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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水性侵害幼女案調查:當地治安令人觸目驚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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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紀周刊  2009年4月28日



 2008年8月15日,習水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某小學六年級女生李瑜(化名)母親報案稱,李瑜被某私立中學初一女生王清(化名)騙出后遭人強姦。

  中共貴州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廳長崔亞東就此案作出批示。當年10月底,遵義市公安局專案組8名民警進入習水縣秘密調查取證,10天後向習水縣領導通報「8·15」案件情況。

  2007年10月,37歲的社會無業人員袁榮會和14歲的輟學女孩劉某及其15歲的男友袁某3人商量,由袁榮會負責提供場所並聯繫嫖客,劉某、袁某負責尋找女學生帶到位於習水縣城關老司法局家屬樓袁榮會的家中賣淫。

  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期間,劉某、袁某多次將李瑜、康倩(化名)、王清等10多名中小學女生(多名女生當時未滿14周歲)脅迫到袁榮會家中賣淫。

  2009年2月27日,習水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袁榮會涉嫌容留、介紹賣淫犯罪,習水縣移民辦主任李守明、習水縣同民鎮司法所幹部陳村、習水縣第一職業高級中學老師馮支洋、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幹部黃永亮、習水縣馬臨工業區土管所所長陳孟然、計程車司機馮勇涉嫌嫖宿幼女犯罪向習水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3月10日,習水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母明忠涉嫌嫖宿幼女犯罪向習水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但輿論對本案應以「嫖宿幼女罪」還是以「強姦罪」起訴存有較大爭議,4月22日,當地檢察機關撤回補充偵查,理由是「訴訟過程中發現案件事實和證據發生了新變化」。

  《新世紀周刊》記者深入調查發現,此案背後所展現的生態觸目驚心。

  習水性侵害幼女案調查

    讓人震驚的不止此案,還有當地的生態

  ■本刊記者/吳偉(發自貴州習水)

  新世紀:你的第一次是什麼時候?

  康倩:初一。當時喝醉了,很多朋友在一起睡。

  新世紀:當時你怎麼想的?

  康倩:算了。

  新世紀:袁某什麼時候逼你出去做第一次的?

  康倩:初一,在樹人學校讀書的時候。那些以前的事情還有啥問的嘛?(8分鐘的沉默,玩「泡泡堂」遊戲)

  新世紀:你去袁榮會那,誰負責聯繫客人?

  康倩:袁某。

  新世紀:袁榮會不負責聯繫?

  康倩:她(也)負責聯繫啊,但是袁某人熟一些。

  新世紀:他們都在聯繫?

  康倩:嗯。

  新世紀:你認識那些客人嗎?知道他們的姓名和職務嗎?

  康倩:不知道。我怎麼知道?見了才知道。

  新世紀:你去過袁榮會那裡幾次?

  康倩:兩次。

  新世紀:你意識到他們當時是犯法的嗎?

  康倩:意識到了啊。

  新世紀:誰第一個慫恿你去做這種事情?

  康倩:劉某。

  新世紀:什麼時候?

  康倩:在玉淮(中學)讀書的時候。

  新世紀:她小學6年級的時候就給你說這些東西了?

  康倩:嗯。

  新世紀:你後面為什麼要幫袁某?

  康倩:他講的,如果我不幹了,就幫他找個姑娘,去那些地方,要不就打我。

  新世紀:意思是除非你找另外的女孩,否則他就打你?

  康倩:我就不知道他要幹嘛了,他沒有明說。

  新世紀:當時他有沒有威脅給你打毒針什麼的?

  康倩:嗯。(3分鐘的沉默)

  新世紀:兩次都是強迫?

  康倩:你以為我和袁某關係真的好得很?

  新世紀:當時你想過要報警嗎?

  康倩:想過的,但我覺得沒用。

  新世紀:除了袁某,還有其他人逼你這樣做?

  康倩:還有個啊。警方當時沒有問。

  新世紀:誰?

  康倩:歐某。

  新世紀:他多大?

  康倩:不知道。

  新世紀:他怎麼脅迫你?

  康倩:強行的嘛。

  新世紀:他有沒有成功?

  康倩:成功了啊。

  新世紀:那是第幾次?你說只有兩次。

  康倩:那是袁某那邊兩次。

  新世紀:歐某呢?

  康倩:只有一兩次。我記不得了,反正我不曉得。歐某把我喊去的。

  新世紀:在哪裡?

  康倩:合江(註:四川省瀘州市合江縣,位於習水縣北,2小時車程)

  新世紀:歐某吸毒嗎?

  康倩:不吸毒。歐某那不止一次。

  新世紀:多少次?

  康倩:沒記。我怎麼知道多少次?

  新世紀:你記不清多少次?

  康倩:嗯。

  新世紀:也就是歐某比袁某還壞?

  康倩:嗯。

  新世紀:警方為什麼沒問你歐某這個事情?

  康倩:警方沒問,他們只問了袁某那件事才把我從外邊喊回來的。我給他們提到了歐某,他們問都不問。(歐某)通過我朋友的電話,強行把我們倆喊走了。

  新世紀:你和誰?

  康倩:唐莉(化名)。

  新世紀:當時把你倆喊到合江去了?

  康倩:嗯。

  新世紀:待了多久?

  康倩:不記得了。

  新世紀:有沒有一個月?

  康倩:沒得,不曉得,記不到了。

  新世紀:在合江那就不止一次了?

