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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劫:貴州性侵案背後的觸目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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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09-5-2 12:0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8年8月15日,習水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某小學六年級女生李瑜(化名)母親報案稱,李瑜被某私立中學初一女生王清(化名)騙出后遭人強姦。

  中共貴州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廳長崔亞東就此案作出批示。當年10月底,遵義市公安局專案組8名民警進入習水縣秘密調查取證,10天後向習水縣領導通報「8·15」案件情況。

  2007年10月,37歲的社會無業人員袁榮會和14歲的輟學女孩劉某及其15歲的男友袁某3人商量,由袁榮會負責提供場所並聯繫嫖客,劉某、袁某負責尋找女學生帶到位於習水縣城關老司法局家屬樓袁榮會的家中賣淫。

  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期間,劉某、袁某多次將李瑜、康倩(化名)、王清等10多名中小學女生(多名女生當時未滿14周歲)脅迫到袁榮會家中賣淫。

  2009年2月27日,習水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袁榮會涉嫌容留、介紹賣淫犯罪,習水縣移民辦主任李守明、習水縣同民鎮司法所幹部陳村、習水縣第一職業高級中學老師馮支洋、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幹部黃永亮、習水縣馬臨工業區土管所所長陳孟然、計程車司機馮勇涉嫌嫖宿幼女犯罪向習水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3月10日,習水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母明忠涉嫌嫖宿幼女犯罪向習水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但輿論對本案應以「嫖宿幼女罪」還是以「強姦罪」起訴存有較大爭議,4月22日,當地檢察機關撤回補充偵查,理由是「訴訟過程中發現案件事實和證據發生了新變化」。

  《新世紀周刊》記者深入調查發現,此案背後所展現的生態觸目驚心。

  習水性侵害幼女案調查

  讓人震驚的不止此案,還有當地的生態

  ■本刊記者/吳偉(發自貴州習水)

  新世紀:你的第一次是什麼時候?

  康倩:初一。當時喝醉了,很多朋友在一起睡。

  新世紀:當時你怎麼想的?

  康倩:算了。

  新世紀:袁某什麼時候逼你出去做第一次的?

  康倩:初一,在樹人學校讀書的時候。那些以前的事情還有啥問的嘛?(8分鐘的沉默,玩「泡泡堂」遊戲)

  新世紀:你去袁榮會那,誰負責聯繫客人?

  康倩:袁某。

  新世紀:袁榮會不負責聯繫?

  康倩:她(也)負責聯繫啊,但是袁某人熟一些。

  新世紀:他們都在聯繫?

  康倩:嗯。

  新世紀:你認識那些客人嗎?知道他們的姓名和職務嗎?

  康倩:不知道。我怎麼知道?見了才知道。

  新世紀:你去過袁榮會那裡幾次?

  康倩:兩次。

  新世紀:你意識到他們當時是犯法的嗎?

  康倩:意識到了啊。

  新世紀:誰第一個慫恿你去做這種事情?

  康倩:劉某。

  新世紀:什麼時候?

  康倩:在玉淮(中學)讀書的時候。

  新世紀:她小學6年級的時候就給你說這些東西了?

  康倩:嗯。

  新世紀:你後面為什麼要幫袁某?

  康倩:他講的,如果我不幹了,就幫他找個姑娘,去那些地方,要不就打我。

  新世紀:意思是除非你找另外的女孩,否則他就打你?

  康倩:我就不知道他要幹嘛了,他沒有明說。

  新世紀:當時他有沒有威脅給你打毒針什麼的?

  康倩:嗯。(3分鐘的沉默)

  新世紀:兩次都是強迫?

  康倩:你以為我和袁某關係真的好得很?

  新世紀:當時你想過要報警嗎?

  康倩:想過的,但我覺得沒用。

  新世紀:除了袁某,還有其他人逼你這樣做?

  康倩:還有個啊。警方當時沒有問。

  新世紀:誰?

  康倩:歐某。

  新世紀:他多大?

  康倩:不知道。

  新世紀:他怎麼脅迫你?

  康倩:強行的嘛。

  新世紀:他有沒有成功?

