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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人物周刊: 昆明賣淫案最新調查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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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維II 發表於 2009-7-4 09:3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南方人物周刊美女記者:昆明賣淫案最新調查 之一
文章提交者:看貓眼貓 加帖在 貓眼看人 【凱迪網路】 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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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人物周刊 記者 吳虹飛      

今天7月3號今天大女兒又被普吉派出所帶走。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未成年的她,又在一個手寫的供詞上簽字。
這已經是第二次,她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籤字了。第一次是承認自己賣淫,而且,父親容留賣淫。
我趕到普吉派出所,門口的人說,沒這個人。然後他們建議我打刑偵中隊長雷某的電話,那個寫在牆上,放在框里的電話,是一個空號。
於是我給派出所張所長打電話,我說我是她的姐姐,她是未成年人,需要有人在身邊。所長帶著口音不耐煩地說,你不是她姐姐。我說,我是她姐姐,她身邊不能沒有監護人。他極不耐煩地說,你不是她姐姐。
我想,我確實不是他姐姐,我是他大爺。
我也找了雲南省公安廳的趙同志.趙同志反覆說,我們是經得住法律推敲的。而且你看我們對未成年人是多麼保護啊。我說那嫖客是否找到,他說那是刑偵的,不便說。於是他建議我去找公安部發言人郭處長.給了我一個北京的號碼。
我到了王家橋派出所,電話聶所長,所長很抱歉地說,他今天休息,今天不在。他建議我去找市公安廳找王副局長。我於是打車到了昆明市公安局。這是我第一次去公安局,我還是有些劉姥姥的感覺。我興沖沖地趕到,卻發現大門緊緊地關著。我想啊,衙門,青天,你總不能把百姓關在門外吧?
青天是有眼的。我到了旁邊傳達室,要求見王局。電話不能接到王局本人,是甜美的秘書接的。領導今天不在,領導今天開會去了。但是你可以去見新聞辦的李某。
於是我真的很高興的樣子說,好,我要見李某。於是開了個條,我進去了,竟然是我平生第一次進公安局,然後鳥語花香,一片和諧之氣,我不免心下讚歎了幾句:奶奶的啊!
但是李某也不在(我不知道他的官職).辦公室的人接待了我(但是沒倒茶,沒讓座),一個長相還過得去的年輕人陪我聊天。他姓韓,他先問我是哪個媒體的,我如實告之.他說,你去看看雲南公安局的通報就好了。我說我看過了。我開始問他問題,我說,陳艷(大女兒)說她沒賣淫,他就回答:你還是去看通報好了。我不折不撓地問了幾個問題,還說,大女兒賣淫 他父親是否容留賣淫也是值得商榷的,這是2個法律上的事實。他就按照通報上很耐心地回答了幾句,說,這個案子已經收尾了,你還是去看通報好了。我說,案子還沒有經過律師在法庭上當庭辯論,怎麼就定論了呢。他第四次建議我去看通報,我說那好,我們一起在網上找通報,一句一句地對,他說,我們這裡是內部網.他說,你是站在哪一方的?我說,我是中立的。接著,韓同志建議我去找省委宣傳部.我說,請你告訴我電話,他說,你打114.我說,市新聞辦不知道省委宣傳部的電話嗎?他說,你打114.我說請你告訴我名字,我就聽到了一個最初被人說過幾次的名字,伍皓.啊,這將是我最後找的人,我能想象出來,他會再讓我去找其他人。我們國家的部門確實很多的.我們國家的辦事非常嚴謹.更何況這樣的驚天的事情,那就會更嚴謹了。
他說,你們外地記者採訪,都是要去公安部,申請的,然後公安部會把任務發給我們,讓我們接受採訪。我一聽,有點暈.接著,他說了,這是周常委關注的.我更吃驚了,周常委,什麼是常委?他笑了,說政*局常委啊,周*康啊!我一聽,我心裡想,難道我還要直接去找我的學長鬍*不成?胡*總比周常委官大吧?他們怎麼不說胡*的名字呢?
