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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警察舉報上級成網上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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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銘 發表於 2008-8-13 17: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我 的 控 訴 (2008-08-12 20:23:23)
    我叫陽曉東,男,43歲,漢族,中共黨員,潢川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長,我因2008年3月以來舉報基層公安機關違法犯罪,遭到被舉報的公安機關和被舉報人及涉案的犯罪分子聯手陷害。他們動用黨和國家的權利對我上網通緝、抄家,他們違反程序辦案,公開大肆用假證據編織罪名圖置我於死地,我的生命、我的家庭都處於十分危險之中,我只有向黨的上級組織、向新聞媒體、向人民祈求伸出正義的手,我祈求我的血淚控訴能引起您們的關註:
  一、我為什麼要舉報
  (一)潢川縣公安局2005年以來,由於黨的組織渙散、政治鬆懈、「黑金」橫行、「買官賣官」瀆職犯罪屢屢發生,致使一個全國先進的公安局很快墜落到各項業務工作全省倒數(大河報6月13號報道過)
  (二)黨委成員劃分勢力範圍,至少的兩名以上黨委成員已被檢察機關或紀委或紀委查實犯罪,違法的個案沒有得到處理,在幹警中影響很壞。
  (三)近二千萬元公安辦公經費,罰沒收入開支不明。
  (四)以公安局副局長鄔曉輝為首的「警營惡勢力」利用掌握的刑事偵察權養黑護黑,收受賄賂,私設小金庫。
  (五)鄔曉輝已和潢川縣當地惡勢力溶為一體,他們採取剷除異己,利益均分的方式已成為當地一霸,鄔曉輝僅在三環道就擁有4處房產,在黃國商貿城有兩幢商鋪,在潢川縣南城沙河店有土地80畝;在弋陽路橋南頭花園廣場附近新建兩幢7層28套住宅樓,其財產近1000萬左右。
  上述理由看出,潢川縣公安局黨委有單位犯罪嫌疑,主要領導玩忽職守,潢川縣公安局副局長鄔曉輝嚴重敗壞公安機關形象,已坐大成勢,必予打擊,為此,我決定署實名向上級黨委舉報。
  二、我舉報到了哪些黨的機關,又有哪些領導作了批示
  (一)2008年3月30日上午10點,我在潢川縣公安局紀委書紀彭峰辦公室約見了潢川縣公安局局長潤道宏,政委胡憲成,明確告知他們就共性和個性的違法犯罪情況,我要實名舉報,潤道宏當時提出了一個條件:「能不能通過潢川縣委或潢川縣人民檢察院,別把事情搞大了」,同時,我也拒絕了給他們看材料。
  (二)2008年3月30日上午11時30分,我找到了潢川縣縣委書記焦豫汝,反映了潢川縣公安局隊伍建設,瀆職犯罪及鄔曉輝個人違法犯罪的部分情況,焦豫汝書記說:一要實事求是,二是要通過正當程序反映。
  (三)2008年3月31日下午3點,我得到信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建國的接見,劉說有會議,安排李洪衛副檢察長接待,我當時就把舉報信《警徽下的罪惡》一文交給李洪衛副檢察長,李說:你先去找一下高俊峰書記,看他咋安排,你自己也要注意安全。我提出公安機關應予迴避。
  (四)2008年3月31日下午5點鐘,我得到了信陽市政法委書記高俊峰的接見,我陳述了我為什麼舉報的理由,並遞交了《警徽下的罪惡》一文,高答應儘快安排調查,我提出調查中涉案的公安機關和個人依法迴避。
  (五)2008年4月2日上午10時,潢川縣公安局紀委工作人員陳先宏通知我到潢川賓館301房接受調查,當我到達301房時信陽市公安局紀委書記趙代江,副書記胡家斌,調查人員宋傑三人對我詢問,期間責問我為什麼舉報,按照《刑訴法》規定,信陽市公安局紀委調查顯然是有悖法律的。
  (六)2008年4月7日上午10時,我到潢川賓館310房找到了胡家斌副書記提出:「為什麼不調查舉報信中列出的證人知情人?」「為什麼舉報的個案泄密」,胡當時回答說:「領導叫查哪一個就查哪一個」,這時,調查組已經查實了3月8日鄔曉輝開賭場,暴力阻礙派出所執法私放違法人員一案,但沒有對鄔曉輝採取任何措施,其餘九個個案都沒有調查,傳聞鄔曉輝為擺平調查組花幾十萬元。
  (七)2008年4月9日我鑒於信陽公安局紀委包庇鄔曉輝給王鐵書記寫了封信,並附上《警徽下的罪惡》一文,王鐵書記先後於3月底和4月中旬作出如下批示:一是「俊峰、長根難道潢川縣公安局想當全國反面典型嗎?!」一經查實,必須嚴懲,第二個批示是:長根(信陽市公安局局長)請嚴肅查處,相繼、秦玉海廳長,孟建柱部長,新華社等領導批示都轉到了信陽市公安局紀委,但信陽市公安局紀委既沒有調查,也沒有轉到管轄權的司法機關受理。
  (八)2008年4月10日上午10點,我找到了潢川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徐曉明反映了舉報經過,同時還找到了市院反瀆職偵查處的張同志,提出要求檢察分院關注此案,依法受理並保護舉報人的安全。縣檢察院甘書寬書記,周振曉科長都聽了我的彙報並答應儘快給市院彙報。