  康倩:(沉默)到合江的時候,說去找錢,他們就帶著我們去,我們不敢回來。又不是只有歐某一個人,還有王某。

  新世紀:就這兩個人?

  康倩:還有,另兩個不知道名字。

  新世紀:都是習水人?

  康倩:不知道。

  新世紀:什麼時候去的?

  康倩:去年。

  新世紀:幾月份?

  康倩:記不得了。夏天,2008年,冬天都過了。2007年都過了。

  新世紀:還有沒有其他欺負你的人?

  康倩:嗯,還有。有一些姑娘也喊我去,我不去,還把我打了一頓,和我吵。

  新世紀:你記得有哪些人?

  康倩:(自己拿紙條寫下了5個女孩的名字)

  新世紀:她們有多大?

  康倩:比我大。大概十六七歲。

  新世紀:還有沒有其他威逼你做這個事情的男的?

  康倩:和袁某一起的,熊某。

  新世紀:這些女孩沒有成功?

  康倩:沒有。他們就放學的時候逮住我不讓走,還打我。

  新世紀:這五個女孩有沒有自己去做這種事情?

  康倩:有。

  新世紀:哪幾個?

  康倩:這幾個基本上都有,她們自己找錢自己要。她們要沒事的話,在外面認識些混混,就在外面和他們住。

  新世紀:你和唐莉出去做是拿不到錢的?包括合江這幾次,還有袁某那邊?

  康倩:(點頭)

  新世紀:你聽說誰賣過自己的第一次?多少錢?唐莉有嗎?王清呢?

  康倩:唐莉我不知道。王清本來就不是,她在樹人(中學)找了個男朋友。學校的這些人都在搞「麻麻」。

  新世紀:什麼是「麻麻」。

  康倩:冰毒。

  新世紀:吸還是賣?

  康倩:吸。

  新世紀:哪些女孩在吸?

  康倩:(指著自己在紙條上寫下的女生名字)1、2、3、4、5,全部都在。

  新世紀:你知道冰毒多少錢一克?自己吸過沒?

  康倩:不知道,沒吸過?

  新世紀:有人威脅你讓你吸毒嗎?

  康倩:有啊,王進(在紙上寫下)。

  新世紀:什麼時候的事情?

  康倩:去合江前。他喝醉了,就喊我打針,我不打,我使勁掙扎。他已經被抓了。

  新世紀:因為吸毒還是這個事情?

  康倩:吸毒。

  新世紀:還有沒有其他吸毒的?

  康倩:熊某也在。

  新世紀:你寫的這些名字中有你的朋友嗎?

  康倩:唐莉。其他人都是強迫我的。

  新世紀:你還認識其他類似唐莉這樣的女孩嗎?

  康倩:有,但是我不認識。有個地方叫水沐年華,你要不要我帶你去看嘛?有洗澡的,桶桶浴(男女兩人赤身進桶洗澡)、鴛鴦、快餐、包夜,就這些。

  新世紀:裡面有沒有小女孩?

  康倩:不曉得。

  10分鐘后,康倩回憶,歐某等人帶她們先後去了貴州赤水縣、四川合江縣、福建廈門共三處,並在女孩名單處又添加了一人的名字,說六名女孩均為習水縣某中學在校生。

  新世紀:你什麼時候知道女兒在外面被欺負了?

  康倩父親(以下簡稱康父):專案組下來查案子,警察給我打電話找康倩的時候我才知道。

  新世紀:康倩是什麼時候開始變壞,不愛上學的?

  康父:小學四、五年級的時候只是調皮,喜歡和社會上那些娃兒混,當時她就已經認識袁榮會、袁某了。六年級開始不聽話了。

  新世紀:當初選學校的時候,周邊的環境你考慮過沒?

  康父:沒注意過。但選的都是正規學校。

  新世紀:康倩以前在哪個學校讀書?

  康父:初一在樹人學校念的,離家很近,走路就幾分鐘。後來我發現她和這些人裹在一起,就讓她住校,每周只回來一次,就是想避免她和外界那些人接觸,讓她多讀點書。

  新世紀:當時你有沒有想過住校可能會讓她與社會上的人接觸更多?

  康父:我就想她住校就出來不了,但是沒想過她會翻後門的牆啊這些事情。後來老師經常給我打電話,說康倩晚自習又沒來上,或者是今天下午又沒來上課,我就去找,她熟悉的那些同學、經常去的地方。有一次她連續兩天沒去上課,我接到一個女生打來的電話,說康倩和她一起去遵義玩了,沒錢坐車回來。

  這樣老是到處找她,時間久了我也有點累、有點煩。我對她說,你再像這樣不按時回來的話,我就要打你,其實終歸我還是沒打她。只有在我和她談的途中,她老找些借口不肯說,我才打過她。

  新世紀:聽說你曾經用狗鏈子把她拴在家裡,還有把她的頭髮剪得像亂草一樣,讓她沒法出門。

  康父:那都是好多次以後了。這都是在樹人學校讀書的時候發生的,她在那隻讀到初一下半學期,差一個月讀滿。後來放暑假,我那會每天都很忙,根本管不過她,康倩就和兩個也很調皮的女生楊某、騰某一起玩。後來轉校進了玉淮中學,同樣住校,康倩就翻牆和那些朋友出去玩。

  2007年10月,有一次我對她媽媽說,你要是沒事就跟著康倩,看看是否她直接去學校,結果正好碰到康倩和王清、袁榮會她們在一起,袁某拿著刀子強行讓她們跟著走。當時小女兒跟著她媽媽一起去的,她經常和姐姐一起,正好認識袁某。

  新世紀:當時袁某叫她去哪裡?幹什麼?

