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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ebo0908 發表於 2008-3-18 13: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請問上帝是不是因人的行為而施行報應?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麼我們可借著好行為來得救,為什麼還要信耶穌呢?

    答:上帝告訴你他要照你所行的來給你報應,那是真的。但是你行得多麼好,是人看你好,上帝看不夠好,所以你怎麼好都不能得救,如果都得救,耶穌不必這麼辛苦來世界。就因為你怎麼好都不夠得救,所以耶穌到世界上來,為你、為我而死。世界上許多好人,他們的好是應當行善,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是照上帝的形象樣式造的。但用我的好行為來換取救恩是不可能的。為什麼呢?因為在神面前,我多麼好都不夠資格。天下沒有一個人沒有罪的,所以孔子自己說:「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又有古人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這些都是聖人講的話。聖經中約伯說:「我的罪高過我的頭」,大衛說:「我在母胎中已經有了罪。」這些話都是最偉大的人講的。保羅說:「在罪人中我是罪魁。」偉人、聖人都講這種話。但耶穌基督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因為他是無罪的,所以他作救主,不是作教主。教主是「教」,救主是「救」。

如果上帝是慈愛的,為什麼容許罪惡與苦難的存在?

    答:讓孟子來回答吧!孟子說:「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心志受苦,身體勞力,才能夠作大事情。孟子從普遍啟示中把人的受苦與天意連串起來。

    上帝若愛人類,為什麼還讓苦難存在呢?沒有苦難的民族,不能產生偉大的思想家;沒有經過苦難的人生,從來沒有真正的了解價值與尊嚴。苦難雖然折磨人,神還是有公義在他身上,神會給那些受不義待遇的人特別的安排,苦難的存在對整個人類有一些良心的刺激作用,使人反省。

犯罪是個人的事,為什麼說亞當墮落之後面使人類陷在罪中呢?亞當的罪算在每個人身上,是不是合情理的?

    答:發問的人是不是要抓上帝來罵才甘願?德國有一個叫John Sebastian Bseh,(巴哈),他的父親也是Bach,他的兄弟也是Bach,他也生了一大堆Bach,這Bach的家庭是世世代代的。父親有音樂細胞,兒子也有音樂細胞,你同意嗎?如果有人稱讚你像你爸爸一樣聰明,你就贊成說,有其父必有其子。但是如果你爸爸不好,你也遺傳不好,你就不贊成了。好的要,不好的不要,這就叫罪了。所以你發這個問題就證明你是罪人的後代,這已經是不義的表現了。

    什麼是合情理的呢,犯罪怎麼會合情理呢?其實事實就是如此,當你母親懷胎時,你的母親亂吃藥.你就可能變成殘廢,我們不能逃避這整個的責任。但是我不願意解釋原罪的遺傳是透過性的關係留下來的,那是奧古斯丁的解釋法。而正統的基督教的解釋是:亞伯拉罕是我們的代表,所以我們是在講代表性裡面應當把罪定為原罪。

    舉個例子,日本天皇打電話到廣島去,沒有人接聽,他很生氣,再打,仍然沒有人接聽,後來有人來了,報告說廣島已經被美國的原子彈炸平了,人都好象變成肉了,燒焦了,房子倒了,你快投降。後來天皇投降了:「我,日本天皇,宣布投降。」是不是他個人的事情,可以說「日本人都沒有投降,你自己去投降吧。」不能的,一位天皇投降,全日本人也一起投降了,因為代表性。同樣的,當亞當向罪投降的時候,全世界的人都向罪投降了

我對自由意志與預定論感到矛盾。請解釋。

    答:我先講一個故事,有一個人在一間房子睡覺,睡到一半時,房於失火了,火勢很猛,他還在熟睡,而且正在夢見他在游泳,外面是大火,夢中卻是冷水,很舒服。他的朋友跑來喊:「著火了,快出來啊!」他好象聽見,又好象沒有聽見,因為睡覺的時候是把耳膜關起來,雖然關了卻沒有鎖,還能讓一點點聲音溜進來。「失火了,快出來!」游泳沒有游完呢!「很熱啊,火要燒死人了。」「水很冷啊。「這個時候不是自由意志的問題,是什麼呢?是睡覺的問題。而你一直喊一直喊,他終於醒過來了,他發覺沒有冷水,只有悶得不得了的二氧化碳,他就沖了出來,這就是自由意志了。

    所以在你還沒有自由意志志行動之前,要先有個預定,就是主動的恩典臨到,然後進人時間裡面的行動,使你已經被罪破壞了的意志回復正常的功能,只有你的意志被正常化后,你才能採取正確的行動,所以恩典是先於你的決定,而你的決定是在被正常化后才能產生出來的。所以預定並不是殺死你的決定,但你不能產生決定是因為你根本就已經死在罪惡中間,因此連叫你活過來也是上帝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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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3-18 18:15 | 只看該作者
謝謝弟兄的轉載,很好的帖文。

其實人的自由意志,也至少有一部分屬於奧秘,我們不可能完全得知神為什麼把自由意志給人。但是聖經的教導清晰可知,如果我們濫用自由意志,就不可避免地必須承擔其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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