  (九)2008年6月21日,我看到我的舉報根本沒有任何人來調查,已查實的違法個案也沒有得到處理,被舉報人仍然繼續違法,我決定找河南省紀律檢察委員會,6月7日至6月13日,我通過在鄭州的潢川縣群工部部長姜厚強,在河南省信訪局省紀委的接待窗口遞交了《一個全國先進公安局的銳變》和《警徽下的罪惡》二封舉報信,接待的張女士就是省紀委的工作人員,她答覆立即反映給領導。6月19日我給張女士打電話聯繫,她說已給領導彙報過正在辦理中,6月23日我又打電話聯繫省紀委接待窗口,一男同志說:是不是告一個公安局副局長的舉報信?正在辦理,您等著。但直至現在仍然沒有任何組織來調查我所舉報的案件,一個人民警察,一個共產黨員在黨內進行舉報竟然無人問津。
  三、我舉報了哪些內容:
  我的舉報信均是署實名舉報:
  一是《警徽下的罪惡》
  二是《一個全國先進公安局的銳變》
  這兩封舉報信共涉及十六個個案。
  (1)鄔曉輝1998年派警車護送持槍殺人犯馬斌一案。
  (2)鄔曉輝包庇惡勢力主犯謝國利並受賄一案。
  (3)鄔曉輝包庇惡勢力主犯李德生一案。
  (4)鄔曉輝在李兵非法拘禁一案受賄數萬元。
  (5)鄔曉輝私開賭場,阻礙派出所執法,私放違法人員一案。
  (6)鄔曉輝壓案不辦,放縱違法犯罪一案。
  (7)鄔曉輝搞假破案,假追逃,騙取巨額財政經費案。
  (8)鄔曉輝在2006至2008年度非法罰沒300多萬元並私設小金庫等。
  (9)鄔曉輝包庇其弟鄔曉傑犯罪並搶包工程案。
  (10)鄔曉輝在蘇國軍重傷案中,通過鄔曉傑收受賄賂50000元一案。
  (11)鄔曉輝包庇其弟鄔曉傑賭場放高利貸,逼死人命案。
  (12)潢川縣公安局等四例瀆職案及千萬辦公經費開支不明。
  我舉報的上述內容涉及到了潢川縣公安局副局長鄔曉輝個人違法犯罪,涉及了基層公安機關弄虛作假,誤導上級決策,涉及基層公安機關隊伍管理混亂瀆職案件頻發,觸動了涉案公安機關和某些個人的非法利益,同時,被舉報人利用金錢控制了一些負有職責的黨政機關,公理何在?法理何在?黨性何在?
  四、打擊報復我的原因有哪些?
  我認為有如下原因:
  (1)我的舉報揭露了個別公安機關的黑幕。
  (2)我舉報的犯罪人鄔曉輝是信陽市公安局擬提拔的對象,鄔曉輝為了提升大肆行賄,反而為有關領導對他庇護提供了非法利益紐帶,查鄔曉輝即觸動了他們的神經。
  (3)我的舉報及潢川縣近千萬元辦公經費被揮霍,同樣觸及了個別公安機關領導的非法利益。
  (4)只要想辦法對我治罪,封口是最好辦法。
  (5)我舉報涉及眾多社會上犯罪人員,他們因和公安機關個別領導的非法利益關係而結盟,為了互保而不惜作假案對我陷害報復。
  五、被舉報的公安機關和個人採取了哪些手段對我打擊報復?
  (一)是先以「莫須有」對我採取「雙規」措施
  2008年7月25日夜10時許,潢川縣公安局政辦室主任武景成到我家通知我到黨委會議室去談話,我到后,有信陽市紀委一室副主任周啟新,信陽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胡家斌,潢川縣公安局局長潤道宏,政委胡憲成等在場,信陽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胡家斌先對鄔曉輝一案談了幾點,一是鄔曉輝3月8日違紀一案已查清,建議對鄔曉輝記大過處分,二是領導說為了穩定其他案件暫時掛起來不查。我當時說:依據《刑訴法》信陽市公安局紀委應向檢查機關移交案件。這時突然衝進來10餘名武警和市局工作人員將我團團圍住,市紀委周啟新站起來說:「根據群眾舉報和領導簽字決定對你雙規」。我當即駁斥到:「一是我的級別應屬潢川縣紀委管轄。二是我3月以來署名舉報到市紀委,省紀委,你們這是打擊舉報人。三是以什麼理由和事實雙規我?」周啟新主任說:「我們以後讓事實說話,我確實不知道你是舉報人,我也沒聽市公安局紀委彙報過,更沒有看到你的舉報材料。」為此,我拒絕在雙規決定書上簽字。當夜凌晨一時他們用車把我拉到幾百公里以外的一幢樓里,搜去我身上所有物品和皮帶,不提供任何生活用品,派10餘名武警24小時看守。從7月25日夜關進去到我8月1日早晨逃走,沒有一個工作人員對我詢問和調查。7月26日我對市紀委寫了八點要求:
  一是要求市紀委獨立辦案或邀請檢察機關參與。
  二是要求被舉報的潢川縣公安局,信陽市公安局紀委潢川縣公安局副局長鄔曉輝應當迴避對我調查。
  三是市紀委應對我舉報的有關事實予以核實,依據《黨章》和《中國共產黨檢查條例》對舉報人權利予以維護。
  四是市紀委應立即對涉案的機關和被舉報人鄔曉輝立案調查並停職。
  五是調查的機關應明確為市紀委和檢察院。
  六是我舉報信中所涉及的警官不得參與對我的調查。
  七是我要求看我的立案理由和通知書。
  八是對我的家人提供安全保障。
  這八點要求我都是書面的並親手交給了周啟新主任。
  2008年7月28日下午四點,市紀委周啟新主任和一位姓徐的工作人員來到房間,周對我宣布:你舉報鄔曉輝和潢川縣公安局的材料,市委領導很重視,並已對鄔曉輝立案。其他要求暫不答覆。然而我發現調查人員仍是被舉報機關的工作人員,8月1日我決定逃走向新聞媒體和更上一級黨委反映情況。