  康父:我夫人就過去找到袁某鬧,後來圍觀的人多了,袁某他們幾個就跑了。康倩說袁某要拉王清跟她走,她過去是幫王清的忙。至於走哪裡,幹啥,不曉得。我有懷疑,也找她談過,但她不給我講。

  新世紀:康倩不回家的話住哪?你知道嗎?

  康父:她喜歡去網吧,有一次我在佳和市場里的一個網吧找到過她。為了找她,老縣城、西城區,旮旮巷巷的網吧我都找夠了。要不她就說在朋友家住,至於玩什麼,我不知道。有一次我搜她書包,在裡面搜到一包煙,問她是誰給的,她把煙一扔,什麼話都不說。

  新世紀:現在你覺得對康倩最虧欠什麼?

  康父:我很少在家,常年在外面跑。小學的時候我輔導過家庭作業,教她做應用題、長方形……但我也就只讀小學就出來了,她上初中就沒法輔導了。康倩的英語還不錯。

  新世紀:如果康倩犯了錯,您會怎樣對她?

  康父:我會先給她講書要怎麼讀,人要怎麼做。你是個女孩子,是可以有朋友,但去誰家玩,要先給父母請示,要按時回來。朋友不要老是我竄你的門、你竄我的門,衣服鞋子各人穿各人的,不要亂穿。

  她的朋友最怕我,說我像老虎一樣,不敢到我家裡玩。如果在我家玩久了,也要被我說,他們都是未成年人,家裡父母也要擔心出來玩久了不回家。

  我並沒有要求她讀多少書,我掙錢就是為她讀書,只要讀得進去就盡量讀,我就供她讀。

  新世紀:你有沒有給她設定最低的標準,比如說高中畢業,甚至讀大學?

  康父:我們老家習酒鎮離這裡7塊錢車費,我們那時候5兄弟,家裡也很窮,沒讀過什麼書,但我幹活非常勤奮。我對她說,別人從農村出來都能進一中那麼好的學校,你在這裡卻讀那麼差的學校。我還舉過很多的例子。

  新世紀:你夫人跟她關係怎樣?

  康父:她們之間有矛盾。夫人也沒讀過書,喜歡到小區下面的茶館打小麻將,因為這個事情我和她鬧的次數太多了,說她沒有把孩子管好。康倩在家的時候,夫人要出去打牌,就讓康倩在家煮飯、拖地、洗衣服。背開康倩我就訓夫人,這些事情要一起做,康倩不會的要教,但當面對康倩說的是這些事情你必須得做。

  新世紀:這個問題你可以不回答。你長期在外跑,尤其是建築包工這塊,你要拉一個項目,那也可能去聲色場所,你是否去過這樣的場合?有沒有找過「書包妹」?

  康父:沒有。我聽朋友說過哪些地方有書包妹,比如東風水庫附近就有,也曾開玩笑說「你帶我去吧」,但確實沒去過。

  請吃飯、抽煙可以,我本身是做小工程,不是賺三四十萬的那種大活。那些場所我確實知道,但玩得好的人都知道我的習慣,我喜歡喝茶和鬥地主,晚上12點前回家。

  新世紀:這次被審的被告中是否有你認識的人?

  康父:認識啊,母明忠。我不知道她和哪個女生有關係,但是我現在懷疑母明忠和我女兒……我心裡很難受。

  新世紀:他是你的好友嗎?

  康父:不是。我見過他三次,但他不認識我。

  新世紀:那你們圈子裡有這樣的現象嗎,熱衷找幼女。

  康父:有,但沒有煤老闆流行。煤老闆招待客人就可能用這樣的方法,有個煤老闆承認,1萬8千元一個的,他最少玩過10來個。但我沒親眼看過。煤老闆帶動了找幼女的風氣,以前有,但沒這麼流行。這次也有煤老闆被逮啊,後來交錢放人了,是不是錢多就可以放了?

  新世紀:你有沒有懷疑過康倩吸毒?

  康父:懷疑過,也談過很多次。她說她最恨吸毒的,我檢查過她的手臂,沒有針眼。

  新世紀:你的朋友裡面有沒有吸毒的?

  康父:沒有百分百的把握。

  新世紀:出這個事情后,你考慮過康倩的未來嗎?

  康父:(長時間的沉默)(習水)像她這樣不聽話的女孩實在太多了,我再苦惱都沒辦法,心裡也不好受,成天愁眉苦臉地去外頭找(掙)錢。

  我叫過兩個她認識的朋友幫著找一下她,如果真的找到了,我就準備給她換一下環境,希望能找到一個軍事化管理的學校。我盡義務,把她找回來總得找個地方擱。

  新世紀:你認為這僅僅是義務?

  康父:是的,這隻能是有限而不是無限的。我希望她大點后能自己懂事。

  新世紀:如果有一個機會某個大城市有個有能力並且知書達理的家庭願意給她提供幫助,你會放她離開嗎?

  康父:願意,非常支持。

  和袁榮會前夫的對話

  新世紀:你和她平時關係怎樣?你怎樣評價袁榮會?

