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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期群體性事件突發 敲響基層執政警鐘(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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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4日



     7月23日下午,雲南省普洱市政府舉行「孟連縣『7·19』事件」新聞發布會,普洱市常務副市長楊錦昆(中)通報了該事件的處置進展情況。他表示:「政府要從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訓,在今後的工作中把維護民眾合法利益放在第一位。」本月十九日上午,雲南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發生一起群體性突發事件,執行任務的五十八名警員被五百多名民眾圍攻、毆打。衝突過程中,警員使用防暴槍自衛造成兩人死亡。該事件同時還造成四十一名警員和十九名民眾受傷,九輛執行任務車輛不同程度損毀。

  鏡頭一:6月28日至29日凌晨,貴州省甕安縣部分群眾因對一名女學生死因鑒定結果不滿,引發大規模人群聚集圍堵政府部門和少數不法分子打砸搶燒突發事件。

  鏡頭二:7月3日,陝西省府谷縣一村民駕駛農用貨車為逃避檢查跳入黃河並死亡。一些民眾包圍住警察,並把警車掀翻、砸爛。

  鏡頭三:7月19日,雲南省孟連縣發生膠農聚集和衝突事件,40餘名公安民警和10餘名膠農在衝突中受傷,2名膠農死亡。

     作風粗暴易激化矛盾,動用警力須慎之又慎

  「違反規定使用警力處置群體性事件,或者濫用警械、強制措施,或者違反規定攜帶、使用武器的,對負有直接責任者,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或者撤職處分。」國家有關部門前不久頒布實施的《關於違反信訪工作紀律處分暫行規定》,對處置群體性事件時使用警力問題做出了明確規定。這一規定直指當前群體性事件中警民衝突的要害。

  綜觀近期發生的一系列群體性事件以及一些個人「極端暴力事件」,我們不難發現,人民警察都處在了衝突的第一線。反思貴州甕安事件,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十分痛心地說,一定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武器、慎用強制措施,決不能動不動就把公安政法機關推到第一線,更不能用專政的手段來對待人民群眾。

  記者發現,當前在處理一些社會矛盾和糾紛時,一些基層政府過度依賴於採取強制手段,這不僅不利於緩解和消除矛盾,反而不斷製造矛盾,加劇了政府與民眾之間的緊張關係。夏學鑾說,一味地看重秩序的維護,隨意動用警察,採用暴力手段平息人民內部矛盾和糾紛,雖然表面上平安了,但怨氣卻不斷積累,矛盾不斷加深,從而為引發更大的衝突埋下了隱患。

  因甕安事件被撤職的前甕安縣公安局長申貴榮說:「遇到群體性事件就出動警察,這種『得罪』老百姓的事,都得我們去做……我們幾乎把人都『得罪』完了。」

  於建嶸說,在一些基層政府的各種預警制度設計上,要麼是無視民情民意,要麼是把民眾的一舉一動都當成「敵情」。從危機處置技術上說,這些地方政府的做法,出發點不是化解矛盾,而是暴力壓服,這必然致使衝突一再升級。目前,在現有的行政體制下,為了完成上級分派的各項任務及眾多的一票否決指標,一些基層政府及幹部的行為越來越出現強制的暴力趨向,這亟待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捂蓋子反致疑竇叢生,信息公開才能贏得信任

  在甕安事件中,關於一個女學生死因及死亡事件處理的各種半真半假的信息,憑藉現代傳播手段四處流傳。由此,不明真相的群眾聚集起來,最後釀成群體性事件。

  於建嶸說,群眾「不明真相」是實,但他們不明真相事出有因。噹噹地政府失去公信力,新聞媒體聲音單一乃至失聲,社會又缺乏具備公信力的非政府權威信用機構時,民眾必然「不明真相」。不明真相而又義憤填膺的民眾,最容易被高度情緒化的傳言動員起來。他們採取的行動勢必過激,勢必導致嚴重後果。所以,在指出群眾不明真相的同時,必須指出導致群眾不明真相的責任方是掌握「知情權」和「信息發布權」的當地政府。