  康倩:成功了啊。

  新世紀:那是第幾次?你說只有兩次。

  康倩:那是袁某那邊兩次。

  新世紀:歐某呢?

  康倩:只有一兩次。我記不得了,反正我不曉得。歐某把我喊去的。

  新世紀:在哪裡?

  康倩:合江(註:四川省瀘州市合江縣,位於習水縣北,2小時車程)

  新世紀:歐某吸毒嗎?

  康倩:不吸毒。歐某那不止一次。

  新世紀:多少次?

  康倩:沒記。我怎麼知道多少次?

  新世紀:你記不清多少次?

  康倩:嗯。

  新世紀:也就是歐某比袁某還壞?

  康倩:嗯。

  新世紀:警方為什麼沒問你歐某這個事情?

  康倩:警方沒問,他們只問了袁某那件事才把我從外邊喊回來的。我給他們提到了歐某,他們問都不問。(歐某)通過我朋友的電話,強行把我們倆喊走了。

  新世紀:你和誰?

  康倩:唐莉(化名)。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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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09-5-2 12:08 | 只看該作者
  新世紀:當時把你倆喊到合江去了?

  康倩:嗯。

  新世紀:待了多久?

  康倩:不記得了。

  新世紀:有沒有一個月?

  康倩:沒得,不曉得,記不到了。

  新世紀:在合江那就不止一次了?

  康倩:(沉默)到合江的時候,說去找錢,他們就帶著我們去,我們不敢回來。又不是只有歐某一個人,還有王某。

  新世紀:就這兩個人?

  康倩:還有,另兩個不知道名字。

  新世紀:都是習水人?

  康倩:不知道。

  新世紀:什麼時候去的?

  康倩:去年。

  新世紀:幾月份?

  康倩:記不得了。夏天,2008年,冬天都過了。2007年都過了。

  新世紀:還有沒有其他欺負你的人?

  康倩:嗯,還有。有一些姑娘也喊我去,我不去,還把我打了一頓,和我吵。

  新世紀:你記得有哪些人?

  康倩:(自己拿紙條寫下了5個女孩的名字)

  新世紀:她們有多大?

  康倩:比我大。大概十六七歲。

  新世紀:還有沒有其他威逼你做這個事情的男的?

  康倩:和袁某一起的,熊某。

  新世紀:這些女孩沒有成功?

  康倩:沒有。他們就放學的時候逮住我不讓走,還打我。

  新世紀:這五個女孩有沒有自己去做這種事情?

  康倩:有。

  新世紀:哪幾個?

  康倩:這幾個基本上都有,她們自己找錢自己要。她們要沒事的話,在外面認識些混混,就在外面和他們住。

  新世紀:你和唐莉出去做是拿不到錢的?包括合江這幾次,還有袁某那邊?

  康倩:(點頭)

  新世紀:你聽說誰賣過自己的第一次?多少錢?唐莉有嗎?王清呢?

  康倩:唐莉我不知道。王清本來就不是,她在樹人(中學)找了個男朋友。學校的這些人都在搞「麻麻」。

  新世紀:什麼是「麻麻」。

  康倩:冰毒。

  新世紀:吸還是賣?

  康倩:吸。

  新世紀:哪些女孩在吸?

  康倩:(指著自己在紙條上寫下的女生名字)1、2、3、4、5,全部都在。

  新世紀:你知道冰毒多少錢一克?自己吸過沒?

  康倩:不知道,沒吸過?

  新世紀:有人威脅你讓你吸毒嗎?

  康倩:有啊,王進(在紙上寫下)。

  新世紀:什麼時候的事情?

  康倩:去合江前。他喝醉了,就喊我打針,我不打,我使勁掙扎。他已經被抓了。

  新世紀:因為吸毒還是這個事情?

  康倩:吸毒。

  新世紀:還有沒有其他吸毒的?

  康倩:熊某也在。

  新世紀:你寫的這些名字中有你的朋友嗎?

  康倩:唐莉。其他人都是強迫我的。

  新世紀:你還認識其他類似唐莉這樣的女孩嗎?

  康倩:有,但是我不認識。有個地方叫水沐年華,你要不要我帶你去看嘛?有洗澡的,桶桶浴(男女兩人赤身進桶洗澡)、鴛鴦、快餐、包夜,就這些。

  新世紀:裡面有沒有小女孩?

