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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政法委書記建議行人違章罰月工資1/3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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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khg 發表於 2008-7-26 09: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6日01:40  東方網 (來源:信息時報)

  很多市民對紅燈和協管員的警告視若無睹,卻不知道危險就在身邊。 時報記者 杜翠 實習生 朱德文 攝


  □時報記者 張玉琴 童丹 實習生 樊後晚 通訊員 陳毅恩

  昨日上午,廣州市召開整治交通秩序專項行動動員大會,並於昨天開始至9月底結束。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張桂芳要求,此次專項行動全警投入,並用各種手段,對行人、行車違章進行嚴懲。

  「要善於在最大程度上用足用好現有法律」,張桂芳強調,如果一種手段效果不理想,就使用另一種手段;如果道路交通安全法不適用,就從治安管理處罰法上找條款;如果治安管理處罰法還不行,就從民法、刑法上找依據;能合併使用的手段就合併使用,爭取最大的整治效果。公安交警部門還將捕捉交通違法行為現象並拍成錄像,安排新聞媒體適時曝光。

  對行人 闖紅燈跨護欄發現必罰 阻撓執行公務者將嚴處

  「對一些人來說,信號燈、馬路護欄就等於形同虛設」張桂芳說,廣州市每年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致死超千人、致傷超萬人,「還有什麼事故比交通事故死傷的人多?交通事故造成的後果觸目驚心,我們的領導能無動於衷嗎?」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張桂芳在講話中甚至建議,「最好罰他一個月三分之一的工資,這樣就沒有敢再違章了。」他表示,對拒不交罰款的,強制觀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宣傳片;對既不交罰款也不願觀看警示電視的,由民警檢查其有效身份證件,有工作單位的一律將其違法情況如實抄告工作單位;對拒不交納罰款、拒不接受教育、拒不出示有效證件,並採取惡意漫罵、推搡、踢打等手段阻撓民警執行公務的,以《治安管理處罰法》或其他相關法律進行嚴肅處理。

  對普通車 亂停車司機不在一律拖車 需罰款一律按最高來處罰

  酒後駕車、無證駕車、違規變線、違規穿插、違規掉頭、超速、超載等違法行為往往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對這類違法行為,整治行動期間將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張桂芳表示,將見一輛查一輛,徹底打消司機的僥倖心理。同時,加大對行駛中違法行為的抓拍力度,對10個文明路段和100個文明路口,凡是沒有安裝定點拍攝設備的,要全部落實流動拍攝設備。

  「而對行駛中的違法行為,該罰款的一律按頂格罰款,該暫扣駕駛證的一律暫扣,該吊銷駕駛證的一律吊銷,該扣車的一律扣車。」張桂芳表示,如果同時有超速還有違規變線等行為,則會兩罪並罰。而司機妨礙執行公務的,該拘留的一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罰措施凡是能同時合併使用的,一律合併處理。同時,這次專項行動還將重點懲處亂停亂放行為,對司機不在車上的一律拖車處理。

  對泥頭車 非法使用按處罰上限罰 全部要裝GPS定位監控

  由於多頭管理,泥頭車一直沒管住,導致屢屢闖禍,給廣大群眾造成很大負面影響。「多個部門管都管不住,但我強調一點,只要出到路上了,交警就要管。」張桂芳強調,必須要嚴查泥頭車違法行為,並對建設工地、用車單位一起抓。他還表示,有些地方的泥頭車管不好,就是因為有些領導內外勾結,拿了別人的好處,而沒有去管。他表示,在執法過程中,一旦發現建設工地、用車單位使用非法泥頭車的,除了按有關規定的處罰上限予以罰款之外,還將追究建築工地、用車單位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同時,張桂芳還要求各相關部門加快推進泥頭車全面安裝GPS定位系統工作,加強對泥頭車使用的監控。

  對特殊車 違章三次不得再當領導司機 查軍車請部隊武警一起執法

  在以往的交通整治工作中,特殊車輛的處理一直是一個讓人頭疼的問題,特別是假軍牌、套軍牌和故意遮擋車牌的行為,群眾很反感,負面影響大。「這次的行動,對黨政機關車輛違法行為也要嚴格管理,嚴肅處理。」張桂芳表示,對軍警車輛違法行為一律通報車主單位,處理情況及時反饋交警部門。「領導的車也不例外,如果領導司機違章三次被抓,將不得再做該領導的司機,坐在車上的領導也要負相關責任。」

  此外,張桂芳建議,在整治行動的兩個月期間,請廣州警備區和武警廣州支隊抽調專門人員支持交警工作,可考慮每個交警大隊派2名部隊糾察人員,和執法人員一起辨別。


對非法營運車 違規上路拉客者堅決查扣

  目前公交中小巴開行遇到了非法營運的衝擊。調查顯示,廣州市已開通的50多條公交中小巴線路中,至少有30條線路受到非法營運車輛的擠壓。這些非法營運車輛不僅威脅居民出行安全,同時還帶來嚴重的治安隱患。

