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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邊婦人的再思 (約翰福音四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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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ebo0908 發表於 2008-4-17 07:2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井邊婦人的再思 (約翰福音四1-42)
唐崇懷

  近日閱讀一本書題為《我也是井邊的女人》乃一位台灣婦女王愛敏姊妹,赤裸裸、血淋淋活生生的見證。題目提示此人如何敗壞墮落,但在神奇異恩典的遭遇得著拯救改變,更蒙神重用後來竟成了多人的祝福,叫美國許多無家可歸的人得衣著溫飽,深受愛戴成為美談,更受邀亞洲各國見證主恩主愛,甚為感人。
  其實,任何接觸過福音的人,一聽到井邊的女人,徑自想到她是一個深陷罪海、荒淫無著的撒瑪利亞壞女人,活在罪中,一嫁再嫁,最終罪大惡極只好淪作半個夫人,緣(顏)面掃地。但奇妙的竟在福音的大恩里遇見了耶穌,生命有了極大的轉機。這就是福音!
  然而,若我們能稍微看深一點,我們不難發現這樣的解讀難免帶有成見,有些偏激。這種解讀雖然帶著較重的福音救贖大能意識,但在某種程度下竟是無意的局限了福音的對象,認定福音只是為壞人而備,忘卻了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拯救一切相信的(羅一16),即使我們沒有敗壞到那種程度,畢竟還是需要基督福音的救助。
從井邊女人的經歷中,我們看到不單是罪大惡極,生活道德敗壞才需要耶穌。福音的信息本是為天下萬民。因為實在說來,人人需要耶穌。人人都可從這位井邊的女人身上看到自己。耶穌和她的談論正像一面鏡子,照到我們生命的深處。這女人到底是怎樣的人。

一、        打水的人

根本上來說,我們都像這婦人是-個打水的人。
  人人需要水才能生存,雖然未必人人都需要去打水,但從這女人在正午的時候來打水說明可能是:1.她是個平凡的老百姓,生活很平凡並不富裕。過著的日子只是一日過一日,自食其力。2.一般人都在清晨或日落打水,她竟是在正午來打水,除了可能是當時之急外,也可能是為要躲避眾人眼目,在沒人打水時來打水。其實,我們都需要水,也都得打水,歡喜不歡喜總得打水,總之就是為了「活」著過日子。
  有些人生活平順,按序按例,早上、黃昏打水,日出而耕,日落而息,雖是平凡但過日還算寫意,無差無錯。有些人陽錯陰差,處處碰壁,但總歸人還得活下去,就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還得去打水。就如這位女人,日中正午,雖不得已,還得前來打水。
  耶穌說:喝了這水的人還會再渴。這正是人生的寫照,人的需要,工作事務總似乎是不完不了(做也作不完),就是不想做,還得要做。真如摩西所說,人一生的日子是七十歲,若是強壯還可以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只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詩九十:10)我們的日子真像是打水的日子。

二、複雜的女人

當神造人的時候,非常單純,但自從先祖犯罪以後,人的生命和生活都越來越複雜了。當人與神的關係絕裂以後,人與人,人與物,甚至人與自己的關係亦隨之受了危害。從這位井邊女人的舉止言行,我們看到她生命生活中複雜的一面:猶太人、撒瑪利人群族之間的關係,社交的關係,宗教情操之間的關係等等都顯得不那幺單純。在她與耶穌談話中暴露出了心中的辛酸苦辣貪婪和不誠注。從宗教的背景來說,作為撒瑪利亞人,將宗教的工具化己成了慣常例事,從社會和人際的關係來說,她多次的婚變自然成了她生命複雜的主因。
  其實,人的生命本來就不簡單。千頭萬緒,其中最大的原因豈不是生命沒有目的,生活沒有中心;人與人之間更沒有共同的軸心。當我們以人為本時,人的生命自然成了複雜沒有頭領,亦沒有頭緒。

