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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曹林《從鄧玉嬌到盧武鉉:闡釋的狂歡》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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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mldz123 發表於 2009-6-4 01:3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對曹林《從鄧玉嬌到盧武鉉:闡釋的狂歡》的質疑
在「5•10案」(即鄧玉嬌案)網際網路上激起無數網民(民眾)的熱議已遭到屏蔽(更不要說易於控制的紙質媒體了)之際,曹林的《從鄧玉嬌到盧武鉉:闡釋的狂歡》一文卻鮮亮地登場了。此文載於《中國青年報》;我卻是從天益網轉載接觸到的。曹林從韓國前總統盧武鉉自殺所激起網民熱烈的議論連接到鄧玉嬌殺人所引起的熱議(曹文的重心放在後者反響的評析上),表現出極大的不耐煩和不高興。他從前者「透過現象看本質」得出結論說,「脫離事實本身而添加過多闡釋,遠離現象世界、真實世界的過度闡釋,已經成為輿論的一種流行病。」他立即轉到後者,認為「鄧玉嬌殺人,原本是一個簡單的刑事案件,可在諸種闡釋的發酵中,它漸漸失去了本來面貌。」所以,曹林的明確態度就是,人們的一切反應(闡釋)只能局限在「5•10案」這一樁簡單的刑事案件中,而超過了此界,「折射、暴露、凸顯、彰顯、體現、隱含、蘊藏」——這些判斷傾向的闡釋,「不是儘可能地去尊重真相和事實,而是儘可能地在諸種抽象中闡釋中遠離真實。」 ( http://www. )
    實際上,曹林也自我違背,就是說他也沒有針對「5•10案」的事實,或者說他不願看來此案已經相當明朗化的事實,而是像眾多有著激烈反應的讀者一樣,一頭扎進此案的現象世界,指斥別人是「派系觀點」(學術觀點、成見和積蓄的憤懣),「塗抹現實的胡亂闡釋」,「用偏見和想象的有色眼鏡去剪裁事實,玩弄文字遊戲,挑動某種情緒,刺激某種仇恨。」他以手握真理的姿態自居,呼籲「回到本原,尊重事實,用正確的邏輯看待世界」。 ( http://www. )
    看來,曹林肩負某種神聖的使命。儘管它的貶斥與大多數網民的批評和激憤背道而馳,這也是眾多闡釋中的一種。包括巴東縣公安局(官方)數次有著微妙差別的表態(圈定事實),其實都是對此案的闡釋。我以為,借用曹林批評別人懷著為弱女子鄧玉嬌聲張正義的言辭為「脫離事實和現象世界的胡亂闡釋」,此句用在曹林身上倒恰如其分。就是說,曹文就是一種「脫離事實和現象世界的胡亂闡釋」。他自以為「正確的邏輯」恰恰是不尊重事實的邏輯。 ( http://www. )
     「5•10案」的本原或基本事實,也叫第一事實,就是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環境、特定的人員中,最底層的服務行業(修腳)的弱女子鄧玉嬌與三個有官方背景的強勢男人之間的悲劇命案。如果這三個男子是社會的惡棍無賴,巴東縣公安局早就會宣揚將其法辦,或者說把一女三男羈押,進入司法程序。即使此三男子像曹林所說,跟官員這個符號沒什麼關連,連股級都算不上,巴東縣公安局也會拿他們是問的。《水滸》上高官高球之子人稱「高衙內」,大概連副股級都說不上,但其人的威勢作為與官方能說無關?中國曆來是大官場小社會(甚至無社會),只能培養國民這樣的思維,事實也是如此。 ( http://www. )
    此案懸浮的一個關鍵,正是其官方背景,而對此一開始予以政治考慮的不是民眾,而是巴東縣官方。巴東縣官方很有政治敏感性,立馬知道此案會釀成軒然大波,它包含三個層面,一是官官相護(我已寫過這樣的文章);二是他們注意到此三個男子中至少某一個政治背景決不可輕慢;三是維護維定,把案件置於可操控之下。凡此種種左顧右盼,必然導致先入為主即講政治的做法,而不惜罔顧事實,褻瀆法律的尊嚴。某種程度正是巴東縣官方的「政治作為」,才使此案的熱議一再升級。這是第二事實。而且,隨著事態的發展,巴東縣官方更把自己緊綁在「政治」戰車上,此案的事實變得越來越無足輕重,因為此時面對「敵對勢力」,要保衛巴東縣的大好形勢了。客觀上,這樣一來,巴東縣官方的壓力減輕了或轉移了。毫無疑問,它應當作為此案的事實進行考量。 ( http://www. )
    要是巴東縣敢於把領導講話、簡報、工作策略及另外兩個男子的情況全部公之於眾,那我們看到的,決不是像曹林所說的一樁簡單的案子,或者說,一樁簡單的案子被綁上沉重的「中國特色」。 ( http://www. )
