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是奇談怪論.美國和中國的社會環境是大不一樣的,怎麼能把美國的做法往中國人身上套?」
本人不認為自己有把美國的做法往中國套,本人學到的自救方法,本來就不是在美國,但卻與近來國內倡導的做法有相似之處。許多人都認為中國應該借鑒西方的人權民主法制等一系列先進理念,只是不要往中國生搬硬套,那麼為何不能借鑒其他一些發達國家普遍認知的觀念呢?比如本文的觀點,況且現在國內變化這麼大。
雖然不太明白與本文的觀點有什麼關係,但還是想就您舉的中美比較的幾個具體事例講幾句。
「在美國,一套公寓幾個男女隨便就可能共住,大家相安無事,在中國試試?」
看來您是對國內不很了解。由於房租貴,在城市裡,N年前起年輕人share一個套間的做法就已經很普遍,我公司就有大學畢業生男女4人共租一房一廳的,只有一間睡房,兩個上下鋪。
「在美國出事找警察,打電話,甚至只要等在那裡就行,在中國行嗎, 尤其是在鄉下,有那麼多警察嗎? 在中國,2個人之間有了矛盾,往往是自己調解,在美國,最好的辦法是當事人不要當面解決,而是找警察打官司.」
如今在中國大城市,出事打110是常識,110必須在幾分鐘內出警都有規定,只是因為交通問題,不能保證多少時間內能到達現場罷了。報警以後,當然要等在現場咯。我有一次與出租司機發生糾紛,自行解決不了,就用手機打了110,結果那天堵車厲害,等了二十分鐘也沒到,我只好交錢走人了。可離開幾分鐘以後,有個警察給我手機打來電話,說他剛到現場,問我怎麼走了,然後又問我事情原委以及是否還需要幫助,我想他可能是需要筆錄。這也說明了,民間矛盾,如果自行解決不了,大家已經習慣找警察了,不是只有我這樣的海龜喲。只是有的家庭糾紛警察不管,那麼怎麼辦?打官司或是找電視台。現在電視台每天都有幾個類似的節目,比如「誰在說」「幫幫忙」「心靈訪談」等,由律師和心理專家專門為市民解決家庭糾紛,其中以金錢房產贍養老人問題居多,有的是家人拿著法院的判決書來的。
您說的在鄉下沒有那麼多警察,這點我同意。本人雖沒長住過鄉下,但在地方小城市工作過。比如文中講的那個農民工聚集的城市,正是因為警察人手不夠,而民工惹事又多,所以才會有進門先拳腳伺候一番以加快審訊過程的慣例。這個難道不需要雙方都改改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