  8月1日上午6時30分我逃離雙規場所。
  (二)違反《刑訴法》對我上網通輯,被舉報人鄔曉輝組織人員對我住宅,辦公場所進行搜查:
  (1)8月2日下午四時,被舉報人鄔曉輝組織了對我住宅,辦公場所的搜查。
  (2)8月2日下午6時,他們在我的辦公室搜出了公安局給我配發的64式手槍子彈。
  (3)8月2日由被舉報人鄔曉輝及被舉報的涉案警官辦理對我通輯上網,立案單位是潢川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被舉報人鄔曉輝分管刑偵工作,正所謂被舉報人鄔曉輝正辦我的案件。
  (4)8月3日鄔曉輝派舉報所涉及的警官對我進行調查取證。
  (5)8月3日下午3時,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胡家斌,被舉報人鄔曉輝主持了潢川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全體會議,由鄔曉輝親自布署對我調查,會議內容有三條:一是動員全體刑警對陽曉東違法違紀事實進行揭發。二是凡主動能揭發陽曉東隊長的個人違法不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三是只要能揭發陽曉東就算立功表現。逼迫幹警作假證。
  這就是發生在我們共產黨領導下的公安機關裡面駭人聽聞的打擊陷害,被舉報的公安機關和被舉報人鄔曉輝及涉案的公安機關採取法律手段,組織手段,行政命令手段,恐嚇,唆使幹警對我作假證,這也嚴重違反了《刑法》《刑訴法》《憲法》這本身就是犯罪。
  (6)對我上網通緝的三個理由沒有一個理由是合法的,這三個理由是:
  1、包庇犯罪嫌疑人李清海。
  2、私藏彈藥。
  3、雙規期間脫逃。
  說明1:李清海故意殺人一案是1998年的案件,代號為「4.28」涉槍殺人案,為獲取證據破案,我和犯罪分子鬥智斗勇,並使用多名線人獲取信息,去偽存真,當時機成熟后,我利用線人提供的情況,帶領偵查員周晶,趙金志等多人在潢川縣城關航空路「北京飯店」二樓,親自將李清海抓獲,為獲取更多證據,我利用線人洪**,謝**又將李清海一案王成志等多名成員抓獲,成功破獲此案,我們逮捕書上認定李清海為主犯,列為第一被告,此案破獲后,專案組立集體三等功,潢川縣公安局為「4.28」案件破獲專門發了簡報。難道我為了獲取證據破案所採取的偵查策略也算犯罪嗎?!難道我親自獲取證據,親自收集信息親自抓獲李清海也是犯罪嗎?!難道李清海對公安人員的報復也成為我犯罪的理由了嗎?!利用李清海一案作為對我通緝上網的理由,這本身就說明了公安機關內部和黑幫相勾結,打擊陷害真正的人民警察。且這一案件2002年信陽市人民檢察院梁高峰處長親自來調查過。
  說明2:關於私藏彈藥:我是一名現職刑警,我已配槍20多年了,我歷年配發的彈藥沒消耗完結餘後放存在辦公室里怎麼能算私藏呢?!
  辦公室屬於什麼場所?
  說明3:關於雙規期間脫逃,雙規是黨紀措施,不是法律措施,我雙規期間脫逃並沒有觸犯《刑法》,怎麼能作為涉嫌犯罪的理由呢?!
  從上述說明來看,對我「雙規」或採取「上網通緝」都是在沒有掌握任何違法違紀的事實前提下進行的,所有形成材料的時間也都在這兩個措施以後,為什麼不惜違反黨紀,違反法律來限制我人身自由,其中重要一點,就是怕我控告到更上一級黨委,新聞媒體。
  (7)為了尋找我工作上的差錯作為打擊報復的理由,8月3日以來,鄔曉輝開會布置清查我任刑警隊長以來所有賬目,清查我任刑警大隊長以來所有刑事案件,我在想,這種失控的,違法的狀態,難道當地黨委檢察機關都可以熟視無睹嗎?!
  六、對我和我家庭造成巨大傷害
  我入警以來,一直戰鬥在一線上,兩次榮立二等功,六次榮立三等功,榮獲「河南省優秀人民警察」等多種榮譽稱號,我出生入死的事迹在我工作的土地上廣為傳頌。
  1999年我因破案未歸耽誤了為我父親搶救,父親犯有嚴重心臟病,老父親手拿著求救電話撥打我的手機未通時,與世長辭。
  2007年我母親癌症正準備上手術台我聞知命案,立即回到崗位上。
  從1982年入警到2006年每年除夕我都是在崗位上,為對付犯罪分子的恐嚇,威脅我把孩子送到外地上學!
  我想不到我作為一個共產黨員,說了句實話就遭至滅頂之災!
  我想不到我一生出生入死,為了共產黨的事業換來的是這樣的回報!
  我想不到執行法律的人和機關怎麼可以公然違反法律!
  我想不到文化大革命的一切殘酷做法今天又在潢川縣 公安局重演!
  我的家人精神上名譽上受到巨大傷害,如此做法就是要逼舉報人家破人亡!
  因此,我已作好死的準備,即使死也要把真話說出來!
  七、我的要求:
  我想:我不是我自己,我的政治命運也不是自己的,而是屬於那些平凡的人民警察的,他們沒有能寫下來,說出來,但是,我要吶喊出來,我要以一個共產黨員,一個人民警察的良心來說真話,我強烈要求上級黨委就我舉報的案例進行調查,我強烈要求撤銷對我的非法指控和上網通緝!如果依照《刑訴法》規定辦理及依法執行迴避制度,我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主動到人民檢察院。
  