    鄧玉嬌殺人,她在什麼地方什麼環境什麼時間殺人?在場者幾人?各自身份?為什麼巴東縣委(以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出面)一開始就做了「政治介入」,難道真有敵對分子已經潛伏在該縣等待「這一幕」以便大做文章?巴東縣幾次更改案件用語,也就是多次對此案進行闡釋,照曹林說法,屬於什麼「派系」?基於事實還是基於「關係」——官場規則?包括該縣領導講話(書面的口頭的)、有關簡報(包括支持公安局)、坊間的成文不成文的禁令,這些都屬於「事實和現象」範疇。退後一步說,網民的「過度闡釋」,是什麼引起的?令人遺憾的是,連案發的真相都得不到公布,更不要說圍繞此案巴東縣官方的布置得到披露了。 ( http://www. )
    曹林一氣指責作出各種反應的民眾(包括學者)是「自由派、民主派、憲政派、民權派、法治派、激進派、民粹派、網憤派、左派、右派、蛋黃派」,倒說出了這樣一個事實現象,就是這麼多「派」在「5•10案」上持「一邊倒」的態度,真是中國奇觀。僅此就值得好好深思了。這裡,曹林好像超越了任何一派,是個事實派,其實,他忘了或故意不說,還有一派叫「官派」, 曹林也說不上多少事實,不能叫事實派,叫官派倒適合。他這篇文章能顯赫見主流紙質媒體,說明他進入了「官派」,以「公允」之相說出官方想說的話。 ( http://www. )
    更令人困惑的,是曹林把鄧貴大「死後的那個殘破家庭,無辜的妻兒」應予同情也視為此案真相和事實,這屬不屬於「用偏見和想象的有色眼鏡去剪裁事實」呢?這裡,曹林當然不是要求鄧玉嬌「殺人」時要顧及對象的家庭妻兒,而是指責作激烈反應的民眾沒有同情死者後面的「殘破家庭,無辜的妻兒」。這是什麼邏輯?這是兩個層面的人道主義,豈能混為一談。巴東縣官方把死者鄧貴大手中的數千元錢當場給了其家屬,從判定鄧玉嬌故意殺人到防衛過度殺人,不正是可視為對其家屬的一種同情么?這是官方的同情啊,最正統最體面的同情啊。 ( http://www. )
    什麼是「5•10案」的事實和現象世界?公眾需要怎樣的事實和現象世界?如何面對這樣的事實和現象世界?這是無法迴避的問題。 ( http://www. )
    由於現實和歷史的原因,即使一件小小的刑事案一不小心又成了社會民眾議論的熱點。網際網路上湧現「普天蓋地的相關評論」(曹林語)。其原由,一是案件本身的新鮮感;二是如同我們缺鈣就對鈣特別敏感,它擊中我們時代社會的某根神經。網民的熱烈反應(各種闡釋)反映出我們社會生活精神生活的某種嚴重缺失。悲劇案件的發生——社會的疼痛及其加劇,其原因在於社會自身的病兆,而不是發出和幫助發出疼痛的人們。那種不允許發出和幫助發出疼痛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現在把發出和幫助發出疼痛的諸種闡釋視為「給這個世界帶來了多少混亂,讓許多本來很簡單的東西變得異常複雜」的論調是站不住腳的,說句欠恭敬的話,此說是為虎作倀。 ( http://www. )
    我看在外國很少有這種現象,如果有,那就意味著所在國某項政策或法律要得到修正了,這是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的大好事,壞事變成了好事。我沒有親臨外國這類事件氛圍的經歷,但憑人生閱歷,相信人家利用言論自由媒體自由,各派系(曹林的說法)對社會各個層面的批評得以充分表達,也就是各利益群體能把自己的真實意願毫無恐懼地表達出來,比如美國馬丁•路德•金事件,還不是一個殺人刑事案件?但推動了美國民權運動,美國政府並沒有因之倒台,應該說剛上任不久的黑人總統奧巴馬就得益於此事件——社會進步的餘澤。但中國的鄧玉嬌案,在紙質媒體上的反應並不「主流」,卻在網際網路上成了主流,箇中原因,凡對中國情境有感受的人都會明白。 ( http://www. )
    對「5•10案」從學者到平民都表示看法,這是21世紀網上的「社會運動」,當然有理性分析的,也有情緒化的,總體上反應了特定年代的一種社會情緒、民意所向。我也憑著自己的感覺寫了文章談了相應的看法,思想方法是小時共產黨教的唯物辯證法,作為一種思想方法,它仍有著科學性和生命力,難道可以用它去分析舊社會,就不可以分析當今的社會百態?正是「折射、暴露、凸顯、彰顯、體現、隱含、蘊藏」,才使得社會深層次問題再一次浮出水面,難道這些都是遠離真實的「抽象闡釋」?在中國特有的情境中,如此「闡釋的狂歡」還會繼續下去,道理很簡單,存在決定意識,我看,它利大於弊,僅從巴東縣官方對「5•10案」判詞的幾次修正,就可得知他們是注意到了民眾的巨大反應的。 ( http://www. )
    「5•10案」發后,地處偏僻的我,自發地不吐不快地寫過兩篇文章,我想事實已大致清楚,自己也無須再湊熱鬧了。我的關於「官官相護」的議論,可以經受中國國情的檢查的。不料曹林又出來興師問罪,他當然不是針對我一個人,我也就即興又寫下這篇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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