他含笑著說,你把名片留下吧.啊,我真佩服我自己,我心胸實在太坦蕩了, 但是一個小時之後,我才醒悟了過來,我錯了。
我回到賓館,想著怎麼發稿的事情,而我也通知了新京報的記者,繼續關注,以及騰訊新聞主編。律師打了個電話過來,我的手機網路忽然就沒有了。我移到窗邊,依然是沒有。我把手機關了,過了一會開機,新京報記者說,你的手機怎麼了,打不通.
一會律師電話我,說你電話怎麼了,我剛才打,是一個男的接。
我忽然想起了剛才的手機網路信號消失.我說,我被監聽了。
現在,朋友們,我知道我多麼大意把名片留給了公安局.可是現在卻被監聽了。幸虧我真的沒什麼秘密,這麼多年,我真慚愧自己沒有絲毫秘密,一點也不神秘,一點也不感人。

和律師談話數次。以下是我們認為的事實。
劉士華一家,3月16日被警察拘捕,受到刑訊逼供,被迫承認2個養女賣淫。一個13歲,一個14歲。
張安分不相信自己讀小學的女兒賣淫,被迫去醫院做了處女鑒定。
雲南信息報記者報道此事,引起傳媒關注。輿論嘩然,偏向劉家。警方道歉,承認自己執法粗暴,並且抓錯了人。
事後劉仕華要求賠償20萬,激怒警方。警方一方面假意和劉的律師商談賠償,一方面暗中查出劉曾經有偷盜馬匹服刑記錄,令警方更為高興的是,還查出他還有一個親生的大女兒,曾經有被派出所罰款1300元的記錄。
警方到他們屋裡強行搜走了被刑訊逼供的證據,如被打破的牛仔褲等。
6月上旬被警察第二次拘捕,受逼供,誘供7天左右,被迫承認大女兒(16歲)賣淫。此後劉仕華被認為容留女兒賣淫。其大女兒被警方控制。警方發出通告,雲南全部媒體採用通告,說劉仕華容留賣淫,掉包,欺騙媒體。
記者們沒有辦法接觸大女兒。張安分被放出的時候,因為其丈夫還在看守所,她懷疑來的記者是警方的人,對記者說的話,和被迫對警方說的一樣,承認大女兒賣淫。
大女兒前幾日,首次對記者說,她沒有賣淫,但是她確實在社會上交友,並且有性行為。她從小沒父母,和爺爺奶奶長大。2個老人去世,她十幾歲才第一次見到父親。她是一個早熟的女孩子。
而她的1300元的罰款,也是被迫的。警方有了第一次的罰款,第二次自然就容易了。
劉士華容留親生女兒賣淫,在情理上,有很大的存疑。他怎麼會掙錢讓2個養女去讀書,反而讓親生女兒賣淫呢?
劉士華身體不好,所以他做土石方,是他作為小包工頭,雇傭工人去幹活,他在被拘捕前,有3萬元存款,很難相信,他會因為經濟問題唆使女兒賣淫。
大女兒因為到昆明不適應,孤獨,交了些社會朋友,劉非常反對,還打過女兒。可見他管教女兒,怎麼會允許她賣淫呢?
警方在說大女兒賣淫上證據不足。首先,根本沒有抓到嫖客。另外,他們分明做錯了人,並且逼供。
目前,劉仕華羈押在看守所,不日即將被逮捕,此案將會作為死案。一旦這樣,他被保釋就醫的可能性就很小。只能坐牢。無辜地坐牢。如果他的肺結核在獄中複發,他將九死一生。就因為他為自己的女兒的尊嚴,反抗過。就因為警察憎恨這樣的「刁民」。
我知道這樣的案子很多,性質比這個嚴重的多的,更黑暗的,還有很多。但是,這個案子浮出了水面,是因為那2個倔強的\大字不識的農民不肯放棄為人的尊嚴,不肯放棄女兒的尊嚴!
