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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加拿大移民五年住滿兩年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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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08-1-19 22:2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加拿大政府要求移民五年住滿兩年,才能保持楓葉卡持有人的身份。政策解讀、準確理解規定內容非常重要。

五年住滿兩年的規定的理解
  加拿大新《移民及難民保護法》第28條規定:一個永久居民,在任何一個五年時間以內,必須有兩年的時間居住在加拿大。根據法律規定,只有以下三項途徑可以滿足這一要求:

  (1)、 本人實際在加拿大居住;

  (2)、 陪伴有加拿大國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此時,在境外居住的時間被視同為在加拿大居住)(注意,在海外陪伴有加拿大國籍的子女則不能算);

  (3)、 為一家加拿大公司或加拿大政府機構在海外工作(此時,在境外居住的時間也被視同為在加拿大居住).

如何計算五年的時間?
  首先,不是從移民報到的時間起算。

  其次,也不是從拿到楓葉卡的時間起算。

  法律規定,五年的時間段,只能從您每次打算進入加拿大國境的那天(或是您提出楓葉卡的申請的那天)起算,倒數回去五年。只要您能證明在這個五年段的時間裡,您通過以上所說的三種辦法之一,滿足住滿兩年的要求,就沒有問題了。

  例如,某人是1998年移民報到的。2004年10月,獲得了楓葉卡。如果此人在 2005年6月回加拿大時,移民官要問的問題是,從2005年6月起算,倒數回去五年,是否有住滿兩年。(移民官不是從此人獲得楓葉卡的日期開始,即從 2004年10月開始,往後計算,算到2009年7月,要求此人在此段時間內住滿兩年的).

  另外明確一點:坐移民監,滿足五年住滿兩年的要求,不是主申請人才有的義務,也不是家庭成員才有的義務。是每一個永久居民都有的義務。所以,是不能代替的。誰住滿了,誰就維持住身份。誰沒有住滿,誰就喪失身份。不能替代。也不能由一家出一個代表完成。

  五年中不住滿兩年,移民身份可能喪失。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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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uhaijun 發表於 2008-1-20 09:27 | 只看該作者

到加拿大不滿五年呢?

若新移民登陸不到兩年就回去幾個月,那如何滿足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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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le9184 發表於 2008-1-22 10:41 | 只看該作者

計算5年的方法-----補充一點

如果往回算不足5年,要看是否有可能呆滿5年.----這適合報個到就走的.

[ 本帖最後由 angle9184 於 2008-1-22 10: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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