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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話「莫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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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hong 發表於 2008-1-15 14:1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重話「莫需有」

      
  看這篇文章,先別讀題目。

    歷史上被冤殺的忠臣不少,奸臣也比比皆是。有忠臣就必然有奸臣,就如有貓就有老鼠。然而提起最出名的對頭,非岳飛與秦儈莫屬。其實,比岳飛下場更凄慘的忠肝義士也大有人在,殺頭的有,車裂的有,千刀萬剮的也有。岳飛是因一杯毒酒到在了風波亭。後人覺得岳飛是中國歷史上天字第一號的大冤案,除了那十二面金牌,就因拜「莫需有」這句話所賜。

    專家考證的解釋也好,民間認同的也好,「莫需有」都是一句很無厘頭的話,反正是說有就有,說沒有就沒有,不需再費口舌。現代人把周星馳捧為後現代的解構大師。其實向祖宗學學吧。一句話,既關人命,又隱真相,既懵了當代人,又引起後世的關注,還把自己的委屈藏在裡頭,更妙的是讓你聽得似是而非,各自領會。

    真相呢?真相在西子湖畔,岳王廟中,一塊黑色的石板上:

      拂拭殘碑,敕飛字、依稀堪讀。慨當初,倚飛何重,後來何酷。豈是功高身合死,可憐事去言難贖。最無端、堪恨又堪悲,風波獄。
    豈不念,封疆蹙。豈不念,徽欽辱。念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載休談南渡錯,當時只怕中原復。笑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欲。


     這是明代文徵明的一闋《滿江紅》。隔代修史,千古論人。後人對這闋詩詞的評價很高,可說是月旦這一歷史的扛鼎之作。似乎是把這事件的背景,真相,緣由都一語道穿。殺人者,皇帝老兒也。清人毛慶臻(zhen)在《一亭考古》的評論是「此誅心之論」。

    戰與和只是一個國家乃至民族的生存技巧問題,何時戰,何時和因具體情況而定,並無和就是賣國的絕對真理。說秦儈裡通外國,是漢奸、賣國賊實在是查無實證。但這種抹黑人格的手法到現代也似曾相識。那位曾高居共和國元首職位的二號人物的罪狀不就是「叛徒,內奸,工賊」嗎?秦儈是主和派卻是不爭的事實。北宋徽欽二帝之時國事糜爛,金人入侵,秦儈在朝中慷慨陳詞,為立張邦昌之事還觸怒了金人,贏得大家讚揚,為此被滅宋的金兵擄去北方。身陷金國之時,他被發給金國重臣完顏昌(撻懶)為奴僕,后逃回南宋。在北方生活的幾年,秦儈對金國的情況是有了實際的體驗。也看到了對方的實力。可以說是知己知彼,所以回宋后便力主和談。主戰派在大眾的心目中是賺了便宜的。因為他可以慷慨激昂,激動人心,容易鼓動起群眾的情緒。但在不了解實力的情況下,這種激情卻是有巨大的殺傷力的。就以一百五十年後蒙宋聯合滅金一事為例,時移勢易,蒙古大軍的崛起已勢不可擋。而南宋為了報金國的一箭之仇,與蒙古軍隊聯合發兵,滅了世代的宿敵金國。卻沒想到唇亡齒寒,讓騰出手來的蒙古人一個掉頭南下,風雨飄搖的南宋就徹底壽終正寢了。而主和派就如保險公司里的精算師,必須權衡雙方的實力,一分一厘地計算著得失。還要承受大眾鄙視的目光。

    秦儈主持了兩次的宋金和談。紹興七年撻懶在金國主政,八年秦檜在宋國主政,雙方開始了議和談判。條件:
  1、宋向金稱臣,許每歲銀五十萬兩、絹五十萬匹。
  2、金將原屬宋的河南、陝西等地交還給宋。
  3、金將宋徽宋的棺材,欽宗、韋后(高宗生母)交給宋。

    南宋將收回的開封(原北宋首都)改為東京,將洛陽改為西京,均派人員駐紮。然而協議尚未執行完畢,金朝的撻懶被完顏宗弼(兀朮)推翻了,罪名就是撻懶是個賣國賊!世人說秦檜投降了撻懶賣宋國,把自己的主子也談成了賣國賊,那也太抬舉了秦儈了吧。金宋由此烽煙再起,金兀朮從奪東西兩京,最後被宋朝五路大軍死死頂住。於是雙方在紹興十一年再次議和,條件為:
  1、宋向金稱臣,歲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
  2、雙方以淮河為界。
  3、金交還宋徽宗的棺材和韋后。