現在警方就是要逮捕劉,並且誘拐輿論,令輿論不再同情劉仕華一家(當地人還歧視貴州畢節和雲南昭通人),強制媒體,並且試圖引誘律師倒戈,偏向警方,而且對外地媒體封口,試圖讓此案永遠變成死案!我們不知道這個世上有多少樁死案,但是這個案子幸運地被媒體發現了!被律師關注了!這是一個好的契機,如果我們成功了,意味著,以後警察不會隨意欺負性工作者,和未成年人。會有更多的人,女性,兒童得到保護,減少威脅,傷害。
因此,呼籲社會上的法律援助參與進來,並且強烈希望其他媒體,如鳳凰和央視以及各大網站繼續跟進。利用傳媒力量,迫使警方不那麼囂張。這個案子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保護,對女性名譽的保護,如果它能夠翻案,一定會象孫志剛案一樣,推動中國司法的進步!

昆明小學生賣淫案,已經被昆明警方定性為其父劉仕華容留女兒賣淫。昆明警方護國有功,前一陣子號稱破獲去年8月兩起公交爆炸案,說是一個白痴爆炸未遂臨死前自己承認自己炸了去年的公交。估計沒一個人信,還有那個著名的躲貓貓的案子,也是雲南警方乾的好事。如果你們願意相信這樣的愚蠢的國家機器,就相信吧。我和律師卻是不大信的。那個律師同樣不相信三鹿奶粉沒有毒死孩子,所以他參與了起訴三鹿奶粉,為孩子維權。不久后我會在報道中告訴大家他的名字。
劉仕華,張安分一家,曾經在寮國等地做土石方,幾年攢下了三萬元。他們被2次警方拘捕,被說成是襲警,賣淫,欺騙,被拿走了6000元。而且劉家為了維護女兒名譽,不但身陷囫圇,而且把3萬員已經消耗乃盡。而且在刑訊誘供之下(必須說女兒賣淫,一家才可放出,其母心疼2歲孩子,不得不在7日逼供后承認,放出后第二日記者趕到,她是不識字的農村婦女,因此以為記者是警方派來的,按照警方要求的,對記者說同樣的話,所以才有了「承認賣淫」的報道。而劉士華本人被關在西山看守所,前日會見律師(我在場),說,他不知道大女兒賣淫,是「聽警察說的」。新京報記者前些日子發稿他們一家困頓,而我看到的也如此。
大女兒不到17歲,看起來依然象幼女,幼稚溫順,乖巧甜蜜,穿白球鞋,白T恤,臉上,我看不到風塵氣。沒一個記者見到過大女兒,當時她被警方控制。如見到,我相信他們多半不會相信警方的措辭。目前為止,警方雖然沒有任何證據,卻一口咬定大女兒賣淫。沒一個人第一個控訴大女兒賣淫。連街邊的站街女,也都是「聽說是警方說,說她賣淫。」
只有警方一方的措辭。並且,沒有證據,甚至,沒有拘捕令(事後他們補辦了)警方勒令雲南全境媒體用通告發稿,而第一次報道該事的雲南信息報的記者,在一個月內無休止地接受檢察院的盤查,有一次長達12小時。幸虧他們沒有做錯什麼不然肯定也是被拘捕的。
最黑暗的是,警方28日夜裡,秘密會見律師,要求他為警方提供服務,不讓外地律師介入(雲南警方無法控制外地律師)。
警方查出其父偷盜。他年輕時偷了什麼?他偷過一匹馬。他服了7-9年刑。感謝政府,我相信開寶馬撞死人的那個闊家子弟,
他們家千錯萬錯,但你們不能安給他們一個更錯的罪名。不管他們是哪裡人,他們的口碑曾經如何地臭名昭著。警方居然狡猾到利用道德討伐來定罪。

我又跑去和他們一家人吃飯。單獨採訪時,小女孩子們輕輕跟著VCD唱歌,我竟然他媽地掉眼淚,一直在筆錄,一開始只是沉默,後來我就那樣了。
今天我罵了一個D報的。她太噁心了。她竟然不守規則,解職我的一個朋友。我非常憤怒地問她,結果她說,我們媒體同行。。。。我說你媽逼知道什麼是媒體嗎,你這個D刊也配叫每體?你懂採訪嗎?
