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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為什麼要拆昆明防盜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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瀾滄江矮炮 發表於 2009-12-10 00: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來源:雲南信息報.
     本報訊 「區屬各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街道辦事處、社區、居民小組的工作人員,包括差額撥款和財政補助人員,今年12月20日前,必須百分之百拆除自家外挑式防盜籠。」昨日,昆明市西山區區委書記柳文煒向吃「皇糧」者下了這樣的死命令。
    「安裝防盜籠侵佔大家的公共空間。此外也影響市貌。」柳文煒表示:「領導幹部、黨員、公務員、教師必須帶頭,如不執行將實行嚴厲問責。」防盜籠拆除后,損壞的牆面要進行修補、恢復。不突出建築物,在建築立面玻璃窗內的防盜籠可以不拆除。
    據悉,防盜籠拆除完成後,必須按單位人員家庭住址、拆除面積、聯繫電話、核實人員等內容登記造冊,經本單位核實后簽字、加蓋公章並上報西山區紀委監察部門。拆除工作結束后各單位將交叉檢查,並設立舉報制度。隱瞞不報、漏報、謊報、遲報等現象將要追究當事人及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昆明創衛,屢出奇招
昆明
2009年11月21日,昆明市政府向四區政府發了個文件,文件中明確要求務必在2009年12月20日前,將窗戶外壁的防盜籠自行拆除,此項工作保證一個月內實現零申報,一個月後開展明察暗訪,凡被發現或被舉報的,將嚴肅處理。

   看到這則消息,我想最高興的不是老百姓,而是小偷。
   筆者曾親身有過一次小偷入室盜竊的經歷。筆者家住三樓,夜晚2:00左右,聽見母親喚我名字「那麼晚了不睡覺你站在窗子前做什麼?」,還沒等我應聲就聽母親一聲大叫「抓賊」!原來是有盜賊翻窗而入準備盜竊正逢母親起夜上廁所。嚇得的盜賊連忙破窗而逃,還踩壞了家裡的花盆。
   現在回想起來還一陣后怕。
   如果當時不是母親起來,如果當時小偷狗急跳牆,如果……
   簡直不敢再想,於是第二天馬上聯繫人在自家窗檯前安上了防盜籠。
   類似的經歷我想許多昆明人都聽說或遇見過。可以說,防盜籠不僅能起到防盜作用,也  
讓每個老百姓能在夜間放心睡覺,白天安心出門。
   可是面對這一突如其來的消息,令人不覺覺得莫名其妙。
   究竟是方丈們把經念歪了還是經書本來就不正?

   眾所周知,昆明市正在如火如荼的舉行創衛和打造「最適宜人居城市」,身為每一個昆明市
民都應該理解和支持,這畢竟是一種榮譽。可是,如果打著創衛的名目,頻繁的干擾民生,
是否是創衛的初衷呢?
   這一年來,昆明為了創衛已經出了太多「奇招」,打開報紙媒體隨處可見各種報道:
   一會是為了創衛,讓很多居民區的小餐館關門停業而不顧人們生計和生活;
   一會是為了創衛,把配鑰匙、修自行車、縫褲子的趕得無家可歸,令百姓生活極不方便;
   一會又是交警強行要求車輛停放必須順向,保持城市美容美觀。
   一會還是為了創衛,街上到處種樹,該種不該種都種,連盲道都不放過。
   現在更是為了創衛把干涉民生的動作越演越烈,已經到了強拆老百姓私人財產「防盜籠」的地步。
   而且這種強拆,政府即不給補貼一分錢,也不對拆除防盜籠后的安全隱患負責。
   這難道就是所謂的關注民生,和諧發展?
  安居樂業,誰不想?乾淨衛生誰不想?人們期待政府解決的問題很多,人們需要的是真正
意義上的安居樂業,不是靠這種塗脂抹粉式的創衛。
   如果說一個城市的治安、經濟、人民的素質已經發展到一個比較高的水平,那麼自覺拆
除防盜籠當然是一種文明、和諧的標誌。
   可是在還沒有完全達到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狀況下,強拆居民防盜籠,那麼誰來為失
去安全感的百姓負責?一旦發生入戶盜竊事件,又將由誰來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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