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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路改革備忘錄:中共頑固堅持「摸石頭」,原因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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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良 發表於 2009-12-6 10:0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徐水良 於 2009-12-6 10:12 編輯

歧路改革備忘錄:

   中共頑固堅持「摸石頭」,原因何在?

       (提議討論走入死胡同的改革出路何在?

        以及如何解決歧路改革後遺症問題)

              徐水良

             2009-12-2日


中共「摸石頭過河」的理論一提出來,我就堅決進行批判。1988年9月,89民運開始前半年多,我在江蘇鎮江江蘇省第二監獄寫的《短論數則》中,再次進行批判,指出:

「事實上,我們不乏傑出的理論人材,也有為數不少的傑出的治國人材。但是專制主義壓制及扼殺他們。專制主義者大反自由化,壓制和束縛我們的理論工作者及全國人民的自由思想,扼殺他們的創造性。專制主義者不得不公開承認自己盲目無能,毫無預見能力,以致不得不採用瞎子摸石頭走路(即『摸石頭過河』)的辦法來走路,來處理國家大事,把十億人的大事作兒戲來摸,把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超級大船以一個人過小河的『摸石頭』辦法來駕駛。輕率、盲目、朝令夕改、搖擺不定。(陳雲同志說了一句錯誤的話,即改革是『摸石頭過河』,結果被專制主義者到處用作掩蓋自己無知、無能、盲目而毫無預見能力的遮羞布)。(既無高瞻遠矚的預見及領導能力,何不辭職?)」

「不僅如此,他們還強迫十億人民及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巨輪按這種災難性的方法行駛(而不管這種方法會使巨輪沉入海底),誰要是有一定預見能力,並指出未來應走的航線,他們往往就把他關入監獄。在這種情況下,治國水平的低下,及因摸石頭開巨輪而造成船毀人亡的結果,也就將是難以避免。」

「『摸石頭』改革及解決重大問題的思想也是對現代系統論、系統科學的反動。」

——摘自《短論數則》,1988年9月寫於江蘇鎮江江蘇省第二監獄並上送中共領導。


後來,我一次又一次批判「摸石頭過河」和「實踐唯一標準」理論,例如:

「在這種理論指導下產生的『模論』,即『摸石頭過河』的理論,『付學費』的理論,不尊重科學和科學標準,不尊重科學論證,科學預見和思想檢驗的做法,是很荒謬的,它們所造成的巨大損失,是有目共睹的,沒有一個頭腦正常的人會否定科學標準,然而,在中國,主張實踐『唯一』標準,否定科學標準,卻幾乎成為『常識』。他們毫不臉紅地主張『摸論』,自己毫無預見能力,卻硬要摸石頭開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十二億乘客的巨輪,寧可船毀人亡,也不肯讓賢,不相信『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這些連古人也很清楚的道理,其輕率無知,蠻橫莽撞,實在罕見。一個人過一條小河,也許可以『摸石頭過河』,但過大河,開大輪,卻決不能『摸石頭』,必須有預見,有預先計劃,否則就會船毀人亡,這是人人都懂的道理,號稱總設計師的當代慈禧,卻完全不懂。(他比慈禧反動,罪行遠超過慈禧,功勞卻小於慈禧。)」

「『摸石頭過河』的理論,是對當代系統科學的反動。像『貓論』一樣,都是反現代科學的,低級庸俗的實用主義。」

        ——《新人文主義或人本主義》1998年4月


但是,中共為什麼不顧我們的一再批判,頑固拒絕我們一再指出的正確的改革道路,卻要一直堅持「摸石頭過河」,頑固地把中國改革引入歧路,最後進入死胡同,進退不得?

原來,他們就是要千方百計迴避當代中國的根本問題,和解決這個根本問題的正確方法,這就是迴避一黨專制的特權官僚專制制度問題,拒絕這個問題的正確解決辦法,頑固堅持進行特權官僚和太子黨「私有化」大搶劫大掠奪,以厚顏無恥的搶劫掠奪的犯罪行為,來滿足自己貪得無厭的貪慾。

本人1973年一開始從事民主運動,就立刻在那幾年的大字報和文章中,一再地指出:中國正處於大變革時期,中國的問題不在其它,在於制度,在於反對特權制、官僚制、等級制、專制制,實現民主制度。

本來,1979年,是開始民主改革的最好時機。全國多少人當時在文章中呼籲民主改革!可惜,鄧小平提出四個堅持,拒絕了民主改革。

由於拒絕民主的政治改革,以後的中國的改革,除了最初的大包乾等應急性質的改革,是當時的急需以外,其它的,就越來越走入歧路。

1988年,89民運前夕,面對鄧式改革的惡果,我一再警告:

「一如我們早就預言的,規模空前的衝突正在日益迫近,為避免這種衝突的一線希望所必須採取的措施,又是我們的領導人所不願接受的。因此,衝突(對於人民,這實質上是革命)將不可避免,我們只希望衝突雙方,主要是專制主義者一方,將足夠明智。」

