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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金巧巧告贏宋祖德獲賠20萬 網上聲明致歉七天 [列印本頁]

作者: laodai    時間: 2009-12-20 18:03
標題: 金巧巧告贏宋祖德獲賠20萬 網上聲明致歉七天
  「大嘴」宋祖德因為在博客上「披露」明星金巧巧的感情生活,被後者告上法庭。昨天,朝陽法院一審判決宋祖德敗訴,要求其刪除博客文章,並和劉信達各賠償金巧巧10萬元精神撫慰金。宋祖德博客多次「曝光」明星私人生活,這是他的首起敗訴案例。

  惹上官司的兩篇博客,一篇題為《中國首富黃光裕曾栽倒在金巧巧的石榴裙下》,另一篇題為《金巧巧的另外一些破事》(又題為《金巧巧曾為吳啟華之父墮過兩次胎》)。記者昨天發現,宋祖德的博客中已經沒有這兩篇文章。

  金巧巧看到博客后,今年年初將宋祖德告上法庭,並索賠100萬元。她認為,這兩篇博客內容純屬虛構和捏造,醜化了她的人格和形象,嚴重降低了她的社會評價。

  在今年3月的第一次開庭中,宋祖德委派律師強調,這兩篇文章不是他原創,而是轉載自劉信達的博客。之後,金巧巧追加劉信達為被告。

  劉信達承認自己是上述兩篇文章的作者,但表示文章屬於文學作品,具有想象和虛構的特點。文中的「金巧巧」只是虛構人物,不是原告金巧巧。

  法庭綜合證據,認定文章中多次提到金巧巧的職業是演員,是內地女星,也多次提到黃光裕、吳啟華等公眾人物的姓名,再根據網友的評論,認定博客中的「金巧巧」就是原告金巧巧。

  法庭還認定,文中存在大量關於金巧巧行為不堪的細節描述,並對她加以「瘋狂索取」「喪門星」等詞語的評論,語言表達低級粗俗,侮辱和醜化了金巧巧的形象和人格。

  朝陽法院認為,劉信達撰寫的涉案博客使用金巧巧的真實姓名,虛構和捏造事實,侮辱貶損人格,且用語低俗,侵害了金巧巧的名譽權;宋祖德在既沒有核實文章內容,也沒有對侮辱性的詞語進行修改的情況下,在多個博客上刊載這兩篇文章,也侵害了金巧巧的名譽權。

  最終,法院判決宋祖德立即刪除這兩篇博客,和劉信達各賠償金巧巧精神撫慰金10萬元,並要求兩人在搜狐、網易、新浪的博客頻道首頁刊登道歉聲明7天。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 sbecker    時間: 2009-12-20 18:51
我也不明白了,老百姓說幾句真話,實話,輕者批,重者抓。這個宋無德,專門造謠行騙,卻沒人管,這就是中國的特色。
作者: jachson    時間: 2009-12-24 21:25
這就是宋祖德的高明之處!
作者: jachson    時間: 2009-12-24 21:27
別碰政治,別貶低共產黨的能力,講什麼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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