  袁榮會前夫(以下簡稱袁夫):老打架,就是為環境問題,還有經濟上的問題,兩句話不合就吵架。所以才和她離婚。她嫌我窮,不過到現在她還沒結婚,兩個孩子都跟了她,因為我當時已經診斷出有病,沒有撫養能力。我老是出去跑,但卻賺不到錢,她就討厭我這一點。

  我和她是1991年結婚的。她為人比較和善,在老家評價非常高,包括我的家人都很喜歡她,很孝順。出事後,我父母都哭過很多次了。我從來沒恨過她,她帶大了兩個孩子,但她沒文化。

  新世紀:袁榮會什麼時候從農村出來的?然後做過哪些工作?

  袁夫:我和她2002年離婚後,她去廣州打了一年半的工,賺了點錢回來就開了個小旅館,就在勞動局對面(註:位於通往案發地點老司法局宿舍的街口),那時候是4800元一年的租金,有七八個房間。後來又在老車站開過旅館,那裡房租很貴,19800元一年,她沒賺到錢反而還賠本了。

  她不像其他的旅館老闆,下雨天、下雪天也要出去拉客人,特別懶。她說有人來就來,來一個做一個,沒人來就算了。

  新世紀:除了普通的住宿,她還經營其他的什麼嗎?我聽說凡是在新、老車站拉客住宿的一般會有特殊服務。

  袁夫:當時還沒有,就是從前年(2007年)開始的。

  新世紀:司法局家屬樓這個房子是什麼時候買的?

  袁夫:2006年。

  新世紀:你知道她在這房子裡面幹什麼嗎?

  袁夫:(遲疑)大概知道一點,因為她沒有職業,她要生活。那種交易是常事啊,哪裡都有。我經常去那邊,碰到過女學生,自己來的。開始是別人帶過來的,後來是自己來。女生都沒有電話(手機),我不知道她們的名字,連袁榮會都不知道。

  新世紀:是誰帶過來的?

  袁夫:袁某和劉某啊。以前袁榮會也不認識袁某,他知道她在做這種生意,主動找過來的。我恨他們,以前就恨。

  他們帶來后,賺了錢還不給女孩子,我罵過劉某兩次,有一次吃飯的時候,我說這種事情太缺德了,不要做多了,對下一代不好。她說她習慣了。

  新世紀:你覺得她不給女生錢不對?

  袁夫:對啊。首先這個事情不對,不給錢也不對。這錢是人家換來的,是人家的待遇。交易嘛,就應該給錢。

  我也勸過來做的女孩子,這樣會把自己一生都毀掉,但她說怕,怕劉某,還有袁某是吸毒的,她們再賺多少錢也不夠他花。我見過袁某,很瘦。袁和劉很霸道。

  做一次100塊,袁榮會提成30塊,她們該得70。但只要袁某和劉某在,劉負責收錢,她們一分錢都得不到。

  袁某和劉某把女孩子帶過來后,他倆不來接人就不讓女孩子走,要她們把錢全部上繳,她們不敢隱瞞。袁榮會看不慣袁某不給小女孩錢,還私下帶她去買衣服。

  他們把小女孩帶到賓館酒店裡開處后,想帶到哪裡就帶到哪裡,之所以找到袁榮會這裡,就是住得偏僻,很少人去查,還是司法局宿舍。

  那些女孩子出來說是交易,但實際上得不到什麼好處,反而還陷進去了。她們保護不了自己,也沒有人去保護她們。有一天我給一個女孩子說,你去報警啊。她說在街上怕袁某,我說你回家也可以報警啊,她不說話了,後來還是沒報警。再後來,她自己去,催袁榮會叫客人。

  新世紀:你什麼時候,看到過幾次這樣的事情?

  袁夫:2008年碰到過大概二三次吧。我2007年下半年知道這種事情的。她做這種事情就一年多時間。

  新世紀:誰打電話叫女生或者嫖客過來?

  袁夫:女生開始是袁某和劉某帶過來,後面是自己來,讓我老婆給她叫客人。很急的樣子,她說,孃孃你快一點給我叫個客人,我有事要走,要花錢,吃小吃、買衣服啊那些。

  新世紀:袁榮會的電話號碼從哪來的?

  袁夫:以前她做旅社的時候就有那些客人進出過吧。

  新世紀:那你說她以前做旅社的時候沒有做那種事情?

  袁夫:當時沒有做少女,都是些成年的女的,20歲,30多的都有,那種是專業性的,有客人的需求嘛。

  你不知道那種情景,那些女孩子是不是學生完全看不出來,連我老婆她也不知道,只知道她們小。我對她們說,幹嘛那麼小就出來賺錢,她就給你說一堆道理。她們哪裡都做,小孩子要花錢啊。

  新世紀:她們認識很多袁榮會這樣的人?

  袁夫:對,應該是。

  新世紀:那你知道袁某、劉某還送她們去哪嗎?

  袁夫:不知道,反正不止袁榮會這一家。

  新世紀:袁榮會怎麼認識其他被告的?

  袁夫:母明忠是我們老鄉,20年前就認識了。馮支洋是打麻將認識的,袁榮會喜歡到處去打牌,很多客人都這樣認識了。其他的是以前做旅館的時候認識的。

  新世紀:為什麼住旅館、嫖宿還要留下電話號碼呢?是不是希望有長期的聯繫?

  袁夫:收費很便宜啊,住宿的話15、20元一個晚上,以前才10元。其他費用提收30%。婦女做一次50塊,18歲以上那種,旅館提成15塊。

  新世紀:案發後你見過袁榮會嗎?

