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與行,只是概念,是死的東西,彼此沒有直接可互相推導的關係,它們必須通過具體的「人的行動」才能間接建立鮮活的聯繫。
2、普遍而言,人的每一個行動,沒法必然推導出是只接受一個信條影響的結果,他的價值觀是經由各種信條互相影響而成的。
3、普遍而言,每一個信條,經由每個具體的人實踐之後,就會產生多種多樣的行動,甚至是彼此矛盾的行動。
4、因信稱義,解釋不了行為的多樣性。因行稱義,解釋不了信條的多樣性。因為它們本質都違反了信行兩個實體之間多對多的關聯關係,更是因為這樣的說法只不過是專註於概念而不是專註於人(不要忘了,是人得救,而不是概念得救),完全是捨本逐末的提法,因此可以宣告此兩種說法正式死亡。
5、佛教理論,在這個模型中,仍然是成立的,緣起、因果相報、皆具佛性仍然可以解釋人的行動的多樣性。佛學即心學,佛法就是心法,脫離具體的心去論述一切人文概念,毫無意義。
6、第二幅圖是第一幅圖的案例,第一幅圖才是真正的高度抽象的信行模型,相信大家完全可以從第一幅圖中抽取更多更有震撼力的案例出來。
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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