  康倩:不曉得。

  10分鐘后,康倩回憶,歐某等人帶她們先後去了貴州赤水縣、四川合江縣、福建廈門共三處,並在女孩名單處又添加了一人的名字,說六名女孩均為習水縣某中學在校生。

  和康倩父親的對話

  新世紀:你什麼時候知道女兒在外面被欺負了?

  康倩父親(以下簡稱康父):專案組下來查案子,警察給我打電話找康倩的時候我才知道。

  新世紀:康倩是什麼時候開始變壞,不愛上學的?

  康父:小學四、五年級的時候只是調皮,喜歡和社會上那些娃兒混,當時她就已經認識袁榮會、袁某了。六年級開始不聽話了。

  新世紀:當初選學校的時候,周邊的環境你考慮過沒?

  康父:沒注意過。但選的都是正規學校。

  新世紀:康倩以前在哪個學校讀書?

  康父:初一在樹人學校念的,離家很近,走路就幾分鐘。後來我發現她和這些人裹在一起,就讓她住校,每周只回來一次,就是想避免她和外界那些人接觸,讓她多讀點書。

  新世紀:當時你有沒有想過住校可能會讓她與社會上的人接觸更多?

  康父:我就想她住校就出來不了,但是沒想過她會翻後門的牆啊這些事情。後來老師經常給我打電話,說康倩晚自習又沒來上,或者是今天下午又沒來上課,我就去找,她熟悉的那些同學、經常去的地方。有一次她連續兩天沒去上課,我接到一個女生打來的電話,說康倩和她一起去遵義玩了,沒錢坐車回來。

  這樣老是到處找她,時間久了我也有點累、有點煩。我對她說,你再像這樣不按時回來的話,我就要打你,其實終歸我還是沒打她。只有在我和她談的途中,她老找些借口不肯說,我才打過她。

  新世紀:聽說你曾經用狗鏈子把她拴在家裡,還有把她的頭髮剪得像亂草一樣,讓她沒法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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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09-5-2 12:08 | 只看該作者
  康父:那都是好多次以後了。這都是在樹人學校讀書的時候發生的,她在那隻讀到初一下半學期,差一個月讀滿。後來放暑假,我那會每天都很忙,根本管不過她,康倩就和兩個也很調皮的女生楊某、騰某一起玩。後來轉校進了玉淮中學,同樣住校,康倩就翻牆和那些朋友出去玩。

  2007年10月,有一次我對她媽媽說,你要是沒事就跟著康倩,看看是否她直接去學校,結果正好碰到康倩和王清、袁榮會她們在一起,袁某拿著刀子強行讓她們跟著走。當時小女兒跟著她媽媽一起去的,她經常和姐姐一起,正好認識袁某。

  新世紀:當時袁某叫她去哪裡?幹什麼?

  康父:我夫人就過去找到袁某鬧,後來圍觀的人多了,袁某他們幾個就跑了。康倩說袁某要拉王清跟她走,她過去是幫王清的忙。至於走哪裡,幹啥,不曉得。我有懷疑,也找她談過,但她不給我講。

  新世紀:康倩不回家的話住哪?你知道嗎?

  康父:她喜歡去網吧,有一次我在佳和市場里的一個網吧找到過她。為了找她,老縣城、西城區,旮旮巷巷的網吧我都找夠了。要不她就說在朋友家住,至於玩什麼,我不知道。有一次我搜她書包,在裡面搜到一包煙,問她是誰給的,她把煙一扔,什麼話都不說。

  新世紀:現在你覺得對康倩最虧欠什麼?

  康父:我很少在家,常年在外面跑。小學的時候我輔導過家庭作業,教她做應用題、長方形……但我也就只讀小學就出來了,她上初中就沒法輔導了。康倩的英語還不錯。

  新世紀:如果康倩犯了錯,您會怎樣對她?

