馬大軍中,他代表道道地地的「一小撮」特立獨行之士,勢必遭到朝野的兩面夾擊,其遭遇正如當年俄國十月革命前的立憲民主黨人與進步黨人一般,因為試圖在體制內推進民主改革,最後是既得罪沙皇,又被激進革命亂黨蠱惑下的愚民最終無情拋入「歷史的垃圾堆」。

的確,在一個愚昧的國家,劉曉波這麼干,只能兩面不討好。《零八憲章》固然是我黨的眼中釘,但它同時也被海外響馬們痛加抨擊。

因此,說到底,劉曉波的悲劇,其實是民族的悲劇。它響亮地宣布了「改良主義行不通」,而這是朝廷與草寇聯合作出的英明決定。中國的事,從來就是糟在這兩大勢力手上,不是毀於朝廷,就是毀於草寇。晚清是朝廷要改良,草寇不許改良,八六年、八九年也這樣。但六四以後則是朝廷堅決不許改良,草寇則歷來不許改良,倒也沒什麼立場變化。

正因為此,劉曉波被重判反而是草寇們的盛大節日。要知道這一點,只需在Google里打入「劉曉波革命」的字樣,立刻就能看到草寇們的鴉鳴雀噪:

「重判劉曉波是民主革命的反面動員令」

「和解破裂,革命將起——中共重判劉曉波博士將引發時局動蕩」

「劉曉波和08憲章:幻想的破滅……這一次,《08憲章》和劉曉波的最大意義,正在於宣告《08憲章》和劉曉波余傑們那種鼓吹和解合作、反對革命的政策和路線的又一次大破滅。」

「『11年』,是《零八憲章》的悲哀,是劉曉波們的失敗。劉曉波們應清醒了!」

看著這些意淫昏話,我不禁要覺得疑惑:劉曉波為這種愚民犧牲,是不是也太不值得了些?革命?革甚鳥命!時局動蕩?動甚鳥盪!諸位的屁股還讓海風吹著呢,哪來的金錢去造反?有誰會聽你們的?如今大陸知識分子全是利欲熏心的奴才,人家忙著摟錢還來不及呢,顧得上管這些不相干的事?而沒他們的組織領導,工農大眾不過是一堆肉而已。

這就是第三個絕望之處:改良之路走不通,革命之路更走不通。在舊中國,人民好歹還有當奴才或作響馬兩種選擇,如今卻只剩下了當奴才一種。而這必將使得我黨更加有恃無恐,毫無顧忌,於是政權就只會一天天爛下去,一直爛到黨內內訌大規模爆發,將中國再度投入血海而後快。

最後想說的是,胡緊套看來是鐵了心了。從我黨的私利來看,老鄧的確沒有選錯人,積極分子歷來比高幹子弟更左更可怕。在他手上,我黨絕不會放鬆控制,只會王小二過年,一年緊似一年,而這確實能保證政權穩定。我在舊作中反覆指出過,統治者是否具有足夠的鎮壓意志,對政權是否垮台常常起到決定性作用。如果1991年蘇聯「八一九政變」的發動者們有胡錦濤的鎮壓意志,葉利欽就只會乖乖授首,而蘇東帝國也就不會土崩瓦解。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民運領袖有誰想把此事鬧大,建議他們這就前往中國,陪劉曉波一道坐牢。據我模糊記憶,民運領袖中頗有人在《零八憲章》上簽名的。既然國內都有人去投案願和劉曉波一道坐牢,那簽過名的民運領袖們就更該如此了。若是只敢作隔岸煽火的「遠距離革命家」,那最好從此把「道義」二字收起來。

另外,馮正虎的鬥爭可能也不會有什麼結果,我黨不會讓步的,他們有恃無恐,根本就不要臉了。這也算「人至痞而無敵」吧。

嗚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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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knx 發表於 2009-12-30 22:55 | 顯示全部樓層
到底是盧笛, 十來年鋒芒未曾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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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2-31 03:2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非常時期 於 2009-12-31 03:23 編輯

蘆笛: 實在是個不折不扣的法盲兼胡說八道的混蛋.

1. 零八憲章, 不僅是劉曉波寫的. 而且是他一份一份發給別人. 請人薟名的. 有些是自願的. 但有些是情面難卻, 不得已薟的. 中國法律. 一向是首惡必辦. 從者從寬. 兩者當然區別大了.

2.劉曉波的文章雖發表在過國外. 但談的是中國的事. 要煽動顛覆的也是中國政府. 他又是中國的公民. 中國不審判他. 該誰審判?

3. 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允許出現兩套憲法. 你在美國發表另一本憲法試試. 肯定會判你無期. 是中國判清了. 而不是判重了. 請作者學習學習世界法律. 不要坐井觀天.中國只辦首犯. 說明了中國重視人權. 好得很. 為中國的人權進步而叫好.
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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