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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號貨輪事件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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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戈2009 發表於 2009-2-23 13: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仔細核實了有關「新星」號貨輪事件的幾個關鍵事實之後,更覺得該船的船長罪不可赦。

為了讓張老三這樣的網友少點疑惑,我下面陳述和分析的事實都是采自中國方面和香港船務公司方面的說法。

根據國際海事組織 (IMO)的註冊資料顯示,「新星」輪是一艘5000噸貨船,船長98米,船寬15.8米,吃水5.9米。

糾紛起源------根據有關方面掌握的資料,由於貨物遭海水淋濕受損,收貨方提出30萬美元的賠償要求。

吉瑞祥(香港)船務有限公司聲明(節選)

事故經過

  該船由我司期租給了某船務公司,在租期內,船舶的運營由期租人決定。2009年1月3日,「新星」輪從泰國曼谷裝載4978噸的袋裝大米於1月29日到達俄羅斯的那霍德卡港。

  在卸貨過程中,俄方以貨損為借口命令停止卸貨,索要33萬多美元的賠償金,並毫無理由地把該輪扣留在泊位上卻不安排卸貨,直至2月11日才安排繼續卸貨。當晚卸貨完畢,俄方代理把該輪安排在那霍德卡港拋錨。

  正常情況下,船舶卸完貨后,代理應及時辦理船舶的離港手續。但是該代理遲遲不為該輪辦理離港手續。

  經多方努力要求辦理清關未果,船長在期租人的同意下,於2月12日晚開航。

  2月13日,俄方因「新星」輪沒有辦理手續擅自離港,派出邊防巡邏船追擊「新星」輪。俄邊防巡邏艦在公海上追上「新星」輪后,用重機槍和火炮不斷射擊該輪。據獲救船員反映,其開火射擊的時間長達數小時,將該輪打得遍體鱗傷,並導致該輪船殼多處破損,海水湧進貨艙。

  俄邊防巡邏艦不顧該輪安危,逼迫該輪返回那霍德卡港。該輪在被迫返航途中,船艙進水嚴重,不斷下沉。2月15日凌晨3點06分,船長向期租人報告船艙大量進水,情況十分嚴重,要求聯繫代理安排拖輪。之後,所有發給船長的電文均未回復,船舶失去聯繫。隨後,我司接到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的電話,向我司核實「新星」輪是否發過SOS求救信號,我司才得知該輪遇難。


分析關鍵點:

1。經多方努力要求辦理清關未果,船長在期租人的同意下,於2月12日晚開航。------「新星」輪的確是違法離港的。

2。2月13日,俄方因「新星」輪沒有辦理手續擅自離港,派出邊防巡邏船追擊「新星」輪。------在俄方巡邏船追擊「新星」輪時(開炮之前),「新星」輪上的船長是完全知道俄方巡邏船在追擊他們的,因為除了雷達探測之外,海員(特別是船長)的視力也是很好的,拿眼睛看都看得到。但「新星」 輪還是無視俄國法律繼續逃跑。

(例外的情況也有可能,那就是船上的雷達剛好壞了,而雇來的船長、水手又全都是弱視近視,要麼就是發動機出故障了,沒法停車)

3。俄邊防巡邏艦在公海上追上「新星」輪后,用重機槍和火炮不斷射擊該輪。據獲救船員反映,其開火射擊的時間長達數小時,將該輪打得遍體鱗傷,並導致該輪船殼多處破損,海水湧進貨艙。------問題就更大了,居然要「開火射擊的時間長達數小時」才能停止「新星」輪逃跑並逼迫該輪返回那霍德卡港,要是在這幾個小時內「新星」輪不是停在那兒挨打而是繼續全力航行的話,那它起碼可以跑過從大連到煙台這麼段距離了。

如果俄方的說法(在使用了無線電和信號燈所有武力之外手段都未能阻止 「新星號」停船的情況下。。。。。。)是事實的話,「新星」輪的船長就更是罪不可赦了。

俄方的說法------(俄「滿族人」號巡邏艇和「濱海」號邊防艇奉命追趕、攔截「新星號」。在使用了無線電和信號燈所有武力之外手段都未能阻止 「新星號」停船的情況下,邊防軍被迫根據「俄羅斯聯邦國界法」第35條規定鳴槍示警,但「違法船隻未對示警作出反應,繼續航行。」邊防船通過國際通訊頻道向日本、朝鮮、韓國太平洋合作機構以及俄羅斯外交部駐符拉迪沃斯托克代表處通報了這一複雜局面,並在幾次鳴槍示警無效後向船首、船尾等沒有生活處所的部位開炮。聲明稱,直到邊防船開了第四炮后,「新星號」才表示準備履行停船要求。)

當然了,老毛子的話不可信,所以我在這裡不採信俄方的說法。按中文新聞媒體的報道,俄羅斯海岸警衛隊共向貨輪發射了500多枚炮彈(不知道是靠撿彈殼、數炮聲統計出來的,或是老毛子不打自招的?)。------說實在的,我是不太相信其中的大部分是火炮打的,重機槍打的還差不多,要是一5000噸的貨船被炮擊500發的話,早就當場散架子了,以後的故事就沒有了。

不過,如果採信中文新聞媒體的報道,那就更坐實「新星」輪的船長罪不可赦了。這傢伙算得上是世界上最不怕死的印尼變形金剛了。對一個正常的遠洋輪船長來說,在自己違法在先的情況下要等到某國的海上執法機關快要把自己的船打沉打散架子了才肯停止逃跑並乖乖返航,這可真是太異乎尋常了。

4。在船長大錯鑄成,「新星」輪已經被打得遍體鱗傷船殼多處破損,海水湧進貨艙的情況下,「新星」輪連返回近在咫尺的那霍德卡港都做不到,它還能開到哪裡去?就算俄邊防巡邏艦放它走,它還能開回香港(或者南韓、日本)不成?

