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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玉嬌案法援風波:律師向媒體哭訴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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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09-6-4 20: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9年06月04日14:24  《方圓法治》雜誌



事件過程示意圖

  □文/本刊記者 張羽

  記者觀察

  作為一名法治記者,犯罪之於我並不陌生,接觸執法者、司法者和當事人構成了我工作的最主要部分。從常識判斷,鄧玉嬌案就偵查的手段和技術而言,並沒有難點;從純粹的法律層面上看,無論是防衛過當還是故意殺人,也應該是事實之上的判斷;從危機公關的角度看,巴東縣的信息公開應該說還算及時與到位。如果一定要尋找這個由簡單變複雜的案件的緣由,其中充斥著 「不信任」三個字。所以,流言滿天飛,誰也看不清對手,甚至分不清真假。我甚至感受到:張樹梅這樣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當一波波瘋狂的媒體和所謂的援助撲向她時,她該是恐懼的。她心中樸素的關於好人壞人的判斷,已然無法讓她搞清楚誰是她值得託付女兒性命的人。

  手邊放著一本英國學者伊馮·朱克斯的《傳媒與犯罪》,其中提及:「即使是最極端的犯罪——謀殺,也要服從各種層次的興趣。只有那些針對某些被害人的謀殺才包含著足以引起人們的興趣並達到為每個人構建一種公共唾棄和哀悼的氣氛所必需的強度。」

  鄧玉嬌案充滿了這樣一些要素——「官員與女服務生」,矛盾中後者明顯處於弱勢,律師的痛哭流涕加強了媒體觀眾自身的弱勢感,更加博得來自底層民眾的注意力與同情心,但這種違反法律理性的做法卻很容易引起其他同行們的「興趣」。而來自當權者的消息,由於累積在人們心中的不信任感觸發,反倒使得事件出現了偏離中心式的發展。在這個過程中,傳媒成為各方搏擊的工具,表層安靜下騷動的氣泡不斷破滅,流言也自然而然產生,觸動了社會的文化不安與道德恐慌。對於鄧玉嬌案來說,發展至此已經不再是其案情單純的真相追問,而是對社會底線的一次探究。

  起因:官員之死

  5月10日晚,湖北省巴東縣野三關鎮政府項目招商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鄧貴大陪著客人走進了野三關鎮「雄風」賓館休閑中心「夢幻城」。隨行的黃德智見到了女服務員鄧玉嬌,提出了特殊要求,被拒絕了,在一陣爭吵之後,憤怒的女服務員將一把水果刀刺向了鄧貴大,他沒能活著走出這個溫柔鄉。

  案件在第一時間得到媒體和社會關注的原因是:血腥的氣息、色情的場所以及雙方懸殊的身份。

  巴東縣公安局5月18日給出的關於此案的通報中敘述了這樣的情節:黃德智進入水療區一包房,見鄧玉嬌正在洗衣,黃誤認為鄧是水療區服務員,遂要求鄧提供異性洗浴服務,鄧以自己不是水療區服務員為由拒絕,雙方為此發生口角,鄧走出包房進入隔壁服務員休息室。黃認為鄧態度不好,尾隨其進入休息室並繼續與之爭吵。此時鄧貴大聞聲進入該房,亦與鄧玉嬌爭吵。鄧貴大稱自己有錢,來消費就應得到服務,同時拿出一沓錢炫耀並朝鄧玉嬌頭、肩部扇擊。鄧玉嬌稱有錢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務。爭吵中,休息室內另兩名服務員上前勸解,鄧玉嬌即欲離開休息室,鄧貴大將其攔住並推坐在沙發上,鄧玉嬌又欲起身離開,鄧貴大再次將鄧玉嬌推坐在沙發上,鄧玉嬌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鄧貴大刺擊,致鄧貴大左頸、左小臂、右胸、右肩受傷。黃德智見狀上前阻攔,鄧玉嬌又刺傷黃右大臂。鄧貴大因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法醫檢驗驗明:鄧貴大左頸部刀傷割斷動脈並劃破氣管,右胸部刀傷穿透胸腔刺破右肺,兩處均系致命傷,死亡原因為失血性休剋死亡。

  案情看上去很清楚。犯罪嫌疑人自首,當場也有兩位見證人,調查的難度應該並不高。

  也是這天上午,兩名來自北京的律師夏霖和夏楠抵達恩施,與鄧玉嬌的母親簽訂了委託代理協議。夏霖和夏楠是主動找到鄧玉嬌之母的。業內人士稱,這種情況在近些年來發生的一些具備社會影響力的案件中越來越常出現,不足為奇。但也正是這一點,他們在此後被攻擊「靠鄧玉嬌炒作」。

  轉折:律師的眼淚

  案件出現轉折,是由於一張與當事人無關的照片:5月21日,律師夏霖、夏楠得到批準會見了鄧玉嬌。會見之後,一張夏楠滿臉流淚的照片通過網路迅速傳播,伴隨的一條「流言」是:鄧玉嬌可能被強姦。輿論開始一邊倒式地傾向鄧玉嬌,一個「烈女」的形象躍然於媒體之上。