  控訴人:陽曉東
  2008年8月11日
  
  簡 歷
    陽曉東,男,1965年1月30日生,漢族,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潢川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住潢川縣城關鎮躍進東路25號
  1968年至1973年畢業於潢川縣第四小學
  1973年至1975年畢業於潢川縣第二中學
  1975年至1977年畢業於潢川縣高級中學
  1978年11月至1981年11月在中國人民解放軍31631部隊服役
  1982年4月至1989年12月任潢川縣公安局治安股民警。
  1985年至1988年河南省電視大學法律專業畢業
  1990年至1994年任潢川縣公安局南城派出所副所長
  1994年至2000年9月任潢川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隊長
  1998年至2001年河南大學法學院訴訟法專業在職研究生畢業
  2000年9月至今任潢川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
  1991年解救人質,破殺人案榮立三等功一次
  1993年榮獲信陽市政法戰線先進個人
  1995年破獲「8.15」持槍搶劫案榮立二等功一次
  1997年破獲「3.8」搶劫案榮立二等功一次
  1998年破獲「6.21」特大殺人案榮立二等功一次
  1999年破獲李青海「4.28」殺人案榮立三等功一次
  2000年破獲「99.4.26」搶車殺人案榮立二等功一次
  2003年破獲「潢川二陳」系列強姦、騙奸、搶劫案件榮立三等功一次
  榮獲「河南省優秀人民警察」一次
  榮獲「信陽市人民好衛士」一次
  榮獲「信陽市偵查破案能手」一次
  
  原文地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a2a6a7e0100abe2.html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law/1/1073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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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劉銘 發表於 2008-8-13 17:0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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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兩道正在追殺的刑警隊長逃亡日記
  按語:尊敬的百度新聞網,我是河南省潢川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長陽曉東。2008年3月份以來,我先後以《警徽下的罪惡》和《一個全國先進公安局的銳變》兩文揭露潢川縣公安局副局長鄔曉輝的違法犯罪及潢川縣公安局的多起瀆職犯罪,這兩文我都是署真名給河南省紀委、信陽市委書記王鐵、縣委書記焦豫汝、信陽市人民檢察院、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市紀委、公安部反映過,領導的批示都陸續轉到信陽市公安局紀委,4月31號信陽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胡永斌等調查人員到潢川縣調查,5月7號就查明了鄔曉輝私開賭場,暴力阻礙派出所幹警執法一案,但調查組突然中斷調查,並給我答覆「領導安排暫時不查其他案件。」隨後,我舉報的多起案件被泄密。由於我舉報的案件涉及黑惡勢力,涉及地方公安機關弄虛作假貪污國家財政經費以及多起駭人聽聞的瀆職犯罪遭到了被舉報人鄔曉輝、涉案的公安機關、被舉報的黑惡勢力的瘋狂的打擊報復:「黑道」上匿名電話威脅;「白道」上鄔曉輝更是利用偵查權對我手機、住宅及社會關係實施監控,同時又找說客談條件:「只要不繼續告可以給50萬元」,期間鄔曉輝更是利用金錢和多種社會關係擺平了各級領導的批示。直至現在,鄔曉輝及涉案的黑惡勢力成員都沒有得到處理。信陽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洪衛親口給我說:「陽隊長,你一定要注意安全,不是我們不查,有難言之隱。」然而,從理論上講,《憲法》、《刑法》、《刑訴法》、《中國共產黨黨章》對公民和黨員的舉報及權利的保障都有明確規定,但是公然違反法律;公然挑戰正在進步中的中國民主與法治;公開的瘋狂地打擊報復;公開的使用法西斯手段都在陽光下發生了!7月25日夜11時許,潢川縣公安局局長潤道宏通知我到黨委會議室談話,我如約到達了黨委會議室,時有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胡永斌、市紀委一室工作人員周啟新,他們佯裝詢問我舉報一事,突然湧進10餘名武警,10餘名市局派來的警察將我團團圍住,隨即周啟新便說代表市紀委對我「雙規」所使用的手續為潢川縣紀委雙規決定書,我當即嚴斥:「一、這是打擊報復舉報人,有悖法律;二、憑什麼事實對我雙規!」市紀委周啟新竟然說:「我們以後讓事實說話」、「我們有領導簽字」,周還說:「我真的不知道你是舉報人,我沒看到材料,市公安局紀委也沒有給我介紹過。」由於是莫須有,我拒絕在雙規決定書上簽字,並拒絕配合雙規措施,他們把我拖進一輛大巴里秘密從潢川縣公安局抓走。由於這次迫害明顯是以奪取我的生命,對我封口而來的,因此我選擇了必須逃亡。8月1號我從雙規關押地逃走,8月2號潢川縣公安局非法將我通緝上網,8月3號以來潢川縣黑惡勢力經鄔曉輝安排已派二批殺手赴上海、北京等地尋機對我暗殺,我的生命安全已處在極度危險之中。為喚起警察的良心,為追求法律的公平、公正,我已做好了犧牲的準備,同時我將舉報信原文及逃亡日記在網上發布,一旦遭遇不測也可作為證據使用。我更相信千百萬網友的聲音可以吶喊出正義、公平、民主和進步,可以震懾貪、腐,讓我們共勉吧!
  刑警隊長逃亡日記
  7月26日下午六時
  凌晨1時我被信陽市紀委,信陽市公安局紀委周啟新、胡永斌等人以雙規之名帶到這裡來了。我不知道這裡是什麼地方,但從時間上可以估計路程離潢川縣三小時左右。這裡是山區,象是一個度假村,整幢樓都被包下了,我被關押在一樓最裡邊的116房間,看護我的是十餘個武警,帶隊的軍官叫薛書輝,「雙規」派軍人看護我也是親身體會才知道。我身上所有物品,包括皮帶都被搜去,房間大約有十餘平米,每班由三個武警看護,六個小時一換班,床前一個武警,門前一個武警,窗前一個武警,可謂戒備森嚴,全屋有一個立式檯燈約15瓦閃著昏沉的黃光,窗帘緊拉,外面的空氣都很難進來,沒有一個武警敢和我講話,看來是有安排的,一切都顯得那樣神秘、恐怖、寂靜,只有窗外隱約傳來的夏日蟬鳴聲。白天與黑夜已很難分辨了,開飯時間也不固定,飯都是從門縫裡傳進來的,沒有熱水,今天也沒有提供洗漱用品,身上汗氣襲人。我在思考:「雙規」措施已勝過監獄,在這裡一切人身權利都是沒有保障的,或許對一個違紀的共產黨員?!或許對一個舉報人這樣大行法西斯手段?!或許我向黨內揭發違法犯罪觸犯了某些潛規則了嗎?!時間沒分鐘都顯得那樣慢,空氣始終是那樣讓人窒息,我想起了《紅岩》里的渣滓洞。我向武警提出能否放風幾分鐘,經他們請示后沒有得到批准。不知是什麼時間,信陽市紀委周啟新帶著一個自稱姓徐的工作人員來到房間,從他們講話中我知道應是26號下午四點左右了,他們提出讓我在雙規決定書上簽字,我仍然堅持沒有事實依據拒簽。我同時對市紀委寫了幾條書面要求:①要求市紀委拿出雙規我的事實或理由②要求信陽市公安局紀委、潢川縣公安局、潢川縣公安局副局長鄔曉輝等被舉報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迴避對我的調查③要求市紀委和市檢察院作為辦案單位主辦或主導調查④要求對潢川縣公安局副局長鄔曉輝立案並停職接受調查⑤要求見檢查機關領導⑥要求提供生活用品。周啟新主任答覆將此書面要求提交市紀委研究后結果再通知我。我原想正常的詢問工作應該開始,周啟新主任說:「你可安心的在這裡住上一段時間,我們現在也沒掌握什麼情況可以問你的,等調查結果再說吧。」看來他們就是憑莫須有,對一個舉報人,對一個沒有任何違紀事實的中共黨員就這樣輕而易舉的限制人身自由,令我震驚和憤怒,打擊報復舉報人就這樣在光天化日之下進行著!是蒼天沒睜眼,還是市縣兩級黨委沒睜眼,我很絕望,我作為一個中共黨員,作為一個舉報人我的信仰和價值觀受到了挑戰!我想起《哈姆雷特》里的一句話:「活著,還是死去?!」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中。
  