  袁夫:去年8月15日就被抓了,當時我沒在,不知道是公安部門,還以為她被綁架了。後來去看守所見過她一次,瘦了,她擔心孩子。

  新世紀:孩子現在知道母親的案子嗎?

  袁夫:知道,對他們打擊非常大,思想負擔很重。

  新世紀:你怎樣為孩子打算?

  袁夫:兒子還在義務教育階段。女兒對讀書不感興趣,天生就這樣,她想進工廠做工,但我不願意,一是苦,二是裡面環境烏七八糟。我現在讓她在城裡面學門手藝。她很內向,一般不和人接觸。現在我都不敢離開她,不敢叫她出去,我走過的地方只有習水最複雜。女孩子自尊心再強,受到污染也沒用。

  這種現象(性侵犯幼女)很早以前就存在了。案子是去年8月15日發生的,這些人10月底、11月才被抓,前後隔了二三個月,如果他們意識到自己犯了如此嚴重的罪行,可能會判個10年8年,他還會在習水待著工作啊?早就跑了。他們根本沒覺到這有什麼危險。

  現在公布出來的女生,你看誰家裡面上比較困難?至少一個月的生活費是拿給她們了的。說深點不是一個案子的問題,是習水的風氣問題。

  這個組織怎麼組織?多數是同齡人,稍微大個一二歲的那種,十五六歲,還有就是吸毒的娃兒,勾結成一幫,然後再去找這些小姑娘。小姑娘又受到金錢的誘惑,也許第一次不太願意,但是後頭多半是自願的。我都知道在新車站附近有些女孩子主動找(旅館)老闆,要提「衛生費」如何如何,有的提20塊,有的 15塊,狠點的提30塊。我並不是說這些女生很壞,主要是思想已經墮落了,覺得錢比什麼都重要。

  新車站附近的旅館通通都有這樣的女生,如果沒有就不會有人來住,這自然形成一種競爭。女生是不長期住旅社的,打個電話就過來了。袁榮會可能覺得開旅社還要交這樣那樣的費,乾脆就在佳和市場裡面買套房子,這樣安全。袁某和劉某本來就認識很多妓女和嫖客,再加上袁榮會,因為經濟的利益一拍即合。

  佳和市場上不僅袁榮會一家,我都親自去看過。有人給我開玩笑,走嘛,走佳和市場,因為那邊便宜,外面如果要100的話,裡面可能就只要50、60、80,但要熟人帶。老闆在客廳裡面,客人在房間里做完事情就出來給錢。

  習水的幫派多啊,以前哪個幫哪個幫我還知道兩三個,但現在娃兒都整聰明了,不起幫派名字。三五幾個成立個東西,還有幫規約束。去年以前一個小孩,十四五歲,成立一個幫,還有紙上面寫的,每天要給幫里上繳一點東西,哪怕一個雞蛋也行,證明你對幫派的忠誠。幫派也不大,幾個人喝點血酒,也不談什麼幫。

  這些幫派之所以成立,主要還是治安亂了,得不到保護,如果你是個獨立的人,被打了哪個幫你?他們自然會想到聯合起來,你幫我我幫你,你的哥們多點,我的哥們少點,打過來打過去。以前習水的一些中學里,社會上的有,學生也有,學生裹著社會上的也有。所謂的社會上的實際就是輟學生,初中畢業就不讀了,因為是9年制義務教育。下了晚自習后,要不搶學生的錢,要不看到哪個姑娘漂亮就去調戲下。就是因為這種現象太嚴重了,習水才搞了兩三次整治校園周邊環境,去年、前年都搞過。整治一過,馬上又幹起來了。最近中學都不準學生出來,要稍微好一點了。

  我孩子幾歲,喊他買瓶礦泉水,就1塊5毛錢,錢捏在手上「嘩」一聲就沒有了,搶他的就是個差不多大的娃兒。他給我講,我也沒辦法,但他的心理上就形成了弱肉強食的感覺。

  現在的孩子都知道老師打他犯法,他打老師不犯法,都聰明。老師吼學生,沖點的學生站起來就給老師一下。去年上半年,區中有個男老師,戴眼鏡,吼學生的時候直接被學生「啪」的一刀,手差不多砍斷了。拿到醫院去醫,一問學生未成年,十三四歲。找監護人,監護人死活不買賬,「他砍的你,你去找他」。協調后醫藥費解決了一部分,但砍了還是白砍。所以老師們就覺得,我管他什麼,上課打瞌睡不關我的事情,只要不拿刀砍我就行。

  昨天發生一起案件,一個10多歲的娃兒找老媽要錢,不拿,提起刀就砍了老媽11刀,儘是腦殼,玩了幾個小時候回去,發現老媽還有點氣,趕緊去搶救。

  娃兒吸毒,錢從哪來?男的搶,女的就賣,經常可以看到小孩提著刀在街上砍。吸毒也猖狂得很了,歌廳里半公開的吸。你現在來還覺得西城區這邊清凈了,以前在鑽石年代、東方大豪城經常看到打架,人說哪天鑽石年代不打人就是新聞。要想看到以前的習水,隔3個月再來。

  警察對這些女生也沒好感,疲了。方方面面造成了這個結果,它和甕安事件不一樣,是沉默地爆發。有記者猜測是不是官官相護,我個人還是認為警察對這種事情已經麻木了。被告裡面官最大的是李守明,移民辦的主任,實際上在習水是個閑職,沒用的。母明忠還達不到左右警察的地步,其他都是股級幹部,這些人都左右不了派出所。何況警察知道這個事情的嚴重性,會這麼輕易左右嗎?