  然而,一切風雲突變。兩位律師公布的鄧玉嬌可能被強姦的消息,迅速被巴東縣官方通過其官方網站長江巴東網宣布為虛假。鄧玉嬌的內衣、內褲等關鍵證物,不是被清洗就是消失。這一點,成為諸多人質疑的依據。

  5月22日中午,一則據稱是來自鳳凰衛視的新聞稱兩名律師在住地被十餘名男子砍傷,本刊記者迅速通過夏楠律師的朋友證明:該新聞為虛假。這是整個事件中第一條可以明確定性為虛假的「流言」。

  5月23日,長江巴東網高調宣布「鄧玉嬌母親張樹梅與兩位來自北京的代理律師解除委託關係」,但兩位律師拒絕承認這個事實。

  輿論的風向突然脫離了案件本身,批判的矛頭直指兩位律師。巴東縣政府發言人稱,「律師在會見鄧玉嬌后擅自對外披露案情,嚴重違反了有關規定。至於鄧玉嬌是否被強姦了,在律師會見之前,鄧玉嬌從未向公安機關講過,偵查人員在現場勘查時,也未發現可疑痕迹物證」。

  法律學者高一飛在網路上發表言論稱,他們「 一是缺乏作為律師的應有形象。多次『抱頭痛哭』、『痛哭失聲』、 『向媒體哭訴求救』。這與律師冷靜、堅定、理性、客觀的形象不符,難以給當事人以信任感。二是缺乏基本的證據學常識和實事求是的態度。三是缺乏證據鑒定程序的常識。四是為了自己出名,損害委託人的利益」。

  據認識夏霖、夏楠的人介紹,二人都可算是公益律師,免費代理過不少案件,特別是2006年兩人曾合作代理過社會影響很大的北京商販殺死城管李志強案,並因成功將被告崔英傑辯護成死緩而受到業界好評。這樣的兩個人,似乎並不應該如專家所言般缺少法律常識。

  面對本刊對他們關於這一點的質疑,夏楠說:「很多事情還沒有到可以說的時候。」

  但著名學者秋風回應了這場口水戰:「 兩位律師『抱頭痛哭』,站在鄧女立場上,這種痛哭將會增加她對兩位律師幫她贏得自由的信心……高教授指責兩位夏律師向外宣布鄧玉嬌沒有精神病,然而,高教授是否仔細分析過兩位律師擬定的辯護策略?他們在會見鄧女以來,就已經制定了無罪辯護的策略,而不願只依據抑鬱症在警方確定的故意殺人罪基礎上作減刑辯護。基於這一策略,公開鄧女的精神正常一事,不是最合理的行為嗎?」

  懸疑:未知的以後

  事情進行得異常迅速,在湖北省巴東縣的高調宣傳下,5月24日,張樹梅與兩位律師簽訂了委託書,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武漢)汪少鵬律師和湖北誠業律師事務所(宜昌)劉鋼律師共同擔任「鄧玉嬌案」在偵查階段的代理律師。這兩位律師均在湖北。

  5月29日,一家中央媒體在報道中稱,《新京報》孔璞和《南方人物周刊》衛毅兩名記者在巴東縣採訪時遭到「圍攻毆打」,案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隨後網路上的消息把巴東描述成了一個「不許外地人入住賓館,不許本地人給外地新來人提供食宿,不許本地人接受記者採訪」的地方。

  5月31日上午,巴東縣政府新聞發言人歐陽開平在電話中向本刊記者證實並解釋:「這件事不能說是毆打,是鄧玉嬌所在村的村民和親戚對新聞採訪比較反感,勸阻他們不要採訪。」

  同日下午,此前在博客上宣稱「老子也是高倉健式的人物,無論如何,都將耗在巴東」的律師夏霖,終於與同行者夏楠律師返回北京。在記者問及他們是否已經與鄧玉嬌的母親解除了委託代理合同時,夏楠的聲音顯得有些激動,「我們依然認為代理合同還在」。

  接手之後汪少鵬日子也並不好過,其在博客上說「目前唯一辦法是如何減刑,而不是還求無罪」,有人同情其吃力不討好,也有人質疑其立場。重重壓力之下,汪少鵬公布的手機被迫關機,不久博客也被關閉。新任的鄧玉嬌案法律援助團,也從此鮮有聲音。

  不過在截稿之際,記者獲知了「鄧玉嬌案」的最新進展,該案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機關組織偵辦,現已偵查終結,5月31日,公安機關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公安機關經偵查認為鄧玉嬌致人死傷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案發後,鄧玉嬌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具有自首情節。

  根據律師的申請並考慮到鄧玉嬌的身體狀況,公安機關對其變更了強制措施,實施監視居住。目前,鄧玉嬌由家人陪伴生活。
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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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hi2000 發表於 2009-6-4 23:02 | 只看該作者
法律之前 人人平等
支持民主 反對腐敗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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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d713 發表於 2009-6-5 00:33 | 只看該作者
這個「維權律師」不做演員可惜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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