三、悲苦的女人

  耶穌對女人說:你說沒有丈夫,是不錯的。你已經有五個丈夫,你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你這話是真的。(約四16,17)許多人根據這話斷定這女人是一位不道德的壞女人,不會是良家婦女。 她行為敗落,婚婚離離,一嫁再嫁,若非在此遇到了耶穌,終必害人害己,罪當萬死。
  然而我們若肯冷靜思考一下,必可看到這事的另一角度。這女人未必是壞女人,但必是一位悲慘痛苦的女人。這正是我們每個人的寫照。
  人看人只能看到外貌,也以外貌取人、評人,很明顯這女人不會是妓女,她只是一位有過五個丈夫的女人,而現在的丈夫還不是她的。耶穌的這些談話並沒有帶著責備的口吻,卻竟是滿對她悲情的體貼和憫恤;除了指點出她的苦境和需要外,更是指出迷途回歸的途徑。
  其實,我們大致可從「丈夫」一詞得著一點解讀的亮光。耶穌說她有過五個丈夫,現在有的還不是她的,字裡行間說明了幾件事。
首先,她絕不會是風月女人,:「丈夫」這詞表明了有正當關係。雖然現在有的不是他的,但仍不含有淫亂的關係;最多當是理解為定情性的同居關係。
我們知道猶太人的婚娶夫妻關係習俗異於羅馬人和希臘人。 猶太人視婚娶甚為隆重。
  再看撒瑪利亞人的習俗背景。由於他們的祖先血統不夠純粹,再受猶太人的歧視,因而甚為保守,儘力持定余剩擁有,不論傳統習俗特別敬重。時至今日,撒瑪利亞人比猶太人更為保守,他們通常不與外人通婚。為此,從這個角度來看這女人, 我們可以肯定她絕非壞女人,我幺只能說最多只能說她肯定是一個悲苦的女人,生命帶著沉重的負荷重擔,正如任何時代的人。外表看來似乎是作了一些反倫理、不道德的事,但深入了解一下,許多時候,真情的探討顯明人的生活竟然是因無窮、無能和無奈所造成。注 這時候,除了給於同情外,我們還能論斷評判嗎?
  依據猶太地當時的習俗,婦人不作妓女,在正常狀態下,再婚再嫁,有多種可能,若非喪偶,應是被休,或是異離。還有一個更大的可能,這婦女患有頑疾最後被棄。總之都是一位被邊緣化的人物,在人類文化學的背境和立場來說,這女人的生命形如困於死陰幽谷、無奈的羔羊。所以當主說:人若想喝我所賜的水,必不再渴時,她就即刻求主將這水賜給她!(四15)這表明了她的處境情詞逼切的苦情。

四、神所眷顧的女人

  聖經明說:耶穌「必須經過」撒瑪利亞,並加註說明這乃有反當時慣例常情。其實福音書中的「必須」一詞意義深長。它顯明了神的恩眷旨意,聖經講到神的恩典是常用「眷顧」一詞明祂的行動是一種附加性的探望和到訪。主耶穌謙和的「來到」了這婦人的居住地,坐下與她交談(四:6, 27)何等的眷愛體恤。
  在耶穌和她談論中,我們又看到了基督的忍耐和諄諄導誘,了解她生活上的苦境,和她談到心靈深處的慘痛,從宗教虛偽的謊誕談到真正的敬拜,這豈不都是讓我們看到主的眷愛和顧惜?對這樣一個邊緣群族中的一位微不足道的邊緣人物,主有會有這樣的耐心,原因只有一個,讓人看到一百隻羊,即使只是迷失一隻祂還會顧惜。 為這孤單迷失的羊,盡一切力量,付出一切的代價去尋找它,將他扛在肩頭上,把他帶回,讓神的家人,天上使者可以一同歡樂。
  我們豈不也是這樣的蒙恩得救?我們的主不看背境,不理你的既往,只看你的現在苦情。祂是曾從天上垂看,眷顧以色列人,知道他們苦情的主(出三25)。

五、神所重用的人

  在一般的常識中,用人應當得當,也應當得體,這樣方能事半功倍。用人不當,費財力,難成大事;遣人任才,非同小可,神既然要讓祂的救恩福音傳遍天下,理當大事鋪張。欲善工必先利其具;然而從聖經中,我們竟然看到神不但選用了好多賢能大智,但祂亦選用了軟弱的,卑賤的,被人厭棄的,無有的(林前一27)。祂選用了妓女喇合,孤女他瑪,賤婦拔示巴,外女路得,也選召了趕牛的以利沙,看守桑樹的阿摩司,伯利恆野地看守羊群的貧苦牧人;在此他竟然選用了這位無名的井邊女人!不但在與她談論活之後,讓她飲於這活水,接著讓她成了福音的使者,更借著他讓敘加全城的人都聽信了福音;最後,更為證實婦人的見證在敘加住了兩晚。信的人就更多了,這一切成了歷代信徒的名談
  根據教會口述傳統,這女人原名波提妮(Photini),東正教稱她為素拉娜(Svetlana),享有使徒之尊。在耶穌復后受洗,熱心福音,腳蹤遠至迦太基、士每拿及小亞細亞各地,最後在那裡殉道。有五女二子皆忠於福音,都殉道而死。東正教定2月28日紀念她。在俄國東正教里成為美談。

結束的話 

  從一位無名小女子,一個邊緣人物,背景不好,生命生活複雜、悲苦難名,但因蒙神眷顧,終蒙神重用,絕非偶然。那天她在井邊打水遇到耶穌,飲足主所賜的活水,又成了活水之泉,至死忠心事主,除了用神跡二字形容以外,難以別話形容。這正是福音的內容和大能。因為耶穌基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前一15)願神呼召,讓我們蒙恩、歸主,肯定我們的地位,成全祂的旨意在我們的生命中。
2008年3月29日
馬尼拉、菲律賓福音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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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yuebo0908 發表於 2008-4-17 07:37 | 只看該作者
我們相信大家對這經文很熟,但對這經文的見解,也常常局限在因婦人的改變,因耶穌的傳道。婦人生命改,讓更多人信主。這文章確給了對這經文重新的思考與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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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8-4-17 10:33 | 只看該作者

歡迎弟兄/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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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08-4-18 20:5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 yuebo0908 的帖子

謝謝約伯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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