  煤老闆在案子里起不了決定作用,習水78家煤礦,一般煤礦是3個以上合夥,大約就是300多個煤老闆。煤老闆除了一個煤礦主要是習水人,大部分是外地的,重慶、北京、河南的都有。

  我相信並不是每一個煤老闆都壞得很。幾十上百個煤老闆不可能把習水搞那麼亂。煤老闆參與這個很簡單,找個把個「書包妹」正常得很,小事一樁。他們根本不需要去賓館、髮廊,直接打個電話帶過來就行了。

  這個案子逮住的有公務員、教師、社會上的人,為什麼關注公務員和教師?這些人是有身份的。

  習水人普遍有這種心理,受了委屈,受了不公正的待遇,就是運氣不好,憋到,不要有什麼怨言。哪怕遇到兩個人砍,或者面前有摸包,沒人上去說不要砍。別說普通公民,就是個別警察都這樣。

  習水的問題在中國西部是一個比較突出的版本。大城市孩子知道要讀書好才有出路,有盼頭,這邊父母對孩子要求是不要老出去惹禍就高興得很,不找家裡賠錢就好了。孩子呢,父母一教育,轉身就跑,男生女生都一樣,幾天幾個月不回家,過分叛逆又是怎樣造成的?你出去又沒有生存能力,是不是又被其他人帶壞,你壞了又帶壞一大坨。作為父母,我都不知道怎麼辦。

  一張尋人啟事 兩樁綁架案件

    對這家人而言,炮彈兩次落在同一個彈坑裡




  自4月15日下午2點02分離家上學,15歲的初三女生肖小美(化名)至本刊截稿時仍下落不明。打給其父肖澤強的匿名電話稱,她在湖南某地的歌舞廳被強迫「上班」;習水縣當地的傳言說,在水庫淹死的女孩子就是她。

  相比這種巨大的不確定性,20歲的王江美是幸運還是不幸?在被4個鄰居涉嫌綁架強姦21天後,這個雙下肢四級殘疾,並有輕微智障的女孩於2009年2月9日由家人在習水縣東皇鎮天鵝村尋獲。4月29日早上8點,本案將在當地法院進行庭審。

  她倆是姊妹。肖小美的母親陳貴芬,是王江美母親陳國榮的親妹妹。4月20日,《新世紀周刊》在習水街頭尋訪,無意間通過張貼於大街上的尋人啟事聯繫上肖澤強,隨後見到了聞訊前來的王家夫婦。

  「整治」期間的少女失蹤案

  從家到學校全是大路,沒有小道小巷,光天化日,肖小美的父親肖澤強,一個從農村進城的水泥零售商,怎麼也想不通女兒就這樣莫名其妙消失了。

  4月15日下午3點,學校老師給他打來電話,肖小美怎麼沒來上學?肖澤強腦子「嗡」的一下。學習優異、不會上網、沒談戀愛、乖巧聽話,他印象中幾乎找不到女兒逃學的理由。

  令肖家發瘋的事情發生在次日下午1點40分,肖澤強接到一個匿名電話,稱肖小美在他們手上,要求肖家給其指定賬戶匯去2.5萬元。肖澤強沒有聽到肖小美的聲音,暗中決定暫時不答應此人要求。

  第三天一早,肖澤強趕到派出所報案,並開始在大街四處張貼尋人啟事。他試著撥昨日的手機號碼,「正在通話中」。第四天,此號碼停機。

  另一個匿名電話打來,稱肖小美現在已經到了湖南某地。此人自稱見到兩名男子帶身穿校服的肖小美去買衣服,肖小美不肯。肖澤強回憶,他滿口習水口音。

  隨後,肖澤強收到如下簡訊:「你女兒現在就在歌舞廳,可能不願干,被管得比較緊,怎不見你來電話?其實我也是看到可憐才通知你一聲,我也不是本地人,也不想惹事,要是你過來我可以告訴你她的地方。」

  第六天,4月20日,正接受《新世紀周刊》詢問的肖澤強突然接到幫忙尋女的朋友來電,稱肖小美也許被本地吸毒者綁架,有人可能在街上看到了她。肖澤強迅速給朋友發去女兒的手機照片確認,無果。

  肖澤強陷入六神無主的狀態,在電話那頭總帶著哭腔:「求求你,幫幫我。」21日,他給指定的賬戶匯去了1000元。但與他聯繫那人依舊操著一口習水口音,說肖小美在舞廳里。

  「我沒辦法了。」肖澤強絕望了。4月23日,他聽到一個令他心碎的傳言,去找了肖小美就讀的東皇鎮中學,學校讓他去找警方。但警方至今也沒有給他明確的答覆。

  肖小美失蹤案湊巧發生在習水縣因「幼女案」引發惡劣影響而組織的安全整治行動期間。

  4月初,習水決定對校園周邊、娛樂休閑場所進行為期一個月的整治,嚴查「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擾亂學校治安秩序、涉教涉校等不利因素」,甚至下達通知:「國家公職人員不準在茶樓會所等公共場所打牌賭博,不準進洗腳城、按摩院、洗浴中心、賓館、髮廊、歌舞廳等場所接受異性按摩或其它色情服務;不準參與其它涉黃、涉賭、涉毒活動。」