「歷史已經證明,在我們現在的條件下,尤其到今天,不解決取消特權官僚專制主義、實現巴黎公社式的民主制這一關鍵問題,我們就無法再繼續前進,不解決這個問題,一切重大社會問題的解決,都將是不可能的。企圖迴避這個問題而先去解決工資改革、經濟體制改革及其它一系列問題,完全是本末倒置的做法,是不能成功的。」

——摘自《短論數則》,1988年9月寫於江蘇鎮江江蘇省第二監獄並上送中共領導。

我在1988年12月24日寫給中共中央的《建議書》,再次強調了事情的急迫性,強調「抓住目前尚存的最後機會,以防止大規模衝突在我們祖國發生」,並提出一系列具體建議。根據目前材料,這應該是89民運最早的一份上書。

但是,中共又一次拒絕了我們這種前瞻性的正確預見和建議,最後導致了一場空前規模的89民運和殘酷的64屠殺。

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吹響了鄧式改革大搶劫大掠奪的進軍號。我們又批評這種做法,但沒有任何效果。到1997年,在江澤民、朱鎔基領導下的改革,進入大搶劫大掠奪的關鍵時刻,這種錯誤的改革,還獲得了西方國家,包括《美國之音》社論等錯誤的支持。如果這種錯誤的搶劫掠奪的「改革」成功,中國改革從此將走入死胡同,就將給中國的未來帶來巨大的災難。因此,我懷著急迫的心情,又寫了《中國改革簡綱》,《就建立獨立工會問題的意見和呼籲》等文章,系統地提出了中國改革的正確目標和道路,這就是以政治改革為先導,帶動經濟、金融、教育、文化等各方面的改改。其目標是政治制度的民主化,建立自由民主的社會;各種各樣公有制和各種各樣私有制並存的混合經濟,既反對公有制一刀切,又反對私有制一刀切。等等。

並且強調:

必須「在政治體制改革的同時,以政治體制改革為先導,開始國營經濟及整個經濟體制的改革,包括金融體制的改革。政治體制改革和經濟體制改革兩種改革必須互相配套,互相同步,不能使經濟體制改革過分滯后,也不能使之超前。」

「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以實行混合經濟為適宜,決不要搞一刀切,不搞國營、集體經濟一刀切,也不搞股份經濟或股份合作制經濟一刀切,也不搞私營經濟或個體經濟一刀切。絕大部分國營經濟應該民營化,但也不要過早把全部國營經濟統統私營化。而且,民營化也決不僅僅是股份合作和私營,還應該有其它許多形式。總之,不要搞一刀切,而應該實行混合經濟」。

「我國的經濟問題,尤其是國營企業的問題,是一黨專制加特權官僚專制體制及其運轉機製造成的。」

「在現行官僚專制體制下,任何經濟改革都會嚴重變形,不以改變官僚專制體製為先導去搞經濟改革,而是先搞甚至單純地搞國營經濟的體制改革,其結果:」「1、必然變成特權官僚化公為私侵吞公產的又一合法途徑;」「2、必然損害工人利益」,「3、最後,必然遭到工人和全國人民的反對,導致這種『改革』的失敗。」


這些文章在海外電台和雜誌發表,並且根據南京市公安局要求,每篇文章給他們一份,他們保證送到國家最高領導人手裡的約定,送公安局一份。

但是,中共對我的警告和預言,置若罔聞。不久以後,中共關鍵性的大搶劫大掠奪開始了。隨後,我們的所有預言,幾乎一字不差地實現了。中國改革走入死胡同,進退不得。不管御用「改革」學者怎樣聲嘶力竭地呼喊「改革否定不得」,但鄧式改革大搶劫大掠奪仍然遭到民眾的強烈反對。走入歧路進入死胡同的改革,憑什麼否定不得?

中共官僚為什麼光明大道不走,卻一定要堅持「摸石頭」,其原因,就是堅持一黨專制特權官僚專制制度問題,以自由主義「私有化」大搶劫大掠奪來滿足自己的貪慾。

大搶劫大掠奪的改革,留給未來中國一些非常棘手的問題。

歷史要求高瞻遠矚的科學預見能力,不能毫無科學知識,盲目地摸石頭。我們必須預見未來社會,也能夠大致地預見未來社會。處於大變革前夜的中國,需要的,不是膽小謹慎,四平八穩,毫無預見能力的庸人;需要的,是那種適合變革時期需要的有遠見能力,高瞻遠矚,大開大闔的戰略家。

但是,這個大搶劫大掠奪的遺留問題,確確實實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大問題。我們經過長期研究,已經有一些初步解決設想和方案。希望各界朋友們都來研究和討論這些問題,討論走入死胡同的改革,出路何在?以及如何解決這個歧路改革的後遺症等問題,找出解決問題的合理方案。


附:

