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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擊槍斃巫柄源 王永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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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民 發表於 2009-3-20 07:1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968年4月5日,清明節。這一天李振盛老師拍攝了一組槍斃七男一女的照片。一個女人與其情夫合謀殺害了她的丈夫,包括這兩人在內的六人是普通「刑事犯」。另有兩個人是重要的「政治犯」——「反革命集團主犯」巫炳源、王永增。   
巫炳源、王永增當時是哈爾濱電錶儀器廠的技術員(相當於現在的工程師),他們都受過高等教育,1968年1月1日他們在街頭散發張貼一張傳單,這是一種用臘紙刻鋼版油印的16開小報,報名為《向北方》,這被黑龍江省和哈爾濱市革命委員會解釋為 "一心向著北方的蘇修"。當年的黨報一律在報眼位置上印「毛主席語錄」,他們倆油印的小報也照此辦理,在這張《向北方》小報的報眼上印了「毛主席語錄」,是一段文革中人人都能熟背下來的「最高指示」:「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列寧主義。」但是,他們在這段語錄下邊又加上了兩句話:「這是顛撲不破的真理,不允許任何人篡改和代替。」這被解釋為是「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此事件被定為全省重大的「6811反革命案件」,發動群眾限期破案。很快便破獲。當時就有人私下議論,千錯萬錯就錯在這兩個人因有文化而太有思想了,太憂國憂民了,否則也想不出後邊那兩句話。   
在黑龍江省和哈爾濱市革命委員會召開的數萬人參加的宣判大會上,軍管會負責人對他們當場宣布「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這兩個人的罪名是「反革命集團主犯」。其實,這張小報從刻鋼版到油印,再到街頭散發張貼,只有他們兩個人,不存在任何從犯,而這兩個人就被定為「反革命集團」,都是「主犯」,全判死刑。在宣判大會上,當巫炳源聽到「判決死刑,立即執行」時,他仰天長嘆,大喊一聲:"這個世道太黑暗了!"隨之便緊緊地閉上了眼睛,在宣判大會後的遊街示眾,直到押解到刑場槍斃時,他至死都沒有再睜開眼睛。他作為一個知識分子,採用閉眼赴死的方式作最後的抗爭,以此表示不管是睜著眼還是閉著眼「這個世道」都是黑暗的。   
這8個人的脖子上掛著大牌子押到卡車上,經過市區長時間的遊街示眾以後,開赴哈爾濱西北郊外黃山火葬場相距不遠的一片空地上,他們一字排開,雙手被反捆,並被強迫跪下,然後由8名軍人持槍站在十餘米的距離,從腦後被開槍把他們打死。當行刑者退下之後,幾個負責執法檢驗的人立即上前,扯著遭槍擊而東倒西歪的屍體的雙腳向後拉,擺成整齊的一排,再一一檢查每個犯人是否一槍斃命……  
照片為李振盛老師拍攝,感謝他記錄了這段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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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_yu_job 發表於 2009-3-20 07:16 | 只看該作者
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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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lychenfeng 發表於 2009-3-22 04:52 | 只看該作者
那個年代,可以說是新中國最為黑暗的年代,毫無人權可言,但從沒有聽到美國和西方對中國人權狀況的指責。而如今,中國的人權狀況已經得到極大改善,但美國和西方卻揮舞人權大棒喋喋不休,橫加指責。他們絕不是真正關心中國人民的人權,僅僅是把它作為打壓中國的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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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jianyi666 發表於 2009-3-22 05:47 | 只看該作者
,真實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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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_fuqiang 發表於 2009-3-22 10:08 | 只看該作者
那個年代,可以說是新中國最為黑暗的年代,毫無人權可言,但從沒有聽到美國和西方對中國人權狀況的指責。而如今,中國的人權狀況已經得到極大改善,但美國和西方卻揮舞人權大棒喋喋不休,橫加指責。他們絕不是真正關 ...
gzlychenfeng 發表於 2009-3-22 04:52