    紹興十一年十一月議和成功,十二月岳飛被殺。

    宋高宗要殺岳飛,歷代的考證給了幾條理由:
     一)自成一軍,功高震主。連金兵都說「撼山易,撼岳家軍難。」可從來沒提過韓家軍,張家軍,趙家軍。
     二)干預朝廷上的立儲大事。宋紹興七年,岳飛曾奏請立儲之事。岳飛本身有能力對高宗的地位構成威脅,做為擁有眾多兵馬的武將參與立儲之事確實是超出了一個武將的範圍。就等於現在的一個軍區司令上書總書記,要求指定下一任的接班人。就算是善意也讓人猜疑了。
     三)力主直搗黃龍,迎取「二聖」。這一點有點含糊,很難說得清楚。可以先比較一下第一次和約與第二次和約的區別。第一條都要向金稱臣,這是那個年代弱國與強國交涉的國際慣例了。唐太宗的「天可汗」可是比得上現代英聯邦國家的大姐大英女皇的。錢財相對第一次是少給了一半。第二條收回的土地也少了,錢財有數,土地無價啊。但總體來說還是比現行控制的領地範圍增加了,只是比第一次和談的土地減少了。第三條與第一次和談最大的不同是,死了的皇帝和當今皇帝的母親都交還。但活著的先帝就不交了。但到底是金朝不肯交還是宋朝不想要呢?天曉得。如果活著的先帝也回來,那麼擁護先帝復辟的是精忠報國,忠於當今皇上的也是報國精忠。誰坐皇位就要看文武群臣的意見了。岳飛若把二聖取回,取的天大的功名后,是否還會出手料理既是皇家骨肉,又是家國大事的皇位之爭呢?

    歷史不會給你假設的機會,但會給你一個例證。明代土木堡之變,明英宗被俘。兵部尚書于謙、吏部尚書王文等擁立皇弟郕王朱祁鈺即位為景帝,遙尊英宗為太上皇。也先軍用英宗為人質,急攻於北京城下,于謙帶領軍民奮起反擊,保衛京城。也先的部隊受到夾擊,勒索不成,於景泰元年(1450年)釋放英宗,後為景帝幽禁於南宮。景泰八年(1457年)正月,朱祁鈺病重,武清侯石亨、太監曹吉祥和左副都御史徐有貞等密謀發動政變,擁立英宗復辟。不久于謙與王文以謀逆罪被殺,史稱「奪門之變」。于謙與岳飛同樣是官拜太子少保。

    但當其時,和與戰就是兩條道路的鬥爭,要實行自己的策略,那就必須要力壓對手的力量。但秦儈是否非要殺岳飛不可呢?岳飛戰功顯赫,對國家是有大貢獻的人,殺他是犯眾怒的事。另外秦儈長年是站在宋金談判第一線的人,對於能戰方能和的認識比誰都深刻。雖然說已經締結了第二次的和約,但誰敢保證不會再有變卦。有岳飛這樣能征善戰的岳家軍,絕對會增加宋朝在談判中的籌碼,保證和約的順利執行。就連民間演義里都說秦儈對殺岳飛是頗犯躊躇的,只因他夫人的一句話讓他下的決心。不過夫妻間的悄悄話,誰能聽得那麼活靈活現呢?要知道,中國歷史上的昏君奸臣,身邊必有紅顏禍水,男人壞,還要靠女人帶。秦儈那種歷史上公認的奸臣,不搭上一個女人就不夠完整了。秦儈的不幸更在於除了孝帝那次不成熟的北伐外,以後的皇帝便「暖風熏得遊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把和談爭取得來的空間,時間,財富都消融於歌舞樓台中,再也沒有收復中原的志向了。從歷史的記載來看,秦檜還是想救岳雲一命,以刑部大理寺的名義上書,主張保全岳雲性命。「岳飛私罪斬,張憲私罪絞,岳雲私罪徒(徒就是流放)。」,「奉聖旨根勘,合取旨裁斷」。但皇帝的批複是全殺。宋朝以往都沒殺大臣的歷史,更何況像岳飛這樣的朝野重臣。若沒有皇帝的許可,秦檜是沒有能力殺岳飛的。

    宋朝的積弱是在於其修文偃武的基本國策。而宋朝的皇帝卻大多是文採風流的藝術家。秦儈這個貨真價實的當朝狀元郎。自然也是一個絕頂聰明的人才。據說目前使用的宋體字就來自他的創意。「莫需有」這句混賬話來自一個聰明人的嘴,便應有更深的含義。

    當韓世忠怒氣沖沖地質問秦儈為何殺岳飛時,秦儈只用這句含含糊糊的「莫需有」擋了駕。這確實是不正常的回答。一個狀元郎還能編不出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但含糊的回答卻給了韓元帥一個極清晰的提醒。韓世忠自然也是一個聰明人。想必知道皇上下了狠心,立意要和,絕不能戰了。作為一個軍人,那活是沒法再幹下去了。於是一掉頭,牽著夫人的手到西湖邊隱居敲敲月牙板,當了個享樂王爺去了。只是可惜了那位名氣比他還響的夫人,就是那位在金山上擂鼓抗金兵的巾幗英雄梁紅玉。

    「莫需有」算是把主戰派給鎮住了。「莫需有」也通過韓元帥的口傳遍天下,傳給了後人。有誰在讀到這段歷史時不義憤填膺,「最無端、堪恨又堪悲,風波獄。」自然也就有人尋根問底,問出了許多為什麼?目光最後都聚焦到天下至尊的身上。「莫需有」就如在這段歷史的程序上留了一個後門,讓那些一探究竟的後人發掘出內中的因由。秦儈這句「莫需有」也就分量不輕,用心良苦了。

    歷史把秦儈放在此刻,自然要承擔起歷史的責任。畢竟鳩倒了岳飛的雞尾酒是你調的,你就得站出來當箭靶。在岳飛身上,寄託著人民收復中原,滅掉金國的願望。殺了岳飛,就連人民心中的願望也被淹滅。從此歷史就立下了一個奸臣的標本。機關算盡的秦儈,卻漏算了歷史的報應。

    重,可以是重要的重,也可以是重新的重。現在可以用你的決定來讀標題了。


[ 本帖最後由 shanhong 於 2008-1-15 14: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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