          中國改革簡綱

         (南京)徐水良

         1997年12月底於南京


中國變革的道路,無非有兩條,一條是走大多數「社會主義」國家走過的突變的道路,另一條就是走漸變的道路。突變的道路,也就是普通所說的「革命」的道路,它有四種類型,這就是1、非暴力類型,2、非暴力為主附帶小量暴力的類型,3、暴力手段較多的類型,4、暴力類型。大部分「社會主義」國家走過的是前兩種,即非暴力的或非暴力為主的類型。第四種類型即暴力類型,迄今尚未發生,少數國家的內戰不是革命,而是民族衝突或派別鬥爭。匈牙利和蒙古則比較接近漸變道路。漸變道路也就是漸進的改良改革的道路。我們希望我們的祖國走穩妥的漸變的道路,但這需要有中共願意改革,願意實現多黨民主制,並且願意滿足全國人民及客觀規律對改革時間速度的必需要求為前提。我們希望走和平的漸變的道路,但客觀實際並不一定以我們的意志為轉移,我們不可能像「告別革命」的朋友們那樣,捏造歷史規律,不顧一切客觀條件而強行「告別革命」。(在想象和現實上實現?不知他們怎樣「告別」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幸運的是,我們已經走過了歷史中最困難、最不幸的路程,我們已經有了一次流血的「六四」事件,我們已經有了這次事件之後,全國民心的大變換,全國人民的大覺醒,暴力的道路已經不大可能。即使有極少數頑固的專制主義者想再搞一次同等規模的「六四」鎮壓,他們將不大可能再搞得起來,即使勉強搞起來,也只能小搞以後即迅速失敗,他們決不可能再一次得逞。但突變的可能性仍然是很大的。

對各種可能的突發事件和突變情況,以及相應的應對策略的研究,仍然是很必須的。不過我們這裡只講漸變道路,即漸進改革的問題。

如果中共願意實行多黨民主制並滿足必要的改革速度,那麼,我們將走上和平的道路,但要把這條和平的道路變為穩妥的漸變的道路,還必須採取正確的步驟和策略,就目前情況看,中共政府可以採取以下步驟。

一、以政治改革為先導,以十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政治體制的改革。

第一步:化五年左右的時間,實現自由。

為了穩妥,可以一小步、一小步走。先徹底放開公民個人言論自由,再放開媒體上討論的自由,尤其發動全國人民參與對改革問題的自由廣泛的討論,再放開媒體本身的自由,出版自由和新聞自由,解除報禁;再放開結社自由,先允許建立自由的學術團體,行業團體,再允許自由成立獨立工會,再解除黨禁,以及其它等等。可以分為更小的步驟,其間還包括「六四」平反,釋放政治犯,罷工及集會、遊行的自由等等。此外,在適當的時候,還要實行遷徙自由,取消農業戶口和城鎮戶口,農業社會和工業社會二元社會的人為劃分,取消對農民的一切歧視。不消除二元社會,中國社會的現代化將是不可能的。

這第一步,是改革中最困難的一步,但採取漸進穩妥的辦法,是可以完成的。完成了這一步,再完成第二步就比較容易了。

為了完成這困難的一步,中國社會各種力量應該採取協商合作的態度,尤其是中共和中國民主運動,這兩種看起來完全對立的力量,實際上卻有著很大的共同之處,有著共同的希望,這就是:和平、穩妥地進行改革,平穩地轉軌。要實行合作,當然有一個前提條件,這就是中共必須同意採取協商的態度。要使各方面,進而使全國人民擺脫矛盾哲學、鬥爭哲學、學會合作、協商和妥協、寬容。

第二步;再化五年左右的時間,實現民主。這也可以一步一步走。其中有的步驟,如法律的起草和法制準備,基層民主試驗等等,可以提前到第一步開始著手。我們應該建立的是民主的,有權威的政府。我們應該考察世界各國、各地區的民主制度,再加上我們自己的創造擇善而行。我們要儘可能採用適合我國實際情況的最先進的民主制度。我們尤其不能採用馬列主義的「民主集中制」,它既不民主(很專制),又不集中(互相扯皮,互相推諉,不負責任)。我們的民主制度,應當是高度自治的,同時,又是高度集中的,這就是說,大多數地方性公共職能,應該划給各級自治政府,而中央政府則集中少數必不可少的中央職能,因而有可能實行高度集中和高度權威。(附註:集中與分散或自治相對。而民主和專制相對,民主和專制都屬於集中範疇,只是集中的不同形式或機制。這是糾正列寧和毛澤東的概念混亂。)要在民主制度下建立高效率的個人負責制政府,高效率的行政機制,同時又要採用代議制,民意測驗,公民投票等一切必要的民主決策手段和機制,並應該有高效的監督機制和手段,包括高度的公開性以作為制衡。軍隊屬於國家,非國家的黨派、社會團體及其它私家軍隊為非法。軍隊的暴力職能只能對外,不準對內。對內的暴力職能屬於警察。警察屬於政府,並且應該大大加強其非暴力的社會服務職能。

二、在政治體制改革的同時,以政治體制改革為先導,開始國營經濟及整個經濟體制的改革,包括金融體制的改革。政治體制改革和經濟體制改革兩種改革必須互相配套,互相同步,不能使經濟體制改革過分滯后,也不能使之超前。