  康父:我會先給她講書要怎麼讀,人要怎麼做。你是個女孩子,是可以有朋友,但去誰家玩,要先給父母請示,要按時回來。朋友不要老是我竄你的門、你竄我的門,衣服鞋子各人穿各人的,不要亂穿。

  她的朋友最怕我,說我像老虎一樣,不敢到我家裡玩。如果在我家玩久了,也要被我說,他們都是未成年人,家裡父母也要擔心出來玩久了不回家。

  我並沒有要求她讀多少書,我掙錢就是為她讀書,只要讀得進去就盡量讀,我就供她讀。

  新世紀:你有沒有給她設定最低的標準,比如說高中畢業,甚至讀大學?

  康父:我們老家習酒鎮離這裡7塊錢車費,我們那時候5兄弟,家裡也很窮,沒讀過什麼書,但我幹活非常勤奮。我對她說,別人從農村出來都能進一中那麼好的學校,你在這裡卻讀那麼差的學校。我還舉過很多的例子。

  新世紀:你夫人跟她關係怎樣?

  康父:她們之間有矛盾。夫人也沒讀過書,喜歡到小區下面的茶館打小麻將,因為這個事情我和她鬧的次數太多了,說她沒有把孩子管好。康倩在家的時候,夫人要出去打牌,就讓康倩在家煮飯、拖地、洗衣服。背開康倩我就訓夫人,這些事情要一起做,康倩不會的要教,但當面對康倩說的是這些事情你必須得做。

  新世紀:這個問題你可以不回答。你長期在外跑,尤其是建築包工這塊,你要拉一個項目,那也可能去聲色場所,你是否去過這樣的場合?有沒有找過「書包妹」?

  康父:沒有。我聽朋友說過哪些地方有書包妹,比如東風水庫附近就有,也曾開玩笑說「你帶我去吧」,但確實沒去過。

  請吃飯、抽煙可以,我本身是做小工程,不是賺三四十萬的那種大活。那些場所我確實知道,但玩得好的人都知道我的習慣,我喜歡喝茶和鬥地主,晚上12點前回家。

  新世紀:這次被審的被告中是否有你認識的人?

  康父:認識啊,母明忠。我不知道她和哪個女生有關係,但是我現在懷疑母明忠和我女兒……我心裡很難受。

  新世紀:他是你的好友嗎?

  康父:不是。我見過他三次,但他不認識我。

  新世紀:那你們圈子裡有這樣的現象嗎,熱衷找幼女。

  康父:有,但沒有煤老闆流行。煤老闆招待客人就可能用這樣的方法,有個煤老闆承認,1萬8千元一個的,他最少玩過10來個。但我沒親眼看過。煤老闆帶動了找幼女的風氣,以前有,但沒這麼流行。這次也有煤老闆被逮啊,後來交錢放人了,是不是錢多就可以放了?

  新世紀:你有沒有懷疑過康倩吸毒?

  康父:懷疑過,也談過很多次。她說她最恨吸毒的,我檢查過她的手臂,沒有針眼。

  新世紀:你的朋友裡面有沒有吸毒的?

  康父:沒有百分百的把握。

  新世紀:出這個事情后,你考慮過康倩的未來嗎?

  康父:(長時間的沉默)(習水)像她這樣不聽話的女孩實在太多了,我再苦惱都沒辦法,心裡也不好受,成天愁眉苦臉地去外頭找(掙)錢。

  我叫過兩個她認識的朋友幫著找一下她,如果真的找到了,我就準備給她換一下環境,希望能找到一個軍事化管理的學校。我盡義務,把她找回來總得找個地方擱。

  新世紀:你認為這僅僅是義務?

  康父:是的,這隻能是有限而不是無限的。我希望她大點后能自己懂事。

  新世紀:如果有一個機會某個大城市有個有能力並且知書達理的家庭願意給她提供幫助,你會放她離開嗎?

  康父:願意,非常支持。

  和袁榮會前夫的對話

  新世紀:你和她平時關係怎樣?你怎樣評價袁榮會?