  7月27日
  漫漫長夜在武警的換班聲音中過去了,我知道我又迎來了7月27號的一天,仍然沒有熱水,仍然無人詢問,仍然沒有生活用品,這種環境很能消磨人的意志或者作為折磨人的手段。我思考著我的警察生涯,我思考著我的家庭為著我這職業所作出的巨大犧牲。同時,我思考著我有過錯亦或犯罪?
  我於1982年入警,在血與火的洗禮中,我也從一個年輕警員成長為一名刑警隊長;我曾徒手攀越五層高樓從手持炸藥的殺人犯手中解救出人質;我曾在天山腳國界邊生擒持槍歹徒;我在洶湧的洪水中搶救出戰友的生命;我在熊熊烈火中搶出將燃的煤氣罐,鬥爭磨鍊出來的驍勇與策略令潢川縣黑道膽寒,我出生入死的表現得到了黨和人民的回報,兩次榮立二等功;六次榮立三等功;獲河南省優秀人民警察;信陽市人民好衛士多種榮譽稱號。為此,我的家庭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多年來和犯罪打交道犯罪分子對我恨之入骨,為了安全我把小孩送到外省去讀書隱姓埋名,我妻子上班都經常變換路線,我忘不了我每次外出執行公務,我年邁的白髮蒼蒼的父親都手扶門框目送我不肯離去,二十多年來每個除夕我都是在工作崗位上度過的,在我的親人朋友中間很多人認為我已是人性扭曲的人了!工作、工作、再工作,我的理想主義、英雄主義情結都是以犧牲正常人的人性作為代價的,這些年來,我已無暇顧及家事,更沒享受最起碼的人倫之樂,終於,在我一次解救人質現場無法接聽電話時,我犯有嚴重心臟病的老父親手拿著求救電話撥打我的手機未通時與世長辭!我是真的不孝啊!要說犯罪,對於我的家庭、孩子、老人我是犯了不孝的彌天大罪!我試問:我還要付出多少代價?!我突然想到老舍先生《我的這一生》……
  今天,我寫一首詩給妻子:
  愛妻
  別害怕
  就當我又在執行一次任務的途中
  當然
  對手更兇殘更狡猾
  而且
  披著黨的外衣
  
  愛妻
  別流淚
  就當我太疲倦了
  想睡一會
  當然
  這次是睡在惡魔的刀刃上
  
  愛妻
  別憂愁
  相信真理還在
  即使
  能用我的鮮血
  濺起一朵正義的浪花
  
  愛妻
  要堅強
  去告訴親人
  去告訴朋友
  去告訴人民
  去吶喊吧
  讓他(她)們知道
  河南省有個警察叫陽曉東
  可能變成2008年的張志新
  
  7月28號
  雨淅淅瀝瀝下了一夜,伴著辦案人員甩撲克的吆喊聲我也一夜未入睡。仍然沒有熱水,沒有洗漱用品,被褥散發著汗臭味,武警按時來換班了,今天早晨似乎量大了點。仍無人詢問,想來這次打擊報復舉報人準備得不是很充分。每天大約有16名人員出入這裡,有一輛豫S2729的車也出現在了窗前,今天,武警魄力把窗帘拉開了,我終於可以看到外面雨後的藍天,我好像感覺新鮮的空氣已沁入我肺腑,我渴望著自由,我思念著親人,我想著剛作過癌症手術的老母親身體康復了嗎?剛作過心臟手術的岳父還危險嗎?家裡兩個危重老人令我心憂,繁重的家事愛妻你能擔得起嗎?你們的安全有保證嗎?我十分心焦!
  