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以實行混合經濟為適宜,決不要搞一刀切,不搞國營、集體經濟一刀切,也不搞股份經濟或股份合作制經濟一刀切,也不搞私營經濟或個體經濟一刀切。絕大部分國營經濟應該民營化,但也不要過早把全部國營經濟統統私營化。而且,民營化也決不僅僅是股份合作和私營,還應該有其它許多形式。總之,不要搞一刀切,而應該實行混合經濟,讓各種經濟成分自由競爭,優勝劣汰,這樣比較穩妥,也更合理。一切要依客觀實際情況為轉移,要儘可能符合職工、社會、政府各方面的意願。

在政治改革的第一步,至少在頭幾年時間內,不宜匆忙展開全面經濟改革。為解決目前國營企業虧損等緊迫問題,可以採取一種臨時性應急措施,如在嚴格的財務監督及合同制約下,把工廠、企業以臨時委託方式,以國營資產抵作貸款方式,以租賃方式或其它合適方式,交給全體職工民主經營管理,共擔風險。或採用其它種種合適方法,但不要一刀切,進行經營,待條件具備,再開始全面改革。如果職工共同民主經營管理的方式合宜,也可以長期保存。至少,它們比我國目前的大多數所謂股份制"改革"更先進、更合理,而且可進可退,機動靈活。而目前的股份制改革,一旦失敗,並無退路,會陷入進退兩難、高度危險的高風險狀態。並且毫無辦法。並可能引發某些大小風潮。

但社會保險體制的建立及其它一些改革措施,卻是刻不容緩的事,應儘快地,但又要穩妥地進行。

金融體制的改革,也以穩妥為宜,既要按經濟規模逐步放開,按金融經濟規律運行,又要使之處於受控狀態,要儘可能避免失控風險。

三、教育、文化體制的改革,應由專門機構及廣大人民進行專門研究。一定要糾正以經濟為中心,一切向錢看的錯誤,而應該以百年樹人,提高全民族素質,以人的發展為中心,優先發展教育、文化、科技。□

載北京之春98年第二期,寫成後於1997年12月底由海外電台廣播。



    就建立獨立工會問題的意見和呼籲

        (並澄清某些錯誤觀念)

         南京 徐水良


一、隨著中共政府簽署《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盟約》,隨著改革中工人權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中國工人組織獨立工會,以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問題,已經提上議事日程,作為民運人士和先前的工廠工人,我堅決支持建立獨立工會的呼籲。

二、言論、集會、結社、出版、遊行、示威、罷工、遷徙自由等等權利,是公民的合法權利,其中包括工人組織獨立工會的自由。我們反對任何人剝奪或限制這些合法權利。目前工人罷工、遊行,往往是工人在極其可憐的情況下萬不得已的做法,我們對此寄以深切的同情。無視工人的痛苦,要他們停止這些萬不得已的做法,這樣的要求是完全錯誤的、過分的、無理的。在中國工人權利已少得可憐的情況下,不限制當局,卻限制或阻撓工人的合法權利。這種做法令人噁心。但我們希望工人在行使這些權利時,能防止和克服自己的非理性行為。

三、中共在國際上的承諾,並不等於他們在國內的實際行動。在這方面,中國工人應拋棄一切幼稚和幻想,準備作艱苦的奮鬥和努力。由於這一點,同時又由於工會是工人群眾性組織,並且,還由於這個問題的重大、複雜,獨立工會的建立還會有個過程。先進工人必須採取積極的,但又是謹慎的、不冒失的態度。尤其必須防止既膽怯、又冒失的行為。目前可以開始的是這方面的準備工作。

四、歷史證明,在沒有結社自由的專制國家,往往先有突發事件。先有行動,後有組織。在發生突發事件的情況下,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工人們應努力儘快建立自己的獨立工會,並努力使之永久存在。在目前,則必須既積極又非常謹慎。

五、我國的經濟問題,尤其是國營企業的問題,是一黨專制加特權官僚專制體制及其運轉機製造成的。這個體制及其運行機制,至今仍然牢牢地深入於全部國營企業、大部分股份制企業及一部分鄉鎮企業。這個機制及其運轉機制又產生了兩大特點,這就是腐敗和無能。上述四個因素,即:體制、運轉機制、腐敗、無能,又造成了第五個因素,即職工工作熱情的普遍低落。這五大因素,乃是我國經濟問題的癥結所在。單純依靠股份制改革,不可能解決問題。深入看一下我國目前的國營企業及大量股份制企業,這包括股份制企業的樣板--上市公司。包括某些「優績公司」,靠的是發行股票或擴股,靠的是十分之八虧損股民的錢包支撐著。因此,我們應該要求進行政治體制的改革以解決經濟問題。而且,只有經過政治體制的改革,有了自己的獨立工會,才能在改革中有效地保護自己。

我們堅決反對不看事實,不顧這個癥結,甚至抹殺上述五個因素對我國經濟的嚴重危害,盲目贊成官方的錯誤改革政策和改革理論,以及各種陳詞濫調,從而站到損害工人利益的對立面的做法。

六、在現行官僚專制體制下,任何經濟改革都會嚴重變形,不以改變官僚專制體製為先導去搞經濟改革,而是先搞甚至單純地搞國營經濟的體制改革,其結果:

1、必然變成特權官僚化公為私侵吞公產的又一合法途徑;

2、必然損害工人利益(尤其在沒有獨立工會的條件下),例如,以股份製為名從工人口袋中撈錢去填企業虧損的無底洞,更加為所欲為地任意欺壓、任意斷絕工人的生路,等等,

3、最後,必然遭到工人和全國人民的反對,導致這種「改革」的失敗。因此,十五大以後,對官方決定並大張旗鼓宣傳的這種"改革"(它甚至得到美國之音的社論支持),工人們表現了普遍的冷淡和反感,這是毫不奇怪的,完全正常的,也是完全正確的。工人必須保護自己和全體人民的利益。相反,企圖使工人"理解"相信這種政策的"合理性",容忍腐敗、非法行為及對自己的非法侵害,卻是完全錯誤的。

七、為了解決國營企業的緊迫問題,我們建議政府和工人協商,採取一些臨時的應急措施。我們提議雙方考慮在嚴格的財務監督及合同下,採用臨時委託的方式,或國營資產作為貸款的方式,由全體職工民主經營管理,共擔風險。或者採用其它合適得方式(決不要一刀切),進行經營,待條件具備,再開始全面改革。

八、為使獨立工會真正成為代表工人的利益的團結堅強的組織。必須擺脫馬克思主義及其階級鬥爭、路線鬥爭的思想影響和傳統束縛。馬克思主義自稱代表工人階級利益,實際上,卻恰恰是社會主義國家工人苦難的根源。

九。以上各點,也適用於中國農民及其農業工會。工人農民的利益是一致的。

--轉載自中華全國民刊協會《責任》編輯部號外第17號1997年12月30日

(按:上文主要針對和批評秦永敏、徐文立當時有關工人和獨立工會的呼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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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徐水良 發表於 2009-12-6 10:08 | 只看該作者
           材料兩份

           徐水良


【按】這裡是我在監獄中於1988年12月寫的一個《建議書》,以及1988年9月寫的《短論數則》,轉自1995年香港出版的本人論文集《批判四個堅持》一書。建議書和文章寫成后,馬上設法帶出監獄,寄送中共領導,並寄給許良英,方勵之,嚴家其等先生。中共把1989年初知識界上書定為89民運起點,這個《建議書》時間更早一點,因為沒有看到「64」期間有關電視,我不知道它們是不是包括在當時電視上播出的、在全國幾個地方公開抄家抄出的、以我的名字署名的「反革命材料」中,也不知道它對後來的上書起了什麼作用,但我想它們應該是89民運的先期材料之一,並可作為本人回憶《我在獄中過六四》一文補充。從材料中可以看出,當時本人還受著馬克思主義的束縛。

――徐水良2004-4-16日



           建議書

           徐水良

          1988年12月24日


為抓住目前尚存的最後機會,以防止大規模衝突在我們祖國發生,本人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一,趙紫陽同志辭職,由胡耀邦同志主持全面工作。鄧小平同志年事已高,可離休頤養天年,其職務可由胡耀邦同志兼任。

二,釋放七九年後被關的持不同政見者、政治犯。恢復因「自由化」等問題而被批判處罰者的名譽。

三,組織民族團結、和解及復興、振興委員會,取得全國人民信任。

1、委員會由中央領導人及原來持不同政見人員和其它有關人員組成;

2、聘請國內外有關學者專家組成顧問團;

3、委員會任務:

(1)、研究制訂改革總方案,交由公民投票決定;

(2)、根據總方案,確定改革總計劃;

(3)、處理重大問題,調解重大衝突。

(如需要,本人可以談總方案,總計劃的內容建議)。

四,開放、解除報禁,保障言論出版自由,鼓勵全國人民為振興中華民族獻策。

五,依據法律實行結社自由,包括解除黨禁。

六,在改革總體方案、總體計劃制定並實施前,希望全國人民克制使用罷工權利,並把遊行示威限制在一定範圍內,以保證必需的安定和秩序。

七,安定人心。民族團結和解及復興振興委員會應向全國保證:一方面,改革方案將是徹底的,全國人民的要求將得到滿足;另一方面,改革前的既得利益集團(如官僚),只要他們不採取反對並阻擋改革的行動,他們的利益,改革后也將予以照顧,其生活水平,將得到保證。這樣的結局,比起大衝突發生,最後被人民拋棄或懲罰的結局,對他們應該有利得多。