她說同學。。。。我說,我可是哪哪哪畢業的,你好意思叫我同學,你瘋了吧?啪一聲把電話掛了。
我承認我太激動了。把D報的人罵了,現在我很害怕。我完全是瘋了,才會去闖派出所。
我為什麼要去試圖幫助別人?是因為我知道,我已經幫不了我自己。
我努力很久。可是我知道,我的能力太有限了。
我多少是有些絕望了,因為目前中國現實,對社會現狀的報道,這對意志的摧殘,對人的敏感的摧殘,應該是一流的。雖然我盡量說了實在的話,但我還是難以接受我的職業,當我因為現實而妥協的時候,我也喪失掉了我的自由和激情。

我與他們一起吃的晚飯。叫串串香。旁邊就是普吉派出所。
一個女人和5個孩子。16歲,14,13,3歲,還有一個2歲的小女孩子。
圍著桌子喝汽水,吃飯,說說笑笑。閉上眼睛,聽到小孩的說話聲,笑聲,撒嬌,嗔怒,啊,彷彿天使在人間。
5個孩子,一個是丈夫和前妻的孩子,2個是妻子和前夫的孩子,還有他們共同生下的2個,最小的。他們恩愛,相親相愛,全無芥蒂。多麼美好的孩子,多麼美好的孩子。
女孩子都有著一雙向上揚的眼睛。嫵媚。也許長大了,忘記了陰霾,就是幸福美好的女人。
大女兒個子卻還不高,竟然還象一個孩童,白色T,牛仔褲,白色球鞋,圓臉,白白的,少女肥,她聲音軟軟的,愛笑,笑起來,有2個酒窩,很深。
他們是愛開玩笑的。他們是孩子,再大的愁苦,他們也還是要笑出聲的。
你聽過孩子們的私語,呢喃和玩笑嗎?如果你們聽不到,你們就不會把她們監禁,並且掌摑他們的母親,腳踢他們,審訊7天,逼他們招認,辱罵他們,說他們的女孩子賣淫了。
11年前,母親因為前夫虐待,並逼著她把剛生下的女兒拋棄,她心一橫,買了一塊多錢的挂面,吃完了,就抱著2個女孩跑了出來。她要跑多遠才能到達昆明,那個年輕的女人。為了自己的骨肉。而她的女兒卻被人說是賣淫了。
我也懷著無比的耐心,期待他們的父親,劉士華有一天安全返回家中。
他是一個有個性的人。他相信自己的女兒.他說,只要我不被判死刑,我出來后,我還要到北京去上告.
啊,北京!你是聖地嗎?大家以為它是古代的開封,那裡住著一個安徽籍的青天,包公.
窮人家的尊嚴,這麼不值得被維護嗎?
如果國家機器,要毀掉一個辛苦支撐的家庭,毀掉人們的美好的信念,我可以永遠沉默。但是,你們會不會認為,我也同樣有罪過?
國家機器的罪惡,在於它踐踏窮人,把窮人交給窮人,繼續踐踏。他讓兄弟相殘.那些普通的人,家有母親,兒女,但他們一穿上制服,他們就是不眨眼的惡魔.他們難以心存善念.這是人的惡,還是制度的惡?我想起了陀氏的小說:被侮辱和被損害的。
但是悲慘如何能夠毀壞尊嚴呢?
聽他們無邪的笑聲吧,你會想到悲慘降臨天使嗎?如果天使也墮落,那是黑暗人間的福祗了。那些無恥的男性世界,你們應該私下禱告,你們的姊妹為你們承擔的所有的污垢和不幸。

注:7.3晚19點多第一節被刪除  在7.4號  03點左右又有較大改動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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