  7月29號
  今天全天仍無人詢問,看來他們是準備長期對我軟禁,仍未供應熱水,看來每天只有在進餐上補充水了,鬍子長的很長了,形象已象個老共產黨員了。怎麼辦?就這樣毫無聲息讓他們囚禁在這裡任意編織罪名?不!絕不!!侮辱和傷害定要清算!記得有篇作品這樣講到:「每個時代都有他的憤怒,當這種憤怒積累到一定的時候就要爆發。」我選擇的是爆發,哪怕付出生命。我們的尊嚴,人的尊嚴絕不允許用任何理由和借口去踐踏,他們可以囚禁著我的肉體但囚禁不了我的思想,正義並未在陰陽兩界之間,而在於我們講不講真話,潢川縣公安局弄虛作假騙取巨額辦公經費,潢川縣公安局副局長鄔曉輝的違法犯罪必須得到法律的追究。
  
  7月30號
  今天仍無人詢問,也是我被囚禁第140多小時了,仍未提供熱水,家人送來的換洗服也未提供給我,這種變相的心理和肉體的折磨方式是看不見的血刃。我要求見檢察院官員的要求仍未落實,可以看出違反司法程序辦案,利用雙規來限制人身自由是為編織罪名提供時間。一個被舉報的公安局副局長怎麼如此大的能力擺平省、市、縣三級黨組織?6月13號我即到省紀委信訪窗口遞交了《一個全國先進公安局的銳變》揭露了鄔曉輝等多起違法犯罪,省紀委接待窗口張女士說正在辦理中,怎麼辦到舉報人的頭上來了呢?!省紀委也被鄔曉輝擺平了嗎?!如果真有如此黑暗只有到北京告了。我現在才明白為什麼中國上訪人員如此之多;老百姓告狀怎麼如此之難;一個已被查實違法個案的縣級公安局副局長用什麼樣方法擺平省、市、縣三級紀檢部門;又怎能利用國家的權利,黨的權利把舉報人囚禁起來?!我的心在滴血!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
  
  7月31號
  今天是我被非法囚禁的第160多個小時了,仍然無人詢問,這不是在辦案,這是在非法關押,我決定逃出去,我覺得還有一個希望,那就是我要相信人民,相信通過媒體,網路公開這個發生在民主進步、政治文明、構建和諧社會的中國土地上的打擊報復案件;呼籲正義的人們來關注,關注一下我微弱的聲音,關注一下我受苦受難的家人,如果當我迫害致死的話,人民,您們是最有力的證人和復仇者!
  
  8月1號
  我決定今天逃離此地,逃離這非法囚禁之地。凌晨六時許,武警按時換崗了,轉晴的天已經從窗帘上透出光來,換崗的三個武警分別在窗前、床前、門前的椅子上打瞌睡,因為準備逃離前夜我是和衣入睡的,我從床上起來了,鞋子在前夜也已穿在腳上,我通過攀越打開的衣櫃作支撐從武警的頭上躍過輕輕落在門前,我終於觸到了這個陪伴我160多小時門鎖手柄!打開它,還猶豫什麼,將真相告訴人們的第一關就是打開這道門鎖!8月1號凌晨6時20分左右,我從這間門號為116房的囚室里出來了,我看清了鑰匙牌上寫著「銀杏花園」。6時左右,我順利的打開第二道樓門鎖后看見玻璃大門上掛牌寫著:「此樓已包,謝絕入住」字樣。我逃出來了。
  我撲向樓后的大山,我狂奔著,全然不顧荊棘將我滿臉刺傷流血,我穿過一個又一個湖泊,攀過一座又一座山巒,專利和自由離我們是這樣近又是這麼遠。沒有時間,沒有證件,沒有食物,沒有水只有一個目標就是逃離,就是奔向北京找中紀委,找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就這樣,我在叢林里艱難的前進著,漸漸地聽不到任何聲音,密林深處分外寂靜,數小時的奔走應該是進入大別山了。四十度的高溫,十餘小時沒有飲水,我正處於半脫水狀態,我鼓勵自己堅持找到水源,找到飲用水源就是叢林里生存的第一步。我繼續朝大山深處攀援前進,我的體力幾乎消耗殆盡了,我在岩石和叢林里攀爬著前進。太陽悄悄隱去,夜幕降臨了,突然聽到了潺潺的流水聲奔去,十幾米處一潭碧水靜靜的躺在那裡,溢出的水正緩緩流到小溪去,我跳進水裡盡情的喝飲著,全然不顧濺起的泥沙,就一口氣喝個飽!我這時才發現渾身多出傷口都在流著血,我痛苦著,嚎叫著,大山深處回應著我凄慘的,狼一樣的嚎聲,我在想:朗朗乾坤怎麼容不得一個講真話的警察,我是在逃避誰的追殺和陷害,什麼是政治?什麼是講政治?什麼是法律?誰可以超越法律?
  入夜,山風襲來一陣陣涼意,雨點也隨風飄灑著下了起來,我靜靜地躺在岩石上一動不動,我已經30多小時沒有吃到飯了,我身上僅有的205元錢被市紀委的同志搜去了。況且,這大山深處漆黑的夜是無法走出去的,我就這樣堅持著,餓得太難受了我就喝點泉水,我想,我得堅持到天亮,我得活著。
  
  8月2號
  鳥兒的叫聲把幾乎昏迷的我喚醒,初生陽光透過樹林照在我的臉上,我艱難地慢慢地在岩石上撐起身軀,才發現衣服都被掛破了,傷痕纍纍,我需要食物!我採摘山上的野果充饑,繼續向山裡前進,到了中午我終因體力透支太大昏迷在下山的路上,黨我醒來時已經被一個男青年背到他家門前,從他操著湖北口音來看,我已經出河南地界了。這是一個回家度假的大學生,他留我在他家吃飯,並拿出電腦讓我使用,我告訴大學生我的真實遭遇,我感謝他救了我。由於得到了休息,我的體力得到了恢復,這名熱情的大學生又騎摩托車送我上了107國道並借給我二百元錢供我坐車使用。
  