只有採取以上措施及一系列更詳細的其它措施,才能避免大規模衝突的發生。

希望有關人員以民族大局,社會主義事業的大局為重,以他們自己的行動為祖國減少波折,迅速創造振興條件,同時也為他們自己在歷史上留個好名聲。

以上建議,請轉中央,供參考。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於江蘇鎮江江蘇省第二監獄



           短論數則

           徐水良

          1988年9月


           一

前一段把生產力標準捧上了天,甚至說它是「考慮一切問題的出發點和檢查一切工作的根本標準」,「凡是對生產力有利的,都是允許的」,【按:摘自趙紫陽13大報告――徐水良2004-4-16日】等等,完全是胡說八道。過去用政治標準來取代經濟、文化、道德、文藝及其它一切工作的標準,是非常錯誤的。現在,把生產力當作最根本的標準,也是錯的,它只是經濟標準之一,它從屬於人的自由全面發展這一根本標準。按上述主張「凡是對生產力有利的,都是允許」的人的邏輯,我們不知道他們是否也會採取某些地方曾經有過的做法,例如開設妓院,或輸出妓女,去賺外國人的錢;租借軍事基地或割讓,出售領土,以取得外匯或外國援助;尋求軍事保護,以減少軍費開支;出售國寶文物,使之變成生產力;破壞風景名勝,以求經濟發展,等等做法。(另外,按這個邏輯,不知他們是否允許用希特勒式的殺人工廠來處理痴獃、殘廢、老弱、患有患烈性傳染病及不治之症等等各類人,以減輕國家及社會負擔,來取得生產發展呢?)按我們的標準,即人的自由全面發展標準,以及從屬於這一標準的道德標準(抱括人道標準),文化標準、祖國的自由獨立標準(政治標準之一),我們自然將堅決反對這樣做,因為人的自由全面發展標準高於生產力標準。

「反對社會主義、主張資本主義」的,究竟是誰呢?是我們這些持自由化、民主化、主張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的人呢,還是反對自由化、民主化、蔑視人的特權官僚專制主義者呢?

附:「社會主義社會最根本的任務是發展生產力」,這個說法是不對的。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是為人的自由全面發展掃清道路。其中包括發展生產力,為人的自由發展提供物質條件,也包括政治、經濟、文化及其它各方面,包括掃除阻力,促使人的自由解放,包括宏觀體制改革,也包括微觀各種具體做法,等等。


            二

根據我們的論述,現在是提出「六個現代化」理論的時候了。魏京生在七九年三月入獄前提出的「五個現代化」(即四化加政治現代化)理論,是對我國的現代化理論的一個貢獻,當時雖然遭到反對及壓制,現在卻已普遍為人所接受。不過,本人一直主張再進一步補充,提出「六個現代化」的理論。概括地說,這就是「四個方面,一個關鍵,一個根本」,即為了實現工、農、科技、國防四個方面現代化,必須實現制度現代化,其中首要的關鍵是政治現代化,而為了實現上述五個現代化,根本的問題又是人的現代化。

這一「六個現代化」理論(簡稱「一一四理論」)與本人關於走真正社會主義道路的理論(簡稱「一、二、三理論」)是互為補充的一個整體,是同一個理論系統中互為補充的兩個方面。在「一、二、三理論」中,人的發展作為目的出現,而在「一一四理論」中,人的發展又作為手段出現。因此,人的發展,既是目的,又是手段。在馬克思的共產主義理論中,人以及人的自由全面發展,應該始終處於中心地位。


            三

現在的理論水平,尤其是治國水平,太低太低,以致像生產力標準問題等等許多不言而喻的問題,都不得不由我們來論述。理論、決策、做法等方面錯誤和荒唐的東西,比比皆是。(而本來,我們關心的是更深,更高的理論問題。)這確是頗為遺憾的事。

事實上,我們不乏傑出的理論人材,也有為數不少的傑出的治國人材。但是專制主義壓制及扼殺他們。專制主義者大反自由化,壓制和束縛我們的理論工作者及全國人民的自由思想,扼殺他們的創造性。專制主義者不得不公開承認自己盲目無能,毫無預見能力,以致不得不採用瞎子摸石頭走路(即「摸石頭過河」)的辦法來走路,來處理國家大事,把十億人的大事作兒戲來摸,把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超級大船以一個人過小河的「摸石頭」辦法來駕駛。輕率、盲目、朝令夕改、搖擺不定。(陳雲同志說了一句錯誤的話,即改革是「摸石頭過河」,結果被專制主義者到處用作掩蓋自己無知、無能、盲目而毫無預見能力的遮羞布)。(既無高瞻遠矚的預見及領導能力,何不辭職?)

不僅如此,他們還強迫十億人民及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巨輪按這種災難性的方法行駛(而不管這種方法會使巨輪沉入海底),誰要是有一定預見能力,並指出未來應走的航線,他們往往就把他關入監獄。在這種情況下,治國水平的低下,及因摸石頭開巨輪而造成船毀人亡的結果,也就將是難以避免。