5。由於「新星」輪是一艘噸位只有5000噸的貨船,而且又是卸載后空倉,所以,在沒有俄方拖輪幫助的情況下自行離港在技術上完全是做得到的。在前帖中我說過「是否有引水員領航,是否有港務合作,這些都不重要。沒有這些,只要船長有經驗(尤其是如果不是第一次跑這條航線),他們是能把船開跑的。 」------但當時我也很疑惑沒有拖輪的幫助「新星」輪怎麼能自行逃離港口------以前我還以為「新星」輪起碼是艘萬噸級的遠洋輪呢,沒想到原來只是條5000噸的貨船。

但這條5000噸的貨船比俄國邊防巡邏艦的噸位還是大得多,續航能力也強得多,只要它不停船繼續逃跑,在不使用武力的前提下俄國邊防巡邏艦是根本無法截停它的。在事件發生時(開炮前),俄國邊防巡邏艦能做的選擇無非有以下三種:1.聽任「新星」輪逃走;2.開炮截停(俄國人做了此選擇);3.乾脆找來戰機或者軍艦發顆導彈擊沉「新星」輪。

如果換了你是邊防巡邏艦的艦長,(在竭斯底里地嚎之前)你會作何選擇?

所有這些選擇,作為一個有經驗的國際海員(更別說是船長了)都應該能估計得到,但「新星」輪的船長卻選擇了繼續逃跑------他是在拿全船人員的生命賭俄國邊防巡邏艦會聽任他逃走!

為什麼在敏感的時候會發生「新星」號貨輪事件?本來我估計的可能情況只有兩個------1.就是大家說的「陰謀論」,是有人故意為之,挑起事端藉以挑撥和毒化中俄關係,讓那些不願意見到中俄保持平等互利的良好關係的勢力得逞;2.香港的那家船公司是家野雞公司,他們雇傭的印尼遠洋輪船長根本就是不合格的!這是草菅人命在先!還談什麼「人權」?!合格的國際遠洋輪的船長是香餑餑,報酬很好,不是什麼人都能當的(起碼要有相當的學歷和8年以上的航海經驗),有的是船務公司會雇,不愁沒飯碗。這樣的遠洋輪船長是有能力對付海上的任何複雜情況的,責任重大。實際上,在國際海運界,船長、海員都是流動性很強的雇傭軍,不會死盯著給某一家船務公司干一輩子,這也是國際海運界的慣例。只有本身不合格但又被船公司任命為遠洋輪船長的人才會聽從公司發出的明顯違法且又危險的指令。

不管造成船毀人亡慘劇的真正原因是什麼(這還有待於調查),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些利用「新星」號貨輪事件「除了竭斯底里的謾罵,就是無窮無盡的嘲諷」的混蛋肯定不是什麼好東西!他們的唯一目的就是要利用此事件挑起事端毒化中俄關係。同樣的這些人,在前幾年的美國炸彈炸我大使館、美國飛機撞落我空軍戰士王偉的飛機時也會這麼竭斯底里地罵美國嗎?

翻看了一下網友對我的前貼的回帖,發現紅米MM提供了第三種可能------「最新說法是船長和水手長有矛盾 (42字) 紅米 2009-02-21 」「而水手長是船東的親戚,直接與船東聯繫,他們決定違法離港的。不過這水手長已經死無對證。」------我自己也查了一下中文新聞媒體的報道,是有這麼個說法。

如果此說確實,那吉瑞祥船務有限公司和那位水手長的罪就大了------他們這已是跡近叛亂了!他們要為死難的中國水手償命!

因為在遠洋輪上,只有船長才有權對重大事情獨斷專行(當然了,也要負全責)。別說一個小小的水手長,就是大副、二副、老軌、二軌這些重要得多的角色也不能代替船長作決定。在過去,遠洋輪的船長甚至可以下命令把生病的海員扔進大海!而且這還是國際海運界的慣例!遠洋輪幾乎就是按半軍事化的方式管理和運行的,水手長脅迫船長就是叛亂,而這個叛亂的後台老闆就是吉瑞祥船務有限公司!

所以,「新星」號貨輪事件中,中國政府除了追查俄國方面是否有執法過度和救援不力之責之外基本上沒什麼能做的。設法保船上的中國海員儘早回國和引渡那個印尼船長才是當務之急,另外,要立即拘留吉瑞祥船務有限公司的老闆和有關人員以調查事件的真相。

順便指正黎陽兄的一個小失誤,遠洋輪掛巴拿馬或其他一些小國的方便旗、在外國註冊等是國際航運界非常流行的做法,對新中國的遠洋輪來說也算是一種慣例(自解放后一直都有這麼做的)。這無非是想省點兒錢,生意之道罷了,無關主權。中國政府還是應該插手此事的。黎陽兄也許對海運界的技術小細節不是很了解。對你抨擊那些藉機生事的混蛋的觀點我是非常贊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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