  袁榮會前夫(以下簡稱袁夫):老打架,就是為環境問題,還有經濟上的問題,兩句話不合就吵架。所以才和她離婚。她嫌我窮,不過到現在她還沒結婚,兩個孩子都跟了她,因為我當時已經診斷出有病,沒有撫養能力。我老是出去跑,但卻賺不到錢,她就討厭我這一點。

  我和她是1991年結婚的。她為人比較和善,在老家評價非常高,包括我的家人都很喜歡她,很孝順。出事後,我父母都哭過很多次了。我從來沒恨過她,她帶大了兩個孩子,但她沒文化。

  新世紀:袁榮會什麼時候從農村出來的?然後做過哪些工作?

  袁夫:我和她2002年離婚後,她去廣州打了一年半的工,賺了點錢回來就開了個小旅館,就在勞動局對面(註:位於通往案發地點老司法局宿舍的街口),那時候是4800元一年的租金,有七八個房間。後來又在老車站開過旅館,那裡房租很貴,19800元一年,她沒賺到錢反而還賠本了。

  她不像其他的旅館老闆,下雨天、下雪天也要出去拉客人,特別懶。她說有人來就來,來一個做一個,沒人來就算了。

  新世紀:除了普通的住宿,她還經營其他的什麼嗎?我聽說凡是在新、老車站拉客住宿的一般會有特殊服務。

  袁夫:當時還沒有,就是從前年(2007年)開始的。

  新世紀:司法局家屬樓這個房子是什麼時候買的?

  袁夫:2006年。

  新世紀:你知道她在這房子裡面幹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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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夫:(遲疑)大概知道一點,因為她沒有職業,她要生活。那種交易是常事啊,哪裡都有。我經常去那邊,碰到過女學生,自己來的。開始是別人帶過來的,後來是自己來。女生都沒有電話(手機),我不知道她們的名字,連袁榮會都不知道。

  新世紀:是誰帶過來的?

  袁夫:袁某和劉某啊。以前袁榮會也不認識袁某,他知道她在做這種生意,主動找過來的。我恨他們,以前就恨。

  他們帶來后,賺了錢還不給女孩子,我罵過劉某兩次,有一次吃飯的時候,我說這種事情太缺德了,不要做多了,對下一代不好。她說她習慣了。

  新世紀:你覺得她不給女生錢不對?

  袁夫:對啊。首先這個事情不對,不給錢也不對。這錢是人家換來的,是人家的待遇。交易嘛,就應該給錢。

  我也勸過來做的女孩子,這樣會把自己一生都毀掉,但她說怕,怕劉某,還有袁某是吸毒的,她們再賺多少錢也不夠他花。我見過袁某,很瘦。袁和劉很霸道。

  做一次100塊,袁榮會提成30塊,她們該得70。但只要袁某和劉某在,劉負責收錢,她們一分錢都得不到。

  袁某和劉某把女孩子帶過來后,他倆不來接人就不讓女孩子走,要她們把錢全部上繳,她們不敢隱瞞。袁榮會看不慣袁某不給小女孩錢,還私下帶她去買衣服。

  他們把小女孩帶到賓館酒店裡開處后,想帶到哪裡就帶到哪裡,之所以找到袁榮會這裡,就是住得偏僻,很少人去查,還是司法局宿舍。

  那些女孩子出來說是交易,但實際上得不到什麼好處,反而還陷進去了。她們保護不了自己,也沒有人去保護她們。有一天我給一個女孩子說,你去報警啊。她說在街上怕袁某,我說你回家也可以報警啊,她不說話了,後來還是沒報警。再後來,她自己去,催袁榮會叫客人。

  新世紀:你什麼時候,看到過幾次這樣的事情?

  袁夫:2008年碰到過大概二三次吧。我2007年下半年知道這種事情的。她做這種事情就一年多時間。

  新世紀:誰打電話叫女生或者嫖客過來?

  袁夫:女生開始是袁某和劉某帶過來,後面是自己來,讓我老婆給她叫客人。很急的樣子,她說,孃孃你快一點給我叫個客人,我有事要走,要花錢,吃小吃、買衣服啊那些。

  新世紀:袁榮會的電話號碼從哪來的?

  袁夫:以前她做旅社的時候就有那些客人進出過吧。

  新世紀:那你說她以前做旅社的時候沒有做那種事情?