「摸石頭」改革及解決重大問題的思想也是對現代系統論、系統科學的反動。


            四

從滿清末年到蔣介石時期,統治階級常用「中國式的憲政」、「中國式的民主、自由」等等來欺騙人民,搞偽民主、偽自由。(按:在國外也有奈溫的「緬甸式的社會主義」等等例子)因此,人們往往把「中國式的」幾個字,當作諷刺性的「偽」字的同義詞,加以諷刺性的應用。而八零年以後,許多人也用「中國式的」、「中國特色的」等等字樣,來諷刺偽現代化、偽社會主義、偽民主、偽自由及各種腐敗現象,等等。在這種情況下,作為馬克思主義者,一方面要順從人民意願,強調社會主義及現代化、以及民主、自由等等的國際性和國際標準,因為社會主義及現代化,自由民主等等的本質方面,不是它們的地方性、地方特色,而是它們的國際性及符合國際標準。我們不能抓住非本質丟掉本質,抓住芝麻丟掉西瓜。只有強調其國際性及國際標準,才能擊破封建的及其它各種舊勢力,以及偽社會主義及偽現代化的做法,破除他們販賣假貨掩蓋真相的防空洞,以及在「國情特殊」的借口掩護下,保護舊勢力的企圖。另一方面,我們又應該指出,任何理論,任何外國的好東西,都必須適合中國實際,應該在中國實際中再創造。我們一定要吸取全盤蘇化的教訓,也要吸取中國近年來盲目引進,盲目照搬的錯誤。例如,中國質量管理協會照搬日本的TQC,結果只是照搬日本TQC中的缺點錯誤,並進一步把它發展成有中國特色的系統的缺點錯誤體系。照搬及發展錯誤的結果,是失敗加虛假,TQC變成系統製造偽材料。

因此,我們需要的社會主義及其現代化,應該是真正符合國際標準的,有國際先進水平的,並適合中國實際的社會主義及現代化。這才是正確的提法。


             五

一九七四年,本人根據浙江人民反對翁森鶴之流的鬥爭情況,以及國際國內的歷史經驗,總結了在一黨專制的現代專制主義條件下,廣大人民群眾在反對專制主義中將會採取的鬥爭形式。在七五年的文章中,本人指出,杭州人民反對翁森鶴之流的鬥爭,乃是全國人民反對特權官僚專制主義,尤其是反對新官僚(指王洪文、翁森鶴及「海派」之流)的一次預演。自七五年以後,本人一再向朋友們描繪了廣大人民群眾反對現代專制主義的鬥爭中將會採取的形式。我國的四五運動,南京事件及天安門事件,八六年的學運、波蘭的情況,捷克的情況,以及最近發生的緬甸的情況,都證實了本人的預見及描述。

由於專制主義的高壓,社會沒有及時消除對立及危險、釋放緊張應力的安全機制,專制主義者壓制別人反對他們的一切行為。結果,矛盾積累著,經過一些必然的過程及階段(此處不詳述),最後導致矛盾的總爆發,以至大規模的衝突。這種衝突,當然會給民族帶來巨大的損失,與社會的順利發展相比,衝突之前的壓抑,以及這種壓抑所造成的政治、經濟、文化的遲緩落後,再加上這種衝突所造成的損失,是民族的災難。(當然,這種災難會有衝突后巨大的社會飛躍作為補償。)

七八年三中全會後到七九年三月,我們曾經有避免這種災難的很好的機會,如果我們的特權官僚專制主義者足夠明智,抓住時機努力實現社會主義的自由化及民主化,那麼,我們將能完全避免這種災難,並使我們的社會經濟、政治、文化得到高速發展。小的衝突,當然在所難免,但這是正常現象,是正常的「應力釋放」,只要處理得當,這些矛盾和衝突,就會變成社會前進的動力。但我們的專制主義者卻在自由化、民主化的小小萌芽及由歷史矛盾積累造成的小小衝突面前嚇破了膽。七九年三月,迅速剎車,動手根除和壓制當時剛剛萌芽的社會主義自由化、民主化的幼芽。當時,在四人幫、林彪垮台前曾經舉起反對林彪四人幫旗幟的人,從事民主運動的人、廣大人民群眾,幾乎全體一致地反對這種做法。不少人還在此後的兩年時間內,作了不少努力,希圖挽回局勢,但結果,有的被投入監獄,其餘的被視為敵對力量或危險分子。避免民族災難的道路最終被堵死了。

現在,一如我們早就預言的,規模空前的衝突正在日益迫近,為避免這種衝突的一線希望所必須採取的措施,又是我們的領導人所不願接受的。因此,衝突(對於人民,這實質上是革命)將不可避免,我們只希望衝突雙方,主要是專制主義者一方,將足夠明智。我國不是匈牙利,不是波蘭,不是緬甸,如果專制主義者採取緬甸那樣鎮壓人民的措施,那麼,他們必須以他們自己的生命以及他們在歷史上遺臭萬年為代價。

時間已經不多了,希望原來站在專制主義立場的人們,原來的專制主義者們,儘快轉變立場,站到廣大人民群眾一邊來,從偽社會主義者變為真正社會主義者,從專制主義者變為民主主義者。


            六

一九七二年,本人最早起草《反對特權》一文時,標題為《為自由、民主而奮鬥》,后改為《為實現巴黎公社式的民主制而奮鬥》、《為社會主義自由民主而奮鬥》。及至次年八九月間,才最後決定改為更具戰鬥性,更引人注目的標題,即《反對特權》,並於九月初完成初稿,複寫后,寄往《紅旗》雜誌、《人民日報》等理論部門。主要講民主問題,把自由問題暫時放在一邊,以縮短戰線,如本人《資產階級民主化自由化和社會主義民主化自由化》一文中所述,這可能是一個策略錯誤,也許提「社會主義自由和民主」的口號,更好一些。現在,響亮地提出這個口號,把它放到引人注目的地位,已是非常迫切的問題了。