  另一起少女綁架案

  「我們已經得到享受了,現在(再)享受一下,你把她強姦后,我們幾個馬上包車(把她)送到很遠的鐵路上,把她壓死,就可以得到10多萬元的賠償,我們幾個就發財了。」

  這段話出自王元海於3月20日向法院提交的《刑事附帶民事訴狀》第二頁,源於女兒王江美在被成功解救回來后的回憶。王元海說,女兒有輕微智障,並且那時迷藥作用未退,但這句話把她嚇醒了,牢牢記住了它。

  說此話的是袁圖平(小名袁小平),是王家的鄰居,被其認定為此案的主謀。2月9日,在尋獲女兒的同時,袁圖平、羅其太、羅其文三人被王家扭送到習水縣城西派出所,另有一名嫌疑對象饒三娃逃脫。四人有親戚關係。

  訴狀中稱,2009年1月19日下午4點,被告袁圖平趁王元海、陳國榮夫婦不在家,將在外玩耍的王江美用迷藥迷暈,與羅其文、饒三娃一起將她帶至東皇鎮天鵝村羅其文家。

  其後袁圖平說出了上述那段話,遭王江美反抗,王隨後被三人毒打。

  王家尋找女兒的消息傳開,王江美被轉移到羅其美家,幾天後去了饒三娃家,幾天後又被轉到了羅其太家,期間據稱被羅其文「強行同居」。

  尋女21天後,陳國榮終於得到了確切的消息。她找到了羅其太家,在院后發現了晾曬著的自己親手給女兒織的毛衣。

  此前,習水縣城西派出所已將袁圖平、羅其太釋放,王家在法庭上只能見到警方羈押的嫌疑犯羅其文。王元海向前來通知的派出所民警當場表示了強烈不滿。之後,警方的回復是,兩人已外出打工難以尋覓。

  據王元海的說法,袁圖平曾於2007年4月拐賣過一名叫周梅梅(化名)的青年女子,整整11個月後才被其父母找到,當時已成婚,其父母為此並未上告。

  習水十日

  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孟子·告子上》

  從貴陽出發蜿蜒9小時山路,臨近4月12日子夜時分方抵達習水縣城,下車受到一堆老女人的簇擁,「住店嗎?住店嗎?」這並不奇怪,有出門經驗的人大致能讀懂個中含義。天黑,看不清她們的眼神。

  這是片被酒神祝福過的土地,方圓6公里範圍內,集中了茅台、郎酒、五糧液、瀘州老窖的酒脈。

  但,隨後10日,所見的罪惡令我如坐針氈。

  傳言與謠言

  在一家正規點的普通旅館卸下行囊。我飢腸轆轆,尋往夜市。此刻12日凌晨零點已過,我左顧右盼,試圖在周圍找到一所學校,以此來解釋為何所見皆為10來歲的孩子和20多歲的年輕人。當天周末,或許不該奇怪,只是如此比例,我還以為到了大學背後的小吃街。

  一個身著灰色夾克的少年,14、15歲,朝著老闆扔下5塊錢,帶走了一包煙。我停止進食望著他,還有老闆。

  沒什麼特別的。

  回到旅館,服務員先替一對男女開房,然後輪到我。女孩淺藍色牛仔褲,18歲左右。

  「性侵害幼女」的案發地點,老司法局家屬樓正巧在旅館背後一條街上。12日中午,通往家屬樓的巷子里正張羅著一場婚禮,主人家東奔西跑招呼著道賀的親戚朋友吃飯。

  案子在縣城人所共知,巷口的小吃店老闆娘認識涉嫌組織、容留幼女賣淫的袁榮會,但不熟。她和過來吹牛的隔壁雜貨鋪老闆娘會情不自禁地同時說話,一個描述街區的少年吸毒現象,一個八卦此處的色情業。她們會在上廁所時遇到女孩們拿針管往身上扎,她們也會沖著從店口路過的那些走路也像在打瞌睡的小孩嗤之以鼻。

  小吃店老闆娘同情袁榮會,據說袁在這個片區的競爭對手前不久剛嫁人洗手不幹,躲過一劫。

  敲門,袁家沒人。樓下鄰居說,出事後司法局和家屬們簽了一份責任狀,要求他們保證不在樓內進行非法活動,並警惕鄰居的異常舉動。「要不是她兩口子從樓上打到樓下,我們都還不認識她,出去買菜見面都不會打招呼,怎麼警惕?」

  內幕、案子、謠言、傳言、未經證實的小道消息……無數粗重的鼻息噴在裸露皮膚上的感覺。

  在習水的每一天,都有不同的採訪對象,還有採訪對象的朋友秘密向我透露某方面的信息,性交易、征地、腐敗、毒品、賭博、高利貸……

  奧爾波特的謠言心理學公式令我沮喪,每一件事都與生活息息相關,但內容的模糊性卻大到無以復加。人傳人,我聽到的信息是第幾次傳遞,變異過多少次,估計連傳的人自己也不清楚。

  事實往往被包裹於意見、偏見、利益、仇恨之中。需要求證的太多了,我是個記者,有探尋、表達事實的權利和責任,但外地記者不應是習水唯一擁有這種權責之人。

  還有多少未知的恐懼?