  「任何不利於自己的信息首先封鎖,成就逐級放大、問題逐級縮小,只報喜不報憂,一些基層政府的慣常做法,在信息社會裡已經完全失靈了。但是這些陳舊的觀念,某些幹部仍然固守不放。」於建嶸說,出現了問題就「怕」、「包」、「捂」,小事不報告,大事先擺平再報告,可等擺不平被迫報告時,局面往往已經難以收拾,喪失了將矛盾化解在萌芽階段的最佳時機。(記者 孫愛東)

  針對接連發生的群體性事件,一些受訪的專家稱,雖然導火索不同,但其中深層次的原因大體相同。幾起事件無不是由群眾的利益訴求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一些領導幹部對群眾的感情冷淡麻木、濫用警力激化矛盾等造成的。激烈的衝突對抗、嚴重的破壞性後果、惡劣的社會影響,幾起群體性事件以極端表現形式給基層黨委、政府敲響了警鐘。

  群眾利益漠視不得,積怨過深當心積重難返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事實上,一些群體性事件突然爆發出來,實乃多年矛盾蓄積而致。

  甕安是一個礦產資源豐富的地方。近年來,經濟社會得到較快發展,但在移民搬遷後期扶持、違章建築拆除、礦權糾紛處理、國企改制中,出現了各種矛盾,沉積的有影響的重點信訪案件就有20多起,各種矛盾糾紛沒有得到及時化解。

  甕安縣玉山鎮大坪村村民因土地佔用費等問題,多次與礦山發生糾紛,2005年、2006年分別與當地礦山發生衝突。其中一次衝突中,礦山叫來20多個社會上的人毆打村民。村民堵礦以示抗議,村、鄉、縣均協調未果,最後竟是礦山方面叫來社會上的中間人調停,才算了結。村民羅國華說:「縣裡派來調解的都是公安部門的人,威脅我們不要再鬧事。說再鬧就把我們抓起來。我們是在鬧事嗎?對礦山找黑社會的人來打我們為什麼不聞不問?我們是在為自己討一點公道啊!」而這只是積怨的冰山一角。

  大量積案和積怨的存在,民聲早已鼎沸,黨群幹群關係開始緊張。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所於建嶸研究員表示,事實上,民眾對當地政府已經表現出不信、不滿、不服,而這種對政府的「三不」正是甕安事件發生的必然性原因。在民眾與政府關係高度緊張的背景下,任何一個偶然事件,都有可能導致民眾和社會情緒的「井噴」,釀成不應有的過激行動。

  雲南孟連事件同樣如此。雲南省委副書記李紀恆指出,膠農利益訴求長期得不到解決,增收致富的美好願望被一些壞人利用,導致膠農長期以來對橡膠公司的積怨逐步轉化為對基層政府和幹部的積怨,最終集中爆發引起衝突。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夏學鑾對記者說,這幾起事件給我們的一個深刻警示是,在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上,政府絕不能麻木不仁,無所作為,而必須有作為、早作為,暢通各種利益訴求渠道,及時解決群眾的各種訴求,不能讓百姓言論成為「堰塞湖」。在矛盾凸顯期,各級領導幹部不應迴避矛盾,而要敢於直面矛盾,善於化解矛盾。迴避矛盾,只能將「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最後積重難返。

  「對黨充滿感恩之情、待人善良溫和的傣族群眾,拿起了刀斧棍棒,與警察對抗,用暴力維護自己的權益。這件事情必須引起我們當政者的深刻反思。」李紀恆在處理孟連事件時對雲南官員提出嚴厲警告。

  對此,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說,群眾利益訴求長期得不到解決,集中反映出一些領導幹部漠視群眾利益、聽不進群眾意見、高高在上當官做老爺的工作作風。而這種越來越與群眾疏遠冷漠的工作作風,與現行幹部考核任用、政績評價體制有關。因此,現行幹部選拔任用制度到了必須修改的地步,幹部的升遷考核一定要反映當地百姓的民意。惟此,才能改變一些官員只對上負責不對下負責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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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faijus 發表於 2008-8-14 01:42 | 只看該作者
人民警察已經不再是維護公平正義的執法者了~
而是"一把手負責制"下地方酷吏掠奪人民的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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