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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版主是人民群眾的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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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借屍還魂 發表於 2009-2-11 13:1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疑似列寧說過革命是人民群眾的節日。其實,換版主才是人民群眾的節日。至於換版主背後的原因嘛,同學們就不用太care了。
釣魚島是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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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王劍 發表於 2009-2-11 13:2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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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沒想到當個小小版主,這PMP的這麼多,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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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借屍還魂 發表於 2009-2-11 13:2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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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還原 發表於 2009-2-11 19:1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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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o382 發表於 2009-2-11 21:46 | 只看該作者
PNP? Transis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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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o382 發表於 2009-2-11 21:47 | 只看該作者
關鍵是大家懷念過去被基督徒版主刪貼封ID的日子。

[ 本帖最後由 618o382 於 2009-2-11 08:49 編輯 ]
耶穌說: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盤古教聖人說:不要害怕我們死後的歸宿,我們只是回到了出生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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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ckbird 發表於 2009-2-11 22:0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6樓 618o382 的帖子

還有這愛好啊?本版一定滿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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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桐 發表於 2009-2-11 22:1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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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人民群眾階級敵人的? 這也就是個網友起鬨的日子! 再瞎掰, 給你個"反革命"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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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metterling 發表於 2009-2-11 22:3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沙發 王劍 的帖子

王劍,你也申請個版主啥的,保證到時候PNMP的網友海了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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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劍 發表於 2009-2-12 01:5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9樓 schmetterling 的帖子

這種花時間賺吆喝的事,我還是不參予了。有這個時間,我還是去P我老闆的MP,讓他給我多加點工資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言論自由,但不保護詆毀他人、造成公眾恐慌、攻擊性語言、煽動犯罪、煽動反政府和暴力推翻政府等言論。

獨輪運人士,別以為你們的言論方式會受任何國家法律保護,罵你們,那是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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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09-2-12 02:00 | 只看該作者
他要是加少了,就拍桌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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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劍 發表於 2009-2-12 02:4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1樓 自由之靈 的帖子

這事我還真干過

不過總結經驗教訓,是我那時PMP太少了,以後要吸取教訓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言論自由,但不保護詆毀他人、造成公眾恐慌、攻擊性語言、煽動犯罪、煽動反政府和暴力推翻政府等言論。

獨輪運人士,別以為你們的言論方式會受任何國家法律保護,罵你們,那是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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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09-2-12 02:5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2樓 王劍 的帖子

對呀,上回我看見啦。一把沒揪住,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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