  8月3日
  8月3號上午我到了上海,到上海后我即先到派出所查公安網,我的預料沒有錯,他們喪心病狂地把我通緝上網,為的是擋住我到北京控告的路。同時得悉,8月3號下午3點,被舉報人鄔曉輝和市局紀委副書記胡家斌在潢川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主持了一個動員揭發我的大會,大會其中重要的一條是:只要你們能揭發出陽曉東的違法違紀,你們1萬元以下的事可以不移送司法機關。在沒有舉報沒有控告的情況下,以組織名義,以命令方式,教唆誘導幹警對我誣陷,這種極端扭曲且只有文化大革命才能發生的事,而今天卻真實的發生在潢川縣公安局。黨紀何在?法治何在?人權何在?!為了不讓我控告,他們意欲置我於死地。我的安全已處於極端危險之中了。
  我要繼續逃亡!我要陸續把真相告訴世人!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6/1/868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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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8-8-13 21:34 | 只看該作者
還是直接報告給溫總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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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家小妹 發表於 2008-8-13 22:2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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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o382 發表於 2008-8-13 22:4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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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不能帶髒字 發表於 2008-8-13 22:52 | 只看該作者
鬥爭很殘酷, 只能支持你打持久戰.
一定要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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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faijus 發表於 2008-8-14 01:46 | 只看該作者
沒有民主和監督
就必然暗無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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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faijus 發表於 2008-8-14 01:47 | 只看該作者
"一把手負責制"下地方暴政
讓正直善良的人們苟延殘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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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鬱的期望 發表於 2008-8-14 15:42 | 只看該作者
不知道胡主席能不能看到這個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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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劉銘 發表於 2008-8-15 15:3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Hanxin 於 2008-8-13 21:34 發表 [河南一警察舉報上級成網上通緝犯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還是直接報告給溫總理吧


不知道胡主席能不能看到這個帖子

沒有渠道啊,胡主席不會看到的,因為國內的各大網站都不允許發布這類帖子。

[ 本帖最後由 劉銘 於 2008-8-15 15: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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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7 發表於 2008-8-15 18:0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0樓 劉銘 的帖子

請問劉銘,這帖子你又是從那裡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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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劉銘 發表於 2008-8-18 10:4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ao7 於 2008-8-15 18:06 發表 [河南一警察舉報上級成網上通緝犯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請問劉銘,這帖子你又是從那裡得到的?


請點擊一樓和二樓的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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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家小妹 發表於 2008-8-18 12:09 | 只看該作者
如果是真的,如果他到北京沒有住的地方,他可以到我家去住,我家可以給他提供吃住。

[ 本帖最後由 鄰家小妹 於 2008-8-18 12: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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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na 發表於 2008-8-18 15:2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鄰家小妹 於 2008-8-18 12:09 發表 [河南一警察舉報上級成網上通緝犯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如果是真的,如果他到北京沒有住的地方,他可以到我家去住,我家可以給他提供吃住。

弱問一下,國內如何瀏覽這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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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一鳴 發表於 2008-8-19 04:55 | 只看該作者
向岳曉東致敬!  希望網友們將這個帖子廣泛轉載,評論,讓黑勢力曝光和被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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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來萬事東流水 發表於 2008-8-19 05:40 | 只看該作者
搞得盡人皆知的後果只怕是又會被「和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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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家小妹 發表於 2008-8-19 06:2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aona 於 2008-8-18 15:29 發表 [河南一警察舉報上級成網上通緝犯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弱問一下,國內如何瀏覽這個網站?

偶怎麼知道啊。發這個貼的人是怎麼知道的呢??他肯定有辦法,問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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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劉銘 發表於 2008-9-10 11:38 | 只看該作者

有了後續

對河南省信陽市公安局紀委的15個追問
關於全國許多報刊、全國各大網站最近聚焦關注的《「黑白」兩道正在追殺的刑警隊長的逃亡日記7.26-8.11》事件,先來看看昨天河南省信陽市相關「權威部門」昨天給出的「權威回復」:
時間: 2008-09-05 16:17:42 來源: 中新網河南新聞

河南信陽:澄清事實依法處理陽曉東案件

  中新河南網信陽9月5日電 據信陽日報消息,近期,潢川縣公安局原刑警大隊長陽曉東在審查期間逃脫後於網上發表《一個刑警大隊長的逃亡日記》等,引起各級新聞媒體和廣大網民的關注。日前,記者就此事分別採訪了信陽市檢察院、市公安局有關部門負責人。

  據信陽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胡家斌介紹,陽曉東,原名歐陽曉東,1960年1月3日出生(后改為1965年1月30日出生)。其先後任潢川縣公安局治安股民警、南城派出所副所長、刑警大隊副大隊長等職務,2000年9月11日至2007年6月13日任該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2006年,因陽曉東在主辦「1997·3·8命案」工作中,存在嚴重失職行為,導致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張某某被法院判決無罪。根據省委政法委查[2006]199號通知及市聯合調查意見,潢川縣公安局黨委於2006年10月20日給予陽曉東黨內警告處分。2007年6月6日,時任該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長的陽曉東在帶領民警前往江蘇省無錫市執行押解任務過程中,因安排不當造成涉嫌系列搶劫案的犯罪嫌疑人鄭某某(網上逃犯)脫逃,陽曉東因負領導責任,於2007年6月13日被縣公安局停止執行職務,不再負責刑警大隊工作,由政治處另行分配工作。

  今年7月份以來,群眾連續到省市有關部門反映潢川縣公安局陽曉東涉嫌違法犯罪問題,有關部門領導高度重視,成立了聯合調查組,於7月25日對陽曉東採取了「兩規」措施。陽曉東在「兩規」期間,於8月1日凌晨6時許脫逃。陽曉東被「兩規」后,群眾對其舉報信件成倍增長,有些群眾甚至燃放鞭炮。

  關於陽曉東於2008年3月舉報該縣公安局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鄔某某問題,記者了解到,信陽市公安局紀委會同潢川縣紀委對舉報情況進行了調查,同時,對鄔某某分管的刑偵工作進行了相關調整,陽曉東所反映的問題目前正在進行深入調查。