  袁夫:當時沒有做少女,都是些成年的女的,20歲,30多的都有,那種是專業性的,有客人的需求嘛。

  你不知道那種情景,那些女孩子是不是學生完全看不出來,連我老婆她也不知道,只知道她們小。我對她們說,幹嘛那麼小就出來賺錢,她就給你說一堆道理。她們哪裡都做,小孩子要花錢啊。

  新世紀:她們認識很多袁榮會這樣的人?

  袁夫:對,應該是。

  新世紀:那你知道袁某、劉某還送她們去哪嗎?

  袁夫:不知道,反正不止袁榮會這一家。

  新世紀:袁榮會怎麼認識其他被告的?

  袁夫:母明忠是我們老鄉,20年前就認識了。馮支洋是打麻將認識的,袁榮會喜歡到處去打牌,很多客人都這樣認識了。其他的是以前做旅館的時候認識的。

  新世紀:為什麼住旅館、嫖宿還要留下電話號碼呢?是不是希望有長期的聯繫?

  袁夫:收費很便宜啊,住宿的話15、20元一個晚上,以前才10元。其他費用提收30%。婦女做一次50塊,18歲以上那種,旅館提成15塊。

  新世紀:案發後你見過袁榮會嗎?

  袁夫:去年8月15日就被抓了,當時我沒在,不知道是公安部門,還以為她被綁架了。後來去看守所見過她一次,瘦了,她擔心孩子。

  新世紀:孩子現在知道母親的案子嗎?

  袁夫:知道,對他們打擊非常大,思想負擔很重。

  新世紀:你怎樣為孩子打算?

  袁夫:兒子還在義務教育階段。女兒對讀書不感興趣,天生就這樣,她想進工廠做工,但我不願意,一是苦,二是裡面環境烏七八糟。我現在讓她在城裡面學門手藝。她很內向,一般不和人接觸。現在我都不敢離開她,不敢叫她出去,我走過的地方只有習水最複雜。女孩子自尊心再強,受到污染也沒用。

  一位熟知當地情況人士的講述

  這種現象(性侵犯幼女)很早以前就存在了。案子是去年8月15日發生的,這些人10月底、11月才被抓,前後隔了二三個月,如果他們意識到自己犯了如此嚴重的罪行,可能會判個10年8年,他還會在習水待著工作啊?早就跑了。他們根本沒覺到這有什麼危險。

  現在公布出來的女生,你看誰家裡面上比較困難?至少一個月的生活費是拿給她們了的。說深點不是一個案子的問題,是習水的風氣問題。

  這個組織怎麼組織?多數是同齡人,稍微大個一二歲的那種,十五六歲,還有就是吸毒的娃兒,勾結成一幫,然後再去找這些小姑娘。小姑娘又受到金錢的誘惑,也許第一次不太願意,但是後頭多半是自願的。我都知道在新車站附近有些女孩子主動找(旅館)老闆,要提「衛生費」如何如何,有的提20塊,有的 15塊,狠點的提30塊。我並不是說這些女生很壞,主要是思想已經墮落了,覺得錢比什麼都重要。

  新車站附近的旅館通通都有這樣的女生,如果沒有就不會有人來住,這自然形成一種競爭。女生是不長期住旅社的,打個電話就過來了。袁榮會可能覺得開旅社還要交這樣那樣的費,乾脆就在佳和市場裡面買套房子,這樣安全。袁某和劉某本來就認識很多妓女和嫖客,再加上袁榮會,因為經濟的利益一拍即合。

  佳和市場上不僅袁榮會一家,我都親自去看過。有人給我開玩笑,走嘛,走佳和市場,因為那邊便宜,外面如果要100的話,裡面可能就只要50、60、80,但要熟人帶。老闆在客廳裡面,客人在房間里做完事情就出來給錢。

  習水的幫派多啊,以前哪個幫哪個幫我還知道兩三個,但現在娃兒都整聰明了,不起幫派名字。三五幾個成立個東西,還有幫規約束。去年以前一個小孩,十四五歲,成立一個幫,還有紙上面寫的,每天要給幫里上繳一點東西,哪怕一個雞蛋也行,證明你對幫派的忠誠。幫派也不大,幾個人喝點血酒,也不談什麼幫。

