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誰擁有大陸架呢?這個答案很顯然,而且有法可依。1958年聯合國「大陸架」公約(Convention on the Continental Shelf)規定沿海國對大陸架行使專屬主權,不經沿海國同意任何人不得有所主張。1980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取代了1958的公約,但基本精神不變。沿海國對大陸架的非活體資源具有排他的專屬權,不允許他人分享。值得注意的是,大陸架自然延伸可以超過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範圍,聯合國規定的是350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