            七

從理論上說,在理想的社會主義條件下,社會主義的敵我矛盾,只有全社會(全體人民)與極少數社會渣滓、社會公敵――刑事罪犯的矛盾。但由於我國的社會主義事實上還不夠格,因此,除上一敵我矛盾外,還要加上廣大人民群眾(或全社會)與極少數特權官僚專制主義者的矛盾。解決這后一矛盾的方法及形式,將以實際的具體情況為轉移。馬克思主義者應該盡量爭取開明的專制主義者。那些與人民為敵到底的專制主義者,需要以危害祖國、危害人民、危害國家罪治罪的專制主義者,只是極少數。(取消反革命罪,改為危害祖國、民族、人民、國家罪的問題,見本人過去文章。)馬克思主義者務必避免蘇聯及我國在過去處理矛盾方面的極「左」及過火行為。尤其應該保護那些有專長的知識分子及治國人才。


             八

特權官僚專制主義者一直用多種借口,迴避、反對或拖延實現巴黎公社式的民主制問題。他們以克服巴黎公社缺點為名,大肆否定巴黎公社的民主原則,推行他們自己的專制主義。他們以生產力落後為名,把實行巴黎公社式的民主制推到遙遙無期的將來。似乎他們的「社會主義」,還不如一百年前小農的法國,和基本上是手工業,尤其是小手工業(機器大工業極少)的巴黎。

歷史已經證明,在我們現在的條件下,尤其到今天,不解決取消特權官僚專制主義、實現巴黎公社式的民主制這一關鍵問題,我們就無法再繼續前進,不解決這個問題,一切重大社會問題的解決,都將是不可能的。企圖迴避這個問題而先去解決工資改革、經濟體制改革及其它一系列問題,完全是本末倒置的做法,是不能成功的。即使物價改革這樣並不很困難的問題,也因為特權官僚專制主義的干擾(例如官倒)等等,而大大增加了難度。由於這個難度,再加上更為重要的、治國者對物價改革問題的無知,使得過去在物價方面的一系列做法顯得極其輕率可笑。(我們的治國者根本不知道,物價改革的主體部分,必須在一至兩年內完成,少於一年,時間短完不成,超過兩年,難度增加,損失增大,也可能完不成或難以完成,當然他們更不知道完成物價改革所必須採取的一系列正確措施。)

我們早已指出上述問題,在八四年關於改革問題的論述中,又再次強調這一點,(記得當時再次指出解決一切問題的關鍵,在於解決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問題即民主問題,指出鼓吹一包就靈,企圖把農村大包干簡單推到大工業來解決工業問題,是荒謬的,等等。)這裡我們又一次強調這個問題,供有關理論及決策部門研究參考。


           九

社會主義必須確定一條重要的民主原則:根據公民平等的原則,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任何公民(包括公民個人,公民的社會組織、社會團體,其中也包括政黨,公民的思想等等)一律平等,個人和組織不得享有壟斷政治權力、社會權力的特權,法律不得規定或承認這種持權。政治權力的壟斷,是專制腐敗的根源。所有公民、公民個人,公民組織、團體、政黨,只能行使人民或一定範圍內公民委託的權力,而沒有超越公民及人民委託的壟斷特權(不許他人競爭的特權)。社會權力、政治權力、如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對社會的領導權等等,都必須由人民選擇的公民或公民組織來執行;而公民或公民組織只有以其先進性,以其符合人民利益的一切,來贏得人民的擁護,而不得依靠強制規定的壟斷權。

法律不得強制賦予任何個人,任何社會集團,社會組織(包括政黨),任何一種意識形態,以凌駕於社會之上的特權,尤其是對行政、立法、司法、社會及公眾的指導權、領導權,以及領導、統治或壟斷地位等等重大特權。歷史證明,強制規定某某個人的領導特權,必然產生個人獨裁,強制規定某個政黨的領導特權,必然產生一黨專制,強制規定某種意識形態(包括宗教、主義等等)的領導、指導地位,必然產生思想專制。


            十

就我國的實際情況,我國的國情來說,一個特別重大的問題,未引起理論及決策方面的足夠重視,這就是打破農村和城市互相分割成二元社會的問題,我們的許多政策不是打破這種分割,而是強化這種分割,是完全錯誤的。

為了打破這種分割,首先必須取消對農民的一系列歧視性做法。例如,取消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人為限制和固定劃分,必須實行擇業和遷徙自由,必須取消人為壓低農產品價格和提高工業品價格的做法,必須取消對農民的一系列限制。農村公民和城鎮公民在政治、經濟、教育、文化各方面一律平等。

不打破城鄉分割的二元社會,我們就無法進入現代社會。因此,這是關係到我們國家和民族命運的一個重大問題,必須予以足夠重視。

(註:短論原文尚有另外幾個部分,未整理)

1988年9月寫於鎮江江蘇二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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