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鑒於很多基金都投資於難以賣掉、流動性不佳的資產,因此一些撤資要求可能會在未來的幾周中被拒絕。法律專家說,一波訴訟潮可能會隨之而來。律師事務所Davis Polk & Wardwell代表對沖基金的律師利奧•蘭達(Leor Landa)說,限制投資者撤資使得基金經理和投資者之間的關係變得棘手,並且常常是基金即將崩潰的開始。
Aris Capital Management的主管詹森•帕帕斯塔夫洛(Jason Papastavrou)的看法則不同。他說,許多基金經理錯誤地認為,如果能給他們一些時間,這些投資就能夠收回,但大多數情況下結果並非如此。帕帕斯塔夫洛2005年6月在Ritchie Capital開始虧損前不久就套現離場了。Aris Capital Management是一隻投資於其他對沖基金的對沖基金。
儘管深感不滿,但投資者並沒有多少切實可行的其他選擇,2006年10月,這個計劃以多數票獲得了批准。
就在似乎躲過了一場災難的時候,另一項投資又出現了問題。里奇曾從賓夕法尼亞州人壽保險商Coventry First LLC那裡購買了大量壽險和解合約。這是老年人向投資者出售其壽險保單受益權的一種做法,這樣當賣方亡故后,投資者就會獲得其中的賠償。與此同時,投資者也要承擔保費的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