  通往縣城主街的小巷子上公然塗上了購買「槍支、迷藥」的聯繫電話。

  當袁榮會因「8·15」案發被警方帶走時,其前夫的第一反應是「被綁架了」。對不願讀書的女兒,他最擔心的事情是出去學壞或被欺負,甚至都不敢離開她外出掙錢。他竭力逃避一種罪惡的輪迴。

  受害女生康倩讀初中時遭到袁某、歐某,以及一幫其他女生的校外干擾,「天天有人在外面繞,學得進去個鬼。」袁某曾說只有找到代替的女生才放她走,「不出去不好,我就是太義氣了」,她自認是替其他女生犧牲。

  康倩的父親會拉著女兒的手臂查看是否有針眼,毒品成為普通家庭面臨的再現實不過的威脅。

  而肖小美和王江美姊妹前後雙雙被綁架的經歷,更令「上學」、「鄰居」這兩個詞都沾染上了恐懼。這裡不是二戰結束前的索多瑪,兩個女孩的家庭難道要經歷120天?

  返程路過官渡鎮,習水曾經的老縣城,一個紅軍長征戰鬥過的地方。客車減速行至收費站前,昏昏欲睡的我突然被電線杆上一張尋人啟事驚醒,王江美!紙片迎風而動,像是要逃離這個世界。

  還有什麼是安全的?還有多少是我在短短10天所未知的恐懼?

  絕望的青春

  「8·15」案件目前我所知的幾個受害女生,沒有家庭條件貧困的。

  對與錯、美與丑、善與惡,缺乏交流。面對梯田成長的一代,與面對電腦顯示器成長的一代,斷層不僅僅體現在出生年月上。

  朋友感慨,這裡的孩子們兩句不中聽,動不動就離家出走。被傳頻繁出走、失蹤的康倩其實每天都回家,趁家裡人都出去時回,愛幹嘛幹嘛。這個曾被父親用狗鏈子禁錮過自由的小女孩,嬉笑地接納我稱她為叛逆的「90后」。

  她並非壞女孩。她喜歡手繪的福娃,喜歡打「響一聲」電話。她曾有個高二的男友,愛看他打籃球,她覺得一個高二的文科男生會對學習有幫助,她愛英語,也愛歷史。他們之間牽過手,甚至沒有接過吻。

  她現在沒有幻想、沒有理想,碎了,甚至想不起來小學六年級時喜歡的那個美國科學家名字。

  前往玉淮中學採訪時,一個中年女人拉住我,希望幫忙在網上尋找她兩個月未歸的兒子,19歲的他被母親訓了兩句就負氣出走,但她不知道兒子的QQ號,也沒手機。母親還懷疑兒子吸毒。

  當地一家著名的網吧內,電腦桌面上是遵義某醫院的廣告,特色診療項目為婦科、少女意外懷孕援助、男科,廣告宣稱對16~35歲的意外懷孕女性援助手術費200元。

  網吧內擁有一二十個不透明玻璃隔出的包廂。帶路的當地人說,平時這裡面吸毒是常事,早上廁所到處都是注射針管。

  離開網吧時,幾個看起來比較HIGH的年輕男女與我一道出門攔的士,第一輛空車的司機定睛一看,「刺溜」一聲踩了油門。男的見狀退回了樓梯間,餘下兩個女的在街頭攔到了過往的第三輛空車。4月18日晚我最後一次光顧網吧,前台終於要求我出示身份證,她瞄了一眼年齡,未作任何登記就還給我了。

  16日,我來到一所中學門口,協警費力地讓放學回家的孩子們排好隊,挨個登上過往的公交車。圍聚在校門口附近的混混躲得遠遠地朝此處觀望,他認得那幾個常來的,也就十六七歲大,「沒辦法,離校門口太遠就管不過來」。學校專門為他配備了一台摩托車,放學高峰期剛過,他到處巡遊呵斥著那些落單的女生。

  在這個當地中小學校均採取了特別安全措施防範記者的時期,我沒有更多機會去了解學生們的所想、所求。

  一個周六,中午12點,見完一個舉報者我欲往回走。廣場花園裡面十來個幾歲大的小男孩引起了我的注意。幾乎人手一瓶茅台啤酒,開了瓶蓋直接往嘴裡灌。一個小男孩主動邀請我加入,這是他的生日聚會,10歲。他們小學五年級。

  青春在此將走向何方,我無從得知。

  幾乎所有當地採訪對象都對我說,這些事情沒什麼特別的。

  在縣城這個封閉系統內,網路一代的年輕人不願回到梯田之上,工業提供就業崗位有限,第三產業成為吸納剩餘勞動力最大的可能。可是消費什麼?人的慾望最終無可避免地撞上了倫理的冰山。

  沒有什麼特別的,在這片被崇山峻岭包裹之地,時間依然按部就班地消逝。可是,我並不願聽從朋友的建議——3個月後再來探訪習水的原生態。我希望這10天我所看到的、做聽到的都成為歷史。
我是一個熱愛自己祖國的中國人,我健康,我快樂。
細節成就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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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9-4-28 17:19 | 只看該作者
新世紀周刊  2009年4月28日
 2008年8月15日,習水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某小學六年級女生李瑜(化名)母親報案稱,李瑜被 ...
一個中國人 發表於 2009-4-28 13:56
不可一世,威風無所不在的的黨組織/政府/公檢法/城管,都死光了?
還是視而不見,或是與犯罪集團同流合污了?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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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有理 發表於 2009-4-29 08:32 | 只看該作者
1# 一個中國人
下一代的教育,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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