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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劉路的兩個謬論——兼批誇大法治、貶低法制等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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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維II 發表於 2009-7-1 14:0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駁劉路的兩個謬論

       ——兼批誇大法治、貶低法制等謬論

             徐水良

            2009-6-29日


下面這篇文章,主要是批評了劉路的兩個關鍵性謬論,還批評了劉路
引用的、流傳於學術界理論界多年的另一個重大謬論,實際上批評了
三個大謬論。


          一、急中共所急


共產黨一貫思路,就是把突發事件和民眾抗暴稱為暴亂,或者反革命
暴亂。45運動和89民運,都被稱為反革命暴亂。前者已經平反,
後者中共迄今拒絕平反。而在中共詞典里,暴亂,就一定是壞事,就
一定要鎮壓。

與劉曉波、余傑等,同為國內花瓶民運代表人物之一的劉路,與他們
一起,大力鼓吹08憲章,吹捧08起草者,反對革命、激進和暴
力,在這同時,又沿襲共產黨一貫思路,連續發文,不斷誣衊石首民
眾抗暴突發事件,把石首事件定性為的暴民暴亂(滋事),鼓吹鎮
壓。

近來國內群體事件、突發事件、抗暴起義事件蜂起,連中共也不得不
改變過去動不動把突發事件定性為反革命暴亂的做法,不敢把包括石
首事件在內的大量突發事件,定性為暴亂;相反,採取了妥協安撫,
緩和矛盾,穩定局勢的做法。

對此,劉路看在眼裡,急在心裡,於是,急中共領導所急,迫不及待
地跳出來,對石首事件進行攻擊,定性為暴民暴亂(滋事),鼓吹堅
決鎮壓。


           二、兩個謬論


劉路有很多胡說八道的東西,包括任意歪曲事實,捏造和歪曲歷史,
例如肆意歪曲美國的一些類似案件。對這些捏造和歪曲,張三一言等
許多先生的文章,進行了部分駁斥,我們這個短評不詳細評論。

劉路還自以為是,發表了很多自以為高明的謬論,實質卻是表現他的
無知。對這些謬論,許多朋友的文章也進行了部分批駁。我這個短文
也不一一評論。

這個短文,主要批駁劉路以下兩個關鍵性大謬論:

第一個謬論是:「法治是社會的最高價值」。這是他明確提出的謬
論,也是他全部立論的基礎。

第二個謬論他沒有明講,隱含在他的論述中,但非常明確。這就是:
暴亂,一定是壞事,就一定要鎮壓。或者說,他根本沒有想到,歷史
上和現實中的暴亂,有好有壞,有騷亂滋事的壞暴亂,有官逼民反的
好暴亂,也有超過一般暴亂十倍百倍千倍的大暴亂——起義和革命,
(起義和革命也有兩種,壞的,如共產革命;好的,如天鵝絨革
命),不能一概而論。要論證反對暴亂,鼓吹鎮壓的立場正確,就必
須證明這是一個壞人滋事的暴亂。並且,要證明已經超出必要限度,
才能證明鎮壓的合理。

但劉路,沒有這個證明,他只用似是而非,全力歪曲的辦法,說明石
首是暴亂,就立即根據這個暴亂結論,推出必須反對和鎮壓的結論。
這足以說明他根本不知道暴亂問題的性質的多樣性和複雜性,以及有
好有壞的性質和特點。


       三、誰最需要「先搞清楚再來說」?


兩個謬論都表現了他的驚人無知。而他,竟然還一再指責給他講常識
和道理的人無知,要人家「先搞清楚再來說」。

別人批判他「法治是社會最高價值」的謬論,指出人的最高價值是自
由、平等,有人同時把法制和法治合起來講,這時,他就沿用前些
年,某些低檔次學者把法制和法治兩者對立起來,割裂開來,誇大法
治概念,貶低法制概念的謬論,要人家先搞清楚,法治和法制不是一
回事。

這實在是雙重的笑話:

第一,低檔次學者一誤導,自由主義者和中國許多學者,就信以為
真;而劉路,更是當作金科玉律。第二,他自己不清楚,卻一再要別
人「弄明白了再說話」「法治跟法制不是一回事」等等。構成一幅令
人捧腹的漫畫。

所以,我在後面跟了一個帖:你自己先搞清楚再說。把法治當作社會
最高價值,顯示了你的無知。法治,甚至連同法治維護的民主,最終
都只是手段。都為最高價值自由平等而存在。自由平等最高價值才是
最終目的。

而劉路回答:「你看明白了,我說的是社會的最高價值,不是人的最
高價值。」

我回答:社會最高價值難道不是人的價值?即使如此,社會也要把維
護自由平等當作最高價值。法治仍不過是社會為保障自由平等這個維
護價值的手段。

實際上,社會最高價值也就是人類最高價值的體現。不要說法治,即
使是民主,也不過是為了維護人類的最高價值,為人類最高價值服務
而建立。

而現代民主文明社會的法治,是用來維護民主制度和民主秩序,為民
主制度和民主秩序服務的。

自由平等,民主制度,法製法治,這三者之間,如果把最高價值自由
平等定為第一個層次,最高層次,則民主制度則是第二個層次,法治
已經是第三個層次。

因此,把法治稱為社會最高價值,完全是顛倒了法治和最高價值的關
系。


         四、什麼是社會最高價值?