  在信陽市檢察院採訪時,該院副檢察長黎衛國向記者介紹,根據群眾舉報和前期調查,市檢察院指定商城縣檢察院管轄此案,目前,商城縣檢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正在對陽曉東立案查處。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記者還了解到,待此案調查終結后,辦案單位將及時向社會公布案件的全部真相。(潘在軍)

+++++++++++++++++++++++++++++++++++++++
對於河南省陽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胡家斌面對全國媒體給出的這份「權威回復」,我們覺得有必要提出幾個關鍵的追問:

1、關於「2006年,因陽曉東在主辦「1997·3·8命案」工作中,存在嚴重失職行為,導致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張某某被法院判決無罪。根據省委政法委查[2006]199號通知及市聯合調查意見,潢川縣公安局黨委於2006年10月20日給予陽曉東黨內警告處分。」我們必需追問:
a、陽曉東「嚴重失職」的具體內容是哪些?
b、相關部門在事後是否有確鑿證據重新確認出「被法院宣判無罪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確實有罪?
c、如果陽曉東真的屬於公務「失職」或「瀆職」,那麼應該屬於行政或刑事追究範疇,又如何僅僅用「黨紀」去處理?換句話說,「黨紀」可以代替行政或刑事么?

2、關於「2007年6月6日,時任該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長的陽曉東在帶領民警前往江蘇省無錫市執行押解任務過程中,因安排不當造成涉嫌系列搶劫案的犯罪嫌疑人鄭某某(網上逃犯)脫逃,陽曉東因負領導責任,於2007年6月13日被縣公安局停止執行職務,不再負責刑警大隊工作,由政治處另行分配工作。」我們必需追問:
a、如此重大的系列搶劫案犯罪嫌疑人鄭某某在押解過程中逃脫,陽曉東的「安排不當」具體體現在哪裡?
b、如此重大的刑事犯罪嫌疑人的逃脫,怎麼僅僅把「領導責任」歸咎到了一個小小的刑隊大隊長的頭上?他的那些頂頭上司的「支隊長、副局長、局長、政法委書記」們呢?又承擔了哪些「領導責任」?

3、關於「今年7月份以來,群眾連續到省市有關部門反映潢川縣公安局陽曉東涉嫌違法犯罪問題,有關部門領導高度重視,成立了聯合調查組,於7月25日對陽曉東採取了「兩規」措施。」我們必需追問:
a、「舉報群眾」屬於哪些人群?
b、為何這些所謂的「群眾舉報」,通通高度集中出現在陽曉東舉報上級之後的7月份?
c、陽曉東舉報該縣公安局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鄔某某,是在之前的3月份,可為何被舉報人沒有被「雙規」,而舉報人陽曉東卻由於那些高度集中出現在7月份的「群眾舉報」反而被搶先「雙軌」了?這個先後過程怎不令人懷疑?
d、「群眾」去「連續舉報」的頻率是多大?數量有多少?舉報陽曉東涉嫌了哪些違法?涉嫌了哪些犯罪?

4、關於「陽曉東在「兩規」期間,於8月1日凌晨6時許脫逃。陽曉東被「兩規」后,群眾對其舉報信件成倍增長,有些群眾甚至燃放鞭炮。」我們必需追問:
a、陽曉東被「雙規」后,「群眾」對其舉報信件如何地「成倍增長」?數量是多少?內容是哪些?
b、哪些「群眾」燃放了鞭炮?燃放鞭炮的「群眾」大概有多少?

5、關於「陽曉東於2008年3月舉報該縣公安局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鄔某某問題,信陽市公安局紀委會同潢川縣紀委對舉報情況進行了調查,同時,對鄔某某分管的刑偵工作進行了相關調整,陽曉東所反映的問題目前正在進行深入調查。」我們必需追問:
a、信陽市紀委會同潢川縣紀委對副局長鄔某某的問題調查的結果是什麼?
b、對鄔某某的刑偵工作進行了怎樣的具體調整?
c、陽曉東所反映的問題正在進行「深入調查」的方向有哪些?

6、關於「目前,商城縣檢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正在對陽曉東立案查處。」我們必需追問:
陽曉東所謂的「徇私枉法罪」的依據是什麼?具體事例有哪些?他「徇」了誰的「私」?又「枉」了哪條「法」?

對於這6項內容共計15個追問事項,我們希望河南省陽市公安局紀委給出具體回答!

在黨中央國務院帶領全國人民共建社會主義法制、推進社會主義民主的今天,全國人民最最需要聽到的,是具體事實,而非空洞辭令!

我們也善意地提醒一下河南省信陽市公安局紀委及其當地的相關「權威部門」,你們必需清醒起來!要知道,你們面對的是億萬中國網民和讀者,在經歷了「周老虎事件」之後的中國億萬網民及其讀者,已經給過類似的「權威部門」一個清晰無誤的概念,任何籠統、模糊、似是而非、甚至是文字遊戲式的所謂「權威辭令」,非但不能令人信服,到頭來,極有可能讓「權威部門」在窘境中越陷越深無法自拔!
http://bbs.dahe.cn/bbs/thread-105924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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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敵小子 發表於 2008-9-10 12:1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劉銘 於 2008-9-10 11:38 發表 [河南一警察舉報上級成網上通緝犯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對河南省信陽市公安局紀委的15個追問
關於全國許多報刊、全國各大網站最近聚焦關注的《「黑白」兩道正在追殺的刑警隊長的逃亡日記7.26-8.11》事件,先來看看昨天河南省信陽市相關「權威部門」昨天給出的「權威回復 ...

現在看來是真假難辨,還是等真正的結果出來再下定義了。我相信這件事既然已經能夠驚動全國,那肯定是誰也不敢把好人當壞人,把壞人當好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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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劉銘 發表於 2008-9-11 10:36 | 只看該作者
還有人懷疑事件的真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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