你怎麼知道那時候美國不抨擊中國人權?美國怕黃禍很大原因都是毛對內搞恐怖,對外搞輸出革命搞得。東南亞國家為什麼和中國關係在共產黨統治時期不怎麼樣?毛天天號召世界人民起義推翻政府。台灣人民為什麼寧願台獨也不願意統一?都是被紅色恐怖搞得。那段時期不光是共產黨統治下的最恐怖時期,估計也是中國歷史上的最恐怖時期。至少古時候政府沒有監控每家每戶,一個村也不過只有村長而已。毛時代有隊長、民兵,有黨員,有團員,有先進群眾。老百姓只能在家裡餓著等死卻不能出去要飯!那位學歷史的能夠找出中國歷史上和平年代餓死3000萬,老百姓在家裡等死的悲慘歷史出來!不要造謠說沒有這回事,我家在安徽農村,父母親親身經歷附近的人成批餓死,我們村餓死至少4分之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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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sx18 發表於 2009-3-22 23:55 | 只看該作者
反正活著也是受罪,不如死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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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ren 發表於 2009-3-24 00:15 | 只看該作者
你怎麼知道那時候美國不抨擊中國人權?美國怕黃禍很大原因都是毛對內搞恐怖,對外搞輸出革命搞得。東南亞國家為什麼和中國關係在共產黨統治時期不怎麼樣?毛天天號召世界人民起義推翻政府。台灣人民為什麼寧願 ...
china_fuqiang 發表於 2009-3-22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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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zhiyong 發表於 2009-3-24 04:35 | 只看該作者
沒事印什麼小報,發什麼傳單,你都知道那個時候政治不好玩了你還玩,正常人都躲得遠遠的,看來也不是一般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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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草民 發表於 2009-3-24 06:57 | 只看該作者
巫炳源、王永增他們倆辦小報,原本想拍馬屁,結果招來殺身之禍。媒體,中共是決不會容忍任何無黨組織領導下搞媒體。他們總共也就兩個人,居然還安了個反革命「集團」罪名。悲哀啊!

感謝現代科技社會有了網際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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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遷 發表於 2009-3-24 07:03 | 只看該作者
西方那時候不抨擊中國的人權是有道理的,因為那時候的中國還是人民為大。即便是4-5天安門事件,所謂窮凶極惡的四人幫也至多是出動些工人,用棍棒驅散廣場的示威群眾。到89年的6-4,中國已經從毛統治的「最黑暗年代」走向「民主改革」和「思想解放」的新世紀,廣場鎮壓群眾的手段也明顯地與時俱進了。西方是民主開放的社會,崇尚民本主義。他們的價值觀自然要比樓上幾位整天鼓吹民主的人要普世得多。兩下一比,高低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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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有理 發表於 2009-3-24 12:07 | 只看該作者
6# china_fuqiang


你們村餓死至少4分之1以上,你父母還屁事沒有,我要代你父母罵你是個不孝之子.在你們眼中,老毛是惡魔,可中國普通老百姓很多還對老毛很有感情,說明什麼?說明你們這些垃圾的私心在中國沒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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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Lean 發表於 2009-3-25 01:49 | 只看該作者
在一個錯誤的地點,錯誤的時間,發表錯誤的言論。槍斃也就順理成章,自找的。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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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文不賣身 發表於 2009-3-25 03:02 | 只看該作者
那些憤青垃圾怎麼都沒了,看看黨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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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螳螂 發表於 2009-3-26 06:49 | 只看該作者
在一個錯誤的地點,錯誤的時間,發表錯誤的言論。槍斃也就順理成章,自找的。不值得同情。
McLean 發表於 2009-3-25 01:49

人要有悲憫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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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9-3-27 06:01 | 只看該作者
在一個錯誤的地點,錯誤的時間,發表錯誤的言論。槍斃也就順理成章,自找的。不值得同情。
McLean 發表於 2009-3-25 01:49
兼回4樓,看來你2人,都是不會犯「錯誤」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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