當然,我們也可以像劉路那樣,把人的最高價值和社會最高價值分開
來說。那麼,在這裡,社會最高價值,也只是為人類最高價值服務。
這就是:社會尊重和保護人的最高價值,包括對生命的保護和尊重、
對人權的保護和尊重。而對人權保護尊重,包括對人的自由、平等和
幸福的保護和尊重,等等。這就是社會最高價值。

法製法治,和法製法治所維護的民主制度,正是為這種社會最高價值
服務的。歸根結底,法製法治和民主制度民主秩序,都只是為人類最
高價值服務的手段,它們不是最終目的。最高價值才是最終目的。

因此,最高價值就是最高價值,它不是其他低級價值的手段,不是最
高價值為低級價值服務,相反,最高價值才是最終目的,其他低級價
值只是實現最高價值的手段,為最高價值服務。

也因此,法製法治,本身不是最終目的,不是最高價值,不能為法治
而法治,為法制而法制。它們只是為人類的和社會的最高價值服務,
所以,它們不可能是最高價值。


           五、法家傳統


劉路的謬論,非常危險,顛倒了法治法制,與它必須為之服務、以及
必須服從的最高目的價值之間的關係,結果,很容易成為法西斯專制
暴政「法治」的維護人。

這也正是中國歷史上法家的傳統。從法家的前輩商鞅,到法家的建立
者韓非,以及法家其他代表人物李斯、趙高等,都是極度推崇法治法
制,以及法制的制定者、法治的最高掌握者專制君主,不是法治法制
的制定者掌握者服從於人類價值,而是人類和社會價值服從於法治法
制的制定者和掌握者。他們以這種法家理論,建立起空前殘暴的秦皇
朝暴政。最後導致反對秦皇朝法家暴政的秦末農民大起義,這場大起
義,滅亡和埋葬了秦皇朝和法家,把它們釘上歷史恥辱柱。漢朝初年
黃老學說的興盛,以及漢朝中期的獨尊儒術,就是對法家學說和暴政
的否定。一直到二千年後,才有暴君毛澤東,來為法家和秦皇朝暴政
翻案招魂。

劉路,以他的「法制是社會最高價值」論,要民眾連同他們的人類價
值,包括自由平等和正義,去服從中共邪惡的「法治」,把反對這種
邪惡法治和暴政的人,說成暴徒,呼籲反對和鎮壓。劉律師是法家傳
統的忠實繼承者。


        六、割裂、歪曲法治和法制


下面,再順便談談劉路所引用的低檔學者把法制和法治割裂開來,誇
大法治,貶低法制的問題。

前些年,低檔學者們不懂裝懂,胡言亂語,把法制和法治強行割裂開
來,強行對立起來,誇大法治,貶低法制。有的御用學者甚至以法治
貶低民主制度,顛倒兩者關係,不是法治為民主制度民主秩序服務,
而是民主制度為法治服務。

當時我感到非常可笑,曾經表態反對這些謬論。但是,我當時忙於其
他問題,沒有時間詳細論述。結果,這些年,謬種流傳,謬誤竟然成
為許多人的常識。像劉路那樣思想、智力和理論水平不高的,更是當
作金科玉律,當作真理。所以,這裡我順便非常簡單地談談這個問
題。

實際上,法制和法治講的是法律體系的不同方面,法制講的是法律體
系的制度層面,法治講的是法律體系的行動(治理)層面。前者是后
者賴以指導行動的抽象的制度層面,後者是前者賴以貫徹的具體的行
動層面。兩者互為依存,不可分割。

法制,是法治得以進行的前提和基礎;而法治,必須執行法制、服從
法制。法治不能離開法制,否則,法治就不成其為法治。法制也不能
離開法治,否則,法制就只是一紙空文。

低檔學者搞不清楚兩者關係,出於對一些人們習慣說法的誤解,就把
兩者割裂開來,對立起來,這完全是錯誤的,不科學的。

再強調一遍,任何法律體系,都會有法治和法制兩個方面。不可能單
獨存在沒有法治的法制,因為沒有法治、沒有實際執行的法制,法制
就停留在空想階段,不成為法制。最多像思維不正常的人們空想虛擬
的臨時政府及空想虛擬的法律那樣,實際上不是政府,不是法律,只
是少數人的空想。