  對此,張桂芳表示,公安交警部門要安排專門力量,發現違規上路拉客的車輛要堅決查扣。另外,張桂芳還要求,要大力整治摩托車、電瓶車、電動單車、機動三輪車和人力三輪車非法搭客。他要求,對利用摩托車搭客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電瓶車、電動單車、人力三輪車違法上路、非法搭客的,逮住一輛查扣一輛;對自行車、人力三輪車違法加裝動力裝置的,也要堅決查處。

  對殘疾人車 運營且屢教不改收回車輛

  現狀:「殘疾人三輪車本來就是給他們用於代步的,但現在卻大大變了樣。」張桂芳說,中心城區禁摩以後,殘疾人三輪車違法現象較為突出,甚至外地的殘疾人三輪車也開進廣州搞營運。

  張桂芳表示,市殘疾人聯合會要切實擔負起主管責任,迅速開展對殘疾人的專項教育工作,教育他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對私自改裝增大馬力、搞非法營運、轉租轉借牟取利益的要依法糾正,屢教不改的要收回車輛,絕不能放任不管。

  對小學生 違章行為納入綜合考評

  「市教育局要把整治要求通知到每一個放假回家的中小學生,中小學生違章行為也要納入學校綜合考評內容。」張桂芳指出,各中小學校要全面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動員中小學生監督家長和親友自覺遵守交通規章。

  現場整治

    行人違章查身份證很難辦

  昨日,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流花大隊針對火車站附近殘疾人用車、非機動車和行人的違法情況,進行了專項整治行動。

  設置殘疾車輛登記表

  下午4:30左右,一個無牌無證的三輪車被執法交警扣壓,車主鄭先生身上還插著導尿管。鄭先生說家中只有一個70多歲的老父,自己又無生活來源很無奈。昨日的站前路,除了執法交警外,記者發現便衣也加入了交通整治大軍中。記者訊問得知,原來是交警支隊戰訓部的民警,他們與巡警配合整治違章行為。據了解,這種軍團式作戰將經常運用到交通專項整治行動中。

  近期開始,流花大隊採取一種新方式來治理殘疾人用車。流花大隊文書許偉銘手裡拿了一本整治殘疾車輛登記表,登記表中已經登記了107輛殘疾人車車主的基本資料和照片。記者看到,登記表中詳細地列出了姓名、車牌號、車主號碼、身份證號以及車主照片。據介紹,這些登記在冊的殘疾人用車基本都是交警在路面巡邏時發現已經非法安裝貨架,或者涉嫌非法載客、貨的車。如等級在冊的殘疾人車再次被查處,將把資料報給殘聯,在該車主對車輛年審和更換車輛時將設置障礙。

  查行人身份證難度大

  行人違法如何處理?昨日,記者在站前路上看到行人無視紅綠燈和過街天橋的存在,直接從馬路上橫穿過去。現場執法交警略顯無奈。其中一個交警告訴記者,處理一單行人違法至少需要20分鐘左右。根據規定,遇到不願意交罰款、不願意看錄像的行人,交警需要請其出示身份證或工作證,記錄后將通告給其單位點名批評。但在操作起來卻遇到不少困難。一位交警告訴記者,曾經遇到一個違法行人質問「為何要給你看我的身份證?」「交警不是警察,有何權力?」有些行人是個人戶或打工仔,通報其單位也起不到什麼有效作用。

  昨日的整治主要是針對三輪車、殘疾人用車的非法營運、自行車私自裝動力裝置,遇到違法者將給與50元罰款。手推車上機動車道行駛者直接沒收。來源: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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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8-7-26 19:42 | 只看該作者
2個人一違同樣違章
一個被罰為0(無業)
一個被罰3千

官員貪污受賄為什麼級別越高
判刑越輕呢?

這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行人違章如何判定?

這樣的法盲該下崗了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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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333 發表於 2008-7-27 08:20 | 只看該作者
領導司機可違章三次才受罰為什麼?頭上有角?!領導司機違章二人同車罰領導千元,司機扣照一月。負擔司機扣照后一應生活費用,不得報銷。均有領導自負。因無領導授意司機那能違章。領導應是遵紀守法的典範,做不到便是失責。行人違章後果自負!死傷自理,物損要陪。無錢交納者以勞役抵償。此方法以電視、報刊廣為告之後執行。路口執行交警遇無身份證或不配合不交證即招警車帶走處理。拍照存檔。假軍車、警車一律沒收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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