  這些幫派之所以成立,主要還是治安亂了,得不到保護,如果你是個獨立的人,被打了哪個幫你?他們自然會想到聯合起來,你幫我我幫你,你的哥們多點,我的哥們少點,打過來打過去。以前習水的一些中學里,社會上的有,學生也有,學生裹著社會上的也有。所謂的社會上的實際就是輟學生,初中畢業就不讀了,因為是9年制義務教育。下了晚自習后,要不搶學生的錢,要不看到哪個姑娘漂亮就去調戲下。就是因為這種現象太嚴重了,習水才搞了兩三次整治校園周邊環境,去年、前年都搞過。整治一過,馬上又幹起來了。最近中學都不準學生出來,要稍微好一點了。

  我孩子幾歲,喊他買瓶礦泉水,就1塊5毛錢,錢捏在手上「嘩」一聲就沒有了,搶他的就是個差不多大的娃兒。他給我講,我也沒辦法,但他的心理上就形成了弱肉強食的感覺。

  現在的孩子都知道老師打他犯法,他打老師不犯法,都聰明。老師吼學生,沖點的學生站起來就給老師一下。去年上半年,區中有個男老師,戴眼鏡,吼學生的時候直接被學生「啪」的一刀,手差不多砍斷了。拿到醫院去醫,一問學生未成年,十三四歲。找監護人,監護人死活不買賬,「他砍的你,你去找他」。協調后醫藥費解決了一部分,但砍了還是白砍。所以老師們就覺得,我管他什麼,上課打瞌睡不關我的事情,只要不拿刀砍我就行。

  昨天發生一起案件,一個10多歲的娃兒找老媽要錢,不拿,提起刀就砍了老媽11刀,儘是腦殼,玩了幾個小時候回去,發現老媽還有點氣,趕緊去搶救。

  娃兒吸毒,錢從哪來?男的搶,女的就賣,經常可以看到小孩提著刀在街上砍。吸毒也猖狂得很了,歌廳里半公開的吸。你現在來還覺得西城區這邊清凈了,以前在鑽石年代、東方大豪城經常看到打架,人說哪天鑽石年代不打人就是新聞。要想看到以前的習水,隔3個月再來。

  警察對這些女生也沒好感,疲了。方方面面造成了這個結果,它和甕安事件不一樣,是沉默地爆發。有記者猜測是不是官官相護,我個人還是認為警察對這種事情已經麻木了。被告裡面官最大的是李守明,移民辦的主任,實際上在習水是個閑職,沒用的。母明忠還達不到左右警察的地步,其他都是股級幹部,這些人都左右不了派出所。何況警察知道這個事情的嚴重性,會這麼輕易左右嗎?

  煤老闆在案子里起不了決定作用,習水78家煤礦,一般煤礦是3個以上合夥,大約就是300多個煤老闆。煤老闆除了一個煤礦主要是習水人,大部分是外地的,重慶、北京、河南的都有。

  我相信並不是每一個煤老闆都壞得很。幾十上百個煤老闆不可能把習水搞那麼亂。煤老闆參與這個很簡單,找個把個「書包妹」正常得很,小事一樁。他們根本不需要去賓館、髮廊,直接打個電話帶過來就行了。

  這個案子逮住的有公務員、教師、社會上的人,為什麼關注公務員和教師?這些人是有身份的。

  習水人普遍有這種心理,受了委屈,受了不公正的待遇,就是運氣不好,憋到,不要有什麼怨言。哪怕遇到兩個人砍,或者面前有摸包,沒人上去說不要砍。別說普通公民,就是個別警察都這樣。

  習水的問題在中國西部是一個比較突出的版本。大城市孩子知道要讀書好才有出路,有盼頭,這邊父母對孩子要求是不要老出去惹禍就高興得很,不找家裡賠錢就好了。孩子呢,父母一教育,轉身就跑,男生女生都一樣,幾天幾個月不回家,過分叛逆又是怎樣造成的?你出去又沒有生存能力,是不是又被其他人帶壞,你壞了又帶壞一大坨。作為父母,我都不知道怎麼辦。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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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jinni127 發表於 2009-5-2 12:3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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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冰 發表於 2009-5-2 20:23 | 只看該作者
好可憐好無知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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