相反,沒有法制的法治,沒有法製為指導為依據,法治也就根本不存
在。這種「治」,最多是沒有法制和法律依據、無法可依的亂治,人
治,不是法治。

低檔學者們之所以產生錯誤,就在於他們誤解人們習慣上把法治和人
治對比分割的一些模糊說法。這些說法把以法治法製為基礎,人治服
從於法製法治的文明社會,與以人治為基礎,法製法治服從於人治的
專制社會相對比,把前者稱為法治,或法治社會,把後者稱為人治或
人治社會。

實際上,任何現實社會,只要不是空想的極端社會,都不可能只有法
治,沒有人治;或者只有人治,沒有法治。問題只是誰服從誰的問
題。人治服從法治,還是法治服從人治,區分了現代文明社會和野蠻
專制社會。

因此,人們說中國沒有法治,實際上只是說,中國是法治服從人治的
專制社會,而不是人治服從法治的文明社會。而不是說中國真的沒有
任何法治。中國的法律體系每天都在運轉,政府、公安、檢察、法
院,每天都在根據它們自己的需要或人治的需要,引用法律條文,進
行治理,怎麼是沒有「法治」?不過這種法治服從於人治,人治可以
否定法治而已。

低檔學者們卻誤解人們這種習慣的模糊說法,以為這是科學的精確說
法,以為法治是可以獨立存在的社會制度,因此,以為法治可以與人
治完全分割,法治也可以與法制完全分割,甚至與它們對立起來。

實際上,無論是法治和人治,還是法治和法制,都是不可能完全分割
開來的,都只能互相依賴而存在的。問題只在於兩者的關係,應該處
於它們應該處於的正確的地位,應該確定誰服從誰,不能顛倒。

劉路不僅把法治說成社會最高價值,顛倒最高價值與法治的關係;同
時,也正是利用這個錯誤,偷換概念,誇大推崇法治,變成誇大推崇
中共的惡法法治。要老百姓服從這種惡法法治,否則,就是暴亂,就
要鎮壓。


          七、暴亂和革命


至於劉路的第二個繆論,同樣荒謬。

歷史上的暴亂,多種多樣。並非都是壞人滋事的壞暴亂。

美國革命(中國人一般稱之為美國獨立戰爭,但美國人習慣稱為美國
革命),就是從暴亂開始,經過多次暴亂,暴得越來越大,最後演變
成革命。而且,美國革命還不是和平革命,而是一場大戰爭。

一般說來,革命和戰爭,實際上是比一般普通暴亂規模大千百倍的大
暴亂,美國革命的經歷,往往也是很多革命的經歷。但是,美國的暴
亂、革命和戰爭,卻為全世界的現代民主制度奠定了基礎,做出了榜
樣。當代的文明世界,不僅不反對這種暴亂、革命和戰爭,相反,卻
給以高度評價和讚揚。因為,它們是正義的,是反抗暴政、建立民主
制度的暴亂、革命和戰爭。

正如有些網友激烈反駁劉路時責問的:石首就是暴亂,而且是反革命
暴亂,那又怎樣?

反抗暴政的騷亂、暴亂、起義和革命,都是正義的。

對它們進行攻擊,就是站在暴政的一邊,反對正義的一邊。

劉路的立場很清楚。


         八、花瓶民運反對民權運動的本質


對石首民眾的攻擊,不過是花瓶民運08憲章派為了撲滅老百姓的反
抗、抗暴、起義和革命,鼓吹「反對激進」,「反對暴民」,「反對
暴力」,反對「民粹主義」,欺騙民眾一廂情願地去堅持中共頑固拒
絕的「政治協商」,「和解合作」,以維護中共專制「法治」長治久
安,這種種努力的一個組成部分。

攻擊暴民暴亂,也正是要把人民的起義和革命,「消滅在萌芽狀
態」,也就是消滅在起義和革命開頭的騷亂狀態。

但是,這只是花瓶民運一廂情願的願望。花瓶民運無可挽救地衰落,
在這同時,全民性的反共抗暴民主民權運動,已經崛起。它如旭日東
升,如火如荼,轟轟烈烈,不可抗拒。全民抗暴、全民起義、全民革
命的大趨勢,勢不可擋。它們將埋葬一黨專制的專制暴政,建立嶄新
的民主制的中國。花瓶民運攻擊這是暴民暴亂,不過是螳臂擋車,注
定要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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